沒有親歷過某種情感,是否就不能完全理解?

沒談過戀愛的人,依然能被小說中的愛情故事感動;真的失戀之後,又會說「瞬間懂了所有的傷情情歌」。

高中讀《我與地壇》,客觀上知道殘疾對作者來說是一件很崩潰的事,情感上卻不能體會那種頹廢感;客觀上知道作者一時任性辜負過媽媽的心意事後很後悔,失去爸爸之後才知道那種懊悔意味著什麼……

是不是沒有親歷過就不能完全理解某種情感?可是要是都得自己親歷過才能知道,人生苦短,也無法一一嘗試啊……


是的,因為你的大腦中沒有儲存相應的信息


是的。這裡套用一下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的小段「只有這不完整的記憶、不完整的思念,才能裝進小說這個不完整的容器......」文字、言語這種不完整的容器所能裝載的情感極其片面,所以你能接受到的信息也極其受限。而正如前面的知友所說的,人的悲歡並不相通。(這好像是魯迅先生說的)你從隻言片語中拾取的片面的情感,在按照你自己的認知去理解和感受。

正如題主所說,人生苦短,不能一一體驗世間美好的及不美好的。所以人類發明了言語和文學。儘管這種不完整的載體所能裝載的極其有限。卻也能傳達出一部分靈魂。人的悲歡雖不相通,但這些片面的靈魂儘管自己長時間的內化能成為自己靈魂的一部分,也是好事。


在所有的藝術中,電影最能喚起我們對另一個經驗的感同身受,而好的電影讓我們成為更好的人。——羅傑·伊伯特 ,《偉大的電影》

書籍和電影可以幫助自己理解他人,但完全理解,真的做不到。

即便親歷過某種情感,也很難做到完全理解。

人註定是孤獨的,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感同身受。

我在生活中很少評論別人,很少對別人的選擇指指點點。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想走的路,為什麼要用自己的生活態度去揣測他人呢?

很多年前,高考結束,前任復讀。軍訓時,早上6點,收到了分手簡訊。

那時微信剛剛興起、也沒有4G,大家用簡訊比較多。簡訊很長,被手機自動分成三段:

1.分析現在(異地)

2.感謝過去(謝謝我的陪伴)

3.展望未來(分手,拜拜)

我掃了一眼後,腦海浮現兩個選擇:

1.立刻坐飛機回去找她。

2.立馬刪簡訊、刪電話、刪QQ、刪人人網,當做這個人從來不存在

電光火石之間,我選擇了後者。

沒有挽留,也沒有任何回復,起床後,我就真的當做這個人從不存在。

一周後,我收到了第二條簡訊,就兩個字:「賤人」

幾個月後,寢室聊天,室友大白知道了我的處理方式,就和其他人說:XX(我)肯定就是玩一玩,根本沒認真吧。

各位看官,是不是也覺得我沒認真,不然怎麼會採用這種處理方式?

倘若自己覺得哪裡做得不夠好,我真的會選擇1,但是當我問心無愧時,我只能選擇2。在她面前,我已經是最好的自己了,我不可能做得更好去維繫這段情感,我真的儘力了。

這段感情從一開始就是不平衡的,全是我一味的付出,一味的忍讓。

我不想細數她對我的傷害,我不想回憶那段拋棄尊嚴的日子。即使她和同學黑我,我也不在乎,直接退群,就當做沒念過高中。我只想徹底地把這段痕迹擦除,真的,我無法原諒自己這麼傻逼。兄弟那麼關心我,父母那麼愛我,我卻給別人當孫子。

高中時,我已經挽留了很多次。這次,慢走不送,拜拜。

分手對我真的沒任何影響,這幾年夢見過她2、3次而已。

其實,大白說出這句話時,我還挺生氣。但是,幾天後,我就理解了。

就在大白分手的前幾天,大白還買了杜蕾斯,打算和他異地女友大戰一番,還說必須在寢室戰;

就在大白分手的前幾小時,大白還在強迫他女友給他織圍巾;

就在大白和他女友在陽台打電話時,我就和下鋪說:大白應該分手了。

為什麼猜得這麼准?因為他下床的喘息,走路的節奏,刻意壓低的聲音與慌亂,我特么高中時經歷很多次了。

之後的兩個月,大白就徹底癱在了床上,天天惦記著去帝都找人家;甚至還說「希望他們不要搞得太過分,等他們分手了,我還要她」。三個月後才恢復正常。

原來,對大白來說,這才是真正的分手狀態。

難怪他覺得我只是玩玩。

雖然跑題了,但是有個經驗必須分享給大家,那就是如何做到佛系分手:

關鍵就在於,不要胡思亂想。

確認分手後,不要去想你們的美好回憶,也不要去想你們的互相傷害。

什麼都不要想,不要覺得什麼痛痛快快回憶一次,然後就重新生活。

不要騙自己,如果真決定分手了,那就什麼也不要想。

腦海中只有浮現出一點關於TA的念頭,就立刻去想別的。

想啥都行,什麼最能吸引你的注意力,就想什麼。

不要把分手當個大事,也不要沉迷於自我感動。


是的。

見到很多毀容的人不敢出門,會害怕人們的眼光,雖然我會表現出惋惜,但是心裡仍然覺得,不過是臉而已。

直到有一次,我吃芒果,忽然過敏。

說忽然過敏是因為以前吃芒果,從來沒有過敏,而那次吃了一個芒果,卻過敏了。

晚上只是嘴周圍有些癢,沒有多想。第二天起床發現不對勁,我整個下巴的皮都爛了。起膿泡,爛皮,腫臉,連眼皮都是紅腫的。

於是不敢照鏡子,不敢碰臉,不肯出卧室半步。

媽媽回家以後把我拽出去,大罵:「不就是過敏嗎?你倒是去治呀!自己扛著真不怕把自己扛死呀!過敏是能死人的你知道不?擱家裡窩著就能窩好嗎?」

我哭啼啼的掉眼淚,不敢咧嘴哭,但是嘴上的膿泡還是破了,膿水流了整個脖子。

媽媽拿著棉簽一點一點的把我臉上的膿水吸走,然後哄我:「一會你帶著口罩,我帶你去醫院看看好不好?買點葯,過幾天就全好了。」

我扭頭說不去,生怕讓別人看見我紅腫潰爛的臉,媽媽接著哄我:「那你不去,醫生怎麼開藥呀?開錯了咋辦?帶上口罩,圍圍巾,戴帽子,不會有人看見的。」

我還是哭啼啼的搖頭,媽媽也沒法子,最終自己去藥店拿了過敏的葯。

當天晚上,媽媽熬了米粥,米粥里摻了點雞肉,白菜,豆角,蘑菇,都切的碎碎的,稀稀的。

大約一周之後,我的臉就好了,摸著我自己的臉,實在無法想像我那一周是如何度過的。

在那次過敏以前,我覺得不過是臉,有個疤又如何。而經過這次爛臉,我便知道了,臉從來都是女孩子最重要的東西,它可以生來就不出眾,但是卻不能毀掉,因為毀的不止是臉,還有在臉下布滿的自尊。


也許可以。

或許不能感同身受,但可以理解別人身上發生了什麼,有什麼感受,會怎麼想。

在我看來,一個敏感的人,一個極為敏感的人或許是可以做到的。

再說我的答案為什麼是「或許」可以。

因為一個人經歷的和感受的不可能和另一個人相同,即便是感同身受又怎麼樣,兩個人兩種苦痛或快樂。

那為什麼又說或許「可以」呢。

地球人口70億人,和你在相同環境長大的人有一個國家、省、市、縣、鎮、村、家,你的經歷可以被細小的切割成許多元素,無數人的經歷都可以被切割成這樣細小的元素,然後每個人的命運就在這些元素的無序組合中變得不同,那麼在相近的環境中,或者說相同的環境中,你與另一人只相差一種元素沒有經歷,那麼這個元素是不可理解的嗎?

那麼可以理解又會感同身受嗎?

好了,你這個問題其實是無解的。這是不可知論啊,沒辦法知道結果的。

一個人的情感如果能夠被清晰的測量出來那人類世界會變得簡單而麻煩不斷吧。

好多時候不就是一群人假裝或真的以為理解嗎另一群人然後一個擁抱來彼此安慰嗎?

所以啊,這是個無解的問題。


完全理解沒有親歷過的情感?理解情感是很難的,更何況是完全理解情感。

但是進入故事是可以有的。

問題描述里的意思似乎是說,我們到底能否從小說中描述的故事、情感里獲得和親身經歷一般的真情實感?

如果是這樣的話,當然可以啦!

不過我覺得要考慮幾個因素,

1、小說對情感表達的細膩程度

2、讀者的代入感/代入能力(嗯,對於戲很足的雙魚座來說,這種技能簡直就是太容易了)

即便小說中情感表達的細膩程度很差勁,但是如果讀者的代入感特別特別特彆強,即便不能得到和小說裡面一樣的情感,讀者也能夠進入情境,經曆書中的「失戀」、「懊悔」……相當於就是,讀者進入了故事中成為人物而經曆書中的故事。至於能不能產生和書中人物一樣的情感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畢竟同樣的事情發生,不同的人本來就會有不同的反應和情緒。

我一直認為,感同身受不過是安慰人的謊話。情緒是有細微的差別的,這份開心和那份開心是不同的,這份難過和那份難過也是不同的。不是所有的眼淚都是一樣的味道。

另外一回事是,看書聽音樂是一種極為私人的體驗,你很難和別人分享。幾十萬字你唯獨對某一段話有了感受,它分明指向愛情,你卻想起了親情,人物分明選擇隱忍,你卻憤憤不平;幾段旋律你聽不見歌詞的吶喊,只因為聽這首歌時自己心裡裝著一個人一件事,而後再聽這首歌的時候也只想起這人這事。

唔,所以何苦要自己產生特定的情緒呢,也不要要求自己和故事中人物的情緒一模一樣。

我只知道,你讀過的這些情緒總有一天你都會有相似的體會的。

不是這種失戀,就是那種失戀;不是這樣的懊悔,就是那樣的懊悔。

當然,前提是你有故事,再不濟,有酒也行。

果然是最近看《戀愛的犀牛》劇本看出來的感受啊,看完簡直瑟瑟發抖,只記得自己不久前下的決心也是選擇不忘記。


是。

人的悲歡並不相通。

並不是說,你不能理解別人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感。而是你的理性思維可以理解,但你內心沒有那樣強烈的波動。

你朋友失戀來找你喋喋不休的訴說痛苦,你能陪他喝一杯,安慰他天涯何處無芳草。但當你自己失戀,才會嘗到深夜常常輾轉反側、走在街上聽到一首歌會突然心酸的感覺。你才會明白再多的人陪你喝那酒都比不過那一杯白開水。


是的,不能,完全不能。

不止是感情,人和人之間本就很難相互理解。

你和他並肩立在月下,你想的是:今晚月色真美;他呢,或許只是覺得寒意陣陣,思量著要加一件衣服。

你在韓劇里,看見的是溫情和睦,情意綿長;他呢,或許只是靠著床頭打著呵欠,百無聊賴。

你和她去逛街,你喜歡素淡花色的衣服,她想買濃烈鮮艷的裙裝。

你和她相約小聚,你希望去安靜的餐廳,她更喜歡熱烈嘈雜的熱鬧。

......人和人之間太多的不同,註定理解是一件罕有的事。更何況是感情,玄而又玄不可捉摸的感情。

被感動,也只是自己理解的感動;懂了所有的情歌,也只是自己懂的情歌。不信,找一百個失戀後懂了傷情情歌的人來,也自有一百種懂法。

平常所謂的相互的理解,往往止步於:我知道你很難過,我願意陪你度過難關。而你有多麼痛不欲生,多麼撕心裂肺,只有自己知道,永遠只有自己知道。

理解,本就是一個虛幻的詞。


是的。

我爸爸是一個賭博出軌打老婆騙人家錢還不上要賠上我爺爺奶奶老本去還的人 我作為女兒為有這樣的爸爸而感到萬分恥辱萬分噁心。

別人只會說,不管怎麼樣那是你爸爸啊。


底層走下坡路的人對法律道德的漠視

頂層走上坡路的人貌似也有這種感覺


之前我一位朋友說,人類是無法相互理解的時候,我是不能理解的。

雖然人生苦短,歷經的事情各不相同,箇中滋味無法一一嘗試,每個人的感受也都是不同的,就當做各自的擁有。你願意去理解的人,是可以儘力去理解的,這也是情商存在的理由。

因為人不同,人生之路不同,處境不同,性格不同,從來不同,同件事產生的感情肯定不同。就算是親歷,別人有過的情感也與你絕不同。

儘力理解別人,儘力接受自己。前人的感受給了你經驗,是好是壞是苦是痛,到自己的時候真實在心裡發生,也就多理解別人一分,理解世界一分。


基本是的。


某些能理解,不是所有


子非魚,自然不能完全理解魚的感受。對於自己沒有經歷過的情感,我們自然而然會結合自己的生活閱歷以及對事物的認知對其有一定的理解,然而,沒有置身其中,身為局外之人的我們要說完全理解,只怕太過牽強


完全不能。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才知道原來自己以前談的戀愛都是假的。


完全理解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的。即使親歷了,理解的也是你個人的感情。「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這不是瞎說的。

但親歷了確實會有所理解,經歷了愛情,才能更好地理解小說里詩里歌詞里愛情的悸動、美好、失落,有「所有的情歌都終於有了主人公」的感覺;經歷了生離死別,才明白那種心碎和窒息。不然,看歸看,別人的故事永遠是別人的故事。但經歷了理解了只是宏觀的感受,具體的理解也因人而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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