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需要多少像溫總理這樣的「賢官」?-中國選舉與治理網

法治需要多少像溫總理這樣的「賢官」?作者:磬無語來源:本站編輯部來源日期:2010-6-28本站發布時間:2010-6-28 9:10:29閱讀量:446次

   

有人懷念胡耀邦,頌揚他光明磊落,大公無私,關心民生疾苦,將他稱之為「黨的良心,社會的良心」,甚至還有人認為胡耀邦改變了中國;有人緬懷朱厚澤「心底無私天地寬」、「鐵肩擔道義」,並高度讚揚他擔任中宣部部長時期公開提倡和主張的「三寬」方針;也有人滿懷深情地將溫家寶稱為「平民總理,人民的好總理」,他親自為農民工討工資,從抗擊非典到汶川地震,從南方雪災到玉樹地震,從西南大旱到近日南方洪澇,處處留下了親民愛民的身影……

賢官在任何國家,任何歷史時期都受人尊敬和愛戴,無論生前還是逝後他們的人性光輝都不會因時間的流逝而變得黯淡。當我們懷念偉人的時候,是因為他們創造的豐功偉績,因為他們優秀的人格品質,高尚的道德情操,亦或是還夾雜著其他的感情色彩?如果將美國民眾對華盛頓、林肯、羅斯福等總統的緬懷與中國人民對先賢的追憶相比較,兩國人民之間是否存在不同的情結?無論答案肯定與否,有一點是毋庸質疑的,中國人對賢人治世的渴望總是溢於言表。

德治和法治的悖論

德治,顧名思義,它指以道德制度約束人們的行為來達到國家治理的目的。德治主要通過輿論、教化、宣傳等方式,提高人們判斷是非的能力和實現自律。

法治是指「法律至上」,一國當中無論是最高統治者還是平民都一律接受法律的統治。所謂「法治」和「法治國家」,不僅是「有法制(法律制度)」、要「依法治國」的意思;而且含有用於治國的法律所必須遵循的原則、規範和理念,如「人權至上原則」、「民主原則」、「公正原則」、「平等原則」,等等。

法治與德治作為中國傳統的治國理念,歷來就爭議頗多,儒家思想重視道德教化,法家則崇尚法制(與現代法治思想並不相同)。江澤民在2001年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提出:「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既要依法治國,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又要以德治國,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到底應該如何看待這二者之間的關係?

有人論證說: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齊用,法制建設與道德建設並重,二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缺一不可,不可偏廢。他們的立論基礎有:第一,法律意識與道德觀念本質上是一致的。道德觀念可以上升為法律,某些法律規定同樣也是道德規範。第二,德治對法治具有指導和保障作用,道德在一定程度上是立法的基礎。第三,德治的管理成本比法治要低。

通過仔細推敲斟酌,我們發現以上觀點的立論根基似乎不是那麼牢固。首先,法律與道德的區別並不等於法治與德治的區別,後兩者並不存在必然的相輔相成。其次,法治中的法律已包含有道德的因素,法治意味著良法之治。法治要求法律必須是善意的,合乎情理的,公開的,普遍的,穩定的,明確的,合乎實際的,且不自相矛盾的。第三,法治並不排除的人的作用,但與德治對人的強調相比,兩者的目的不同。法治強調法的最高作用,而德治的主體是人,說到底德治只是與暴政相對的人治而已。最後,就管理成本來說,政治實踐的經驗告訴我們,相信官員道德高尚而放縱權力橫行無忌所造成的損失,比起用法律約束包括政府在內的所有人所帶來的成本要高得多。

法治與德治兩種觀點是基於兩種不同的人性的假設,即人性善和人性惡。也許性善與性惡兩個命題僅供討論,因為它們似乎既不能證實,也不能證偽。但政治實踐的經驗和歷史告訴我們,世上只要有惡人的存在,我們就必須用懷疑的態度來看待人性,正所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傑斐遜曾說「在權力問題上,不要再侈談對人的信任,而是要用憲法的鎖鏈來約束他們不做壞事。」在政治體制的設計上,我們應該寧願相信人性是惡的,並且對此預先採取措施限制和制約權力及權力的執行者。憲政思想,代議制政府,民主選舉,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設計等政治操作都是基於人性惡的假設。「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這是屢試不爽的規律。權力的特性註定它永遠都不能依靠道德來約束和馴服,制約權力的最終方法只能是讓權力不能集中,權力之間相互約束與制衡。「受到制約的權力就像戴上籠頭的野馬,野性猶存,但無法撒野。」

賢人治世,只是美好的願望

早在兩千多年前,古希臘的政治思想家柏拉圖就發現了「賢人無法治世」這一政治現實。在他早期作品《理想國》中,他對「賢人治世」表現出無比的熱情和嚮往,他認為理想國家就應該由賢人(哲學王)來治理,但通過自己的親身經歷,到晚年時他也無奈地承認「賢人治世」不現實,並將良治的實現寄托在法律之上。

事實上,我們自己在反省歷史的時候也已經認識到,中國兩千多年封建剝削制度得以延續的根本原因在於人們沒有認識到制度乃社會潰敗的關鍵。於是,當人們將苦痛與災難歸結為個人統治的得失而看不到制度的腐朽和黑暗時,歷史陷入了怪圈——改朝換代變化的不過是家天下的姓氏而已。

古人云:人相忘乎道術,魚相忘乎江河。辛亥革命終於推翻了兩千多年的封建統治,似乎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民主時代。但可悲的是,我們今天對自身的認識比古人又有多大的進步呢?我們今天緬懷賢人時,恐怕在我們的心靈深處銘刻著的中國人的傳統思想並沒有隨著時間的逝去而塵封於歷史,我們的理想是否還或多或少地夾雜著強烈地寄希望於聖人出世治世?我們能坦然承認,我們的緬懷僅限於緬懷,而不帶有任何政治意義和情緒嗎?

    緊隨著媒體的鏡頭,南方的冰災、汶川地震、西南旱災、玉樹地震,日前又是南方的水災,為什麼每次災難之後我們眼前總是出現那個再熟悉不過的身影?除了歌頌溫家寶總理對人民的愛,讚揚他心繫民眾的偉大情懷之外,我們是否應該反思一下,為什麼汶川地震之後外媒的報道是,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顫顫巍巍地出現在地震抗災最前線,滿臉悲傷地爬上碎石堆?當我們看到這樣的關於溫家寶總理的報道時:「曾有嚴重高原反應(高山症),一度「坐在地上大口地喘氣」,「走路都顫顫巍巍」,被扶進帳篷吃藥休息半個小時。」設身處地想想之後,我相信再也沒有理由去懷疑他的人格和高尚品質,但災難後總是需要總理衝鋒陷陣這是一種正常狀態嗎?我們是否忽略了很多該作為而沒作為的事物,如問責制、政府應急救災體制、政府間的協調合作能力等等。

的確,災難過後總理「我與人民永遠在一起」的態度和行為給人們送去的是溫暖,是貼心,是信心,這些都是激勵人們團結起來,共克時艱的精神力量。高尚作為一種美德,對於普通人來說本來就是一種難能可貴的道義力量,對於政治家來說更是一種凝聚人心,催人奮進,推動進步的巨大力量。每一個偉大的民族、偉大的國家、偉大的政黨,都需要高尚的政治家,也都必然會產生出自己的高尚政治家。但是,命題反過來是經不住推敲的,有高尚的政治家就一定能夠產生偉大的民族,偉大的國家嗎?

溫家寶《人民日報》撰文:再回興義憶耀邦里談到,他記得胡耀邦的囑託「不要和地方打招呼」,2010年五四青年節溫家寶在訪問北大時又揭穿身邊的北大學生是被安排的事實,從這兩個的事例中我們應該更多的是看到作為一個國家領導人的無奈與悲哀,想深入了解基層的事實而不能,試想在這樣的政治環境和氛圍之下,就算領導者是聖賢,他又如何真正了解民意,如何代表人民的利益,如何真正實現「為人民服務」?或許,這樣的分析是正肯的,他不過是一個第三小提琴,雖然他的音量有時超過了第二小提琴,但決不是那個最後拍板的人,也蓋不過整個樂隊的聲音。

這兩天看到一篇關於溫總理冒雨「挽褲腳清紅磚」讓誰汗顏?的文章,總理又跑到抗災的前線去了!筆者不完全贊同作者的觀點。總理的親力親為確實凸顯了他情系群眾,關心群眾苦難的急切心理,同時也反襯出部分領導的不作為。但筆者還是不能不說,有些行為確實沒有必要讓總理親自付諸行動,總理的這一崗位應該可以做得更多,更好。此時,我們應該深刻反省的不僅僅是當事的一些官員,而是整個制度。

當權力淪為某些官員謀利的私器時,當「我是領導」不再是一種責任意識而成為獲取資源的手段時,我們會更加覺得賢人的難能可貴。然而,這種賢人需求在一個制度成熟、完善的國家,並不會顯得如此的迫切。雖然筆者並不是完全贊同這種觀點,但還是認為這種分析有一定的道理:專制愈烈,好人需求心理愈強。專制與好人成為一枚硬幣的兩面,如同一個唱黑臉一個唱紅臉,演的就是一場雙簧戲。

    法治,正常國家的治國之道

賢人治世是一種不可得的理想狀態,善治的最終依歸併不是賢人,而是好的政治制度。正如在市場體制下,我們應該相信的是市場經濟的規律,而不是商人有一顆金子般善良的心。中國自古就不缺乏賢人的存在,但賢人治世的夢想卻從未實現過。歷史的經驗還告訴我們,越是急切地委賢人以重任,事情的後果愈嚴重,人民對賢人也會愈失望。

吳敬璉在《中國經濟六十年》中指出:「(三年困難時期)城鎮地區廣泛出現因營養不良導致的浮腫病,農村地區則造成2000萬至4000萬人的『非正常死亡』。」事實上,當時也有能看清形勢的賢人存在,如陳毅、葉劍英、譚震林等,他們都反對大躍進造成的混亂局面,但後來還是沒能逃脫被打擊和迫害的命運。雖然我們常常說邪不勝正,但是在歷史的某一個階段,某一個時期,錯誤是有可能佔上風的。然而,當我們擁有完善政治制度,並且總是能將其付諸實踐的話,我想到那時再惡劣的惡人也將無從行惡,同時好人也可以實現自己的理想和抱負。

當我們看到這樣的「官方數據」:審計署抽查56個中央部門已報銷的29363張可疑發票中,有5170張為虛假髮票,列支金額為1.42億元。其中,8個部門本級和34個所屬單位在無真實經濟業務背景的情況下,利用虛假髮票套取資金9784.14萬元,主要用於發放職工福利補貼等;12個部門本級和37個所屬單位對票據審核把關不嚴,接受虛假髮票報賬4456.66萬元。這僅僅是抽查56中央部門,要是進行全國審計,數據之龐大可能已經完全超乎我們正常的想像力範圍。他們可是「人民利益的代表」,他們不會直接創造GDP,是所有納稅人的錢在供養著他們。沒有人民代表大會看住錢袋子,監管政府如何花錢,沒有政府的預算公開,讓我們這些善良的百姓怎麼放心地將自己的未來和幸福寄託於這樣的「賢人」呢?

再看看《近20年落馬高官一覽》中列出的一百多名位高權重的貪官,他們在位時可是堂而皇之的「人民公僕」,看看他們是如何利用人民賦予的權力為自己謀利益的!就算將他們稱之為人民的寄生蟲和吸血蟲也完全不為過!級別高的官員就有這麼多,公務員系統那麼龐大,再加上貪官被查出來的概率,我們都不敢想像中國官員的腐敗是多麼地讓人觸目驚心!如果讓這些官們捫心自問,「自己當官的目的是什麼?」恐怕「為人民服務」是他們想破腦子都想不到的動機。但是,這些官員是缺乏道德教育嗎?黨員三講(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教育,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三個代表),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群眾觀教育等等,都旨在於用道德來教育官員。道德馴化的結果如何?不願多說,事實為證。

每當有高官腐敗被曝光時,總是會有人趕緊出來解釋說,這是個案,是個別官員經不住糖衣炮彈的誘惑導致品質發生了腐化。將案件拆開來個別看,個案的解釋毫無必要。然而,無數的個案之後還掩耳盜鈴的說是「個案」,這也未免太低估群眾的智商和判斷力了!

再說說頗具中國特色的上訪,如果司法制度足夠完善,立法、執法都能本著公平和正義的精神,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背井離鄉,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走上訪這條看不到希望的坎坷之路?有時甚至還出現了穿著法袍上訪等讓人匪夷所思的情況。我們都很清楚,上訪所體現的並非法律程序,上訪者將問題的解決寄托在領導人的批示,寄托在賢人的明察秋毫,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它是社會人治色彩濃厚的另一種表現。

當前,政府預算公開難,官員財產的申報制度難,杜絕貪污腐敗更是難上加難。為何?為何??雖然總會有人給出千萬種理由,為政策的無法落實找到看似合理的說辭。假若賢人能不負眾望,官員個個兩袖清風,心憂天下,制度的作用確實不大,這是社稷之幸,百姓之福。但這種情況只可能存在於烏托邦社會,我想,只要是稍具常識和正常思維的人都會寧可相信制度,而不會寄希望於賢人。

當我們對偉人的高尚品質和人格表達無限敬意和深切緬懷時,我們絕不能因此便將國家和民族的希望寄托在當今和未來的領導者身上。人類的實踐和經驗已經告訴我們,雖然國家制度不可複製,也不存在一種普適的政治體制,但是法治、憲政、民主、自由等價值觀念是符合人性需求的。無論我們如何界定和解釋它們,也不管各國的國情多麼具有特色,這些價值觀念必須應用於國家政治體制的設計中。

中國缺乏的不是制度,而是執行

「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有尊嚴的生活」,「體面勞動」等豪言壯語一次次讓人心潮澎湃,但政府的承諾和民眾渴望的生活卻總是可望不可及,就業難、看病難、物價飛漲、房價更是高得讓人難以承受,而工資水平的提高和工作條件的改善卻總是如蝸牛般前行,這種剪刀差已經使得社會內部的矛盾不斷呈現尖銳化趨勢。

溫家寶接受NHK專訪時指出,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概括起來應該注重解決四方面問題:第一是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保證公民的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第二是完善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第三是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第四是實現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類似這樣的闡述,無論是黨和國家的領導人講話中,還是中央文件和政府工作報告中都已經多讓普通老百姓也能倒背如流,但理想和現實的差距總是讓人倍感失望。

如何實現對人民的莊嚴承諾,而不是用更美好的理想和更響亮的口號來忽悠民眾,掩蓋事實的殘酷?中國缺少制度嗎?永遠不會。除了立法機關頒布的法律之外,還有無數的條例、規定、辦法、命令、決定、決議等等。但有完備的憲法和法律體系並不代表它就是憲政國家。中國的憲法中明確規定「憲法擁有最高權威」,「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的權力機關」,「人民代表制度是國家根本的政治制度」,它設立的目的就是讓人民來監督政府,實現「人民當家作主」……但現實中,黨的最高領導地位並沒有因為這些憲法條文而有所改變。

當制度總是停留在文本上,停留在形式上,有制度與無制度有何區別?制度的生命力就在於執行。如果制度僅僅停留在口上說說,紙上畫畫,政府無力、甚至是根本無心去執行它們,這與欺騙民眾無異。如何落實制度的執行?法治與對公共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毫無疑問是兩個最關鍵的因素。在良好的、合理的制度能夠完全實現,公共權力受到嚴格約束的國度,還會有人那麼多人會不斷地倡導對領導者道德的要求嗎?對於那些希望政府官員個個廉政親民,愛民如子的人,也許是出於對制度的極度失望之後,退而求其次的追求吧!

每個人都有私慾,這是完全正常的現象。任何一個國家的政黨或團體執政,任何一個領導人上台,都不可能沒有自己實際的利益考慮,這是一種客觀存在和現實。官員作為一個平常人也擁有七情六慾,我們不能強迫官員:因為他是官員,所以必須擁有「天下為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偉大胸襟和高尚的情操。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一個充滿生機的國家是不會將政治基礎建立在「賢人政治」的幻想之上。

孟子說:「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人對此的理解是法治與德治必須結合使用,不可偏廢。筆者覺得這樣解釋更為合理:治理國家光有賢人(善)還不夠,必須要有制度;光有法律和制度還不行,必須要嚴格執行。

毛主席和孫中山青年時都痛心疾首地寫過:制度使民族落後貧窮!今天,我們依然要再次強調製度的重要性:中國要實現民富國強,社會公平正義,人民生活得體面有尊嚴的願景也只有依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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