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轉貼:革死韻換新聲是詩詞形式生存發展的自然法則

革死韻換新聲是詩詞形式生存發展的自然法則 十年以前,我曾以《舊體詩創作漫議》為題,在岳陽召開的首次全國當代詩詞研討會上發言,其中有一個小題目叫作《詩韻改革勢在必行》,提出了以現代詩韻代替傳統詩韻的問題。今天,我想結合近十年來詩韻改革的實際,談一談我對這個問題的進一步思考。  我以為,包括聲韻在內的詩詞格律改革,是時代的要求,也是詩詞藝術自身生存發展的需要。所謂「文律運周,日新其業,變則可久,通則不乏」。劉勰指出的這一包括詩韻在內的文學變通法則,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考察我國的詩歌史,可以看到詩詞格律的變革,通常是以兩種形式出現的:其一是像魯迅指出的:舊形式不斷地採取、刪除、增益的結果,「是新形式的出現」。比如唐代近體律、絕,以及宋詞、元曲的產生,相對以往的詩體,都是新形式的出現。不過這種新形式的出現,不是一、兩位詩人的天才創造,而是幾百年無數詩人探索創造的結晶。 其二是固有詩體形式諸因素,隨著時代生活和語言、語音的變化,所引起的某些局部的自我調整,自我完善,自我更新。這就是我們所說的韻律改革。其中,最明顯的變革,便是聲韻的變革。詩歌史上,相繼出現的《切韻》、《唐韻》、《廣韻》、《平水韻》、《中原音韻》、《詞林正韻》、《中華新韻》、《現代詩韻》諸多韻書的興替,便是聲韻改革曾經不斷進行,而今後還必將長期進行下去的有力證據。   基於以上的認識,我以為堅持詩詞格律改革首先要尊重並精通詩詞格律,那種不知格律為何物,便視格律為束縛,企圖以改革的名義,隨便打破格律的幼稚作法可以休矣。寫近體詩、填詞、度曲,要老老實實地講究平仄韻律,所謂「名理有常,體必資於故實」,這個「故實」,就是詩、詞、曲各文體定型後所形成的平仄交錯、對粘的聲律法則,和韻字數量、平仄規定及其位置的韻律法則。它們具有「通則不乏」的恆久穩定性。這一點不能動搖,不然,就不是近體格律詩了。但是實現格律美的審音用韻標準,卻應當而且必須根據當代語音變化了的實際,有所改革,而且必須改革。所謂「通變無方,數必酌以新聲。」道理很簡單,當代人寫詩、填詞,是供當代人民大眾閱讀和欣賞的,不是給古代的死人當供品擺設的。這自然應當運用在全國推廣了半個多世紀的普通話語音作為詩詞創作的審音用韻標準。再也沒有必要抱著照抄平水韻的那本《佩文韻府》「死韻」雕詞湊韻了。不過,考慮到目前詩詞隊伍中的用韻實際,改革的步驟還是以慎重為好,比如,暫時採取平水韻、普通話韻兩條腿走路的措施,在好詩面前,兩韻平等(但是在一首具體作品中,卻不能新、舊韻混用)。發展的趨勢是:與普通話推廣的程度同步,按新詩韻寫詩的人會越來越多,幾十年以後,必將是新詩韻新詩聲的一統天下!   現在看來,我的這個十年前的估計,或許過於浪漫主義了一些,對前進路上的困難估計不足,但是回顧十年詩詞格律改革實踐所取得的成績,畢竟還是令人鼓舞的。   一、與改革開放的時代精神相呼應,詩詞格律改革的討論日益深入活躍。從詩人、詞家、詩詞愛好者,到中華詩詞的領導,紛紛著文,各抒己見,大會小會,此呼彼應。不同觀點,漸趨一致。為進一步推動詩詞格律改革向縱深發展,奠定了廣泛的輿論基礎。   二、適應改革開放的時代需要,在傳統詩、詞、曲體的基礎上,再創一個格律詩新品種的探索,已從理論的論證呼喚,走向嚴肅的創作實踐。令人興奮的是,當代活躍在新舊體詩壇上的幾位著名詩人,並馬爭先,為我們作了新詩體的開路先鋒。戰績輝煌者,如丁芒的「自由曲」、袁第銳的「曲子詞」、賀敬之的「新古風」、台灣范光陵的「新古詩」的創作中,都有深受廣大讀者喜愛,而且引起評論界關注並予以肯定的佳作傳世。當然,這裡提到的這幾位詩人自我命名的新詩體還處在初步實驗探索階段,在某些習慣以古人留下的固有詩體格律為第一衡詩標準的專家眼裡,被看作「非驢、非馬」,或秧歌、芭蕾的「變種」,而報之以一笑,也不足為奇。有道是考據者不可與言詩,格律匠或也不可與言詩。詩就是詩,格律詩外,還有一個自由體、半格律體的詩的世界。我們的新詩體開拓者們,卻不妨把那種嘲笑看作一種鼓勵。「非驢、非馬」的騾子,拉車負重,遠勝驢馬;引進的芭蕾,融進一些戲曲武打和民族舞蹈的動作,更適合中國人的審美趣味,而我們的秧歌,吸收了一些迪斯科步伐,輕盈搖曳的舞步中多了幾分矯健的力度,這叫作文化上的洋為中用,即使有那麼一點點「變種」,仍能為當代老百姓喜聞樂見,有什麼不好呢?其實,唐詩、宋詞、元曲的輝煌和勃勃生機,就都曾接受過外來文化或少數民族文化的影響。話說回來,歷史上一種新詩體的形成過程中,或許都有過「非驢非馬」的形態出現。比如初唐出現的「折腰體」絕句,「半對仗」的律詩,就是最好的說明。歷史證明,一種新詩體從初創到成熟絕非一朝一夕的輕而易舉。只要我們的開拓者,認準方向,抓住機遇,鍥而不捨地探索下去,在未來的新世紀,有一個既有別於近體詩、詞、曲,又不同於當代新詩,卻為未來的新一代詩人易於駕馭,又更為未來的廣大讀者喜聞樂見的新格律詩,在有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的詩歌百花園裡大放光彩,或許是可以預期的。   三、以現代漢語詩韻代替傳統詩韻已成為不可逆轉的詩詞創作態勢。   首先,以臧克家、劉征、李汝倫、丁芒、劉章、賈漫為代表的著名新詩人,他們各自以風格獨標,足以令廣大讀者耳目一新的舊體新詩創作,早已突破了平水韻的死韻限制,帶頭以普通話語音押韻,「我手寫我口」,造成了格律詩的現代聲韻美。其中有的詩人不免偶有方音入韻的不諧,需要改進,但是,他們那種變死韻為活韻的自覺的創造精神,是值得充分肯定並使之發揚光大的。   其次,許多堅持以平水韻寫詩大半生的詩人,近幾年也自覺地放棄了嚴守舊韻的主張,有的撰文提倡推廣普通話詩韻,如岳陽詩人李曙初;有的紛紛聲明改用「詞韻」或《詩韻新編》,乃至《現代詩韻》寫詩。值得注意的是,著名詩人,文藝理論家、教授(請注意不是教授寫詩的人)霍松林老先生,他在抗日戰爭年代,曾以傳統詩韻創作出許多慷慨悲壯的愛國詩篇,而發表在今年第二期《中華詩詞》上的一篇七律新作,卻特意註明「用中華新韻」,給正在日益深入的詩韻改革以強有力的支持。另外,從我參與主編的《詩刊》舊體詩專欄和《北京詩苑》的格律詩來稿看,可以稱得上詩的(格律工整而毫無詩意的格律溜除外)嚴格按平水韻平聲三十部押韻的近體詩稿,幾乎已看不到了。   再次,還有許多作者,在寫作中發現平水韻與自己的口語不合,於是以自己的地方音為依據,對平水韻任意合併。於是出現了庚、青、蒸與真、文、侵合併,或真、文、侵與元、寒、刪、先合併通押的現象,這樣一來,平水韻被打破了,隨之而來的是近體詩押韻的亂而無序。   針對這種亂韻現象,近幾年有人驚呼:傳統詩韻只能繼承,不能改革,要保持所謂「原汁原味」。據說,康熙以皇權形式頒布的那部平水韻翻版的《佩文韻府》,是「祖宗成法」,即使發現問題,也只能「恪守祖制」,「保持原狀」。一句話,要回到平水韻那裡去。   那麼,還回得去嗎?如果平水韻還是和當代人口語保持一致的活韻,自然可以回去,也就沒有討論改革的必要了。但是,據考察,遠在康熙主持編纂《佩文韻府》前的元代,平水韻早巳成為半死韻。比如其中分作十七部的入聲字,在北方廣大的官話區,早已在人們口頭語言中消失。到了清初,就是近體詩用以押韻的那三十個平聲韻部中,也有大半韻部因脫離了全國各地的語音實際而成為死韻。如果那位康熙老頭子,懂一點詩,也知道一點任何韻書只能在一定時期服務於韻法及其「酌於新聲」不斷更替的歷史,而且少一點文化專制主義,多一點開明襟懷,早就應當在《中原音韻》的基礎上,為後人留下一部和當時官話口語大體一致的新詩韻了。然而出於封建帝王箝制讀書人思想的需要,竟然完全不顧韻書更替的自身規律,人為地扼殺了新韻產生的契機,竟然原封不動地把那個半死不活的平水韻硬性保留下來。這就怪不得,後來有一位進入翰林院的名叫高心夔的進士公,在兩次例行官職考績中,吃盡了這部死韻書的苦頭。都因為限押十三元韻,用了別一韻部的字,所謂出韻,被列入四等,不及格。當時,有位文人王闓運,作了一副對聯,對他發出「二年雙四等,該死十三元」的調侃。   其實,豈止「十三元」一個部該死。據我的一位嚴格按平水韻選稿,編了兩本城磚厚的大書的王成綱詩友仔細考證認為「該死的十三元,的確該死」。「其中四支、五微、六魚、七虞、八齊、九佳、十灰、十一真、十二文、十四寒、十五刪……也都存在這種彆扭現象。」我想這些韻部之所以「彆扭」、「該死」,就是各韻部所收的字,其中有不少的韻母已與韻目字的韻母不同,因此,也就失去了審音用韻的資格。說得客觀一些:平水韻在詩歌史上發揮過它的應有作用,今天,不對,應當說在《佩文韻府》出版的康熙五十年(一七一二)就早該壽終正寢了。   有的詩友又說了:改革是可以的,但是必須以平水韻為基礎。論者引證了《江南新韻》編者的話:「新韻之編輯一依平水合之並之」,認為成書後的平水韻合為十部,把侵、庚、青、蒸與真、文、元合併,符合當代讀者實際。恰恰相反,經過這樣的「合之並之」的平水韻七韻合為一部,是不符合當代讀者讀音實際的。它背離了以普通話為審音用韻的標準,即使按筆者家鄉齊魯方音來讀,上述七個韻目字,也可以清楚地劃分為三個韻部。這樣的韻書,當然不具備在全國推行的價值。「合之並之」的方法,之所以越合越亂,其原因是已死的平水韻已失去了作為改革基礎的資格。   目前出現的亂韻現象,應當說是新詩韻取代舊詩韻的必然過程。一、它打破了人們對平水韻的迷信,也打破了平水韻是動不得的「祖宗成法」的神話;二、它終於使近體詩擺脫了死人韻的束縛,開始向當代人活生生的口語韻轉化。應當指出,近體詩格律的精華,是漢語四聲的平仄律造成的抑揚頓挫的節奏美,和押韻合轍造成的往複回還的聲韻美,兩者結合起來,就構成了漢語格律詩(包括詞曲)形式特有的音樂美。這種音樂美來之於不同時代的詩人的「我手寫我口」。歷史上的任何一本韻書,如果與詩人的口語背道而馳,強詩人之「我手寫死人之口」,那就走上了格律詩形成音樂美的反面,勉強維持下去,必須導致一種詩體的衰微乃至死亡。   由死韻到活韻,出現了若干地區方言亂韻的現象不足為怪。下一步該是用什麼樣的口語語音統一梳理亂韻的問題了。我國的方言區甚多,歷史上不同階段的韻書,可以找出一種大體公認的語音,作為審音用韻標準,那麼,斟酌當代語言的發展趨勢,以現代漢語普通話語音為當代詩詞的審音用韻標準,以現代詩韻取代平水韻,統一方言韻,難道不是歷史的必然選擇嗎?   用現代詩韻規範詩、詞、曲創作,可以賦予格律體詩形式全新的音樂美,可以大幅度地解放詩詞創作的生產力,可以更廣泛地普及詩詞藝術,進而可以更有效地培養一代詩詞新人。重振詩國聲威,開新世紀的一代詩風的理想是可以實現的!    (作者為中華詩詞學會副會長、《詩刊》編審,發表於1998年《中華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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