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後美國對港民主輸出政策與香港政制發展
香港回歸後美國對港民主輸出政策與香港政制發展
作者:劉恩東 發布時間:2015-04-30 來源:華夏網 字體: 大 | 中 | 小 香港在美國的「民主」發展規劃中主要發揮「民主前沿陣地」、自由市場經濟體制對中國經濟體制發展方向的引導、催化、轉化兩個作用。
閱讀提示:香港回歸後,美國對香港民主輸出的政策日漸清晰,開始積極介入並干預香港政治事務。香港在美國的「民主」發展規劃中主要發揮「民主前沿陣地」、自由市場經濟體制對中國經濟體制發展方向的引導、催化、轉化兩個作用。美國對港民主輸出政策呈現清晰化、系統化、參與主體多元化、政治化、法制化、公開化、國際化等特點。我們應在中美關係的戰略背景下正確認識美國對港民主輸出問題,認真分析美國對港民主輸出政策的行為主體,制定針對性強的對美政策,進一步完善與香港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
自冷戰開始至今,美國對香港民主輸出的政策日漸清晰。1997年香港回歸後,美國開始積極介入並干預香港政治改革及普選等政治事務,國務院、國會、非政府組織在對港民主輸出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對香港的民主輸出是美國對華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美國對香港民主輸出政策既隨中美關係的變化在不斷調整,又有其獨特性。
一、美國對香港民主輸出的歷史
根據美國對港政策變化情況,美國對香港的民主輸出分為四個時期。
1.冷戰開始至中英開始香港問題談判前,香港是美國在亞洲對華冷戰和反共意識形態輸出的橋頭堡。此期間,美國利用香港的地緣優勢,把香港作為美國在亞洲孤立中國、對華策反、顛覆中國新生政權、進行反共意識形態宣傳、防止共產主義擴張的橋頭堡和大本營。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美國新聞署香港工作站和美國中央情報局香港站是負責這項工作的主要官方組織。1949年美國在駐香港總領事館內成立了香港美國新聞處,其活動「目標」主要是「削弱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的權力和支持之源氣」,「給予本地反共力量以希望和鼓勵」、「增進香港對美國和自由世界政策與行動的理解與支持,增強反共情緒和行動」等。新聞處的主要工作是編印反共書刊和宣傳品。同時,兩家美國民間機構自由亞洲委員會(CFA)和援助中國難民知識分子辦公室(ARCI)也在香港開展類似的中文出版業務。援助中國難民知識分子辦公室名義上是一個開展人道主義援助的非營利機構,但實際上它是協助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在港推行反華政策的工具,具有濃厚的政治色彩。其工作目標以內地居港的知識分子為主,人力和援助經費多數由美國國務院、中情局和洛克菲勒、福特及卡內基基金會提供。香港領事館還是美國在亞洲宣傳冷戰的樞紐,它不僅出版書刊,還大量編印反共宣傳冊和電影傳單,出版物的2/3左右由香港轉運美國駐亞洲的其他外交機構並在當地發行。香港實際上成為美國在亞洲冷戰宣傳網的中心,是美國在亞洲(特別是在東亞、東南亞地區)宣傳美國政策、兜售冷戰思維、推進民主制度、推廣美國生活方式、灌輸反共思想的樞紐,這也是日後亞洲地區冷戰局勢緊張加劇的潛在誘因。20世紀50、60年代,美國制定了兩份關於香港政策的綱領性秘密文件。1957年7月,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以台海局勢日趨緊張為由,正式出台了為「美國對香港政策」的NSC5717號文件,全面、系統地闡述了新形勢下美國對香港政策的總體構想,這是美國政府首次專門就美國對香港政策制定的綱領性文件。此文件包括兩個核心內容:一是首次明確提出利用香港作為對中國進行宣傳和滲透的據點和意識形態作戰前哨陣地的主張,力求取得軍事封鎖和經濟遏制所難以起到的效果;二是利用香港作為展示西方生活方式的「櫥窗」,宣傳資本主義優於社會主義,煽動中國內地民眾對共產黨的不滿情緒。1960年6月,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又拋出了題為「美國對香港政策」的NSC6007/1號文件。文件提出了五方面的政策設想:一是明確提出香港如出現共產黨支持的大規模的「社會動亂」,美國將應英國政府的請求,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援。二是界定香港的重要價值在於它作為自由世界自由港的特殊地位。三是利用香港經濟繁榮和生活水平較高的優勢,增強香港對中國內地民眾的吸引力,「動搖共產黨在大陸統治的基礎」。四是擴大美國駐港情報部門和對華開展「和平演變」機構的規模並加強實力,把香港作為收集中國內地政治經濟和軍事情報,開展對華宣傳攻勢和意識形態演變的前哨陣地。五是蠱惑香港中文媒體對海外華人和華僑施加影響,破壞中國在海外華人、華僑中的形象,同時進一步加強對香港中文媒體的滲透與控制,並鼓勵台灣國民黨局的中文媒體也大舉滲透香港地區,在香港繼續製造「兩個中國」的陰謀
2.中英香港問題談判至冷戰結束,美國對香港問題低調關注。從1982年中英開始就「香港問題」談判到1989年北京政治風波期間,美國對香港的政策是密切、低調關注,而不介入。但是出於對其在香港利益和香港的人權與民主的關注,美國政府仍然不忘提醒中國「香港問題」談判對於台灣和平統一的意義。1984年9月26日,《中英聯合聲明》簽署的當天,美國率先做出反應。國務卿舒爾茨發表聲明,對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協議表示歡迎,並認為這將為香港長遠前途提供堅實基礎。這一聲明是美國這一時期對香港政策「低調關注」的集中體現。
3.冷戰結束至香港回歸,美國開始介入香港的「民主」問題。1989年北京政治風波和冷戰的結束是美國介入香港問題的歷史轉折點。此後,美國一改以往在香港事務上低調的姿態,對香港政策做出重要調整,形成了全面的對港政策。為表明對香港「民主發展」與「自治」的支持,美國開始不斷地從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輿論等方面加強對香港的影響和滲透,美國政界人物和新聞輿論對個別政治上活躍的香港「民主派」給予扶持。美國名義上聲稱保持香港穩定繁榮符合美國的長遠利益,但實質上是美國希望像打「台灣牌」那樣用「香港牌」來牽制中國,把它作為遏制中國的一個有效途徑,香港問題成為影響中美關係的新的不穩定因素。美國主要採取了以下政策:一是把美國對華最惠國待遇與香港人權掛鉤。二是配合英國政府的移民政策,《1990年美國移民法》增加了美國給香港提供的移民配額。三是通過《美國一香港政策法》,把香港視為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提出「支持民主化是美國外交政策的一項基本原則,這項原則自然適用於在1997年6月30日以後美國對香港的政策」。該法案還要求美國政府定期向國會提交「關於香港民主制度進展」的情況報告,這是以國內立法的形式對香港事務進行干涉,也為美國對香港的監督提供了法律依據。四是自1991年開始美國定期發表關於香港的人權報告。五是通過高級官員和議員訪港來提升香港的國際影響,美國高官還多次接見香港港督和李柱銘等「民主派」代表人物,藉此強調對香港民主的關注。六是支持「港同盟」等「民主勢力」的發展,認為「香港前途的保證主要在於「民主勢力」的發展和「民主制度」的建立,「港同盟」的成立自然被看作是美國實現對港政策目標的一個重要工具。
4.香港回歸後至今積極介入並干預香港政治事務。香港回歸後,美國取代英國,開始積極介入並干預香港的政治事務。美國對香港的政策目標重點從注重經濟、安全利益、地緣政治利益日益轉向政治性意識形態利益,政治性考量成為美國對香港政策追求的根本目標和核心,香港的政制改革與發展、民主與人權、新聞自由和高度自治等問題成為關注焦點。為此,美國採取了以下策略與措施: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基本原則表示疑慮,試圖推動香港向美國所希望的「民主」方向前進;將香港實現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雙普選看成是香港政治發展的一個基本指標以及中國是否遵守《基本法》的一個重要因素;要求保障並加快香港的民主進程,關注行政及立法機關的權力分配機制,維護法治、司法獨立,推動香港實現「民主」的西方化、美國化;關注《香港基本法》第23條「反顛覆立法」問題;鼓勵並支持香港泛民主派政黨的發展,大力支持並扶持所謂的民主派;關注香港的公民權利與新聞自由,竭力維持香港的「獨特性」,避免香港「大陸化」,帶頭充當香港民主人權的「保護者」和「監護人」。
二、美國對香港民主輸出的戰略目標
1.自詡為世界民主、自由、人權的衛道士,把鞏固和發展香港的西方民主政治體製作為維護美國在港利益的基石。美駐港總領事祁俊文曾專門在香港《明報》發表題為「民主——香港保持穩定繁榮最佳途徑」的文章,明確表達了「美國政府堅決支持民主是香港保持穩定繁榮和推動自治的最佳途徑」,「香港事務不容外國干涉」的思想。
2.把香港作為展示西方價值觀念、「民主理念」和生活方式的「櫥窗」和「樣板」,作為對中國大陸進行意識形態滲透的前沿。台灣是美國在亞洲樹立的一個民主樣板,美國希望把香港塑造成另一個「民主」樣板,把「促進香港民主化作為對北京政策的基石」,通過培養、扶植香港的「民主勢力」,企圖使其能夠左右香港的政制發展方向甚至能夠入主特區政府,從而使香港成為能夠按美國意願發展的政治「實體」。美國在《美國一香港政策法》中提出,「香港居民同美國人民有很多共同的價值觀和利益,要通過努力使香港成為一個展示珍視自由的社會所能夠取得的成就的典範」。美國前駐港領事高樂聖在德克薩斯州休斯頓亞洲協會發表講演時也曾強調「香港是中國未來的一個窗口,是中國大陸發生巨大變化的例子和刺激」①。美國副財長薩默斯在談到未來香港經濟時毫不隱諱地說:「在(中國內地和香港)未來兩種體制的融合中,如果中國的體制更象香港將對有關各方都有利」,當然也最符合美國的利益。
3.以積極插手香港事務為契機,進一步強化美國作為維護「民主」的世界警察的國際地位和形象。2005年9月,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翰在美國商會演講中談及香港的民主時表示,「美國政府在香港的民主發展方面一向直言,這個沒有什麼特別的。我們在全世界每天都在講民主,發展民主是我們一貫的政策。美國國務卿賴斯有一條圍巾,上面有這樣的字:『民主並非供觀賞的運動。』它是一個活躍、有動力的過程。不是由外而來,是隨著民間行動發展起來的一個過程」②。這段講話清晰地表達了美國維護「民主、自由」的決心。
三、香港回歸後美國推動香港「民主化」的主要舉措
1.推動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雙普選。2007年12月29日,中國全國人大對香港的政制發展制定了明確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規定香港將於2017年實施特首普選和2020年立法會直選,但是美國卻指責《基本法》限制了香港民主和自由,限制了立法會影響政府決策的能力。全球知名揭秘網站「維基解密」2011年公布了950份來自美國駐香港總領館的機密電報,電報內容中很多涉及美國駐港總領事等官員對香港政改和普選的關注。2014年6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後,美國國會議員、國務院發言人、政府高官、駐港總代表及前高官發表了諸多抹黑中國政府、香港特區政府的言論,傳遞了美國有意干涉香港政改事務的弦外之音。
2.反對並阻止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的政治性團體或組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美國從2002年下半年香港特區政府著手啟動該法立法活動時,就想方設法予以阻止。美國以保護香港人民的基本自由和公民自由、免受政治迫害為借口,通過總統與中國領導人及香港特區政府首腦會晤、高官發表談話、國會議員議案、發布《美國一香港政策法報告》、支持香港反對派、非政府組織活動等一系列手段,阻止香港立法會通過《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建議,要求中國和全國人大把對香港法律的修訂留給普選的香港立法會解決,致使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擱置已有十餘年之久。
3.恣意歪曲香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基本法》明確了香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基本原則,指出「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要以一國為前提,但美國「擔憂」中國政府會過多「干預」特區事務,不是從「一國兩制」中的「一國」主導「兩制」,而是更多地從「兩制」為先導條件下的「一國」做文章,試圖把「高度自治」轉化為「完全自治」。在《美國一香港政策法》中,美國以把香港當作一個經濟和貿易往來上單獨的地區來對待為由,把香港當作一個「完全自治」的地區。2004年6月和9月美國參眾兩院的決議都表示美國將繼續把香港當作「完全自治」的地區對待。《基本法》中規定了全國人大在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的事務有釋法的權力,美國則認為中國全國人大的釋法「破壞香港司法獨立」,損害香港自治,要求中國全國人大不要經常就香港事務釋法,強調港人對香港政制發展有最終發言權。
4.支持香港的泛民主派,加強政黨及社會組織能力建設。香港回歸以來,建制派與泛民主派(反對派)圍繞香港政治價值觀和民主進程發生了激烈爭論。在香港民主進程和雙普選等問題上,民建聯等建制派支持中央和特區政府的觀點,主張奉行「循序漸進」原則。泛民主派政治組織則崇尚西方國家的「人權」、「平等」和「正義」等「普世價值」,抨擊、指責內地的政治制度、司法體系,支持美國等西方國家觀點,主張香港走西方道路,要求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儘快推行全面普選,策劃、鼓動民眾上街遊行示威,向中央和政府特區政府頻頻施壓。美國充分利用港人政治認同上的這種二元特徵,從政治、經濟、能力建設上對香港的泛民主派給予了大力支持。美國總統、國務院高官、國會領袖多次接見李柱銘等香港泛民主派,對其政治主張給予支持。2014年9月底,美國駐香港總領館針對部分泛民主派組織的佔領中環行動,發表聲明,予以支持。美國政府通過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多次給「泛民主派」背景的政黨、研究機構、社會組織提供經費援助,主要用於研究香港選舉制度的發展和憲政改革、支持當地政黨在民主環境中開展競爭、組織公眾論壇討論和辯論政治發展、民意調查、對公眾進行普選和選舉改革教育等。美國還通過非政府組織為加強香港的政黨和社會組織的能力建設做了大量工作。自2002年以來,美國全國國際事務民主研究所就對香港的政黨和組織進行培訓,教導他們如何壯大組織、怎樣與媒體建立關係、如何與選區溝通和與選民打交道。接受過這方面援助的有民建聯、民主黨、自由黨、公民黨、前線等。2005年該組織啟動了一個為期半年的青年政治領導人培訓項目。2006年,專門為2007年的香港區議會選舉候選人啟動了培訓項目。該組織還資助香港大學的「民意研究所」。為了幫助香港政黨發展,美國全國國際事務民主研究所於2004年11月幫助香港大學組織了專門的關於政黨發展的研討會。此外,美國非政府組織直接參与香港「民主派」的反政府活動。
四、美國對港民主輸出的行為主體及方式
1.國會是美國介入和干預香港事務的主要參與者和推動者。1991年的《美國一香港政策法》和1997年的《香港回歸法》即屬此類。提出議案是國會幹預香港事務的另一方式,從香港回歸以來,美國國會參、眾議員圍繞第二十三條立法、維護香港的民主、人權、公民基本政治權利和新聞自由提出了一系列議案,這些議案雖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其所製造的政策輿論對行政當局有很大制約。舉行香港事務的聽證會也是國會經常採用的一種方式,自1992年美國的香港政策做出重大調整以來,美國參議院曾專門就美國的香港政策、香港內地子女「居留權」問題、香港政改等問題舉行了聽證會,對中國人大釋法提出無端指責,促使美國政府支持香港泛民主派的政治主張,要求美國政府向中國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施加政治壓力。國會還通過成立「國會香港委員會」、發布涉華工作小組(委員會)中國問題報告、參、眾議員的公開講話、會見香港泛民主派代表等方式來表達他們對香港事務的關注。2014年2月,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艾德·羅伊斯及亞洲及太平洋小組委員會主席史蒂夫·查波特等八名成員訪港,與公民黨、民主黨的多名成員舉行「密會」。羅伊斯事後公然宣稱:「香港是中國一部分,但卻不儘是。」2014年1O月,美國國會中國問題委員會發表了涉華年度報告,稱欲重啟香港政改問題的年度調查。同時,由參議院臨時議長、民主黨人帕特里克·萊西等三人牽頭,21名美國參議員致信奧巴馬總統,聲稱由於「中共的公開威脅」和近期「對香港和平示威者的襲擊」,請求奧巴馬公開支持香港「佔中」者的民主訴求,要求美國政府採取明確、嚴肅的措施,確保北京兌現對香港「一國兩制」的承諾。全球人權委員會主席、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宣布將成立一個國會香港小組,以監督香港的人權狀況及中國政府在香港的活動,確保高度自治原則得到尊重。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伯特·梅嫩德斯也以致信香港特首梁振英的方式表達對香港局勢的嚴重關切。國會中國委員會還在10月9日發表的一份題為《加強對香港民主制度支持的報告》中把香港的民主問題稱為一個日益重要的人權問題,要求國會和政府成員應通過在最高層發表聲明、召開會議及出訪香港來加強對香港民主制度的支持。
2.以國務院和駐港總領館為主的行政當局是美國介入和干預香港事務的政策制定者和協調者。行政當局主要採取下列方式介入和干預香港事務:一是自1992年以來,國務院根據《美國一香港政策法》規定向國會提交香港問題年度報告。2007年,美國的《美國一香港政策法》報告一改以往的美國在港利益的排列順序,將美國在香港的人權和民主利益首次提到了經貿等其他利益之前,這既是其全球外交戰略轉變的一個體現,也表明了美國對香港政治民主發展的日益關注。二是國務院在發表的年度國別人權報告中列專章詳述香港情況,重點關注公民權利、新聞自由和法輪功等宗教自由情況。三是通過白宮和國務院新聞發布會表達對港事務的看法。2014年9月,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薩基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關於有香港人抗議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特首選舉改革方案時明確表示,美國支持香港按照基本法以及民眾意願落實普選,並表示根據普選法則選舉行政長官的目標能夠實現,「香港行政長官的合法性將會極大地提高」。四是行政部門經常通過國務院高級官員以及美國駐港總領館的公開聲明表達對香港事務的關注。1997年7月,國務卿奧爾布賴特以香港特別行政區臨時立法會的產生方式不合民主程序為由,聲明拒絕出席香港特別行政區宣誓就職儀式。五是美國國務院政府高官及美國駐港總領事通過與香港政界人士的會面表達對香港特定議題的關注。美國副總統拜登2014年4月在白宮會晤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表示支持香港民主。同日美國國務院副國務卿伯恩斯會晤陳方安生與李柱銘,雙方討論了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普選的發展等問題。美國駐港總領事也經常與特區政府官員、香港政壇人物及政界活躍人士會面,了解他們對政改等問題的看法,如特區政府2005年提出2007年和2008年特首和立法會政改方案後,時任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在2005年10月與特首曾蔭權午宴,關注香港施政報告中關於政改的進度,向曾蔭權表示延遲政改方案會引起國際社會擔心。六是通過媒體採訪營造輿論引導公眾。七是美國領導人還通過高層訪問直接向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表達美國的態度。2014年5,美國負責東亞和太平洋事務的助理國務卿拉塞爾在佔領中環組織舉行政改方案投票的關鍵時刻訪港,會見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政黨領袖和反對派代表,並對香港政改和特首普選過程作出了評論,強調要「按照國際標準」進行選舉。受此鼓舞,反對派就基本斷絕了和中聯辦的政改交流。美國國務院高官高調、強力介入香港政改的舉動,表明了美國欲在香港建立主權實體的西方政治制度政體,企圖全面衝擊和否定中國主權的憲制基礎。八是美國政府高層把政黨的發展看作是推動香港全面「民主化」進程、香港政治文化發展的重要措施和重要組成部分,給予高度重視。美國政府高層公開接見香港的「反對派」政黨領袖,總領事館也與所有主要政治組織保持著「良好關係」,美國新聞署(USIA)的國際訪問者計劃更是把香港的政治人物作為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九是情報部門暗中支持香港政改反對派和「佔中」行動。在本次香港政改和「佔中」行動中,美國中央情報局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佔中」宣傳網站,這次「佔中」集會的贊助者一周傳媒老闆黎智英更是穿梭在美國情報部門、美國國防部高官、香港立法會議員、政黨領袖之間,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為反中央、反香港特區政府者提供資金支持。據報道,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世界銀行前行長保羅·沃爾福威茨在抗議活動前幾周,就曾與黎智英在遊艇里密會。總體來看,國務院是美國香港政策的制定者,駐港總領館是美國介入和干預香港事務的協調者,以國務卿為代表的國務院等行政部門官員主要作公開政治表態和政策闡釋,駐港總領館主要進行政策的組織協調並暗中行動。較之國會,行政當局更多地從維護國家利益和國際關係的角度考慮問題,扮演了相對理性行為者的角色。
3.非政府組織是美國介入和干預香港事務的實施者。隨著香港的回歸和美國對港政策的調整,美國通過非政府組織在對港事務的干預上比以往介入更深。一是提供資金支持。有美國政府背景、從國會獲得資金的美國民主基金會和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向香港的政治社團、研究機構提供資金支持,如從1996年起,香港職工盟每年向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申請獲得撥款5至8萬美元,而國際勞工團結中心的款項來自美鼠民主基金會的分配。二是開展專題研究,發表研究報告,提出政策諮詢建議。例如,傳統基金會關於香港問題的研究對美國的對港政策有重要影響,許多建議經常為決策機構所採納,成為美國對港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三是提供能力培訓。美國民主基金會和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等非政府組織還通過舉辦各類講座和會議,培養香港反對派的「普選」、「民主」意識和技巧。如民主黨曾參加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撥款籌辦的「形象建立、演講技巧及如何面對傳媒」的講座,香港前線曾參加「如何籌款」的講座。鍾庭耀主持的香港大學民意研究中心也曾接受贊助,為2004年立法會選舉作滾動式民意調查,發表有利於反對派的民調結論。為推動香港政黨政治發展,2006年2月,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開辦為期一年的「區議會候選人及選舉經理競選學校」,並在七月配發報告評論香港的選舉制度與實踐,希望於2007年的區議會選舉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選舉基礎』,並在2008年的立法會選舉中擴大這種『基礎」』。香港一美國中心是美國在港假以「教育面目」示人的機構,是美國支持學生佔中行動的主要支持者。該機構負責人莫頓·霍爾布魯克為曾在美國外交及情報部門供職多年後退休的資深外交官。2014年3月15日至3月l6日,香港美國中心舉行了一場為期兩天一夜的「工作坊」,「名正言順」地培訓「佔中」大學生骨幹。四是設立所謂的「民主獎」,鼓勵香港「民主派」反對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美國國家民主促進基金會設立了年度「民主獎」,1997年將該獎授予香港「民主派」領袖李柱銘。五是舉辦關於香港民主問題的研討會。2014年4月,美國「亞洲協會」邀請香港反對派的代表人物陳方安生和李柱銘訪美,出席「香港民主的未來」研討會並接受彭博社採訪,大談2017年特首普選。他們在接受採訪時稱,中央政府希望「絕對控制」特首選舉,避免選民選出「不能接受人士」。「佔中」行動發起人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及積极參与「佔中」行動的香港公民黨主席余若薇,曾多次出席美國國務院轄下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及美國國際民主研究院(NDI)在香港所舉辦或贊助的論壇及活動。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李柱銘、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Et君、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等「佔中」支持者亦與NE及NDI關係密切。六是策劃、指導「佔中」行動方案。美國政治智庫LandDestroyer的研究員卡塔盧奇在該智庫的網誌上發表題為《整個佔中行動在華盛頓寫劇本》的文章,揭示香港九月底開始的「佔中」行動其實早在2014年4月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和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訪美時,已在美國的干預下計劃好。美國國務院轄下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及美國國際民主研究院(NDI)和他們開會共同討論了「佔中」行動的計劃、參與人物及訴求等。
五、香港回歸後美國對港民主輸出的特點
1.美國對港民主輸出政策清晰化、系統化。中英開始談判香港問題之前,美國把香港問題視為中英兩國歷史遺留問題,與美國關聯度不大,美國也僅僅是把香港作為民主輸出的前哨,對港民主輸出政策相對模糊;中英開始談判香港問題之後,美國不斷調整對港政策,對港民主輸出政策開始浮出水面,經過1997—2007年這十年,美國新的對港政策經過充分醞釀,在1997年香港回歸後,美國的對港民主輸出政策已經清晰化、系統化。
2.參與主體多元化。目前,美國在香港的民主輸出已經形成了政府、國會、非政府組織多主體、多層次的複合多元結構。政府主要是白宮、國務院、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白宮、國務院是政策制定者,主要通過高級官員的表態表達意願;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是政策執行者,通過公開或隱秘活動進行支持;國會是政策和立法的鼓動者,主要在立法、提出議案等方面提供支持;非政府組織是政策推廣者,主要通過草根活動進一步向社區、民眾縱深發展。三個層次的不同主體之間分工明確、相互支持、鼎力配合,形成了複合多元的工作格局。
3.政治化。美國在香港主要有地緣政治、經濟、安全和意識形態四種國家利益,在香港回歸後,意識形態利益日益成為美國關注的重點。香港的「一國兩制」政治制度、雙普選等民主政治改革、民主和人權保護等政治性問題成為美國對香港政策的追求的根本目標和核心。
4.法制化。目前,美國關於香港政策的法律主要有兩個:一個是1992年的《美國一香港政策法》,以國內立法的形式確定了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後美國在香港享有的特殊政策,《美國一香港政策法》是美國對港政策轉變的根本標誌。該法第三部分特別規定了國務卿應向國會報告香港的民主人權狀況等與美國利益有關的香港狀況。該法還規定如果美國總統判定中國沒有確保香港的高度自治,就可以取消香港在美國法律中享有的特殊地位。該法為美國對香港的狀況進行監督並對美國的香港政策設置了條件,帶有典型的干涉中國內政的色彩。1996年美國還對該法進行了修訂,進一步細化了美國香港政策的條件。突出強調中國允許香港「自由和民主做法繼續下去」,「尊重那裡的人民公民權利和人權」是「極為重要」的,反之「將是美中關係的極大障礙」,希望「最大限度地為香港人民提供個人權利保障」。要求美國國務院在1997年的政策法報告中,繼續向國會就香港的局勢提供詳細材料,報告內容除上述有關基本法、特首選舉、政黨、司法獨立、人權法案問題外,在立法機關問題上,要求體現最近的事態發展,就「北京計劃以委任機構取代選舉產生的立法機關」提出報告。另一個是1997年的《香港回歸法》。它在保證美國對香港政策連續性的同時,比《美國一香港政策法》在態度上更加激進,在內容上更加細化,在執行方面,加強了總統的權力,總統可以根據自己對香港自治程度的判斷來確定執行或可以修改美國有關香港法律的實施,儼然把美國定位為香港未來實施「一國兩制」的「仲裁者」。5.公開化。香港回歸前,美國對香港的民主輸出主要通過施壓、滲透和隱性支持等方式在進行,香港回歸後民主輸出方式已經發生了改變,特別是隨著2017年特區行政長官普選的臨近,美國支持香港民主派的區域中心已經從美國向香港本土轉移,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和民主基金會等非政府組織對泛民主派的支持活動已經逐步公開化,美國高層在香港本土接見香港「泛民主派」等活動明顯增加。2013年美國選派夏千福這樣一位對華「鷹派」人物任駐香港總領事,他有軍政經驗、曾經推動台灣「寧靜革命」。就任伊始,他就公開鼓動香港「民主派」參加2017年特首普選。
6.國際化。「國際化」這一概念在香港有特殊含義,這個詞最先是英國人用來證明要求國際社會幹預香港的正當性的。香港回歸後,美國為了維護其在香港的地緣政治利益、經濟利益、安全利益和意識形態利益,不斷強調香港地位特殊性,極力主張把香港問題國際化。1998年7月,比爾·柯林頓總統在出席前香港總督官邸舉辦的歡迎招待會上暗示,香港的國際化而不是民族化(或重新民族化)才是正確的道路。為了使香港問題和香港事務進一步國際化,以此引起國際社會的更多關注,美國國務院根據《美國~香港政策法》發布年度報告和每年關於香港的《人權報告》,眾議院還發表《香港過渡委員會報告》。這些報告不僅對香港情況進行監察與評估,也為美國干預香港政治事務預留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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