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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參:殺豬守信,身教重於言傳

 

    曾參,即《論語》中的曾子,春秋末年約公元前505年—公元前435年魯國南武城人(山東嘉祥縣)。孔子的晚期弟子之一,與其父曾點同師孔子,是儒家學派的重要代表人物。

 

一天,曾參的妻子準備去集市賣些自己種的農產品,換錢換物作為家用。她出家門時,兒子就哭喊著要跟著去。孩子不大,集市離家又遠,帶著他很不方便。於是曾參的妻子就哄著兒子說:「你回去在家等著,我賣了東西一會兒就回來,我從集市回來後殺豬給你吃。」兒子被哄好了,聽到媽媽回來後有豬肉吃,不再吵鬧跟著去了。

 

妻子哄孩子時,曾參在旁邊看著,聽到妻子以殺豬哄孩子,就提醒妻子從集市回來時,無論如何也要買一點豬肉給孩子吃,哄孩子也要注意方式,不能亂承諾,如果沒有買回豬肉,回來就要殺豬給孩子吃,否則就是欺騙孩子。妻子隨口應承著就走了。

 

曾參家窮,妻子在集市賣完農產品後,換取了一些家庭用品,再也沒錢買豬肉了,而且她也想只是大人哄小孩的,回家後孩子也許早就忘了要吃豬肉的事。從集市回來時,沒有買回豬肉。

 

果然,孩子眼巴巴等著母親回來,依然記得母親出門時殺豬給他吃的承諾,纏著她要殺豬。曾參的妻子趕集勞苦,心情也不太好,便教訓孩子:「不懂事,家裡窮困父母辛苦勞作養家糊口,一分錢掰作二分錢用,小孩子還要鬧什麼要豬肉吃啊。」

 

這時曾參說:「小孩子是不懂事,家裡貧困是大人的事,與小孩子無關。但是,作為父母不能對孩子撒謊,如果我們現在說一些欺騙他的話,等於是教他今後去欺騙別人。雖然做母親的一時能哄得過孩子,但是過後他知道受了騙,就不會再相信母親的話了。這樣一來,父母就很難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了。」

 

曾參於是從廚房時拿來刀,徑直走到自家豬舍里,把養著準備過年的豬殺了。妻子覺得丈夫的話很有道理,心悅誠服地為兒子做好了一頓豐盛的晚餐。

 

曾參用言行告訴人們,身教重於言教,用自己的行動做表率,去影響自己的子女和整個社會。

 

原文:《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曾子烹彘(zhì》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隨之而泣。其母曰:「女還,顧反為女殺彘(豬)。」妻適市來,曾子欲捕彘殺之。妻止之曰:「特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嬰兒非有智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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