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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與正在打離婚官司的男人交往

博友自述:

大家好,我37,喪偶三年,有一個兒子,現在和一個正在上訴離婚的人交往,他十月拿到的一審判決書,估計得到明年十一月才能判離婚。他比我大四歲,我們都有穩定的工作。想請教大家,現在這種狀態,我應該和他保持怎樣的關係?怎樣的距離才能使這段感情更長久呢?

博主回復:

首先,你要讓他安全離婚。既然離婚官司打到了二審,可見他妻子是堅持不離的。你躲在暗處,不激發矛盾,不去刺激她,她就找不到新的理由加緊對他的糾纏。很多人在離婚過程中,得知對方有了新歡,會暴怒,會嫉妒得要命,會因為和好、復婚的希望破滅而痛苦倍增。驟然增加的負面情緒會支配TA使出渾身解數糾纏對方及其家人朋友。如果對方有軟肋被TA抓住,或者性格軟弱,就可能離不了。所以,你要剋制自己的感情,要關心他,按他的節奏來,如果他不方便電話、見面,你就等他方便的時候聯繫你。為他著想,其實,也是為你們的未來著想。

其次,你不要去想感情是否長久,而要享受現在,把感情培養好了,自然就能走得長遠。你們都是二婚,應該對婚姻有領悟。沒有幻想,腳踏實地的婚姻才是健康的,有生命力的。不要在婚姻里追求激情,只要性生活和諧,平時相處愉快平和,你們之間的信任就會慢慢建立起來。同居一段時間後,自然而然就會走入婚姻。婚姻都應該是水到渠成的,二婚更應該如此。如果一方著急領證,經常想像結婚後的生活,這不是好事,表明TA心有不滿,因為對方及現狀不能吸引TA的注意力,不能讓TA得到享受。這種情況下結婚,必定是帶著幻想的,等到了婚姻中,幻想破滅,又不能及時調適,就會痛苦,產生矛盾,婚姻質量肯定不高,甚至短命。

等他離了婚,你們就可以同居了,遵循真實,坦誠,錢財自主的原則,善待對方,你們的婚姻是很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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