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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百日共修 因果不虛(四)

作者:達真堪布    文章來源:大圓滿法網站    點擊數:1308    更新時間:2012-2-1 文字:【大】【中】【小】在線播放| 音頻下載 | 視頻下載 | 手機格式 | 文檔下載為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為度化一切父母眾生要發誓修持成佛!為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今天還是學習因果不虛。前面講了,我們所感受的一切都是業,快樂是因為業,痛苦也是因為業。感受快樂是因為往昔修過善業,遭受痛苦是因為往昔造過惡業。都不願意感受痛苦,都想獲得安樂,享受快樂,那就要斷惡行善。行持善業,是改變命運、脫離痛苦、獲得安樂的方法。我們斷除了惡業,行持了善業,就可以永遠脫離痛苦,永遠獲得安樂。這是真實不虛的,大家一定要深信這樣的規律和真理,這叫因果正見。佛在經中講:「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我們雖然知道佛的這個教言,但是都沒有照做。我們學佛修行,就是要「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惡業與善業的表現形式有各種各樣的,我們要從基礎做起。「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再微不足道的惡,對我們的傷害也會非常大,因此不能做;再微不足道的善,對我們的利益也會非常大,因此要儘力行持。這幾天我們一直在講十不善業和十善業。十不善業指身的三種不善業,口的四種不善業和意的三種不善業。今天講第二種身惡業——偷盜,也叫不與取。主要指將不屬於自己的,屬於別人的財物、受用等,沒有經過對方的同意,在對方沒有給予的情況下,通過各種渠道、手段據為己有。同前面講的殺業一樣,完整的偷盜也要具備四個條件,也叫四分支或四因素:對境、動機、行為、結果。第一,對境。一指屬於他人的受用;二指沒有經過對方的同意。他人的受用不僅指財物,也包括如名氣、地位,好的機緣等。若是據為己有了,也屬於偷盜。第二,動機。動機有善意和惡意的。惡意是因貪心、嗔恨心或在愚痴的狀態下進行的偷盜與不與取的行為。善意是指為了度化他,為了斷除他內心的貪著,或者替他積累資糧,有必要的情況下,可以偷他的東西替他做功德,或者令他斷除對這些受用的貪著,或者阻止對方拿這些受用或財物去造彌天大罪。大乘佛法里有對善意的偷盜行為的開許。這是一種特殊情況,自己使用溫和的方式,在無法解決問題,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採取這種手段,但前提是第一不是為自己,沒有絲毫自私心;第二能夠利益對方。通常情況下,偷盜行為是在貪、嗔、痴的狀態下,或許還摻雜了一些嫉妒、傲慢等煩惱。故意做與無意做也不一樣,在無意當中或者自己不明白的情況下,有一些不與取的行為或結果,不會犯完整的偷盜業;如果是故意和惡意地做,就是有發心,便是犯了一個完整的偷盜業。第三,行為。自己親自做,讓別人做,隨喜他人做,運用權力和勢力不擇手段地做,都屬於不與取的行為。不與取有三種:權威不與取、盜竊不與取、欺誑不與取。一、權威不與取。指運用自己的權力和勢力,比如以前的國王、大臣等,派軍隊等在明處搶別人的東西及受用。這種情況目前很少,多見的是利用職務、權力收受賄賂、偷稅漏稅、占別人便宜。二、盜竊不與取。主要是指在暗處通過各種手段,偷偷摸摸地將他人的東西據為己有。三、欺誑不與取。主要指利用一些詐騙等手段,將他人的受用、財物據為己有。《大圓滿前行引導文》里講到,在一般情況下,做生意除了邪見和邪淫,其他身口意的惡業都具備了(現在的生意場上,恐怕邪見和邪淫這兩個也具備了)。那是不是不能做生意了?也不是。這裡主要是指以不正當的行為和手段做生意。做生意應該遵循正當的規則和方法,這樣不會有罪過。如果想欺騙、糊弄他人,使用一些不正當、不合法的手段,就會導致這樣的罪過。現在是混亂與顛倒的年代,但是我們不要為了自己的一點點的利潤與利益做生意,而是發心為眾生提供方便。這樣不會有任何罪過,因為發心是純正的,清凈的。有付出就有回報,有了利潤是自然的、正當的、應該的。但是你不能特意去求回報,不能為了回報欺騙他人,忽悠他人,這種想法與心態是不正常的,是惡念,肯定有罪過。這幾天一直在講因果,但不是什麼也不能做,什麼也不許做了,不然你們這些生活在城市裡的人,回去就無法生活、工作、生存了。所以發心很重要,任何事情都要先發心,然後再做。圓滿這樣的惡業要具足好多因素與條件,否則也不會造業,或者造業了業也不會圓滿,不會很嚴重。修行就是轉念,若是不轉念處處都是造業,事事都是造業;若是轉念都是修行。轉念不容易,要有正確的發心,要有清凈的心態,一步一步地來。我們都是凡夫,要做到沒有一點惡念是不可能的,但我們現在可以以妄止妄,以毒攻毒,慢慢地我們就可以獲得智慧,再去做一些無漏的善根。我們在沒有獲得智慧,沒有開悟證悟之前,只能這樣了。我們現在做不到不犯錯,不犯戒,但是我們可以懺悔。如果連懺悔都做不到,就不是修行人了。我們和普通人不一樣,普通人時刻都在造業,但是他不知道自己造業,更不可能反醒、懺悔。佛法是圓融的,佛法不可能給你帶來壓力,也不可能給你帶來煩惱。善惡的標準有好多種,你根據自己的修行層次定標準,衡量、要求自己。作為一個凡夫、一個初學者,拿佛菩薩的那種境界,那種善惡標準來衡量、要求自己是不應該的。我們現在還做不到、達不到那樣的境界與標準,那是我們努力的目標與方向,最終一定會達到、會做到的。昨天講過,密宗有密宗的善惡標準,顯宗有顯宗的善惡標準,大乘有大乘的善惡標準,小乘有小乘的善惡標準,也有屬於世間一般的善惡標準。一點一點地要求自己,不會有壓力的。一下子就達到標準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們都要明白、知道這些道理,一步步地做。第四,結果。結果就是指自己心裡明白了、知道了,已經是屬於自己的了,或者自己已經得到了,有這樣的想法、念頭的時候,就圓滿了偷盜的一個罪業。具足這四種條件,就會犯不與取這樣的一個罪業、惡業。偷盜與殺生一樣,也要感受四種果報。第一,異熟果。就是在惡趣里感受地獄、餓鬼、傍生的痛苦。一、以嗔恨心偷盜。為了傷害對方,為了報仇而去偷盜。二、因貪心而偷盜。這種情況很多,貪財物、權力、勢力。三、在愚痴的狀態下偷盜。在外道的一些修法里有把偷盜當作一種善業或修行的。還有不是以嗔恨心,也不是以貪心,就是盲目地跟著別人做,在愚痴狀態下進行的偷盜。一般的情況下,以嗔恨心偷盜的,異熟果是下地獄;以貪心偷盜的,投生為餓鬼;在愚痴的狀態下偷盜的,投生為傍生。嗔恨心是墮落地獄的因,貪心是墮落餓鬼的因,愚痴是墮落傍生的因。也有特殊情況,罪業的輕重根據煩惱的程度、動機的大小,次數的多少而定。煩惱分重的、中等的、輕的;動機的大小與心態,是否有畏懼感和羞愧心都有關係。如果把搶、偷、騙當做本事,就是沒有一點畏懼感和羞愧心,這種是動機極大的。次數不是一兩次,而是經常性的,次數越多惡業越重。根據煩惱的重輕程度,動機的大小,次數的多少,偷盜也分上品、中品、下品。上品的下地獄,感受地獄的痛苦;中品的投生餓鬼,感受餓鬼道的痛苦;下品的轉生為畜牲,在傍生道里感受痛苦。我們現在學佛、修行了,雖然還做不到諸惡莫作,做不到不犯任何戒律,但是我們不能跟普通人一樣。我們可以有煩惱,但是不能太粗重;可以有動機,但是不能太惡劣,應該有畏懼心與羞愧心。你在上師三寶面前,在父母眾生面前,立過多少誓言,下過多少決心,說過多少堅定的話,但是都沒做到。欺騙了上師三寶,欺騙了父母眾生!應該有羞愧心!次數方面也要注意,雖然現在做不到徹底不犯錯誤、不犯戒律,但是應該少犯,這樣後果也不會太嚴重。有些人雖然學佛了,但是一點都不在乎,非常隨便,這樣還不如不學佛,不學就不會拿佛法來造業了。異熟果主要是果報成熟在三惡道里,在三惡道里感受痛苦。一旦墮落惡趣了,想出來非常難,即使出來了,投生為人了,還要感受三種果報。第二,等流果。有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同行等流果就是沿襲過去的串習、習氣與惡習,從小就喜歡騙人,有偷雞摸狗這些行為。感受等流果是指受用非常貧乏,即便有一點財產,也會被人搶走、偷走、騙走,或與敵人共同享用。如果現在貧困,一無所有,沒有別的原因,就是自己前世偷盜的果報。雖然也想賺錢、發財,起早貪黑地積累財富,但始終賺不到錢、發不了財。雖然同樣上班、工作、做生意,但是有些人有錢,有些人沒錢;有些人能掙到錢,有些人掙不到錢;有些人能發財,有些人不能發財。甚至有些人非常辛苦,但始終賺不到錢、發不了財,反而還十分貧困。有些人雖然沒做太多的事情,沒有太多的付出,卻發財了、賺錢了。很多人認為老天爺不公平。其實,不是老天爺不公平,都是自己的因果。人家前世布施修福,你前世偷盜,結果能一樣嗎?有些人,雖然有一點點錢,或者有一些其他的物質、財物,但是,要麼被別人搶走了,要麼被別人偷走了,要麼被別人騙走了。有些人想不通,「這麼多人,為什麼不騙別人,偏偏騙我呢?」這不是無緣無故的,是有因緣的,都是自己的因果。佛法講近因和遠因。凡夫只能看到近因,看不到遠因。主觀上的一些因緣我們看不到,只能看到客觀上的一些因緣。這些都是偷盜的果報。有些人拚命地賺錢、積累錢財,自己捨不得吃、捨不得用、捨不得穿、捨不得花。但是突然生病了,或者有事了,全部花光了。這也是因果。想發財、想賺錢,就要斷惡行善,特別是要斷除偷盜。不搶、不偷、不欺騙、不詐騙。通過不正當的方式得到一些東西,都屬於偷盜,都是有果報的。也許沒被人發現,或者是走後門了,僥倖躲避了法律的制裁,但是你逃不脫因果的制裁。你即使擁有了也是暫時的,長遠看只能給你帶來災,不可能給你帶來幸福!你擁有的這些也許是福,也許是禍。搶來的、偷來的,肯定是禍,只能給你帶來災難,不可能給你帶來幸福與快樂。我們看很多人的經歷,就一目了然了!這樣得來的錢財,將來都要感受嚴重的後果。所以我們不能再迷茫、再糊塗了,應該明白什麼是真正的福。財富不是福,法福才是福。精神的享受才是最大的享受,內心的快樂才是真正的快樂。自己修來的財富或財產才是福,搶來的或詐騙得來的,不是福是禍!不要說未來世,即使在現世也不可能得到幸福和快樂,只會遭遇災難!不相信就看看。我們的心胸狹隘、目光短淺,什麼都考慮不周、看得不透。用佛法、用智慧看得全面一點、透徹一點,你才能明白什麼是真正的福或禍。現在好多人,雖然要權力沒權力,要財富沒財富,但是每天都能沉浸在佛法的光明中,感受著佛法的甘露,這種快樂是無比的。世間再多的財產,再大的權力,再高的地位,也無法與之相比! 有權力的人有很多,有錢財的人也有很多,但是他們的內心有快樂嗎?有安寧嗎?活得輕鬆、自在嗎?不可能的。我們在一天當中獲得的輕鬆,他們一輩子都不會有;我們在剎那當中得到的快樂,他們一輩子都不會得到。大家應該明白什麼是真正的幸福,什麼是真正的快樂。要想轉變命運,就要在取捨善惡上下功夫,斷除偷盜。想賺錢、發財,就要修舍心,有舍才有得。身體、受用、善根、功德,都要做布施。斷除對身體的貪執,把身體施給眾生,做利益眾生的工具;把受用施給眾生,斷除對受用的貪執;把善根布施給眾生,斷除對善根的貪執。這就是改變命運的方法。第三,增上果。主要是成熟在外境上。就是所在的地方非常貧困。如果是農民,播種了卻沒有收穫;種植果樹卻不結果子。在城市裡生活的人命運也都不一樣。單位和單位也不一樣,有些單位能掙錢,發很多的東西;有些單位不掙錢,甚至倒閉了,這都是偷盜的果報。偷盜的人到哪裡會影響哪裡。如果老闆有神通就好了,一觀察這個人以前偷盜過,就不錄用他,免得公司倒閉。有些人找不到工作,即使找到了工作也拿不到工資,這也是偷盜的結果。有些人有一些財產,但是危害重重,經常被偷、被搶、被騙。為什麼生於這樣的地方,有這麼多外在的違緣和障礙?都是自己前世偷盜的結果。現在有些人想通過換單位、換地方改變這些,不可能的。這種人換單位也沒有用,到哪裡都是這樣,這是自己的命。有些人一聽說他人出國,在國外能賺好多錢,貪心就上來了,也想辦法出國賺錢,結果沒賺到錢就回來了。有的人聽說做某某生意賺錢,就急著借錢、貸款,沒等做起來,這個項目就不行了。這個時候就想不開了:「我怎麼趕上這個時候呢?怎麼沒趕上前兩年能賺錢的時候呢?借的錢、貸的款還不上只能幹著急。第四,士用果,造的惡業能日日增長、世世增長。若是不懺悔,將感受巨大的痛苦。我們真是非常有福報、非常幸運,遇到了佛法,知道懺悔,懺悔了罪業就不會增長了。若是不懺悔,罪業剎那間都不會停止、會不斷地增長。將來要感受巨大的痛苦。這是偷盜的四種果報。現在搶或偷的人應該很少,但是欺騙和詐騙的人多一些。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再注意,不要犯偷盜罪,否則就要感受這四種果報。第三,邪淫。圓滿邪淫罪業也需要四個條件:對境、動機、行為和結果。邪淫的過患特別嚴重,而且對毀壞其它戒律有很大的影響。出家人應該徹底斷除這種不凈的行為;在家人主要是斷除與夫妻之外的人發生不凈行為。另外還有非人、非時、非處、非境、非時、非法和非量。(1)非人。與家族七代之內的親屬有不凈行為都是邪淫;與父母兄弟姐妹、僧尼有不凈的行為也屬於邪淫;與別人已經支付了錢財的人,或未成年的少男少女有不凈的行為也是邪淫。(2)非處。在密處以外的地方,比如在口腔、肛門有不凈的行為(包括用手)也是邪淫。(3)非境。在父母、老師、上師、僧眾附近(能聽見、看見的地方),在佛像、佛塔、佛經等三寶所在的地方有不凈的行為都是邪淫;身上帶著佛像(包括佩戴系解脫、加持品)做不凈的行為也是邪淫;在人群當中(眾人聚集處),或在有光線的地方有不凈的行為也是邪淫。(4)非時。在白天、受持齋戒日(包括佛菩薩的聖誕、成道、涅槃日)、哺乳期、妊娠期、月經期、患病期間、產婦尚未完全康復期間和傷心憂愁之時有不凈的行為,都是邪淫。(5)非法。通過毆打、強暴等手段發生不凈的行為,也屬於邪淫。(6)非量。一夜之內做超過五次以上的不凈行為,也是邪淫。邪淫也要感受四種果報。若是以嗔恨心做不凈的行為,如為了報仇、羞辱對方、傷害對方等,一般的情況下要下地獄,感受地獄的痛苦。若是以貪心,轉生為餓鬼,感受餓鬼的痛苦。若是在愚痴的狀態下,如有的外道把這樣的不凈行當做修行,認為是行善,這樣要投生為傍生,感受傍生的痛苦。在貪嗔痴狀態下進行的不凈行為,都是惡業。一、等流果,在惡趣中感受痛苦很難出來。一旦出來了,投生為人的時候,還要感受等流果。等流果有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同行等流果,這些人從小就喜歡邪淫。就是過去世中的串習、習氣。感受等流果是夫妻不和、長相醜陋。現在的很多夫妻,今天結婚,明天就鬧離婚。說是感情不和,實際上這僅是近因。遠因就是自己往昔造的邪淫的惡業。現在的夫妻越來越沒有感情,越來越不和睦了。就是邪淫越來越頻繁、越來越流行的緣故。現在的夫妻都是互相利用,沒有別的。想踹掉就踹悼,想離婚就離婚,根本沒有感情。都是造業!夫妻不和,婆媳不和,家庭關係處理不好,都是邪淫的果報。邪淫的罪過非常嚴重,容易犯其它的戒律。淫慾是輪迴的根,淫行是輪迴最重要的緣。相貌醜陋,就是看著不順眼、不順心、不好看。現在的夫妻相見時就像見到殺父仇人一樣,互相反感、討厭。相貌醜陋不一定是長得難看。你這麼反感他、討厭他,為什麼還要結婚呢?就是顛倒,受業力的牽引,沒別的。有些人想離婚,但是還離不了;有的不想離婚,但是還離了。學佛修行人是不應該勉強的,這都是因果!業力現前了,只能面對、承受,沒有別的辦法,不是你想離或不想離的事。以前有人問過,學佛的人離婚是不是犯戒、犯錯誤呢?不一定,若你是自私自利的,離不離都是錯誤、罪業。結婚、離婚不是你說了算的,是有因緣的。因緣沒有到,想離也離不了;因緣到了,想過也過不下去。二、增上果。是成熟於外境上的,所居之處臭氣熏天、污穢不堪,有令人噁心的糞坑、淤泥等。生活在同一個地區、同一個城市裡,但是居住環境卻不一樣,有的離垃圾堆近、有的離廁所近,有的能經常聞到臭氣、臭味,有的能遇到一些不凈的物質,這都是前世邪淫的果報。士用果,若是不懺悔,罪業會日日增長,將來感受巨大的痛苦。這就是身的三種惡業:殺生、偷盜、邪淫。我們是學佛修行人,任何時候都要注意,不能隨便。凡夫是顛倒的,把假當成真,把苦當成樂。殺生、吃肉、詐騙、邪淫,看似享受樂趣,其實都是痛苦!我們不能跟他們一樣,不能跟他們學,不能這樣糊塗,不能再愚痴顛倒了。好好受持戒律,保持三門清凈,這種狀態下所得到的、所享受的快樂,才是真正的快樂。佛是慈悲的,佛是在度化我們,不可能讓我們感受痛苦。佛在菩提樹下成道的時候,感覺到了什麼是真正的快樂,然後將這種方法告訴了我們,讓我們也感受真正的快樂。你認為斷除這些難,就是因為沒有看破,沒有看透世間,沒有看透緣法。這些都是痛苦的、無常的、虛假的,沒有什麼可靠的、留戀的。如火坑、如毒蛇窩、如羅剎州。那裡沒有絲毫的快樂和幸福,只有痛苦。都是無常的,都在剎那剎那中變,在剎那剎那中生滅,都是空性的、虛假的、如幻如夢的。沒有什麼可執著的、留戀的、貪戀的,應該全部放下。看破放下就是要看透,知道是痛苦,知道是無常,知道是虛假,這樣才能放下。放下就是放下貪慾,放下執著。身三業,無論是殺生、偷盜,還是邪淫,都是一些粗大的惡業,容易發現,容易斷除。難在後面的語業和意業,不好發現,不好斷除。迴向: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生老病死猶波濤,願度苦海諸有情。以佛所獲三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諦之加持,僧眾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迴向發願悉成就!達雅塔,班贊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上一篇文章: 2011百日共修 因果不虛(三)下一篇文章: 2011百日共修 因果不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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