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任何公投均非法無效
香港反對派發動佔中電子「公投」 港澳辦:任何公投均非法無效
字型大小:小中大 2014-06-20 16:00:12
已被質疑自導自演過一出苦肉計博同情的香港反對派,於今天(20日)中午12時開始了「佔中公投」的網上及手機電子投票。隨即,中央政府立刻公開表態。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發表談話: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均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是非法的,也是無效的。
此前,《人民日報》報道,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6月2日被問及「佔中」行動將於本月22 日舉行「公投」時,強調政改諮詢必須顧及基本法條文,希望市民用心想清楚議題應如何處理。必須指出的是,「公投」屬於一種憲制性安排,香港不是一個國家,無權創製「公投」制度,「佔中公投」是把香港的政治體制安排等同於一個國家,暴露其違法違憲的「港獨」分裂性質。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資料圖)
投票前夕 港府反擊
對於今天開始的「民間全民投票」,此前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民間投票機構在投票中列出的三個政改方案,都不符合基本法要求。香港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香港基本法和相關法律,並不存在「全民投票」制度,有關「投票」並沒有法律效力。
上午11時20分,香港政府透過新聞處發出稿件反擊,指《基本法》及法律中不存在「全民投票」或相關制度,因此相關「投票」並沒有法律效力。政府在聲明中再次批評「公民提名」方案,指「公民提名」在法律上有極大爭議、在政治上難於取得共識,操作上的可行性亦有質疑,難以落實。
香港政府回應「佔中」公民全文:
就今日(六月二十日)有組織開始舉行所謂「全民投票日」,政府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時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基本法》及法律中不存在「全民投票」或相關制度,因此相關「投票」並沒有法律效力。
發言人指出,特區政府在過去五個月的政改諮詢期間,收集到社會上不同團體和人士,就二零一七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特別是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程序所表達的不同意見。特區政府已一再強調,任何方案須在法律上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在政治上能夠獲得市民支持和立法會三分二的議員大多數通過,以及在實際操作上切實可行。
發言人說:「對於一些團體和人士提出的「公民提名」建議,特區政府已多次指出,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權只屬於提名委員會。我們亦留意到社會上有不少意見,包括法律界團體和人士的意見,指「公民提名」會繞過或削弱提名委員會的實質提名權,在法律上有極大爭議;有關建議在政治上難於取得共識;在實際操作上的可行性亦有質疑。鑒於有關建議在法律上、政治上和實際操作上的種種爭議,特區政府認為有關建議難以得到落實。」
「特區政府呼籲社會各界,以理性務實的態度,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的基礎上,凝聚最大共識,並在討論具體方案時,充分考慮法律、政治和實際操作三方面,讓普選行政長官可於二零一七年如期依法落實,全港五百多萬的合資格選民可於二零一七年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下任行政長官。」
「佔中」手機投票
「佔中」投票安排
網上及手機電子投票時間由6月20日中午12時開始,至6月29日結束。市民可通過手機或到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設立的網站電子投票。
票站投票將於6月22日早上10時開始,全港有15個實體票站,期間可以進行電子或紙張投票。
根據「佔中」運動最新公布的安排,網上及手機電子投票時間,將從6月20日中午12時至6月29日結束。投票人士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並且投票日年滿十八歲或以上。
票站投票將於6月22日早上10時開始,全港有15個實體票站,期間可以進行電子或紙張投票。
6月22日至29日期間,位於香港城市大學的票站會延續開放,給市民晚上投票。新增的6月29日投票日,目前民研中心公布至少有10個實體投票站。
民間全民投票將會對兩個表決題目進行投票。有關政改方案的表決題目是:「支持『和平佔中』向政府提交以下方案」:1)真普選聯盟方案;2)人民力量方案;3)學界方案;或者「棄權」。
就2017年特首選舉,有關政改原則立場的表決題目是:「如果政改方案不符國際標準讓選民有真正選擇,立法會應予否決」:1)立法會應予否決;2)立法會不應否決;或者「棄權」。
綜合新華社、《人民日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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