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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香港佔中活動十一問

看香港佔中活動十一問  來源:中國新聞網等

2014年12月15日,隨著香港警方對最後一處「佔領區」銅鑼灣的清場行動完成,持續79天的「佔領中環」集會終於全面結束。受「佔中行動」影響而封閉的道路全部重開,香港公共交通服務全部恢復正常。香港為什麼發生「佔中」活動,「佔中」的目的是什麼?「佔中」發生的本質原因是什麼?佔中

一問:香港「佔中」怎麼回事?

答:2014年9月28日以來,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發生了「佔領中環」(包括佔領銅鑼灣旺角等處香港金融商貿中心街頭)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全稱「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簡稱「和平佔中」或「佔中」。「佔中」者以學生為主,他們在中環等街區集會示威,設置路障,搭起帳蓬,安營紮寨,癱瘓交通和其他活動。近年來,「佔領」運動在各國都有出現,已經成為一種街頭政治的主要表現形式,是社會部分公眾尤其是血氣方剛的青年學生表達政治訴求的主要手段,表現出更強的對抗性。這類「佔領」活動在社會對抗情緒嚴重的國家經常會導致流血衝突和社會動蕩,而這種通過激烈對抗表達訴求的行為,在任何一個國家都被視為非法。

二問:「佔中」是怎麼引起的?佔中者的目的是什麼?

2014年8月31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9月28日凌晨,香港出現「佔中」集會示威遊行。「佔中」是針對將在香港的普選。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普選問題決定:2017年香港依法實行普選(一人一票);要求按照《基本法》和人大的規定來實施普選;強調未來擔任行政長官的應該是愛國愛港人士。但是香港反對派中的激進分子認為《基本法》和人大的決定違反了「國際標準」,所確定的普選方式限制了反對派中某些人物上台的可能。他們要求繞開、抵制《基本法》所規定的普選方式,要求所謂「公民提名、公民推薦,或者是政黨提名、政黨推薦」。他們要求撤銷人大決定,否則就「佔中」以逼迫中央讓步。於是,人大決定出來之後,激進的反對派人士鼓動、組織學生上街,佔領香港繁華地帶、商業重地開展政治示威活動。

其目的是,逼迫中央撤銷決定,按照他們的要求來實行普選。就是打著民主、民意的旗號,反對人大決確定的普選方式,最終是希望能夠讓激進的反對派人士,有機會執掌行政長官的職位。這是一場圍繞爭奪香港管治權的鬥爭。

三問:香港「佔中」者的訴求是什麼?

9月29日(佔中組織者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學聯與學民思潮提出四項訴求:1、普選需有公民提名及廢除功能組別,2、要求全國人常委會大撤回人大決定並向港人道歉,3,特首梁振英及「政改三人組」引咎下台下,4、重開公民廣場。10月3日,學聯發表公開信重申四點外,還包括,「學生和政府的對話,政改是唯一議題。」「確立平等權利,實行真普選、真民主。」「在『一國兩制』框架下,香港問題香港解決,政治問題,政治解決。」等。

四問: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關於香港問題的決定是什麼?

答: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決定明確,從2017年開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依法實行普選(一人一票);要求按照《基本法》和人大的規定來實施普選;強調未來擔任行政長官的應該是愛國愛港人士。普選時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由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合資格選民均有行政長官選舉權,依法從行政長官候選人中選出一名行政長官人選;行政長官人選經普選產生後,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五問:香港「佔中」發生的本質原因是什麼?

答: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給香港親西方的人物獲取香港最高治權,設置了難以逾越的門檻。如果按人大決定,就意味著反對派勢力,將長期無緣問鼎特區行政長官,這將使香港反對派試圖控制香港治權的努力落空。因此,反對派勢力採取「佔中」這種方式,通過有民眾參與的大規模群體事件,控制話語權,拓展自己政治生存空間,甚至企圖催熟由反對派左右香港治權的政治土壤,這便是香港激進反對派之所以推動「佔中」行動的本質原因。

六問:香港主流社會對於「佔中」行為是什麼態度?

據統計,「佔中」的人數不到香港市民的2%,只佔港人中極少數部。只是極少數激進反對派人士和受其影響的少數年輕學生。他們不能代表香港社會的主流民意。香港社會的主流民意是要穩定,要發展,要繁榮,而現在這種「佔中」行動是用一種激進的、非理性、違法的方式來表達一種政治訴求,不符合大多數人的意願。

「佔中」行為嚴重影響香港廣大市民生計及正常生活,甚至引發暴力行為。這明顯不符合法律,也是不符合香港的法治精神的,「佔中」行為是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破壞,影響了正常的商業活動,影響了市民的正常的生活,影響損害了香港的營銷環境,損害了香港的國際聲譽。調查顯示,香港多數市民對「佔中」等活動抱反對態度。教育界和家長更是明確反對學生參與這類活動。不少市民和團體就「佔中」影響生活和生意、耽誤緊急醫療救治等提出投訴,或公開斥責。香港總商會、民主建港聯盟、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等社團組織也呼籲全港市民抵制「佔中」,譴責策動暴力和「佔中」的幕後黑手,防止暴力事件重演,認為這不但罔顧自身及公眾安全、破壞社會秩序,亦無助推進香港民主政治向前發展。

七問:「佔中」能不能迫使中央改變決定?

答:不容置疑,「佔中」不可能讓全國人大常委會撤銷8月31日關於香港普選問題的決定。香港的政治發展必須以《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為準繩,這是底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依據基本法的規定,在充分聽取香港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作出的,具有不可挑戰的法律地位,是香港製訂行政長官普選本地立法的憲制基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有最高權威,必須得到貫徹執行,決不會因外來壓力而改變。自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政制發展問題做出決定後,其他與此不符的方案、建議就不應再堅持,有人想通過「佔中」迫使中央接受他們明顯違反基本法的要求,甚至改變人大決定是不可能的,是天方夜譚。

中央的態度:香港「佔中」發生後,國務院港澳辦以和外交部發表聲明表明了立場。中央的立場是,堅定不移地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堅定不移地支持香港依法實行普選,堅定不移地維護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這一點應該是很清楚的了。對於「佔中」這種違反法律、破壞法治、破壞社會秩序的激進行為,明確表示譴責,堅決反對。特區政府對中央的立場是很清楚的,並且也做出了積極的回應。

八問:香港「佔中」背後是否有外部政治勢力介入?

答:香港「佔中」背後有西方勢力介入。一是美國駐港總領館官員丹-蓋瑞特。近期他曾經講,「華盛頓要求繼續在香港推動民間、社會力量爭取民主訴求運動,尤其是推動青少年在社運扮演先鋒角色」。丹-蓋瑞特曾於2011年在香港修讀博士學位,曾在美國不同部門從事近30年的情報工作。二是香港中文大學叫「香港美國中心」的機構。表面上是個非盈利的大學聯盟機構,但其靠山是美國駐港總領館。該中心今年3月15日至16日,舉行了兩天的「工作坊」,「名正言順」培訓大學生作為「佔中」骨幹。三是美國助理國務卿拉塞爾。他5月8日訪港時,曾經單獨會見反對派,並公開支持「佔中」派。四是壹傳媒老闆黎智英。5月底他曾密會美國前副防長、前世界銀行行長保羅-沃爾福威茨。一年多前,黎智英曾在家中約見過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泰國)等人。黎向施等表示要搞「佔中」活動,施問黎有沒有坐牢的準備,黎斬釘截鐵地回答,不但準備坐牢,還準備死。

這裡明顯有外部政治勢力介入香港的政治活動,在干預、影響香港民主的進程,危害到香港本身的安全以及國家的安全。

九問:如何在發展香港民的過程中,維護國家安全和整體的發展利益?

如何在發展民主的過程中,維護國家的安全、國家的主權和國家整體的發展利益,必須提到《基本法》第23條。《基本法》第23條曾提出,授權香港自行制定國家安全法,這是香港地區應盡的義務。這裡面特別規定了「兩個禁止」,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和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也禁止香港本地的政治性組織和團體同外國的政治性團體建立聯繫。這個規定非常清楚,遺憾的是到目前為止香港還沒有能夠就23條立法。這就使得香港成為一個政治上不設防的城市,使香港本身的安全、國家的安全受到了威脅。特別是在香港面臨一些政治活動、社會變革的時候,尤其容易引起國家安全方面的隱患。所以,香港社會應該認識到,促進民主、促進香港的發展,同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應該是一致的,應該統一起來,不能撇開法律,撇開國家的安全來片面地追求一個地區的民主。

十問:如何看待所謂的「雨傘革命」和香港民主進程?

  答:「佔中」,打的是「民主」「自由」旗號,顯然是受到西方推行的「顏色革命」的影響,當然也與香港獨特的政治地位以及香港內部的社會生態相互作用密不可分。「佔中」從表面上看,是要尋求「真正的民主」,實際上就是世界上一些地方曾經多次上演的街頭政治、「顏色革命」在香港的翻版。香港「佔中」啟動以來,一些西方媒體就公開宣稱這是一次「顏色革命」。英國《獨立報》將香港「佔中」稱之為「雨傘革命」;美聯社以《雨傘革命在香港擴散》為題進行報道;美國《時代》周刊亞洲版將香港「佔中」稱為「雨傘革命」登上了雜誌封面;英國《金融時報》以《雨傘革命讓人質疑一國兩制》對「佔中」進行報道;《華爾街日報》以《香港民主覺醒》為題,稱香港人「現在終於明白到只有爭取,才有機會得到民主」。可見,西方媒體非常歡迎香港發生的「佔中」行動。

街頭激進或暴力的方式很難說是民主的一種理想方式或很正當的方式。其後果也值得警惕和憂慮。冷戰結束後,在一些國家曾出現過顏色革命,他們的起點往往就是從街頭民主、街頭運動開始的,最後導致了社會的動蕩,甚至是內亂,對國家帶來傷害。中國是能夠吸取這種教訓的。「佔中」企圖要達到逼迫中央改變立場、實行退讓的想法,很不現實。沒人相信中央會在這種街頭民主的壓迫下改變己經依照法律做出的正確決定。「佔中」問題,最終只能通過和平、法治的方式,通過對話協商的方式,以理性的、和平的方式得到解決,這才是最有利於香港社會本身、也是符合國家利益的解決辦法。

到2017年,在香港回歸20年時就實現普選,民主的步伐應該說是很快的。如何用歷史的觀點來看待民主在香港的發展,如何循序漸進地以符合香港實情的原則推進民主?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最重要,要符合香港在中國憲政體制下的法律地位,香港不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它不是個國家,本身無權確立自己的政治制度,香港政治制度及其發展,包括普選在內,都是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由《基本法》來確定在香港實施。如果撇開《基本法》,撇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來實施普選,就是違背了一國兩制的宗旨,也同香港在中國憲政體制中的法律地位不相符的。所以,一國兩制的關鍵還是一國。對香港普選,必然要嚴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的決定來推進民主,實施普選。

十一問,佔中結束,問題是否已經得到解決?

自9月28日「佔領」發生,香港中環、金鐘、旺角、銅鑼灣等地帶被示威者通宵達旦地非法佔據,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工作。11月,反對佔中的人士向香港法院起訴佔中組織者,要求取締佔中行為,恢復公共秩序。香港法院作出支持取消佔中集會的判決,隨後在警方協助下開始清場行動,集會被解散,部分抗拒者被逮捕。截至12月15日為止,一共有955名人士因涉嫌具有與「佔領運動」事件有關的各種罪行而被捕。另有75人向警方自首。他們將被警方調查。

(以下作者王平)雖然「佔中」活動已經失敗,但這只是形式上的運動退場,如果說這79天的教訓就已把香港社會暴露的問題解決了,香港政改之路從此一馬平川,恐怕是過於樂觀了。

反對派已經揚言,將抵制明年的第二輪政改諮詢並否決政改方案。「佔中」組織者學民思潮則表示會發動第二波行動,包括在諮詢會場內外請願和發動「公民抗命」。香港學聯等組織,則公布「抗租拆稅各界不合作運動」,要煽動居民不交稅不交租。

這些現象說明,「佔中」沒了,但抗爭還在,今後還不知會出什麼新花樣。對今後的抗爭,如果僅僅是用警察清場,恐怕只是頭疼醫頭,治標不治本。香港要順利實施政改,要讓社會重回和諧發展之路,必須從源頭上解決問題。源頭在哪?還在民心。「佔中」惹得天怒人怨,八成港人支持清場,但這並不代表這八成人都認同政改方案。對人大常委會的政改決定,香港前些日子流行一種說法叫做「袋住先」,意思是先拿了再說,總比沒有好。這種說法的潛台詞,是對方案還有想法。

實際上,目前的政改框架集中了基本法和各界的智慧,總比「佔中」者說的「公民提名」穩妥可靠。而且基本法和人大框架是不容挑戰的底線。但是,部分港人還是有偏見先入為主地不認同既有方案。  香港一些人對政改的偏頗認知,來自對「一國兩制」、基本法的不了解,也源自對內地、中央和共產黨的成見。一段時間以來,香港部分人對於內地與香港之間的互動很「過敏」,有下意識的防禦心態。比如中央6月份發布《「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一些人認為這是「加強控制,削弱兩制」,而實際上白皮書只是加解釋,並不逾越「一國兩制」。比如香港特區政府前兩年推行國民教育,竟招來抗議而不了了之,而事實卻是世界各國都有愛國教育。正是持這種偏見的人,才會輕易被「假普選」、「國際標準」等粗糙口號所蒙蔽。

香港社會必須深刻體認,內地只會真心為香港好。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香港變糟,對國家沒好處。香港2017年特首普選能順利實施,能結出一個好的果實,對政治改革將有重要的借鑒意義。中央絕不會給香港「毒藥」,而只會全力幫扶支持。

香港社會還需認識到,改革開放30多年,中國已經不是過去的中國。部分香港人還在用舊眼光看內地,認為內地給的東西就有問題,內地人就是素質低等等,這些人需要拋棄成見。正如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張定淮日前在香港一個論壇上指出,30多年過去,內地和香港巨大的差異已從全面、對抗性的差異轉變成局部、非對抗性的差異,港人是時候放下對內地在政治上的「道德愧疚」和制度上的傲慢了。這些成見,可謂香港社會的深層心魔,心魔不除,前路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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