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倒插國旗」議員被提譴責動議 或失資格
「港獨」團體「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早前在立法會議事廳倒插國旗、區旗
原標題:港「辱旗議員」被提譴責動議 或失議員資格寫信求搭救
【環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楊偉民】「港獨」團體「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早前在立法會議事廳倒插國旗、區旗,立法會14日討論由議員謝偉俊提出的譴責動議,要求取消其議員資格。同一天,背負巨額訴訟費的「青年新政」成員梁頌恆及游蕙禎決定就宣誓複核案上訴至終審法院。有香港輿論表示,倒插國旗及宣誓「加料」都涉及辱港辱國,希望社會不要姑息。
立法會辯論譴責動議
謝偉俊14日提出譴責動議,批評鄭松泰的行為違反宣誓誓詞,質疑他是否藉機表達藐視中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旗幟甚至「一國兩制」概念。謝偉俊強調,本次動議並非與政治鬥爭有關,而是質疑議員是否可隨意違反誓言。他認為,特區旗代表香港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而旗幟對於一個國家及民族非常重要,鄭松泰涉嫌違反「國旗及國徽條例」。
立法會為此召開辯論。「人民力量」的陳志全提出反對議案,批評謝偉俊上綱上線。公民黨議員郭家麒稱,雖然不同意鄭松泰碰別人的東西,大家可指責他沒有禮貌,但不應動用「尚方寶劍」展開調查。民建聯議員蔣麗芸則直言,鄭松泰並非3歲、13歲和23歲,而是33歲的大學講師,為人師表卻做出如此幼稚、不尊重同事的行為,難辭其咎。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之後宣布,將譴責議案交付調查委員會跟進,大會收到報告後將再表決是否通過動議。根據議事規則,如果動議獲得2/3出席議員支持通過,鄭松泰就將喪失議員資格。
此前鄭松泰13日召開記者會,聲稱謝偉俊的譴責議案是「上綱上線的政治審判及批鬥」,同時威脅其他反對派議員,稱他們如果「助紂為虐」,令動議獲得通過,就等於將他視為「非我族類」,屆時這樣的議會「存在也沒有意思」,他會以「自己的方式解散立法會」云云。據香港《明報》14日報道,雖然鄭松泰之前和泛民有很多矛盾,但因關係到議席,還是去信泛民議員稱「相信閣下會愛惜羽毛」,「懇請」對方投反對票。民主黨議員許智峰隨後將信放到臉譜,嘲諷說「原來鄭松泰有需要泛民的時候」。侮辱國旗有罪今年10月,鄭松泰在立法會會議上,將放在其他議員面前的國旗及區旗逐一倒插擺放,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以行為不檢為由要求他離開會議廳。根據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是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國性法律。香港《國旗及國徽條例》也列明,「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畫、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五級罰款及監禁3年」。
工聯會的郭偉強認為,鄭松泰的做法不是惡作劇,是借著倒插國旗侮辱國家及踐踏國家尊嚴的行為,不可容忍,大家須守住防線。民建聯議員何俊賢稱,鄭松泰的表現證明他知道自己「身有屎」,才會歪理連篇為自己開脫,更試圖綁架其他泛民;至於「解散立法會」之說,「希望他先讀一讀基本法,再按照基本法的程序提出」。梁游上訴,錢從何來14日,「宣誓風波」又有新進展。「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及游蕙禎稱,律師團隊已找到新的法律觀點,包括本屆立法會是否是一個有效選舉等,因此決定繼續上訴到終審法院。他們批評特區政府入稟司法複核議員資格,是帶頭破壞所謂「三權分立」,如果放棄上訴,有關缺口便會一直存在。不過,他們拒絕透露到底是何理據。其間,一直有市民大罵兩人「賣國賊」「搞港獨」及「走狗」。星島日報網稱,目前他們正發起眾籌,目標是籌到500萬港元,其中160萬會用於支付上訴所需的按金。而行管會已召開會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向梁游發出信件,追討他們早前所領取的議員薪金及預支的津貼款項,每人大約93萬港元。立法會秘書處也去信梁游,要求退還全部已獲發的議員酬金及初期營運資金,在本月19日或之前還款共186萬港元,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梁游因宣誓時辱華,引發人大釋法及特區政府入稟司法複核其議員資格。日前,法庭裁定取消他們的議員資格,兩人在上月30日被駁回上訴。香港《大公報》14日稱,梁游已背負巨額訴訟費及須向立法會「回水」共約900萬港元,但「青年新政」的眾籌網頁顯示,截至本月11日,兩人暫時只籌得約44萬港元,只夠支付保證金的費用,難免令人質疑上訴的錢從何而來。
工聯會議員王國興稱,兩人作為公眾人物,一定要向公眾交代清楚上訴的資金來源,以防有人包攬訴訟。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季霆剛去信律政司司長及金融管理局投訴,稱自己合理懷疑梁游的做法涉嫌包攬訴訟,而利用銀行戶口籌款更涉嫌違反銀行法規,希望律政司及金管局介入調查,實時公開其資金來源,及終止他們的銀行賬戶。分析稱,人大就《基本法》第104條的釋法具有追溯力,生效日期為1997年7月1日,且「適用於所有案件」。根據案情,上訴人在10月12日就職宣誓時拒絕宣誓,兩人在法律上已自動喪失議員資格並離任,不可能容許重新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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