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腦損傷——腦震蕩與腦挫傷的綜合癥狀
顱腦損傷(head injury)指暴力作用於頭顱引起的損傷。包括頭部軟組織損傷、顱骨骨折和腦損傷。其中腦損傷後果嚴重,應特別警惕。病因常見於意外交通事故、工傷或火器操作。
軟組織損傷中頭皮下血腫較多,不必特殊處理,經常可自愈。頭皮裂傷出血甚多,應早期清創縫合。頭蓋部的線樣骨折無需處理。較大的凹陷性骨折應早期整復。顱底骨
顱腦損傷CT圖
折常引起腦脊液鼻漏或耳漏應視為開放顱腦損傷,極易逆行感染,因此腦脊液漏的處理是引流勿堵、消炎待自愈,少數不癒合者可擇期外科修補。
原發性腦損傷常見為腦震蕩,病人有肯定的外傷史,傷後立即意識喪失,短時間清醒,往往不能回憶受傷瞬間過程,對症處理可愈,腦挫傷和挫裂傷是枕頂部著地形成對沖傷,腦組織在顱內大塊運動,與前顱凹和中顱凹底摩擦,致腦組織挫傷或挫裂傷,可引起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頭痛、噁心、嘔吐、頸部抵抗、腰穿可有血性腦脊液),一般要嚴密觀察,及時發現顱內血腫。
繼發性腦損傷常見的有腦水腫和顱內血腫。在腦損傷的基礎上形成血管源性腦水腫,可為局部或全腦性;若挫傷較重,局部出血較多,則可形成硬膜下血腫或腦內血腫。若顳部顱骨骨折損傷硬腦膜中動脈,可形成硬膜外血腫。以上病理改變均可繼發顱內壓增高,甚至形成腦疝,危及生命。
腦水腫應保守治療(如脫水、給予激素及限制入量)。顱內血腫原則上是行開顱血腫清除術,而且應早期手術,一旦形成腦疝,預後危險。
發生機制及其病理特點
根據損傷特點,可將顱腦損傷分為局部損傷和瀰漫性損傷。二者在致傷因素、損傷機制和病理表現等方面具有明顯差別。另外,根據腦損傷發生的時間可以將顱腦損傷分為原發性腦損傷和繼發性腦損傷,二者具有不同的病理表現。本節主要闡述原發性腦損傷的發生機制。
顱腦損傷始於致傷外力作用於頭部所導致的顱骨、腦膜、腦血管和腦組織的機械形變(mechanical distortion)。損傷類型則取決於機械形變發生的部位和嚴重程度。原發性腦損傷主要是神經組織和腦血管的損傷,表現為神經纖維的斷裂和傳出功能障礙,不同類型的神經細胞功能障礙甚至細胞的死亡。繼發性腦損傷包括腦缺血、腦血腫、腦腫脹、腦水腫、顱內壓升高等,這些病理生理學變化是由原發性損傷所導致的,反過來又可以加重原發性腦損傷的病理改變。
腦損傷與意識障礙的關係
意識障礙在腦損傷患者中很常見,輕者傷後出現短暫可逆的意識喪失,嚴重時傷後持續昏迷直至死亡。導致意識障礙的最終原因是相當範圍內大腦皮質功能的喪失,但其具體作用機制目前尚不清楚。受傷後即刻發生的意識障礙,與傷後一定時間後才發生的意識障礙,在發病機制上是不同的。前者與致傷外力在受傷時對腦組織的破壞有關,後者與傷後繼發的顱內壓升高、腦缺血、腦疝有關。
以往認為,傷後原發性意識障礙的發生機制與腦幹功能的損傷有關。具體地說,就是與腦幹網狀結構上行激活系統的損傷有關。該論點的證據是,在靈長類動物腦震蕩模型中,發現存在腦幹軸索的變性。然而,近年來該學說受到了強有力的挑戰。對嚴重顱腦損傷、原發性昏迷繼而死亡的患者進行病理檢查發現,患者大腦半球白質存在廣泛的變性,這種病理變化即瀰漫性軸索損傷。大宗病例研究和動物實驗結果表明,絕大多數原發性昏迷的發生原因是瀰漫性軸索損傷而非單純腦幹損傷。
顱腦損傷對小兒智力的影響
顱腦損傷在小兒比較常見。因小兒腦發育尚未成熟,故對損傷較為敏感,即使從外表看傷情不重,但仍可能造成腦組織的損傷而影響智力的發展。
顱腦損傷的原因有由高處墜落、窗口墜落、樓梯滑跌、小兒打架,或由於自行車、機動車輛的交通事故而受傷。小兒發生顱腦損傷,都應及時到醫院診斷治療。有傷口應予以清創縫合,預防感染,注射破傷風抗毒素。並對無傷口的顱腦損傷應嚴密觀察,注意休息,以免加重腦挫傷或腦震蕩。如果頭痛加重,出現嘔吐、昏迷,應再找醫生診治。有的甚至在傷後2~3周以內,因顱內血腫增大,出現抽搐、昏迷、嘔吐等顱內壓增高的表現。
據統計約1/4的顱腦損傷小兒在傷後1年內可能有智力下降的情況,表現為表情淡漠、好動、控制能力減輕、精神不集中、記憶力差等。少數病人1年以後仍有頭痛、偏癱、智力障礙、癲癇等後遺症。 因此作為小兒家長及幼兒園老師要注意小兒的保護措施,防止腦部損傷。老師應教育小學生團結友愛,不打架,遵守交通規則,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顱腦損傷的臨床分型
臨床應用分類
該方法主要應用於臨床診斷,以顱腦損傷部位和損傷的病理形態改變為基礎。首先根據損傷部位分為顱傷和腦傷兩部分,二者又分為開放性和閉合性損傷。腦損傷依據硬腦膜是否完整,分為開放性顱腦損傷(open craniocerebral injury)和閉合性顱腦損傷(closed craniocerebral injury)。前者的診斷主要依據硬腦膜破裂,腦脊液外流,顱腔與外界交通。顱底骨摺合並腦脊液漏者又稱之為
大腦
內開放性腦損傷。閉合性腦損傷又可以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兩類。
根據病情輕重分類
臨床應用分型只能對顱腦損傷患者進行受傷部位和病理類型做出診斷和分型,而無法對患者病情的輕重進行判斷。我國於1960年首次制定了"急性閉合性顱腦損傷的分型"標準,按昏迷時間、陽性體征和生命體征將病情分為輕、中、重3型,經兩次修訂後已較為完善,已成為國內公認的標準。
1、輕型
(1)傷後昏迷時間O~30分鐘;
(2)有輕微頭痛、頭暈等自覺癥狀;
(3)神經系統和CSF檢查無明顯改變。主要包括單純性腦震蕩,可伴有或無顱骨骨折。
2、中型
(1)傷後昏迷時間12小時以內;
(2)有輕微的神經系統陽性體征;
(3)體溫、呼吸、血壓、脈搏有輕微改變。主要包括輕度腦挫裂傷,伴有或無顱骨骨折及蛛網膜下腔出血,無腦受壓者。
3、重型
(1)傷後昏迷12小時以上,意識障礙逐漸加重或再次出現昏迷;
(2)有明顯神經系統陽性體征;
(3)體溫、呼吸、血壓、脈搏有明顯改變。主要包括廣泛顱骨骨折、廣泛腦挫裂傷及腦幹損傷或顱內血腫。
4、特重型
(1)腦原發損傷重,傷後昏迷深,有去大腦強直或伴有其他部位的臟器傷、休克等;
(2)已有晚期腦疝,包括雙側瞳孔散大,生命體征嚴重紊亂或呼吸已近停止。
重度顱腦損傷患者的護理與觀察
綜述
重度顱腦損傷的患者昏迷時間長,病情變化快,併發症多,治療困難,護理複雜,死亡率高,除應及時診斷和搶救治療外,還應精心合理的加強臨床護理,這不僅是搶救患者生命的關鍵,也是對鞏固手術治療效果和促進病人康復、減少致殘率的重要環節。
常規護理
嚴密觀察病情生命體征的觀察:體溫、脈搏、呼吸、血壓的變化,是反應病情變化的重要指標之一,如出現血壓下降、呼吸深慢、脈搏緩慢,多提示腦疝的早期表現。
意識狀態:意識的改變與腦損傷的輕重密切相關,是觀察腦外傷的主要表現之一,在護理上通過對格拉斯評分來判斷意識障礙的程度,為早期診斷治療提供依據。
瞳孔變化:檢查瞳孔的變化,可觀察到是否有腦疝的形成。如瞳孔進行性散大,光反射消失,並伴有嚴重意識障礙和生命體征變化,常是顱內血腫或腦水腫引起腦疝的表現。
精心護理
2.1 呼吸道的護理
2.1.1 體位,對顱腦損傷或手術的患者,給予床頭抬高15~30度頭偏向一側,有利於靜脈迴流減輕腦水腫,降低顱內壓,增加肺部通氣量,並可減少胃內容物反流呼吸道。
2.1.2 吸痰,因腦損傷而出現昏迷的病人,由於舌肌鬆弛、舌根後墜,咳嗽反射消失,下氣道分泌物積滯,極易出現窒息和墜積性肺炎等併發症。因此在護理上應尤為注意,除應及時吸收痰液外,還應在病情穩定允許的情況下,協助病人翻身叩背,以利於痰液排出,保持呼吸道通暢,減少和預防併發症的發生。
2.2 尿路感染的預防 對於昏迷時間長、留置導尿的病人,要經常沖洗膀胱和清洗會陰部,防止逆行感染。
2.3 褥瘡的護理 要定時為病人翻身,在尾骶部和其它骨突出部位墊氣圈和泡沫墊,經常按摩受壓部位。對於尿失禁或出汗多的患者,要經常更換床單、衣服,保持平整、乾燥。
2.4 消化道的護理 昏迷三天以上的患者應給予鼻飼。由於病人長期不能進食、消化和吸收功能大大增加。所以應給予高蛋白、高熱量、高維生素、低脂肪、易消化的流汁食物,食物應每4小時由胃管注入,注入食物的溫度不可過高或過低,過高可引起食道和胃粘膜燙傷,過低則引起消化不良性腹瀉。
2.5 口腔及眼的護理 對長期昏迷、鼻飼患者,每天用2~3%硼酸過口腔護理,保持口腔清潔、濕潤,使病員舒適,預防口腔感染等併發症。眼瞼不能閉合的病員,角膜可因乾燥而易發潰瘍,同時伴有結膜炎,應除紅霉素眼油膏或蓋凡士林紗布以保護角膜。
2.6 高熱護理 由於腦外傷累及到體溫調節中樞發生中樞性高熱,加重腦水腫,還可加速腦脊液的分泌,使顱內壓增加,體溫如果高於40℃,會使體內各種酶類的活性下降,造成腦代謝降低甚至停止,降溫可使腦細胞耗氧量減少,降低機體代謝,有利於腦細胞的恢復,主要靠冬眠藥物加物理降溫,同時給予皮質激素治療,而感染所致的發熱,一般來的較遲,主要靠抗生素治療,輔以物理降溫。
2.7 輸液護理 在腦損傷急性期,生命體征不平穩,需要輸液治療,通過輸液,進行抗炎、止血、脫水的治療。輸液速度不易過快,否則易引起肺水腫、腦水腫。高滲脫水劑要快速滴入20%甘露醇250ml,要求半小時內輸入,否則就失去脫水意義,治療中記錄24小時液體出入量。
2.8 神經功能恢復的護理 昏迷或長期卧床病員,由於活動少,容易發生肌腱、韌帶退休和肌肉萎縮,關節日久不動也會強真而失去正常功能,所以護理病員時應注意保持肢體的功能位置,給病人按摩、幫助病人做肢體的被動運動,促進肢體的血液循環,增加肌肉張力,防止關節攣縮,幫助恢復功能,也可預防下肢深部靜脈血栓的形成。
高壓氧治療顱腦損傷
高壓氧治療是指在超過一個標準大氣壓環境下吸入高濃度氧,以通過血液循環攜帶更多的氧到病損組織及器官,促進組織修復和功能恢復。高壓氧治療作為一種有效的治療手段,已廣泛應用於減壓病、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及遲發腦病、冠心病、突發性耳聾等。尤其是對顱腦損傷具有確切的療效,對提高顱腦損傷病人的生存率、降低傷殘率、改善生活質量等方面都具有顯著的功效。
高壓氧是臨床治療中獨特且最有效的供氧方式,能極大地提高血氧分壓,增加血氧含量,因此,對氧極其敏感的腦組織具有良好的保護作用。高壓氧有收縮血管的作用,增強血管阻力,既糾正腦缺氧,又減輕腦水腫,降低顱內壓,並能促進側支循環的建立,改善微循環,從而使腦組織的能量代謝得到改善,使因缺氧變性的損害得以逆轉,恢復功能。這樣的過程需要施以足夠的長療程高壓氧治療,這也正是高壓氧治療不僅對顱腦損傷急性期有治療價值,而且對顱腦損傷恢復期及後遺症期有很好治療作用的根據。
高壓氧(HBO)的絕對禁忌證
顱內活動性出血是高壓氧(HBO)的絕對禁忌證,對疑有顱內活動性缺血的病人,絕不能貿然進艙治療。對長期昏迷、持續性植物生存狀態的病人和嚴重後遺症的病人應採用多階段的長療程的高壓氧治療,可望促醒和逐漸康復以及改善預後。HBO治療時機:顱腦外傷病人在生命體征穩定的前提下,排除顱內活動性出血,早期HBO治療是一個重要原則。最佳HBO治療時間為傷後3 d內。本組所有病例在高壓氧治療中未發生氧中毒等副反應。
高壓氧治療顱腦損傷有較好的療效,它不僅對顱腦損傷昏迷有促醒作用,而且對恢復期的失語,偏癱等後遺症有促進康復的作用。如何在高壓氧治療期間給病人合理飲食指導,使病人既能保證在高壓氧治療時舒適,又能保證營養合理,促進病人的康復,現介紹如下
高壓氧艙治療後飲食護理
1、不宜過飽,宜進食易消化食物
高壓下唾液分泌減少,往往有口渴感。氣壓較高,腮腺分泌抑制愈明顯,胃液的反射性分泌也明顯受抑制,故不宜飽餐後立即進行高壓氧治療,最好在餐後0.5~1h進艙進行治療。高壓氧使胃腸道平滑肌張力增強,腸道內氣體被壓縮,體積縮小腸蠕動增強,氣體彌散,吸收增強,常會引起便意,進食過飽會引起艙內排便。我們在治療中就遇到這樣的病例:患者,男35歲,腦挫裂傷清醒後,遺留有偏癱,言語不清後遺症。進行高壓氧治療時,隨著病情好轉,病人食慾增加,第8次時由於吃得過飽,而出現在艙內排便現象,病人感到十分難為情,而且也影響了下一艙病人的治療。因此護理人員除了指導病人要在治療前一餐不要吃的過飽外,還要叫病人進艙前排空二便。
2、不要給易產氣的食物
治療當天禁食牛奶、豆類、韭菜、芹菜,夏天不要喝汽水、啤酒。因為產氣的食物在腸道內產氣,治療減壓時,氣體膨脹而易引起腹痛。這不僅引起病人的痛苦,而且易與減壓病相混淆。
3、營養充足膳食合理多樣化
蛋白質、脂肪是維持腦功能恢復的主要物質 。宜選用優質蛋白質,營養豐富製作細碎軟易消化的食物,包括:肉、雞蛋、魚、蘋果、花生、動物內臟、核桃等食物。除了高壓氧治療前一餐,其他2餐可進食牛奶。此類病人每日進食還應予以粗糧、細糧、雜糧等碳水化合物的食物。在正常情況下腦組織可用脂肪分解的中間產物酮體來作為能源。但腦功能受損後,酮體不能恢復其功能。因此每日膳食中必須有適量碳水化合物,以保證酮體來源。每日保證進食新鮮的蔬菜、水果。包括:根莖類、葉菜類。新鮮的綠色蔬菜、水果、菠菜、胡蘿蔔、桔子、香蕉等含維生素豐富的食物。無機鹽、微量元素,人體內含量雖少,但對人體健康及腦功能恢復有重要作用,芝麻、海帶、蝦皮、黑木耳、花生、乾果中含有豐富的無機鹽、微量元素,指導病人在飲食中增加這些食物。
4、注意食品的味美
應注意食品感官形狀、色香、味美以增加食慾,烹調方法要合理,避免營養素的損失。
5、要注意食品衛生
顱腦損傷病人身體抵抗力差容易出現腹瀉、痢疾等胃腸道疾病,特別是夏天更不要讓病人進食生冷不潔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多做宣傳,家庭配合 良好的進食習慣按時進餐,不暴飲暴食特別是恢復期病人,加上高壓氧使食慾增加,合理安排三餐,早餐佔25%左右,中餐佔50%,晚餐佔25%,創建良好的進食環境,如數人同時進餐,進餐播放輕音樂等,飯前後不做大運動量的康復鍛煉,忌強迫進食等。
顱腦損傷的幾個誤區
是否頭部損傷就一定有腦損傷
並不能認為頭部外傷一定合併有腦損傷。所謂僅有的頭皮損傷,微小的顱骨線形骨折等並不一定合併有腦損傷。由於顱腦損傷的機制非常複雜,考慮到下面要講到的腦外傷後遺症預防和治療,在強調頭外傷病人應該警惕腦損傷的同時,並不主張泛化腦損傷的概念,造成傷者過多的思想負擔。
是否頭部沒有損傷就一定沒有腦損傷
不一定。腦組織就像一塊兒裝在硬盒子裡面的豆腐,身體運動停止時腦組織的慣性運動是腦損傷的主要動因之一。譬如車禍傷中常見的腦組織「揮鞭樣」損傷、墜落傷中臀部先著地導致的腦部「傳遞傷」等都屬於這種情況。需要強調指出的是:車禍中的「揮鞭傷」很容易造成頸椎脫位,容易漏診且處理不當會造成嚴重後果。
顱內有沒有出血是否可以決定病情輕重
損傷性顱內出血只佔所有腦損傷病人(包括輕微腦震蕩)的2%左右,佔住院腦損傷病人的50%左右。意識障礙程度和持續時間可作為判斷腦損傷病情輕重的指標。那些僅憑檢查結果未發現顱內血腫就認為病情輕微的觀點是一個很嚴重的認識誤區。事實上一些病情非常嚴重,治療非常棘手,預後非常不樂觀的腦外傷如腦幹損傷,瀰漫性腦損傷,軸索損傷等,往往僅有很少量出血或不伴出血。
顱內出血多少是否可以決定病情輕重
顱內出血與與病情的關係不但與出血量而且與出血速度和病人的具體情況有關。同樣的血腫量,但出血速度較慢,腦組織的代償功能來得及發揮,病情可以表現不嚴重,治療效果和預後就比較好。反之就差。這種同樣血腫量不同的治療結局,與醫生的治療技術關係不大。一般來講,就損傷而言,醫務人員對於原發的損傷無計可施,醫生能夠做的是避免、減輕或減緩繼發性損傷,為原發傷的修復提供較好的條件。
腦震蕩後遺症的預防和心理治療
腦震蕩後遺症又叫腦震蕩恢復期綜合症,不包括由於腦器質性損傷造成的功能障礙。主要表現為頭痛、頭暈、食欲不振、失眠健忘、疲憊無力等。腦震蕩的恢復和身體其他部位損傷後修復過程一樣,修復結果也一樣。但是由於大腦功能的神秘和人們對其認識的局限和泛化,腦震蕩後遺症的臨床表現在一定程度上是心理因素的作用。我們可從腦震蕩後遺症發生率成人高於兒童,女性高於男性,有糾紛事件傷員高於無糾紛事件傷員看出心理因素在該病症中的作用。病人的痛苦是真實的,藥物治療效果並不理想。因此,我們建議傷員及其家屬以豁達、平淡、樂觀的心態對待輕型腦外傷後的主觀癥狀,對癥狀的追究宜粗不宜細,淡化病人的心理影響和恐懼意識,有利於腦震蕩後遺症的治療和恢復。
現場搶救
顱腦損傷的病人急救能否取得效果的關鍵,在於急救人員能否進行正確和及時的現場搶救,急救人員應在快速、簡潔地了解患者的受傷時間、地點、原因及過程後,立即對頭部和全身情況的迅速認真的檢查,在綜合病史及初步檢查情況做出病情判斷後隨即開始現場急救。現場急救的重點是呼吸與循環功能的支持,及時糾正傷後發生的呼吸暫停與維持血壓的穩定。現場急救順序為:
1. 保持呼吸道通暢:急性顱腦損傷的病人由於多因出現意識障礙而失去主動清除分泌物的能力,可因嘔吐物或血液、腦脊液吸入氣管造成呼吸困難,甚至窒息。故應立即清除口、鼻腔的分泌物,調整頭位為側卧位或後仰,必要時就地氣管內插管或氣管切開,以保持呼吸道的通暢,若呼吸停止或通氣不足,應連接簡易呼吸器作輔助呼吸。
2. 制止活動性外出血:頭皮血運極豐富,單純頭皮裂傷有時即可引起致死性外出血,開放性顱腦損傷可累計頭皮的大小動脈,顱骨骨折可傷及顱內靜脈竇,同時顱腦損傷往往合併有其他部位的複合傷均可造成大出血引起失血性休克,而導致循環功能衰竭。因此制止活動性外出血,維持循環功能極為重要。現場急救處理包括:
(1)對可見的較粗動脈的搏動性噴血可用止血鉗將血管夾閉。
(2) 對頭皮裂傷的廣泛出血可用繃帶加壓包紮暫時減少出血。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粗絲線將頭皮全層緊密縫合,到達醫院後需進一步處理時再拆開。
(3) 靜脈竇出血現場處理比較困難,在情況許可時最好使傷員頭高位或半坐位轉送到醫院再做進一步處理。
(4)對已暴露腦組織的開放性創面出血可用明膠海綿貼附再以干紗布覆蓋,包紮不宜過緊,以免加重腦組織損傷。[以上(1)~(4)均加入錄象資料顯示具體過程]
2. 維持有效的循環功能:單純顱腦損傷的病人很少出現休克,往往是因為合併其他臟器的損傷、骨折、頭皮裂傷等造成內出血或外出血而致失血性休克引起循環功能衰竭。但在急性顱腦損傷時為防止加重腦水腫而不宜補充大量液體或生理鹽水,因此及時有效的制血,快速地輸血或血漿是防止休克,避免循環功能衰竭的最有效的方法。
3. 局部創面的處理:以防止傷口再污染、預防感染、減少或制止出血為原則,可在簡單清除創面的異物後用生理鹽水或涼開水沖洗後用無菌敷料覆蓋包紮,並及早應用抗生素和破傷風抗毒素。
4. 防止和處理腦疝:當患者出現昏迷及瞳孔不等大,則是顱腦損傷嚴重的表現,瞳孔擴大側通常是顱內血腫側,應靜推或快速靜脈點滴(15~30分鐘內)20%甘露醇250毫升,同時用速尿40毫克靜推後立即轉送,並注意在用藥後患者意識和瞳孔的變化。
轉 送
(一) 轉送前的準備:
1. 強調「急」「快」「救」的原則,特別是對成批傷員的情況。
2. 確保轉運途中搶救器材的齊全和功能完好性,及搶救藥品的足夠。
3. 轉送前對病情做正確的評估,對途中可能發生的變化應有足夠的認識,和變化時的應急措施。
4. 確保良好的通訊設施,途中與目的地醫院保持聯繫,將病情和搶救信息提前告知,以便目的地醫院提前做好搶救準備。
(二) 在轉送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1. 對有嚴重休克或呼吸困難疑有梗阻者應就地就近搶救,待病情有所穩定後再轉送,切忌倉促搬動及遠道轉送。
2. 轉送過程中,為防止昏迷病人因誤吸入嘔吐物、血液、腦脊液引起窒息,應將頭轉向一側,對確認無頸椎骨折者可托起頸部,另一隻手壓前額使之盡量後仰。必要時先行氣管插管後再轉送。並注意途中隨時清除口腔和呼吸道的分泌物。
3. 對於煩躁不安者,可予以適當的四肢約束,在引起煩躁的原因未解除前,慎用鎮靜劑。
4. 四肢和脊柱有骨折的病人應用硬板擔架運送,在轉送前應做適當固定,以免在搬運過程中加重損傷。
5. 陪送的醫護人員在轉送過程中應密切注意病人的呼吸、脈搏及意識的變化,情況緊急時隨時停車搶救處理。
6. 到達目的醫院後,陪送的醫護人員應向接受單位的醫護人員分別詳細地將所了解的受傷時間、原因、初步的體檢及診斷、現場和途中的病情變化以及處理情況
顱腦損傷醫學分級
顱腦損傷在醫學上共分三個等級。
一級:稱為顱腦損傷Ⅰ級,即輕度顱腦損傷(過去稱為腦震蕩,現已不用)。指受傷當時有昏迷,昏迷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且顱腦螺旋CT多次掃描均無異常發現者。臨床上根據其表現,又人為劃分3級:1、輕型腦震蕩;2、中型腦震蕩;3、重型腦震蕩。一般輕型無後遺症表現,中型及重型腦震蕩者依據個體差異可有程度不同的後遺症表現(即顱腦損傷後綜合征範疇),如:頭痛、頭暈、噁心、嘔吐、記憶力下降、甚至智力下降等。以上表現可為連續性活間斷性發作,且長期不能完全緩解。一般顱腦損傷Ⅰ級即應系統治療,以防後遺症發生。
二級:中度顱腦損傷。指當時有昏迷,昏迷時間大於30分鐘,而小於1小時,顱腦螺旋CT檢查提示有出血或水腫區者。這一級一定要住院正規治療,因出血可能隨時會有變化,導致轉為重度顱腦損傷,甚至死亡。視情況而決定是否手術治療,一般常規藥物治療,嚴密觀察病情變化。
三級:重度顱腦損傷。指昏迷時間大於1小時以上甚或持續昏迷,伴生命體征紊亂,顱腦螺旋CT檢查提示:有出血或水腫或腦幹區低密度影像(腦幹損傷)。這一類病人死亡率較高,如若腦幹損傷,死亡率可達50%或以上。治療同中度。
一級內也包括腦震蕩伴顱底骨折者。顱底骨折表現最多見中顱底骨折,臨床稱為「熊貓眼」征。需抗感染治療,防止顱內感染死亡。每級均有GCS評分標準,暫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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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ospline.com/huiyuan.php?action=show&mid=9&nid=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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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氧艙治療後飲食護理 http://www.shnaok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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