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用電視來說教!

讓我們用電視來說教!

2011年11月29日 15:13:56分類:未分類

  

   對於關心中國文化事業的人而論,中共十七屆六中全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確是相當值得期待的。我自己也曾就此撰文,呼籲通過放鬆管制來推動文化體制的改革。

   不過,如果一切對現行規則的改變都能夠被稱為改革的話,令人遺憾的是,《決定》公布後我們等來的第一項「改革」舉措,就是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的「限娛令」。據稱,為了「防止過度娛樂化」和「低俗」傾向,它要求明年起「各衛視頻道在晚上7:30- 10:00的黃金時間,每周娛樂節目不能超過兩檔。」

   報道說,日前下發的這份《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意見》旨在「對節目形態雷同、過多過濫的婚戀交友類、才藝競秀類、情感故事類、遊戲競技類、綜藝娛樂類、訪談脫口秀、真人秀等類型節目實行播出總量控制。」空出來的時間應用來播出「促進和諧、健康、主旋律的節目」,並規定,34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當天最後六個小時內新聞播出時間不得少於兩個小時。《意見》重申,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的定位是「以新聞宣傳為主的綜合頻道」。一望便知,眼下深受觀眾喜愛、在全國各地有著巨大的影響的許多節目——如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上海東方衛視的《中國達人秀》等——都將因為這則「限娛令」而大受影響。

   不用說,「限娛令」一出,即在社會上——尤其是網路社交媒體——遭到猛烈炮轟,是完全可以預料的。在新浪微博上,一位評論家說,「文改」已經變成「文革」。另一位專欄作家則寫道:「不要小看這件事,文革就是從批判《海瑞罷官》開始的。所謂文化革命、文化建設如不予抵制,很快就會變成最不文化和暴力的搞人運動。對文化和思想的專政是一切專制暴力的基礎。」雖說這些議論有些過於大驚小怪和偏激了,但它們的確代表了一部分人士的憂心忡忡。當然,目前的社會結構和經濟基礎已經不具備再搞一場文化革命的現實土壤。換言之,我們也許永遠應當保持警惕,但我們也應當樂觀的是,就算有人想要再搞一場文革,他也沒有可能搞得起來。但話又得說回來,文革那樣的浩劫搞不成,對文化造成新的重大破壞,還是完全有可能的。

   「限娛令」甚至還引起了海外媒體的廣泛關注。路透社分析認為,由於盜版活動猖獗,限娛令很容易被非法錄製的DVD或網路視頻打破。此外,中國四年前就開始打擊「三俗」電視節目,但是真正降低觀眾對這些節目的熱情是很難的;而美國商業娛樂新聞網站「Business Insider」則諷刺說,如果這事發生在美國,那麼所有深受觀眾喜愛的節目都要被砍掉。「能倖免的只有美國公共廣播公司(PBS),美國有線衛星公共事務網路以及天氣預報。」

   也許是為了回應社會上的質疑,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稍後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受訪時對何為「過度娛樂化」作出了界定。這位發言人稱,電視節目過度娛樂化問題並不是簡單指節目類型,而是節目創作傾向問題。因此不能把防止過度娛樂化簡單地理解為要限制娛樂節目。他指出,看電視節目是否存在過度娛樂化傾向,可以從功能原則、元素原則、效果原則和總量原則四個方面衡量。

   具體來說,首先,中國電視頻道應將宣傳教育作為主功能放在首位,凡是追求娛樂至上,忽視思想內涵,排斥審美追求,拒絕承載社會責任、主流價值的,應屬過度娛樂化;其次,有些電視節目雖不是娛樂節目,但在創作過程中,過多添加了娛樂元素,結果喧賓奪主、娛樂泛濫,沖淡了原有主題,淹沒了節目的理性精神和人文情懷,使其認知功能、服務功能退居其次,這應屬過度娛樂化;此外,看一個節目是不是過度娛樂化,要看其最終傳播效果,是主題積極、格調健康,能夠振奮精神、愉悅身心,還是以吸引眼球和提高收視率為主要目的,追求淺層次情感宣洩和快感滿足;最後如果在每晚黃金時間,有一半頻道都在播出PK選秀、遊戲狂歡、家庭衝突等娛樂性較強的節目,必然讓觀眾感到滿眼都是娛樂。娛樂性較強的節目過於集中時,總量上就會呈現過度娛樂化傾向,需要調控。

   據說,為了避免電視上星頻道唯收視率傾向,國家廣電總局正目前正在制定《關於建立廣播電視節目綜合評價體系的指導意見》,將於近期發布,此舉將推動廣播電視節目全面綜合評價體系的建立。《意見》還提出,要支持廣播電視行業組織建立「聽眾觀眾委員會」,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形成社會監督機制。《意見》要求各級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設立並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目前國家廣電總局已設有聽眾觀眾投訴熱線。不過,據上海《東方早報》的報道,該報記者曾撥通該熱線,但無人接聽。

   不管廣電總局的解釋在政治多麼正確以及它將要採取的管制舉措多麼「科學民主」,總之其背後預設了兩條似乎是不言自明的前提:第一,人民群眾在辛苦勞作或學習一天之後,回家打開電視的主要目的應當是接受教育,而不是尋求愉悅。或者說得更準確一些——主要是接受教育,在此之餘被允許娛樂一小會兒。第二,至於接受什麼樣的教育內容,也就是說,對電視上播出的東西中什麼是真理、什麼是虛假、什麼是低俗、什麼是高雅、什麼是正確、什麼錯誤……的判斷,標準掌握在廣電總局手裡。中國的老百姓,至少在觀看電視的時候,都是不能辨別真假美醜的缺乏自我控制和自我負責能力的「未成年人」,需要得到廣電總局的父權式監護。

   事實上,近年來廣電總局已經不止一次地下達類似的限制性指令,其中包括限制港台籍主持人出鏡以及規範所謂「港台腔」普通話等等。這些禁令每一次都在社會上引起巨大非議的同時,似乎也在一次次地向人們泄露了廣電總局這個衙門在管理上的智商。這一次,中央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號角剛吹響,它又迫不及待地充當急先鋒了,當然,是坐在它自己的位子上、按照它自己的理解去做這件事情。

   假如我們先放下意氣上的不快,認真分析和展望一下「限娛令」的話,我覺得,一旦它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那麼至少有兩個後果是現在就能夠預見的:

   第一,全國整體的電視收視率會降低,因而中央電視台及各家省級電視台的收視率相對而言會顯得有所提高。據電視收視率調查公司CSM Media Research的數據,2010年,中國人每天看電視的時間從上一年的175.6分鐘減少到171分鐘。這意味著,目前中國的電視業很可能已經過了高峰期,正走向緩慢的衰落,而「限娛令」將加速這一衰落過程。作為一種補償,根本就沒有什麼「黃金時段」概念的互聯網——尤其是視頻網站——將從中大大得益。另外,我還認為,「限娛令」將幫助來自美國、韓日和港台的娛樂節目在中國互聯網上贏得更多的受眾。可以預計的是,為了彌補掉這一「漏洞」,當局屆時一定會認為必須進一步加大對網路娛樂的管制。當然,那註定將又會產生出許多新問題,並滋養出更多管制的需求來……

   第二,就像《華爾街日報》所指出的,「限娛令」可能迫使企業為所剩不多的廣受歡迎的電視節目的廣告時段支付更高的費用。也就是說,它將抬高中國一部分電視節目的廣告單價,而其中的受益者主要也是中央電視台及各省級電視台。不過,它的代價是抑制了全國整個電視廣告市場的進一步擴展。2010年中國的廣告收入總額為274億美元,比前一年上漲了7.5%。作為一個蓬勃新興的朝陽市場,其增長率竟然遠低於GDP的增幅。我倒覺得,這實在是國家廣電總局首先應該好好反省的。當它指責各地電視台一味向經濟效益看齊、以收視率為導向之前,它應當先弄清楚一點:受到國家行政權力庇護的中國的各家電視台也許的確很賺錢,但整個中國電視產業卻是相當弱不禁風。

   客觀地說,不僅是廣播電視,包括報紙和網路在內的中國大眾傳媒的趣味不高、格調低下,甚至庸俗無聊,的確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對這一現狀的判斷和評價,以廣電總局為代表的中國宣傳管理部門確實沒有說錯。然而,有一點它們大概永遠也不會正視和承認——造成這個令人沮喪的趨勢的原因,卻絕不是因為中國傳媒工作者的素質特別差。事實上,正如媒體專家和業內人士一直批評的,正是政府對眾多涉及時政、財經乃至文化問題的嚴肅的新聞報道和分析討論的嚴苛控制,加之媒體面臨的財務壓力,才催生了大量庸俗乏味的節目和版面。

   但即便是如此,我也並沒有否定一切針對電視節目的監管的意思。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但說老實話,相信廣電總局和各省市電視文化主管部門的那些見多識廣的官員們應該都無數次地去西方發達國家考察過,那裡的電視節目分級制度、針對傳媒內容的司法判決制度等等,學習和借鑒起來一點都不難。當然,一旦將政府管理納入類似的法治化軌道,就必將使得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對媒體隨意發布命令、實施專斷干涉的手腳受到極大束縛。既然這樣,就讓我們繼續守住這個「中國特色」吧!

   只是在當下這樣一個利益格局和價值文化日益多元化的時代,試圖重拾過去那套老辦法——一手更嚴厲地管制,另一手加大說教灌輸的頻次和分貝,是註定不會對提升受眾的道德情操和審美情趣產生多少實際效果的。

   而且在我看來,這樣做多半只會適得其反——一段時間後,當廣電總局在總結和表彰「限娛令」執行以後的成功經驗和顯著成果時,我們將會發現,它實際上已經使國人為了逃離廣電總局欽定的「主流價值」而連電視本身也一起逃避了。這就是文化的自身特點,它不會因為廣電總局假裝沒看見和拒絕承認就不起作用。

 

   寫於2011年11月1日至3日,發表於:《瞭望中國》總第151期,略有刪節。見刊標題:「限娛令」的結果;鏈接:http://www.outlookchina.net/template/news_page.asp?id=4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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