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300斤王爺朱常洵被燉成肉湯?李自成親制「福祿(鹿)宴」

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裡面,他盲人游泳一樣瞎撲騰著,時而竄上水面,時而沉入水底,邊嚎邊叫,好不凄慘。其間,這個連毛髮都被剃光的「豬油糕」樣的大胖人剛剛抓住一隻浮起的梅花鹿屍體喘息。


朱常洵亦稱福恭王,俗稱老福王,明神宗朱翊鈞第三子,母親鄭貴妃。萬里皇帝想要朱常洵做太子,卻被老臣們以無嫡立長」和「東宮不待嫡,元子不並封」說法所阻礙。無奈,皇帝只好把朱常洵分到洛陽就藩。

洛陽繁華富庶,從小嬌生慣養的朱常洵終日縱情歌舞、沉溺酒色,對外界的亂象漠不關心。此時長江以北起義不斷,河南也遭大旱、蝗災,人們互相殘食,已是末日之象,世間都說先帝耗天下之財以肥福王,洛陽富於皇宮。但是朱常洵對此不以為然。

轉眼間,闖王李自成攻下了洛陽城,朱常洵看見李自成後磕頭如搗蒜,腦門都青了。李自成突發奇想,你福王魚肉百姓,百姓民不聊生、易子而食,如今也讓大家嘗嘗你的味道。於是下令把朱常洵洗乾淨剃掉毛髮,與後院的七八隻梅花鹿一起蒸煮,做成「福祿(鹿)宴」。

至於「福祿酒」傳言如何空穴來風,成為偽史,今天的學者一般認為:在福王朱常洵屍體的去向問題,幾百年來,站在統治者立場上的清朝統治者為此大作文章,說洛陽城被李自成義軍攻克後,「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去,王以體肥,不能遠走,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同烹,群賊臚食,名曰:『福鹿宴』」。

顯然,所謂「福鹿宴」,不過是為了彰顯其正當性的清朝統治者對李自成起義軍的誣衊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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