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家鑫父親起訴張顯侵犯名譽權 張顯回應稱未侵權

葯家鑫父親起訴張顯侵犯名譽權 張顯回應稱未侵權

2011年08月04日 20:29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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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師提供的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

葯家鑫父親葯慶衛訴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張顯名譽侵權一案,於2011年8月4日下午4點在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蘭和做為了葯家鑫父親葯慶衛的代理人。

蘭和律師在其個人微博里表示,在經過長時間隱忍後,葯慶衛先生正式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及家人的人格尊嚴。

對於法院開庭時間,蘭和律師表示目前還沒有確定。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張顯是葯家鑫案中原告代理人,受害人張妙親屬,他在案件審判過程中的言行在社會中引發巨大爭議。

對於這次葯家鑫父親葯慶衛訴其名譽侵權,張顯在其個人微博里表示,法制社會,通過法律解決問題屬正常行為,也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我非常樂意在陽光下談事,也將無愧良知。對以前做的一切我感到無心無愧,盡到了一個原告代理人的職責,身正不怕影子斜。

張顯在其個人微博里還寫道,一切幻想都是無用的!沒有張顯作代理,葯家鑫一樣被公正法律判死刑!家裡沒有四套房和200平米住宅,葯家鑫也一樣會判死刑!葯慶衛不是軍官葯家鑫不是軍二代,葯家鑫也一樣會判死刑!葯慶衛是窮人葯家鑫不是富二代,葯家鑫也一樣會判死刑!葯家鑫的外公是窮的退休職工,葯家鑫也一樣會判死刑!

案件回顧:

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葯家鑫駕車行駛至西北大學長安校區西圍牆外時,撞倒前方同向騎電動車的26歲女服務員張妙。葯家鑫發現張妙在記其車牌號,從隨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對倒地的被害人張妙連捅8刀,致張妙當場死亡。後葯家鑫駕車逃跑再次撞傷行人而被抓獲。

2010年11月23日晚,疑犯葯家鑫被長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經長安檢察機關批准,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疑犯葯家鑫被依法逮捕。

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葯家鑫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45498.5元。

2011年5月20日,陝西省高院二審駁回葯家鑫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2011年6月7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葯家鑫被執行死刑。(來源: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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