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與當代中國發展需要哲學思維

依法治國與當代中國發展需要哲學思維

作者:王縱橫 來源:學習時報 字數:3080

圍繞哲學研究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作用、依法治國的方法論、德治與法治的關係等問題,中央黨校哲學教研部、中央黨校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和中國馬克思主義研究基金會於2014年12月17日聯合召開了「哲學與社會發展論壇(2014)」。論壇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與當代中國發展」為主題,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理論與實踐進行了深入的哲學思考。

對依法治國戰略的總體認識

  研究和宣傳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本內容和重要精神是社會各界的重要工作。中央黨校副校長徐偉新指出,鄧小平同志早在1978年的《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中就強調: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條件,但為了保障民主,就需要儘快立法,用法來管人管事。如果說「法治」為37年前改革的啟動提供了重要保障,那麼37年後的今天,「法治」依然是鞏固和擴大改革成果的有力支撐。所以,2012年黨的十八大明確做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更是明確提出了建設「法治中國」的響亮口號;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又進一步提出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表達了我們黨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堅定決心。

  理論研究者需要從哲學、政治、文化與社會等多個方面綜合理解和貫徹依法治國戰略。中國馬克思主義研究基金會副理事長郝時晉指出,中國的法治化進程具有其深刻的歷史必然性,它的本質是建立在經濟體制現代化、政治體制現代化、社會文明現代化之上的「法的現代化」,它既是中國社會實現全面現代化的必要環節,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歷史展開。此外,全面建設法治社會也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它涉及立法、監督、執法、普法等多個維度的戰略聯動,同時也是一個關係黨的領導、公權自覺、社會認同、治理轉型等關鍵問題的總體安排。

  推進依法治國產生了積極效應。國家行政學院原副院長周文彰研究員做了十二點展望,他認為,「法治化」即「理性化」,依法治國將使中國社會出現理性化的新格局,主要覆蓋依法治國的主體、依法行政的推進、規範公權力、法律權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的完善、法治文化的全面普及等諸多方面。雲南省委黨校楊銘書也認為,依法治國戰略是對中國法治傳統的重申和推進,這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中國社會的法治自信、各種社會矛盾的消解奠定了基礎。

  加強依法治國的系統性方法研究和運用。北京師範大學晏輝教授提出了「一個直觀,兩個視角,三條途徑,四個分離」的主張。「一個直觀」就是要回到造成問題的原點,要回到「人」。「兩個視角」就是要在研究中運用系統論和生成論的方法。「三個途徑」就是要從領導者的法治自覺途徑、民眾的法治自覺途徑、現代精神自覺的三個途徑入手。「四個分離」就是要深入解決言說者和行動者的分離、德性與規範的分離、自我與他者的分離、行動與行動者的分離等四大問題。

  依法治國戰略的深刻內涵。中央黨校段培君教授認為需要從戰術與戰略、戰略與大戰略這兩對關係來把握。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國的具體措施並非單純的戰術性動作,而是依法治國戰略的有機組成部分。另一方面,通過市場和法治,發展戰略得以成為未來中國大戰略的主體,「市場」這個自組織機制極大提高了生產力,而「法治」是他組織與自組織機制的統一,能夠保障經濟有效穩定運行和社會長治久安。因此,大戰略不僅要求價值理性與工具理性的統一,而且要求發展戰略與安全戰略的統一、發展戰略和發展機制的統一。

法治與哲學的關係

  從哲學角度理解和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要和緊迫的意義。中央黨校副校長徐偉新指出,法治與哲學的關係非常密切,在這一問題上,馬克思是最好的範例,對哲學與法律的關係研究恰恰是他進行哲學革命的重要環節,當前,哲學對依法治國的推進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在法治思維的提倡、研究和宣傳中有所作為;對中國法治建設的哲學基礎和重大問題進行充分研究;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當代中國社會發展的內在關係進行深入研究。回顧中央黨校80餘年的歷史可見,哲學教育在黨校的教學格局中一直佔有較重的分量,而黨校的繁榮和發展與哲學理論工作者的自覺努力始終密不可分。所以,哲學理論工作者應該先行一步,自覺擔當,以建設法治中國的戰略性、全局性和長遠性問題為抓手,充分發揮黨校哲學學科在法治教育宣傳、法治思想引領、法治理論建設和法治決策諮詢等方面的特色和長處。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黨的執政理念的一次跨越,體現了與時俱進的歷史觀念。北京師範大學張曙光教授認為,中國傳統社會主要由「家、國」構成,在傳統漢語中甚至沒有「社會」這個概念。近代以來中國的現代化過程,不僅是器物的現代化,而且是社會經濟與政治制度的現代化,通過改革開放,自覺推進社會轉型,無數獨立的個人開始成為社會主體。在這種情況下,要進行新的社會整合,就需要新的社會組織原則。最重要的是三樣東西:一是由市場化的越來越細密的分工與合作;二是法治,即維護每個人的合法權益,約束公權力;三是新價值觀。

  從公共理性回歸的角度,湖南省委黨校覃正愛教授指出,法與哲學共同的本質即理性,法是普遍的客觀理性,哲學是理性精神的最高體現,兩者在本質上相一致。十八屆四中全會全面描繪了依法治國的路線圖,將現代社會所彰顯的理性精神滲透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法治的各個環節,這既是時代的進步,也是理性的回歸。嚴格地說,依法治國就是依理性治國。

  從政府職能轉變的角度,中央黨校靳鳳林教授認為,我國需要完成由階級統治型國家向管理服務型國家的轉變。國家要為公民提供更多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國家本位主義也要逐步讓位於社會本位主義,要強調各階層之間的互利合作,淡化國家的階級統治作用,並通過完備的法治手段來建構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和保障基本人權。赤峰市委黨校的呂海晨教授也認為,當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要放棄階級鬥爭的觀念、放棄社會達爾文主義,重建人的內在寬容精神,把理性的對抗轉化為更高級的和諧形式。

「法治與人治」「法治與德治」的關係

  對於「法治與德治」的關係,江蘇省委黨校楊明教授認為,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併不會滑向「人治」,而是為了更好地實現「法治」。

  在「法治與人治」的問題上不能陷入折中主義。中央黨校何建華教授指出,要看到「法治中的人」與「人治中的法」,要善於從兩者的辯證關係中理解推進社會發展的必要性與現實性。長久以來,中華民族缺少的不是「人治中的法」,而是「法治中的人」。法律本身要符合人性從而成為良法,人又要主動捍衛良法,二者缺一不可。只有民眾在精神基因中接受了法律,法律本身才有價值,才能被踐行。

  依法治國的轉變要求克服兩極對立的思維定勢。清華大學鄒廣文教授認為,克服我們在社會思維方式上的非此即彼,克服在「文化大革命」中出現過的「不是西風壓倒東風,就是東風壓倒西風」,克服在「法」與「德」、「法治」與「人治」之間的不斷搖擺。從儒家文化傳統看,就是要求我們具備一種「中性智慧」。今天我們提出「法治」的確是社會發展的重要一環,但不能陷入偏執,不應「立法去德」,而是要「法德兼備」,萬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對此,中央黨校胡為雄教授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條歷史必由之路,但目前的最緊迫的問題在於如何走好這條路,因此,「德與法」在當下不是最迫切的問題,我們應將重點放在如何建設法治社會這一關鍵問題上。中央黨校哲學部侯才教授也認為,從理論上看,法與德是一體的,法是外在法,德是內在法,德比法更根本,因為內在法是外在法的基礎;但是從實踐上看,當代中國社會的法治意識匱乏,這就需要我們著力推進法治建設,因而解決法的問題比解決德的問題更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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