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巡視中的信訪工作20131113
充分認識做好巡視中信訪工作的重要意義
巡視中的信訪工作,是指巡視組在進駐有關地區(單位)之後,為發現問題,通過公布聯繫電話、郵政信箱和地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來電來信來訪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並作出相應處理的活動。巡視中的信訪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新形勢下巡視中的信訪工作,是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內容,對於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黨內監督,推進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
一是有利於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群眾路線是我們黨的生命線和根本工作路線。巡視中的信訪工作,既是巡視組開展工作、發現問題的重要方式方法,也是黨的群眾路線在巡視工作中的具體運用,是「約上門」的群眾工作。巡視組公布聯繫電話、郵政信箱和地址等多種聯繫方式,實質就是「約請」幹部群眾反映情況,架起一座座溝通黨和群眾之間關係的橋樑。這充分表明巡視組緊密依靠群眾開展工作的用心和立場。紮實做好這項工作,對於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將起到積極作用。
二是有利於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接受群眾來電來信來訪,是巡視組發現、收集問題線索的重要渠道。做好巡視中的信訪工作,就是對群眾來電來信來訪採取認真負責的態度進行處理。群眾來電來信來訪的主要內容一般都離不開對一些問題的反映,其中包括對被巡視地區(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問題的反映。對此,巡視組要分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實踐中,通過深入細緻的信訪處理工作,了解掌握被巡視地區(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遵守政治紀律、廉政和作風建設等方面的情況,必將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起到積極作用。
三是有利於推動解決被巡視地區(單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由於對來電來信來訪的主體資格沒有特別限制,群眾從個人不同的角度出發,向巡視組反映或舉報的問題多種多樣。除了少數舉報、反映外,大多數情況下群眾反映的主要是個人利益訴求和涉法涉訴問題,並不屬於巡視組直接受理的範圍。但是群眾利益無小事,必須同樣給予重視。通過紮實做好巡視中的信訪工作,對這些問題進行分類整理,就可以發現被巡視地區(單位)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是什麼,就可以有針對性地向被巡視地區(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積極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準確把握巡視中信訪工作的基本特徵
巡視中的信訪工作有其特定的內涵。做好巡視中的信訪工作,必須準確把握四個方面的基本特徵。
一是具體的規定性。根據2009年7月中央頒布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第二十條規定,受理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問題的來信、來電和來訪等,是巡視組的主要工作方式之一。這為巡視組開展信訪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法規依據。2010年4月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發布了《中央巡視組工作規則》,其中明確規定了中央巡視組應當受理的信訪事項。這進一步表明,巡視中的信訪工作的開展有著充分的法規依據,是巡視組必須做好的一項重要工作。
二是廣泛的群眾性。巡視中的信訪工作,既是巡視工作獲取信息的重要來源和手段,也是我們黨密切聯繫群眾的重要方式和途徑。無論是幹部還是群眾,從事何種職業,身處何地,不分年齡、性別,只要有涉及被巡視地區(單位)的相關問題需要反映,都可以採取適當的方式與巡視組取得聯繫。既可以直接將舉報材料投入巡視組設置的專門信箱,也可以通過打電話的方式反映問題,既可以寄舉報信,也可以申請與巡視組進行面談。對於開通了電子郵箱的巡視組,還可以通過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反映問題。
三是明確的目的性。巡視中的信訪工作是為巡視工作的開展服務的。巡視的主要任務是發現問題。而巡視組要發現問題,從根本上說,離不開廣大幹部群眾的積极參与。信訪是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在當前新形勢下,做好巡視中的信訪工作,必須按照《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巡視工作的通知》要求,牢牢把握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為中心,著重了解被巡視地區(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民主集中制和遵守黨的紀律等方面是否存在問題,其目的就在於加強黨內監督,從中發現問題,推動改進工作。
四是嚴格的時間性。按照《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巡視工作的通知》要求,巡視組的對象是不固定的。因此,巡視中的信訪工作都存在於一定的時間區間,一般以巡視組進駐被巡視地區(單位)召開動員會之後公布巡視組聯繫方式為起點,直至巡視了解工作結束為止。巡視組一旦撤離被巡視地區(單位)駐地,原公布的郵政信箱和聯繫電話即不再使用。對於巡視了解工作結束後收到的信訪材料,巡視組應當及時移交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轉交有關部門。這也是巡視中的信訪工作與其他信訪工作顯著不同的一個特徵。
著力抓好巡視中信訪工作的關鍵環節
巡視中的信訪工作牽涉面廣,政治性、政策性強,關係到群眾的切實利益和巡視工作的成效,是一項很不容易做好,但又不能不做好的工作。做好巡視中的信訪工作,必須著力抓好以下幾個關鍵環節:
一是做好信訪工作的事前準備。巡視工作不能打無準備之仗,巡視中的信訪工作更是如此。巡視組應當未雨綢繆,提前指定負責接聽電話、收取信件和接待來訪等日常信訪工作的人員,明確其工作責任。進駐被巡視地區(單位)前,應當向有關部門了解被巡視地區(單位)信訪工作的總體情況和特點;進駐後與被巡視地區(單位)及時就處理信訪事項進行溝通,加強工作聯繫和信息交流。對信訪數量大、情況複雜的地區(單位),可以商被巡視黨組織抽調專人協助處理信訪事項;對可能發生規模較大集體訪或者其他群體性事件的,要配合被巡視地區(單位)制定信訪工作應急預案。
二是明確信訪工作的具體要求。承擔信訪接待任務的巡視工作人員,要明確哪些事該做和哪些事不該做,始終懷著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對群眾的滿腔熱情開展工作。所有群眾來信都應該進行拆閱。接聽舉報電話要做好記錄,並不得就來電人提出的事項作個人表態;對反映領導幹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的,一般不在電話中詳細接聽,應當告知其採取書面或者約談形式反映情況。對以走訪的形式反映問題的,應當接談或者與其進行約談,不能生硬地拒之門外。即便反映的問題不屬於巡視組的受理範圍,也應當耐心地對其作出解釋。凡是需要約談的,應當經過巡視組負責人同意。對情況複雜、重大的信訪事項,由巡視組負責人以適當方式及時研究,提出辦理意見。必要時,可以通過暗訪等形式加強與舉報、反映人的溝通。
三是加強信訪工作的分類管理。對屬於巡視組受理範圍內的信訪事項,負責信訪工作的巡視工作人員應當根據來信、電話記錄或者談話記錄,填寫《巡視組重要信訪呈批單》,並提出辦理意見報送巡視組負責人閱批。其中,屬於有關領導幹部問題線索的信訪事項,應當由巡視組負責人及時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有關領導同志報告,並根據領導同志意見進行深入了解。對屬於被巡視地區(單位)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經巡視組負責人審批後移交被巡視地區(單位)處理;其中內容重要的信訪件要逐件報批移交,並可要求反饋處理結果。對涉及被巡視地區(單位)管理幹部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巡視組可直接向被巡視地區(單位)紀檢機關(機構)移交,並可以通過回訪等適當形式檢查辦理情況。
四是做好信訪應急處置工作。信訪工作牽涉面廣,背景情況多樣,既有其群眾性,也有其複雜性。巡視組在巡視期間處理信訪事項時,應當特別注意做好有關應急處理工作。如果遇到發生規模較大的集體訪,或者信訪人以過激方式反映情況,或者衝擊巡視組駐地、工作地,或者正常信訪活動發生媒體介入、輿論炒作,可能導致事態擴大或者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情況,巡視組應當保持冷靜,在向被巡視地區(單位)黨委(黨組)通報的同時,及時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其中,反映事項屬於巡視組工作職責範圍內的,應當由巡視組根據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意見認真辦理;屬於被巡視地區(單位)工作職責範圍內的,應當由被巡視地區(單位)依法處理,巡視組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情況,並可根據被巡視地區(單位)的要求,與其共同研究應對措施,防止事態惡化。
五是追究信訪工作違紀責任。做好巡視中的信訪工作,事關巡視組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事關巡視工作的成敗得失,關係重大。巡視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信訪工作紀律,不得泄露信訪工作秘密,更不得利用信訪工作便利,為自己或者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凡是因巡視工作人員在信訪事項處理工作中怠於職守,導致信訪人受到打擊報復或其他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引發群體性事件,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或不良影響的,都應當依據《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彭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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