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是家族私產還是國家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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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清代滿族,不能不談八旗制度,八旗制度伴隨著女真(滿洲)民族的統一而產生,是集軍事、行政、經濟等諸多職能為一體的獨特組織架構,不但以武力締造並一度維繫著一個幅員遼闊的政權,還深刻參與到當今滿族族群的確立與發展進程之中。但它同時又是一個可以用「龐雜」來形容的話題,想用一兩篇文章來道破相關史事,實在是一件挾泰山以超北海的事情。今僅擬用幾話的篇幅,從不同角度聊一聊那些容易被人們忽視的八旗舊事。

愛新覺羅家族的私產

大約是長期受地廣人稀、輾轉遊獵的生產生活方式的影響,女真社會並沒有形成土地私有的觀念,而是對承擔各種生產活動的勞動力有著更為明確的佔有意識。氏族部落時期的女真社會所形成的是貝勒(beile,酋長)---諸申/伊爾根(juxen、irgen,依附民、自由民)---阿哈(aha,奴隸)的階級結構。在這種結構里,自由民向領主繳納賦稅,阿哈是主人(ejen,額真)的一種財富,他們的勞動產品及子孫也都要歸主人及主人所在的家族所有。

明代女真社會的阿哈,主要來自於對外擄掠的朝鮮人和漢人。據《明實錄》的記載,僅隆慶元年至萬曆十四年(1567—1586)的二十餘年間,有記載的被女真、蒙古各部擄掠的人口就多大7300餘人,同一時期《朝鮮實錄》中關於女真人入境劫掠的記載更是不計其數。隨著女真族群統一進程的發展,原本屬於各部的阿哈自然也隨著部落的統一而集中起來,他們中的一些會因為戰功而被取消阿哈的身份。與此同時,也不斷有戰爭中的敵對勢力或作姦犯科者被貶入阿哈的行列。

家族或氏族在滿語中被稱為mukvn,譯寫為「穆昆」,是一種基於血緣紐帶的社會集團。公元1583年,努爾哈赤的祖父和父親雙雙罹難,努爾哈赤成為這個家族的「穆昆達」(族長)。隨著勢力的增加,他按照部族「兩頭政長」的習俗將所得的「國人、僚友、敕書、奴僕」等與弟弟舒爾哈齊共同分享,為其另立了一個穆昆。

努爾哈赤次子岱善

努爾哈赤長子褚英、次子代善先後成年後,按照女真人「長子析居」的習俗,作為父親的努爾哈赤將「私產」一分為四,進行了重新分配。下表系依據劉小萌先生所做《穆昆塔坦敕書分配列表》整理得出的,從表中不難看出努爾哈赤家族控制著全部37個塔坦中的16個。餘下的21個塔坦中,除了吳爾古代名下的3個塔坦外,均被努爾哈赤分配給了共同創業的功勛貴族。換言之,以「牛錄—塔坦」為架構組織起來的人們被以私產的形式劃歸愛新覺羅家族所有,這正是有清一代滿官對皇帝自稱奴才的「理論依據」。

四穆昆的出現與八旗的確立

上述三穆昆的格局一直維繫到公元1611年。是年,舒爾哈齊及長子阿爾通阿、三子札薩克圖被殺,努爾哈赤將他們在第三穆昆所轄的4個塔坦加以整合,又增添一部分劃分為獨立的第四穆昆,交由舒爾哈齊的次子阿敏統轄,並將原來的第三穆昆交給次子代善統轄。這樣一來就形成了以努爾哈赤為首的第一穆昆、以褚英為首的第二穆昆、以代善為首的第三穆昆和以阿敏為首的第四穆昆,此時勢力均衡的「四穆昆」正是日後四旗的直接來源。

兩年後,第二穆昆的所有者褚英被囚,並於公元1615年被汗父努爾哈赤處死,他的這部分「財產」由褚英的長子杜度繼承。但此時身為孫輩的杜度已然失去了其父嫡長子的優勢,在四旗擴張為八旗的過程中,面對人數眾多的叔叔們他最終只得到了八分之一的鑲白旗。舒爾哈齊支脈的阿敏,則因侄子的身份無法保全原來取得四分之一「家產」的權利,也僅僅得到了鑲藍一旗。

褚英第三子敬謹親王尼堪府邸現狀

這種格局的出現雖然有刻意削弱舒爾哈齊、褚英勢力的用意,但也是努爾哈赤諸子相繼成年、參與到財產分配之中的部族私有制的客觀反映。這種分配方式與日後代善將自己治下的鑲紅旗析出,分與已成年的長子岳託管理,乃至努爾哈赤晚年將自己親掌的兩黃旗分與三個幼子阿濟格、多爾袞和多鐸,都是基於同樣的考量。

根據清代官修《八旗通志初集》的記載,「太祖乙卯年,以削平諸國,每三百人設一牛錄額真。五牛錄設一甲喇額真。五甲喇設一固山額真。每固山額真左右設兩梅勒額真。初設有四旗,旗以純色為別:曰黃,曰紅,曰藍,曰白。至是鑲之,添設四旗,參用其色,共為八旗。」即後世為人熟知的正黃旗、鑲黃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正白旗、鑲白旗。這裡的「正」在滿文中作gulu,意為素色的、純色的,也可寫作「整」;「鑲」字在滿文中作kubuhe,意為鑲邊的,鑲嵌的。

正紅旗與鑲紅旗

清入關後,正旗均為純色矩形龍紋旗幟,旗中龍首向右、龍腹內有五朵祥雲。鑲旗則在矩形的基礎上減去右側邊角,其中鑲黃旗、鑲白旗、鑲藍旗皆以底色鑲紅邊,鑲紅旗以底色鑲白邊,旗中龍首向左、龍腹內有三朵祥雲。但在鄭忠信的描述里,天命六年(1622)時的旗幟遠沒有後來的八旗那樣精緻威風:正旗皆是本色「無畫」,所謂的鑲旗則是在正旗的基礎是畫以龍紋---黃旗畫黃龍、赤旗畫青龍、青旗畫黑龍、白旗畫青龍。

「旗主」非旗主

如果將「五大臣」與扎爾固齊的設置看作是八旗制度正式確立前努爾哈赤對改變女真社會舊有政治體系所作的嘗試,那麼在他成功改造牛錄、設立牛錄額真之後,對固山額真的設置便應當可以被理解為是這種嘗試在八旗制度內的延伸。事實上,努爾哈赤的繼位者皇太極,正是依靠對固山額真這一職位的調整和控制,一步步削弱貴族勢力、鞏固提高汗權的。

前文所引《八旗通志初集》中對八旗初立時的描述中有對固山額真的提法,固山額真即滿語gvsa ejen,直譯為旗主。但這個「旗主」卻並非我們印象中如代善、多爾袞等威風八面、共議國事的旗主王爺,而是指八旗制度中旗一級的最高軍事、行政長官,執掌一旗之戶口、教養、官爵承襲、軍事訓練等具體事務,順治十七年(1660)改稱為「都統」。

鑲紅旗滿洲都統衙門現狀

努爾哈赤統治時期八旗的實際所有者均「以太祖子侄任之」,並被授予gvsa ejelehe beise(旗專主貝勒)之爵,也就是為後世所熟知的旗主王爺。固山額真設置於旗主貝勒之下,雖然也都是出身勛貴,承旗主之名卻並沒有旗主之實,他們更像是汗分派給旗主貝勒們的管家,依靠國家賦予的行政職能管理旗內的相關事務。八旗設立伊始的各旗貝勒、固山額真人選雖然並沒有明確的史料記載,但根據《滿文老檔》和朝鮮使者鄭忠信的奏疏記載卻可以梳理出天命六年(1622)前後八旗旗主貝勒、固山額真的任職情況。

地緣組織替代血緣組織與特殊公共權力的出現是國家形成的兩個重要標誌。努爾哈赤通過對牛錄製度的幾次改造,成功地打破了舊有的血緣組織結構;五大臣、扎爾固齊、固山額真等行政職務的設置,使國家權力得以實現。但作為由氏族部落向封建國家的過渡,努爾哈赤執政時期的後金政權雖然已經出現向封建國家制度轉型的肇端,卻始終無法完全突破舊有氏族部落制度的樊籬,貴族君主制的不穩定性,嚴重危及著新汗的權力。

在金國(aisin gurun)向大清國(daicing gurun)的蛻變過程中,皇太極開啟了將八旗由「家族私產」向「國家根本」轉化的序幕,女真(滿洲)社會邁入由議政制向君主專制制度轉變的歷史進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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