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孩子讀了耶魯法學院,會遇到什麼? | 麥讀贈書
窮人的尷尬和 6 位數的年薪
我的名字是 J.D.萬斯。首先我覺得我應該坦誠地講一下:我認為讀者們此時拿在手裡的這本書有些荒唐。封面上說這是一本回憶錄,但我才 31 歲,而且還沒有取得什麼偉大的成就,至少還沒有那種值得一位陌生的讀者花錢來讀的成就。我所做過的最棒的事——至少是名義上的,就是從耶魯法學院畢業。這是我 13 歲時連想都不敢想的。
我並沒有創立市值 10 億美元的公司,也沒建立改變世界的非營利組織。我僅有的是一份不錯的工作、一段幸福的婚姻、一個舒適的家,還有兩隻可愛的狗。
因此,我之所以寫這本書,並不是因為我取得了什麼不平凡的成就,而是因為我做的事雖然非常平凡,但大多數像我那樣長大的孩子都做不到。
▲《鄉下人的悲歌》的作者J.D. 萬斯。
我上耶魯是為了獲得法學學位,但在那的第一年教會我許多之前不知道的東西。每年 8 月,知名法律公司都會來紐黑文招聘,求賢若渴,希望找到高質量的下一代法律人才。學生稱這次招聘為 FIP,全稱是秋季面試計劃(Fall Interview Program),屆時會舉辦長達一周的晚宴、雞尾酒會、在酒店舉行的宴會以及面試。我參加 FIP 的第一天恰好在第二學年開學之前,當時我已經有了 6 個面試,其中包括我最心儀的一家法律公司吉布森律師事務所(Gibson, Dunn & Crutcher, LLP),公司的華盛頓分部招人。
和吉布森的面試進行得很順利,公司邀請我去紐黑文最貴的一家餐廳參加那場「惡名遠揚」的晚宴。流言稱那晚宴實際上是一場面試:候選人要風趣、有魅力、積極,不然就永遠不會被邀請到華盛頓或紐約的辦公室參加終面。我到餐廳的時候想,最貴的一頓飯竟然要在如此高風險的環境下吃,真是煞風景。
晚餐之前,我們都被要求待在一個包廂里,喝喝酒,聊聊天。比我大十多歲的女人端著酒,酒瓶用精美的亞麻布包裝。她們每隔幾分鐘就問我要不要新倒一杯或續上一杯。剛開始我緊張得喝不下去,後來我終於鼓起勇氣在侍者詢問我是否需要來點酒、要什麼酒時回答是,「我要白葡萄酒。」我想回答完以後她總該不問了吧,但她又說:「您要白蘇維翁(sauvignon blanc)還是霞多麗(chardonnay)?」
兩種白葡萄酒的四種主力香型
我覺得她是故意整我。不過還好我推理出那是白葡萄酒的兩個品種。所以我點了霞多麗,不是因為我不知道白蘇維翁是什麼(我確實不知道),而是因為霞多麗這幾個字說起來容易些。但我只是躲過了第一顆子彈,那夜還很漫長。
在那種場合下,你必須在害羞和張揚之間找到平衡。你不想讓同伴討厭,但也不希望他們連手都不跟你握一下就走。我試著做自己,因為我一直覺得自己既合群又不咄咄逼人。但那天我對周圍的環境太過著迷了,只是一個人目瞪口呆地盯著餐廳的華麗裝飾,想著它們有多貴。
那些酒杯看上去纖塵不染。那哥們兒穿的西裝肯定不是 Jos. A. Bank 正裝店買一送三大促銷的時候買的,因為看著就像絲綢做的。鋪在桌上的亞麻布看上去比我的床單還柔軟,我要裝作不經意的樣子摸摸它們,別讓別人覺得我很奇怪。
長話短說,我需要一個新計劃。在我們坐下來吃晚餐的時候,我必須要集中精力完成手頭的任務——找到工作——然後離開這取笑窮人的地方。
我再忍耐了兩分鐘。我們坐下以後,女侍者問我要清水還是「閃閃發亮的水」。我翻了個白眼,雖然我覺得這餐廳是挺震撼的,但說「閃閃發亮的水」也太顯擺了吧,好像在說「閃閃發亮的」水晶或「閃閃發亮的」鑽石一樣。但我還是點了「閃閃發亮的水」,可能對身體更好吧,因為聽起來更乾淨。
我小啜了一口,但馬上吐了出來。這是我喝過的最難喝的東西。我記得有一次在地鐵站買一杯健怡可樂,但卻忘了飲料機做健怡可樂的時候是不會放糖漿的。這個高檔地方的「閃閃發亮的水」就是那樣的難喝。「這水有問題。」我提出抗議。侍者向我道歉,說她會給我再拿一杯聖培露氣泡水(Pellegrino)。那是我才意識到那「閃閃發亮的」水就是「碳酸」水的意思。我尷尬極了,幸好只有一個人注意到發生了什麼,而且是個同學。我安全了。現在開始不許再犯錯。
接著,我低頭看了看餐具的擺放,發現數量有些奇怪。為什麼有 9 個器皿?為什麼要用 3 把叉子?為什麼有好幾把塗黃油用的餐刀?我想起電影里的一個場景,明白了這是一種傳統習慣,餐具的數量和擺放都是有規定的。我謊稱去衛生間然後打電話給我的精神嚮導:「那麼多該死的叉子我怎麼辦?我不想讓自己看上去像個傻瓜。」烏莎解答道:「先用外圍的,再用裡面的,不要用同一個器皿盛不同類的菜,哦還有,用那把大勺子盛湯。」有了這個解答,我便信心滿滿地回到餐桌,準備驚艷我未來的老闆們。
接下來平安無事。我有禮貌地交談,謹遵琳賽的教誨閉著嘴嚼東西。我們那桌人談了法律、法學院、公司文化,甚至一點政治。和我們一起用餐的僱主非常友善,我那桌每個人都收到了錄用通知,連我這個吐掉「閃閃發亮的」水的傢伙也拿到了。
這場晚宴是磨人的 5 天面試中的第一天,正是在這頓飯上我才開始明白,我發現了我這類人中的大多數尚未發覺的一個道理。我們的就業指導處強調面試時要語音語調自然,要做面試官樂意與之共事的人。這當然很有道理,畢竟誰會想和一個混蛋一起共事?但在對於求職者來說最重要的場合強調這些東西似乎還是有些奇怪。我們被告知,面試不會太關注分數或簡歷,有了耶魯響噹噹的牌子,我們一隻腳已經踏進好工作的大門。所以面試更多的是一種社會測試,測試我們能否很好地融入集體,如何在公司會議中保持主見,如何與未來潛在的客戶打交道。
而最難的測試卻是根本就沒讓我參加的那場:首先去找到自己的觀眾(僱主)。整個星期我都驚嘆自己竟能如此容易地接近全國最頂尖的律師。我所有的朋友都參加了至少十幾場面試,大多數面試也以錄用而告終。這周以前我還有 16 個面試通知,而最後由於我對自己的成功非常沾沾自喜,同時也由於我被接二連三的面試搞得精疲力竭,於是我拒絕了幾個面試邀請。但在兩年以前,我四處投簡歷,希望在大學畢業後找到一份高薪工作,卻四處碰壁。而如今只在耶魯法學院讀了一年,我和同學手上就拿到了那些曾在美國最高法院辯護過的頂尖律師提供的 6 位數高薪錄用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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