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字(版)【心得】淺談漢字:古今字異體字生僻字繁簡字(是志成)

自1998年起我便來往兩岸之間,並於2008年至2012年在天津的一家日本企業任職,接觸不少簡化的漢字,為了在業務上能與廠內的員工對接,便開始閱讀及使用簡體字的計算機系統,之後,由於判讀金石文字的字義,發現了簡體字的創製進程,是其來有自的,雖然進程中有令人扼腕或讚譽,但是不難發現,其實簡體字與隸變、民間俗成、草書是有一定的關聯性的。 

如今中國的崛起,中國的入聯,在世界上的官方中文,已經是以簡體中文為主,更多的國外人士爭相學習中文,而且蔚為時尚,鑒於兩岸青年的交往日益熱絡,在網路上收集一些簡繁體字的相關數據,摻加個人整理金石文字的檔案,稍稍編撰以下,供參考。 

古今字 / 異體字 / 生僻字 / 繁簡字

漢字起源甲骨文,是我們中華民族最古老的一種成熟文字;從甲骨文、金文、大篆到小篆、隸書…字體以符號、線條為主的逐步變化、演進,固定而為單一字形。 

當今漢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系統之一;其中古埃及的聖書字、兩河流域(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蘇美爾人的楔形文字已經失傳,漢字仍在使用;而且漢字是目前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的文字。同時,漢字又可稱為是美學的對象,在數千年的文化發展中相繼創造了甲骨文、金文、篆書、隸書、楷書、草書、行書等多種字體,發展出書法藝術、篆刻藝術、解字遊戲…,促進了中華書畫藝術美學的層面,使人們獲得極大的感官和精神饗宴,因此漢字在全人類的心目中留下了傳統及現代美學形象。 

東漢(25年—220年)許慎,在公元二世紀編撰了,我國第一部比較完整的字典《說文解字》;依據《說文·序》,正文收字9353個,加上重文1163個,計10516個;(一般認為,重文就是異體字;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對重文的解釋是:<書>異體字。《辭源〈修訂本〉》解作:凡字音義俱同,而形體不同者,古謂之重文。)南朝梁顧野王在公元六世紀編撰的《玉篇》,收字16917個; 宋真宗時陳彭年等人編撰的《廣韻》,收字26194個;明神宗時梅膺祚編撰的《字彙》,收字33179個;清康熙年間張玉書、陳廷敬等人編撰的《康熙字典》,共收字47035個;二十世紀初,許元誥等編篡的《中華大字典》,收字48000多個;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台灣省林尹等編篡的《中文大字典》,收字49888個;到二十世紀末,由徐中舒主編的《漢語大字典》共計收列單字56000個左右,冷玉龍等編著的《中華字海》收字85000多個。據抽樣調查,各個時代一般使用的漢字也就在5000~6000個左右。 

上述後代編撰的「字書「收字,多於前代的情況,其原因有二:

一)各個時代都會創造一些新的字體,歷史累積的結果,後代自然多於前代;

二)前代創造、後世不再使用的死字,在歷代傳承的字書中仍然保留著,所以年代越往後,「字書「中所保留的死字也就越多。 

在這眾多的漢字之間,如果不弄清它們之間所形成各種關係,將會造成我們閱讀古代典籍的困難,甚至導致誤解。這些有關聯的漢字,其間的關係大致可以分為四類:

一)古今字;

二)異體字;

三)生僻字;

四)繁簡字。 

什麼是「古今字」?

簡單地講,古、今字就是漢字在發展過程中,所產生的古、今用字不同的現象。年代早的,稱之為「古字」;年代晚的,稱之為「今字」。古與今是相對而言的;段玉裁說:古今無定時,周為「古」,則漢為「今」;漢為「古」,則晉、宋為「今」。依時異用者,謂之:古今字。(段玉裁,清代文字訓詁學家,江蘇金壇人;長於文字、音韻、訓詁之學,也精於校勘,於諸家小學的是非,都能鑒別選析。著述有《說文解字注》《六書音均表》《古文尚書撰異》《毛詩故訓傳定本》《經韻樓集》等。) 

舉例來說,東漢的《說文》和南朝的《玉篇》中都沒有「債」字,這或許表明南朝時代還沒有產生「債」的這個字,但是「債務」觀念肯定早就存在的,那麼是用什麼字來記錄的呢?從文獻來看,是用「責」這個字,例如:《戰國策·齊策四》後孟嘗君出記,聞門下諸客:誰習計會,能為文收責於薛乎?(後來,孟嘗君拿出賬簿,問門下的食客:誰熟悉會計,能為我到薛邑去收債嗎?) 

「責」,會意兼形聲;甲骨文從貝、從朿(用尖木刺物,同刺),用尖木刺取貝中肉食之;本義為索取財物。《說文.貝部》責,求也。隸變後楷書寫作「責」。

(「隸變「是漢字發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標示了古漢字演變成現代漢字的起點;有隸變,才有今天的漢字。在隸變中,中國文字由小篆轉變為隸書,是中國文字發展上一個重要的轉折點,結束了古文字的階段,接近現在所使用的文字,也比古文字更容易辨識了。) 

到了宋代,為了區別責任與債務關係,加旁「亻」,成為「債」字,徐鉉校定《說文》時,在新附字中收了「債」字,這表明宋代應該已產生了「債」字,表達「債務」意義。

***徐鉉(916年—991年)南唐,北宋初年文學家、書法家。字鼎臣,廣陵(今江蘇揚州)人。與弟徐鍇俱精通文字學,號「大小徐」。曾與句中正等共同校訂《說文解字》,增補19字入正文,又補402字附於正文後。

「債」,會意字;表示欠別人、有責任償還的錢物。本義:欠別人的錢財。《說文·人部》債,債負也。從人(亻)、責,責亦聲。 

所以「責」字使用在先,是「古字」,「債」字使用在後,是「今字」,責債二字一先、一後,就形成古今字的關係。會出現古今字,主要就是因為「古字」的兼意過多、說明不清,就為該「古字」的某個義項,另造新字,成為「今字」。 

更多舉例如下:

「辟」(屖)會意字,甲骨文從卩(跪人)、從辛(刑刀)對人施加刑罰之意;或加塊狀物,表示切割下的部分,應指古代凌遲酷刑。所以「辟」字的本義是:法也。 

於是:

1) 表示「躲避」之義,造「避」字。

《左傳·宣公二年》:從台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

「避」,形聲兼會意,本義:躲避;甲骨文的避字,左邊「彳」表示行走,中間「人」,右邊「辛」表示刑具,合起來便是罪犯逃跑,以躲避刑罰。 

2) 表示「開闢」之義,造「闢」字。

《孟子·梁惠王》:欲闢土地,朝秦楚,蒞中國,而撫四夷也。

「闢」,會意字;金文從門,從

;雙手開門之意。本義:開啟、打開。引申為開拓意。 

3) 表示「邪僻」之義,造「僻」字。

《孟子·梁惠王》:苟無恆心,放僻邪侈,無不為已。

「僻」,由人和辟構成;辟字表示君主,意思是不受君主管束的人,由此產生居住偏僻地方的涵義,引申為表示不常見、不合群的意思。 

4) 表示「便嬖」之義,造「嬖」字。(便嬖:能說會道,善於迎合的寵臣、親信。)

《論語·季氏》:友便嬖,友善柔,友便佞,損矣。

「嬖」,(拼bì,注ㄅㄧˋ)形聲;從女、辟聲。原「辟」字之形體演變,本義:寵愛、寵幸。《說文》:嬖,便嬖,愛也。《墨子·尚賢中》:不黨父兄,不便富貴,不嬖顏色。《廣韻·霽韻》:嬖,妾也。 

5) 表示「譬如」之義,造「譬」字。

《中庸》:君子之道,譬如行遠,必自邇;譬如登高,必自卑。

「譬」,形聲,從言、辟聲。古文字形體如「張口吐舌說話狀「,表示用語言打比方。

《說文》:譬,諭也。本義是比喻、比方。(在先秦典籍中「譬「是個常用字,常與「如「並用,如:《左傳·襄公十四年》譬如捕鹿。《昭公元年》譬如農夫。) 

由上而知,「辟」字分別與「避」、「闢」、「僻」、「嬖」、「譬」形成古今字的關係。 

「今字」產生後,原「古字」並不消失,因為「今字」只是分擔了該「古字」多種義項中的一項,原「古字」的其他義項,並不能用這個「今字」來表示,所以,「今字」產生後,並不能完全替代原來的「古字」。 

以「舍」為例如下:

「舍」的本義是:房舍。為了表示「捨棄」之義,造了「捨」字;《荀子·勸學》鍥而不捨,金石可鏤;所以在表示「捨棄」這一意義上,「舍」與「捨」就形成古今字的關係。

然「舍」既承擔了「捨」的「捨棄」之義,可用古字「捨」,也可以用今字「舍」。但是「舍」的房舍之義,卻不能用「捨」來替代,只能用「舍」字,不能用「捨」字。

所以「捨」是「後起字」,但說「舍」是「本字」,則容易產生誤解,因為「本字」是相對於「借字」及「今字」而言,就稱「古字」,而不稱「本字」。又如「系」與「繫」、「雲」與「雲」都是相同的道理。 

要理解「古今字」,有兩個要點:

一)兩個字的出現時間,有先後的不同:一古一今,一先一後。

二)「今字」只承擔「古字」的某個義項,表示其他意義時,不可用這個「今字」。 

大多數的古今字的字形都有相互關聯,今字大多是在古字,加上形、符分化出來的,

如:

辟 / 避(躲避,與行走有關,故加「辶」旁)。(如上述)

辟 / 譬(打比方,與言語有關,故加「言」旁)。(如上述)

孰 / 熟(孰的本義就是成熟,但是被借用記錄疑問代詞,加「火」作「熟」,表成熟之義)。

「孰」,會意。甲骨文字形是一個人向宗廟敬獻祭品;金文另加一女,表示有善於烹飪的女人,小篆又將女改為羊,表示敬獻肥羊。所以「孰」字的本義為食物烹煮熟,是「熟」的本字。

《說文》:孰,食飪也。段玉裁註:後人乃分別熟為生熟、孰為誰孰矣。

《字彙·子部》:孰,古惟孰字,後人以此字為誰孰字,而於生孰字下加火以別之。 

再如:

息——熄。要——腰。昏——婚。知——智。取——娶。  

反——返。新——薪。禽——擒。其——箕。田——畋。(畋:打獵,古同「佃」,耕種。) 

有時是將「古字」的形、符改換為與該意涵有關的形符,

如:

「說」與「悅」。「說」字從「言」,本義與說話有關,假借為喜悅之義;然喜悅是屬心理層面的活動,古謂「心之官則思」,所以表示喜悅之義的「說」字「言」旁,就被換成「忄」旁。

「說」,會意,從言從兌;原本作「兌」字,通「悅」,表示喜悅之意;之後「兌」成為偏旁,便加義符「言「為「說」,表示在言辭上的喜悅,為了更確切表達心喜,加「忄(心)「為「悅」,以區分言辭與心喜的差別。《說文》:說,說釋也。段玉裁註:說釋,卽悅釋。(悅字不見於《說文》)

 《古文字詁林》:【石刻篆文編】(敚)魏三體石經:論語,學而不亦說乎,借敚為說,說即悅字,古用說,今用悅。

 

「悅」,形聲。從心,說省聲。本作「說」。本義:高興,愉快。《說文系傳統論》悅,猶說也,拭也,解脫也。若人心有鬱結能解,釋之也。 

再如:

赴——訃。錯——措。創——瘡。任——妊。

「赴」,形聲,從走、卜聲;本義為趨走、前往;《說文》赴,趨也。後制專字訃。

引申:

1)急速意。《史記·滑稽列傳》欲赴佗國奔亡,痛吾兩主使不通。

2)報喪。《禮記·少儀》毋拔來,毋報往。(拔、報,急速意。拔來報往形容跑來跑去,往來頻繁。) 

所以「今字」因為代表了「古字」的某一個義項,用了「今字」的地方,一般不會被誤解。然已經有了「今字」,為何該今之古書中,還會出現用「古字」的情況呢!此時不能說這個古字通今字,依時而異用,因為古人原就是用這個字,這與所謂「本字「不用,而臨時寫個同音字的「通假」是有區別的。如:

1)承擔的是「古字」的本義,  如:孰——熟。新——薪。其——箕。

2)承擔的是「古字」的假借義,如:舍——捨。辟——避。禽——擒。

3)承擔的是「古字」的引申義。如:昏——婚。知——智。取——娶。 

「昏」,會意字,初文從日、從氏(氏與氐本為一字);氏、氐有落下的意思,日落就是昏。《說文》:昏,日冥也。從日、氐省。氐者,下也。昏字本義就是日落。

「婚」,形聲兼會意;最初原本作「昏」,篆文另加義符「女」,是「昏」字的加旁分化字,故從女、昏聲。《說文·女部》:婚,婦家也。禮,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

***古時女子出嫁要在黃昏時候進行(遠古搶婚的遺風),因昏夜光線不明,要靠耳聽動靜。

 

故婚字寫作(像一個人側耳細聽的形狀),

?金文寫作,保留耳的外形,並增加「爵」與「女」的字元, 

?後期金文寫作,以「昏」為聲符,手持器械「攴「,反映搶婚的要素。 

什麼是異體字?

所謂「異體字」就是一個「字」的正體之外的寫法,字音和字義相同,而字形不同的一組字;又稱「又體「、「或體「、說文解字中稱為「重文「(不等於繁體字)。

?如:野 -- 壄

《漢書·律曆志》:「壄」人舉「凷」以與之。

《國語·晉語》:「野」人舉「塊」以與之。

(壄:yě,ㄧㄝˇ,同「野」)

?「野」,本義是郊外、田野。甲骨文、金文由林、土構成,小篆則以「里」(田+土)為義旁,以「予」為聲旁;古讀「野」如宇(予),故又與「宇」字通。 

塊 -- 凷

(凷,拼kuài,注ㄎㄨㄞˋ,同「塊」)

?「塊」原作「凷」,本義是土塊,字形像一個筐里盛著土塊的樣子;或土地隆起之貌。秦篆開始有「塊」字,而取代了「凷」字。所以「野」與「壄」、「塊」與「凷」分別是異體字。 

為什麼會產生異體字?有造字、寫字二個方面的原因。  

造字方面的原因:

1、 因表意或形聲的造字方法不同。如:淚——涙。羶——?。

「淚」字從目、從水,表示眼淚之意(會意);眼淚在漢代之前叫涕,《說文·水部》涕,目液也,從水、弟聲;由於「涕」字又引申為其他的意思,便又另造「涙」字(形聲);《字彙·水部》淚與淚同,目液也。 

2、 同為表意,但構件不同。如:尟——尠。羴——?。

「尟」(拼xiǎn,注ㄒㄧㄢˇ),《說文》:尟,是少也。段玉裁注《易·繫辭》:故君子之道鮮矣。本作尟。云:少也。又,尟不及矣。本亦作「鮮」。又《釋詁》:鮮,善也。本或作尠;尠者,尟之俗。

?「尠」(拼xiǎn,注ㄒㄧㄢˇ);同鮮,少。《廣韻·獼韻》:尠,同鮮。 

3、 同為形聲,因形符不同。如:遍——徧。跡——跡。

「跡」,《正韻》音積。與跡同。釋名:跡,積也。積累而前也。《說文》:跡,步處也。秦簡中「朿」形像「亦」字,小篆從亦聲,即是「朿」的訛變,漢代以後基本以「亦」為聲符的寫法。(足、辵為義近形符,古文中常通,現簡化為「跡」;跡的本義為腳印。) 

4、 同為形聲,因聲符不同。如:猿——猨。量——糧。時——峕。

「峕」甲骨文、金文皆從日、從之(前往),會日月運行以成四時之意,「之」表聲。石鼓文改從「寺」,變成左右結構;《說文》:時,四時也。隸變寫成「時」(日表義、寺表聲),簡化為「時」。 

寫字方面的原因:

1、 構件相同,偏旁位置不同,而產生異體。如:峰——峯。略——畧。慚——慙。

「峯」,形聲字,叢山、夆聲。楷書字形,形旁或移於左側、聲旁或省作豐。本義是山的頂端。但是,構件相同而偏旁位置不同的字,並非都是該字之異體,有時是不同的字,

?如:景——晾。吟——含。

2、因隸變,而產生異體。如:萅——春。並——竝。虛——虗。侯——矦。

萅(旾),甲骨文由兩個草形、日、屯構成;意思指太陽使草發芽成長,產生春天的含義。

同「春」。《集韻·諄韻》:萅,古作旾,隸作春。

3、字形的省略,而形成異體。如:法——灋。雖——雖。聲——聲。集——雧。 

法,原作灋,金文及籀、篆皆由水、去、廌構成;據《說文》傳說有一種「獬廌」神獸,形似山牛,只有一角,能判別誰「不直」並觸去(拋棄);所以引申為執法要平,故從水。法的本義為刑法,亦泛指法律及各種規章。《易·噬嗑》:先王以明罰束敕法。 

異體字可能是同時產生的,也可能是先、後產生的。那麼,它與「古今字」如何區分呢?其差別,主要表現在意義上:古今字之間的意義並不完全相同,多數情況下,「古字」可以替換「今字」,而「今字」不可任意替換「古字」;異體字之間的意義完全相同,可以任意替換,不受條件限制。 

從二者的性質看,古今字是由於「古字」負擔過重,「今字」產生減輕「古字」負擔,但又不能完全替代「古字」,因此古、今字會共存下去。異體字是由於造字和書寫的方式不同造成,因而給漢字使用上帶來混亂及困難,所以大部分的異體字在年代使用中不斷被淘汰,或不使用了。 

從二者的字形看,古今字的「今字」大多是在「古字」上增加偏旁(偶爾也有改換偏旁的)而形成,古、今字字形有比較明顯的關聯;而異體字之間的情況就比較複雜。 

【附註】(不在本文論述)

1)1984年3月(民國73年)中華民國教育部,之修訂版《異體字表》正式五版,所收異體字編錄,計收70833字。

2)1955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布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通知,並從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從實施日起,全國出版的報紙、雜誌、圖書一律停止使用表中的異體字。

3)翻印古書須用原文、原字的:

3-1港澳台要使用異體字可作例外。

3-2一般圖書已經製成版的或全冊中,分冊尚未出完的可不再修改,等重排再版時改正。

3-3機關、團體、企業、學校用的打字機字盤中的異體字應當逐步改正。

3-4商店原有牌號不受限制。停止使用的異體字中,有用作姓氏的,在報刊圖書中可以保留原字,不加變更,但只限於作為姓用。 

何什麼是生僻字?

生僻字又稱冷僻字,指不常見或人們不熟悉的漢字。自從有漢字以來,漢字也是在不斷發展和變化。最早的文字是商代的甲骨文,約為3500至4500字,因為其中有些符號,現在也不能確定是不是文字,或者那個時代的文字(生僻字),以至於現代在甲骨文總字數的統計出現了麻煩。 

生僻字沒有一個標準,不能拿字典框定。因為字典里也有很多大學中文專業畢業也不認識的字,更有計算機里拼不出來的「麻煩」,因為漢字數量太大。跟其他國家的語言文字一樣,字典里的字詞,絕大部分都是不常用的。以目前公認的《漢語大字典》為樣本,它共收單字5萬多個字;但是實際通用的漢字並不很多。據統計,3500個常用字就覆蓋了現代出版物用字的99.5%。十三經《易經》、《尚書》、《左傳》、《公羊傳》、《論語》、《孟子》…等13 部典籍,全部字數為589,283個字,其中不相同的單字數為6544個字。 

 

什麼是繁、簡字?

?在沒有文字的時代,一切源於符號或圖畫,起初都是簡單的線條,隨著社會活動的頻繁,符號圖畫義項趨於多樣細膩,開始造字時,就比較細緻且繁複。隨著知識及文化的進步同時,趨簡、省易又是人們對書寫的要求,因而文字的簡化也就成了文字發展過程的必然趨勢。在甲骨文的時代,就已經發現了同一個字的繁、簡不同寫法。 

剛開始時,文字的簡化,是由民間自發的。繁、簡體字之間,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也就是一字之異體。都是繁、簡不同的寫法,「繁」和「簡」是相對而言的。簡單地講,同一個單音詞,有幾種寫法,筆劃較多的,可以稱之為「繁體」;筆劃較少的,則可以稱之為「簡體」。如果只有一種寫法,當然也就無所謂「繁簡」了。

但是這就很容易造成文字秩序的混亂,所以,歷代的朝政多數都很重視文字的統一工作。例如,周宣王時代的太史籀作的《史籀篇》就是一種文字規範表;戰國時代,各國間文字各異,秦始皇統一全國後,便成功地進行了「書同文」的工作。 

不過,舊時代統治階級對文字的態度,一般比較保守,對來自民間的簡體字,通常採取排斥的態度。那些來自民間的簡體字,大多被視為「變體」、「俗體」,排除在正規字書之外,只收所謂「正體」;可是,這些簡體字依舊在民間流傳著。 

繁體字與簡體字之間的差異,最主要在於字形筆劃的多少不同;但是,簡體字並不是在繁體字的系統之外,再另造一套文字系統,而是將旣有文字中筆劃較多的字簡化,把簡化後筆劃較少的字,規定為「通用字形「」。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後,非常重視文字改革工作,對現行漢字進行了簡化字形、精簡異體字的大規模整理工作,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編印《簡化字總表》等,逐步施行至今。 

簡體字主要有三種來源:

一、來源於異體字:

1、截取筆劃多的字。如:雖——雖。聲——聲。條——條。

2、省去筆劃多的字的構件。如:獨——獨。標——標。奮——奮。愛——愛。

3、草書楷化。如:東——東。當——當。為——為。學——學。

4、用符號替代繁體字的構件。如:難——難。觀——觀。戲——戲。鄧——鄧。

5、以形聲取代讀音相同、相近的聲旁。如:擁——擁。燈——燈。種——種。膽——膽。

6、另造筆劃少的新字替代。如:塵——塵。簾——簾。護——護。憂——憂。

二、來源於通用字

7、用筆劃較少的同音字,替代筆劃較多的字。(這些通用字各自的意義並不一樣,只是因為語音相同或相近,借用筆劃少的字替代筆劃多的字。)

如:谷——榖。姜——薑。葉——葉。斗——鬥。

***以同音字替代的簡化字,它除了表示此種意義外,還有其他意義,所謂「簡體字」與「繁體字」在意義上並不完全相等。實際上,在減少字的筆劃的同時,往往使得這個字的義項增多了。 

三、來源於古今字

8、恢復筆劃少的「古字」。因為「今字」大多是在「古字」上增加形符而產生的,筆劃多了,就被視為「繁體」;而「古字」筆劃相對少些,就被視為「簡體」。

如:舍——捨——舍。辟——闢——辟。布——佈——布。胡——鬍——胡。 

***有些本來不同的字簡化、合併以後,它本來所代表的意義,反而不被一般人所了解。如果用簡化字所代表的常用意義,去解讀古書,往往會發生誤解。 

如:「後」和「後」原本是不同意義的兩個字,就因為二字音同,簡化合併為「後」使用。我們今天看到「後」字,首先想到的是「先後」之義,但是如果用「先後」之義,去理解古書中的「後」字,那就大錯特錯了。僅僅掌握簡體字,而不認識繁體字,不了解繁體字與簡體字之間的關係,那是難以正確理解古代漢語及中華文字的優美。 

漢字的簡化

中國歷史上,從上古到西漢,官方的規範字體與現代的繁體字字體有顯著差異。直到秦朝出現東漢盛行的隸書,才與現代繁體字字體較為接近。歷代朝廷都會通過編寫「字書」頒定規範漢字,但秦後歷朝所用之玉璽及各級官印,仍使用篆書。 

繁體字即小篆演變為隸書(之後又出現楷書、行書、草書等書法)後,產生的中文書寫體系,目前已有二千年以上的歷史,直到20世紀一直是各地華人中通用的中文書寫標準。 

隸書是篆書的簡化,草書、行書又是隸書的簡化,但漢字在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由繁複趨於簡約並非一定的趨勢;篆書就不是甲骨文的簡化,楷書也不是隸書的簡化,為了使文字更為明確地記錄語言,人們就使用更多的字形,來分擔文字的記錄職能,從而產生了大量分化字。

楷書的減筆字在南北朝時期(4~6世紀)已經出現,例如現存的元代刻本《水滸傳》中,就已經出現了俗字(簡化)「劉」。到唐宋以後逐漸加多,大體都是一些常用而筆劃又比較多的字,這些字大部分是受草書、行書的影響而簡化的。中國近代成規模的漢字簡化運動,最早在太平天國,簡化主要源於歷朝、歷代的古字、俗體字、異體字、行書與草書的楷書化。 

另外,有一類簡體字是用兩三筆簡單的符號代替複雜的部分。例如:樹、戲、難、歡、對、覌、劉、齊、喬、風、區、應、興、斂、釋、羅、歲;這些都是民間流行已久的俗體字。 

近代的漢字簡化倡議,可以追溯:

1)1909年(清宣統元年)《教育雜誌》創刊;陸費逵在創刊號上發表《普通教育應當採用俗體字》文章:建議採用已在民間流行的簡體字,並把其他筆劃多的字也簡化。這將讓我館成為歷史上第一次公開提倡使用簡體字的倡導者。(陸費逵是《教育雜誌》的第一任主編,他熱心於學制改革,辦刊方針立足於「研究教育,改良學務」,宣傳教育救國論。)

2)1920年2月,錢玄同在《新青年》上發表《減少漢字筆劃的提議》。

3)1922年5月,錢玄同等人又提出八種漢字簡化原則。

4)1935年8月,中華民國政府教育部頒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收字324個。但因考試院院長戴季陶反對而擱置。

5)1936年2月,中華民國政府教育部通令《第一批簡體字表》暫緩推行。

6)1956年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關於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中國開始全面推行簡化漢字,但繁體字在教學、研究、出版、文化、商業等領域及一定的人群中還有學習使用需求,在古代歷史文化研究、書法藝術創作等領域具有獨特價值,在港、澳、台和海外華人小區也仍為主體用字。

7)2001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規定國家推行規範漢字,同時也明確了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的範圍: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異體字;

(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

(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

(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

使用繁體字的地區,主要是台灣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標準為《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和《罕用字體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則以《常用字字形表》為準。

8)2013年6月5日中國國務院公布《通用規範漢字表》,含附表《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一般應用領域的漢字使用以規範字表為準。

***當今流行的簡化漢字(簡體字),基本上以此為基礎。(當時認可簡化字共有2235個。) 

目前仍然使用繁體字的地區有:台灣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漢字文化圈諸國:新加坡以及馬來西亞等海外華人小區(多為繁、簡體並存)。中國內地在文物古迹、姓氏異體字、書法篆刻、手書題詞、特殊需要等情況下,仍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繁體字,亦稱繁體中文;193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批簡體字表》稱之為正體字,歐美各國稱之為傳統中文(Traditional Chinese),是指:漢字簡化運動之前的整個漢字(楷書、隸書)書寫系統。 

漢字簡化原則

繁體字簡化為簡體字的原則是:「述而不作」、「約定俗成,穩步前進」,也就是說盡量採用已經在民間長期流行的簡體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遵照「約定俗成、穩步前進」的原則進行簡化。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精簡字數,廢除同音同義不同形的異體字。1955年我國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員會公布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廢除了1055個異體字。二是減少筆劃。1964年我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文化部、教育部公布了《簡化字總表》,共有簡化字2238個,把平均每字16到19畫的繁體字簡化成平均每字8到11畫的簡化字。 

現在使用的簡化字是在前代已有的俗字、古字、草書的基礎上進一步加以整理改進的,而且有不少字簡化時被合併至另一字,具體有三類情況:

(一)  用已經存在的簡單的字代替複雜的字。

如:「後」(皇后、皇天后土),代替「後」(後面)、「里」(如:故里、公里、里程碑),代替「裡」(如:裡面)。

(二)  用一個新的簡化字代替兩個或多個字。

如:「暦」(日曆)和「歷」(歷史)合併為「歷」。

(三)  部分合併;將某字部分意義,載入到另一個筆劃簡單的字上,該字其他意義仍然保

留的。如:

1.借口、憑藉的「藉」簡化作「借」,借口、憑藉;而慰藉、狼藉等的「藉」仍用「藉」;

2.「瞭」表示「瞭解」,簡作為「了解」;而為表示「瞭望」,就不簡作「了」;

3.乾坤、乾隆的「乾」不簡化為「干」;

4.宮商角徵羽(古代五音)的「徵」,不簡化為「征」。 

這三種方法有時將字源和意義不相關、甚至讀音也不同、歷史上從未或很少通用的字進行合併,這樣一來就容易誤讀,例如:

1) 唐德宗李適的「適」(kuò,ㄎㄨㄛˋ)就很可能被誤讀為「適」shì。

(李適的「適」不是「適」的簡化字,是「??」的現在字形。)

2) 中藥白朮的「術」(zhú)就很可能被誤讀為「術」shù。(術的簡體:術)

3) 「叶韻」的「葉」(xié)就很可能被誤讀為「葉」yè。(葉的簡體:葉) 

《簡化字總表》共收2274個簡化字及訁[訁]、飠[飠]、糹[糹]、釒[釒]等14個簡化偏旁,其中很多字來自草書楷化和文獻中筆劃簡單的的俗字、異體字、古字、假借字,其他字則來自當代人的創造。《通用規範漢字表》實行的是有限類推簡化,即凡收進字表的繁體字都依據《簡化字總表》規定的原則類推簡化,比如「驦、驌、鸘、鷫」四字分別簡化為「驦、驌、鸘、鷫」。而字表以外的字,不再類推簡化,例如不把「驡」類推簡作「龍+馬」。 

早在宋、元時期出現了大量的「俗字」,顏元孫的《干祿字書》、劉復和李家瑞的《宋元以來俗字譜》(1930年)、錢玄同的《簡體字譜》(1935年)等對此作了整理。20世紀20-30年代,當時的國民政府公布了《簡化字表》,由於備受爭議,這一計劃並沒有得到實施。20世紀50年代,新中國政府分階段公布了簡化字,並在大陸範圍內加以推廣。 

二簡字

在上世紀70年代曾經有過一批二簡字(二簡字: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民間俗稱二簡字),如「展」字曾被簡化為「屍」字下面加上「一」,被當時的人們形容為「屍橫遍野」,這樣的二簡字都被廢除了。當時的例子如下:(來自網路)

 

漢字簡化方法(大陸簡體字)

漢字簡化的方法有六種:一是更換偏旁,二是刪除局部,三是同音替代,四是全部改造,五是簡化類推,六是草書楷化。

《簡化字總表》的最終版本是1986年修訂版,共收2,274個簡化字及14個簡化偏旁(不可用作簡化偏旁的簡化字350個,可作簡化偏旁用的簡化字132個及訁[訁]、飠[飠]、糹[糹]、釒[釒]等14個簡化偏旁,收類推簡化字1,753個,《附錄》收習慣被看作簡化字的規範漢字39個),其說明裡有提到表外字:凡用簡化字或簡化偏旁作為偏旁的,一般應該同樣簡化。 

1986年對原《簡化字總表》中的個別字,作了調整:「疊」、「覆」、「像」不再作「迭」、「復」、「象」的繁體字處理。因此,在第一表中刪去了「迭〔疊〕」、「象〔像〕」,「復」字字頭下刪去繁體字〔覆〕。「瞭」字讀「liǎo」(瞭解)時,仍簡作「了」,讀「liào」(瞭望)時作「瞭」,不簡作「了」。一部分簡化字,有特殊情形,《簡化字總表》加了適當的註解。例如「干」是「乾」(gān)的簡化字,但是「乾坤」的「乾」(qián)並不簡化;又如"長吁短嘆"的"吁"仍舊讀xū;這種一字兩讀的情形,在漢字里本來常有,如果不注出來,就容易引起誤會。又如以"余"代"餘",以"復"代"覆",雖然群眾已經習慣了,而在某些情況下卻不適宜,需要區別。又如"么"和"幺"有什麼不同("么"原本是「幺」的俗體,後成為「么」的簡化字),簡體"馬"字究竟幾筆,等等。 

《簡化字總表》的簡化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是對俗體筆劃的「省簡」。比如:

「觀」、「備」、「關」、「質」、「總」、「驢」、「鐵」、「鍾」、「繼」、「覺」、「雞」、「鸞」、「鑄」、「鷗」、「顧」、「壩」、「鑽」等簡化字,是從

「觀」、「備」、「關」、「質」、「總」、「驢」、「鐵」、「鐘」、「繼」、「覺」、「雞」、「鸞」、「鑄」、「鷗」、「顧」、「壩」、「鑚」等俗字演變而來。 

第二種是「省變」,大多是從草書中演變而來。

比如:訁[訁]、飠[飠]、糹[糹]、釒[釒]

?還有如:見[見]、頁[頁]、貝[貝]、車[車]、東[東]、馬[馬]、魚[魚]、咼[咼]、當[當]、韋[韋]、書[書]、長[長]、門[門]、鳥[鳥]、烏[烏]、專[專]、盡[盡]、為[為]、壽[壽]、會[會]等字及其類推簡化字。

***「糸」字是個部首字,作為左偏旁時,港台改為「幺」下加三點變作「糹」,大陸簡體為「糹」。糸部漢字的本意均與絲線、紡織、布匹有關,例如絲、線、經、綁、紋、紛、絞、系、緊、絮、累、繁、紊、紫等等。在草書中就有寫成今天的「糹」旁這種形式,所以現在帶「糹」字旁的字就都用簡體「糹」來表示了。 

【注】:訁[訁]、飠[飠]、糹[糹]、釒[釒],一般只能用於偏旁如:「辯」、「罰」、「辮」、「絲」、「銜」等字簡化;但「信」、「誓」、「燮」、「飧」、「餐」、「系」、「絮」、「紫」、「淦」、「鎜」、「鏖」、「鑫」等字不簡化。  

第三種是用同音字或近音字取代,比如「稻榖」的「榖」和「山谷」的「谷」,本來是兩個字,而為了省略筆劃,就統一用筆劃少的「谷」替代了。 

漢字現況

目前大陸出版繁體中文印刷品時,大多使用宋體新字形,《簡化字總表》和《通用規範漢字表》附件《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收錄的繁體字均為宋體新字形,不同於傳統的宋體舊字形,與港、澳、台使用的字形有些差異(註:實際上「宋體」是「明體」的誤稱)。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用來推行規範漢字。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公布了《漢字簡化方案》,表明當前推行的規範漢字為簡化字和傳承字。 

在1945年聯合國成立時,根據《聯合國憲章》,中文和英、法、俄、西五種語言為聯合國官方語言。1973年中文又被規定為聯合國工作語言。上個世紀7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新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後,聯合國的中文官方檔已經「自動」從繁體字改為簡體字,只有原有的歷史檔仍維持為繁體字。 

由於繁體字具有數千年的歷史,所以不僅在中國,在中國周邊國家中,繁體字仍舊具有非常的影響力。簡繁互補是中國文字的演變規律。今天我們知道的古老漢字是甲骨文,它的筆劃最簡單。可是到了商周的金文很多字被繁化了,秦的小篆比六國文字繁複,而之後的隸書又有簡化的趨勢,後來的唐楷繁簡相宜最後穩定下來。 

世界上一些使用漢字的國家也因此進行漢字簡化。比如,日本早就有自己的簡化字(日本新字體),在日本日常生活主要使用新字體,但日本政府並未宣布廢止舊字體,在專有名詞等很多場合中,舊字體仍可使用。 

新加坡教育部於1969年頒行《簡體字表》,開始正式推行簡體字。當然,繁體字也有其不可替代的地位,比如在書法的表現中。更重要的是,繁體字是對漢字演變的一種記錄,如果繁體字徹底消失,漢字的演進鏈條就會缺失一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1年獲得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藉此全面推動簡體字。聯合國有關一個國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關條例也規定,所有地區語言文字和語言文字來源於該國所使用的現代語言,應保持一致。 

目前繁體字使用於香港、澳門、台灣;簡體字使用於中國內地、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北美的華人圈、東南亞的華人小區,則繁、簡併用。另外,像日本、韓國也使用相當多的繁體字。 

近幾年,不少地區民眾紛紛呼籲要恢復一些原先有象形含義的繁體字。他們認為,繁體字是中國祖先幾千年來積累的精華,每一個字都是經過深思熟慮才創造的,所以每一個字都是有含義的,而簡化漢字時,把一些原本有含義的繁體字簡化得失去了原有含義,簡化字在很多方面都比不上繁體字。亦有研究指出,人腦在處理方塊字時是整體處理的,簡化字並不比繁體字好認。 

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二次會議上,政協委員潘慶林提出要恢復繁體字。

?2015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分組討論中,政協委員馮小剛(著名導演)呼籲恢復使用繁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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