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的婚姻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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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6-10 15:58 作者: 來源:平涼市旅遊局點擊:71人類的婚姻從原始社會的群婚制,發展到奴隸社會部落之間的搶婚制,大約延續了很長時間。《呂氏春秋》一書中說:「昔太古嘗無君也,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其父。」《管子?群臣篇》中記載:「太古未嘗有君臣上下之別也,未有夫婦之配合也,獸處群居。」到了奴隸社會中晚期,封建社會開始萌芽發展,人類的婚姻制度也發生了很大的飛躍,由群婚、搶婚發展為相互友好的結盟通婚制。二十世紀初,在蘇聯十月革命的影響下,我國發生了歷史上有名的「五四」運動。從那時起,封建婚姻受到了很大的衝擊,自由戀愛受到了法律保護。唐代以前,崇信一直是羌族人、鮮卑人、吐蕃人和漢人的雜居之地,因多民族雜居,其婚姻習俗差異很大,也十分有趣。北塬的黃寨鄉、高庄鄉把娶親的時間定在晚上。結婚之前一天晚上,婆家人乘天黑來到女方家中,吃過晚飯後,娶上新娘,摸黑趕路,必須在天亮前把新娘娶到婆家,民俗稱曰「娶黑媳婦」。如今這種習俗仍在沿用。?I河川區和柏樹鄉一帶中白天娶親。送親的人數一般在十人左右,家族人、親戚最多的也不能超過20人,如果送親的人數超過兩席人,就會被婆家人恥笑,譏諷為「吃大戶」。另外送親的人不管路途多遠必須當天趕回,不能在新媳婦家留宿,即就是隔省隔縣的送親者也不能例外,當天實在趕不回的,也只能留宿在新媳婦的親戚家中或鄰居家中。南塬的木林鄉卻恰恰相反,無論路途遠近,送親者必須留宿。就是同村同社的也不例外。黑河流域和銅城鄉的關家河村,送親的人數越多越好,凡是給女方家中送過禮的人,在第二天完婚時,都必須到男方家中來,名曰「吃筵席」,送親者多則六七十人,少則四五十人,人數越多對女方來說是一種榮耀和體面,女方娘家人會覺得自己家族大,門戶多,親鄰和睦。男方也覺得人多婚事盛大紅火,也感到十分榮譽和光彩。而且更重要的這是一次重大的社交活動,通過結婚這個家庭聚會,可以認識很多親戚朋友,對兩家以後的社交活動和求人辦事都有莫大的益處。崇信縣城工幹家庭子女完婚,80年代以前移風易俗,勤儉操辦為主,大多沒有什麼講究。改革開放以後,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加之外省外地工作人員的不斷增加,省直地直單位的逐步擴大,給崇信的民俗婚姻又增添了新的內容。目前,青年人結婚叫公婆拉新娘坐的彩車,一般要拉一二百米或三百米不等。又讓公婆穿上戲劇服裝,把公公畫成官丑,帶上髯口,號曰「帶紅鬍子」;把婆婆畫成「醜婦」,號曰「妖婆」,意在婆媳和睦,不能像妖婆一樣狠毒。讓新郎新娘向老人鞠躬叫爸媽,叫的次數越多,新婚夫婦得到的紅包就越多。同時,婚禮的節目繁多,並擁有專用台詞,司儀的用人也十分講究,必須是口齒伶俐的能言善辯者充任,配有錄音錄像,婚禮十分熱鬧紅火。古代,漢族和少數民族在崇信雜居,繁衍生息,搶親的事情時有發生。現在,當在夜晚娶「黑媳婦」和新娘子過馬鞍子的習俗就是搶親習民俗的遺留。例如:新娘臨上轎之前必須哭三聲,這就是原始部落搶親習俗的遺存。交杯酒,新媳婦入洞房要和新郎喝「交杯酒」,這種婚姻習俗始於西周。根據《禮記?昏議》中記載夫婦共牢而食,合巹而握,合巹其實是以一個瓠、剖成兩個瓢,叫做「巹」。舉行儀式前,新郎新娘各拿一個瓢,裡面盛有酒,用酒各自漱口,就叫「合巹」,後來人們把「合巹」二字作為結婚的代名詞,此項婚姻民俗,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被簡化為喝「交杯酒」,鬧洞房是民俗婚禮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也是婚姻喜慶中最高潮的時刻,全國各地都有,崇信也不例外,古代人較為迷信,認為新婚之夜會有狐狸和鬼魅作祟,鬧洞房能夠驅邪避祟,驅散陰氣,增強人的陽氣,因此有俗語「人不鬧鬼鬧」的說法,實際上鬧洞房的實際意義是增加新夫婦之間相互認識,感情交流,消除隔亥。古代人結婚,夫妻之間不認識,非常陌生,到了封建社會,婚姻又實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新婚夫婦之間認識頗少,鬧洞房的目的是使他們兩人消除陌生感,為新婚生活開個好兆頭,號曰「暖房」。此外,鬧洞房還能夠使新夫婦和親友彼此認識,藉以顯示家庭的興旺發達、增進親友之間的感情,鬧洞房有三天不分大小之俗語,新郎新娘以及新郎的父母及長者往往會被人們取笑捉弄,這種婚俗的目的是為增進婆媳之間的相互了解,增加感情,其實際意義是增進家庭,安泰康樂,其意義十分深遠,決不是簡單的為熱鬧而已。婚禮習俗的最後一個程序,就是結婚次年的農曆正月十五上元佳節,新婚夫婦要到娘家去點燈背猴。從正月初三開始新婚夫婦要到娘家去「端禮」。凡是女兒出閣時送了禮的親戚朋友,正月里新夫妻要進行回敬,實際上端禮的真正用意在於新?O要認識新娘家中的所有親戚和朋友,以便將來能互相認識,互相幫忙辦事,也是一種禮尚往來的禮儀性活動。端禮結束後,就是正月十五日的「點燈背猴」。民俗傳說中說:正月十五新婚夫婦點燈,是為了眼睛明亮,不害眼病,猴子的兩眼特別紅,在猴子身上點上很多燈,猴子的眼睛就會更紅,而新夫妻點燈好,他們的眼睛就永遠不會紅。眼睛就會更加明亮,永世不得紅眼病。這種習俗與古代醫藥事業不發達流行多種傳染病,尤其是「紅眼病」,這種病傳染力強,流行速度快,對人群危害大,又沒有什麼特效藥治療,因此,就出現了點燈這種帶有祈禱行為的民俗活動。點燈的習俗是娘家人在女兒出閣後的當年要準備幾升「酒穀米」,把酒穀米用石磨磨成麵粉,正月十四開始,用開水調合好,放在籠中蒸熟後,取出來待涼後,叫上左鄰右舍和親戚朋友,到家中開始做燈,捏猴。做燈和捏猴都很講究,要找一些年齡大點的老太太和老爺爺,把猴捏得雄偉、可親,還要和真猴十分相像,並且要活靈活現,做燈要做工精細,做一些吉祥之類的魚、鳥動物,燈的花瓣要剪得整齊好看,正月十五日吃飯之前一定要做好,夜暮降臨後,院內正中間放一個大方桌,桌子上再放一個木升子、升子上面再放一個木凳子,把捏好的谷面猴子放在凳子上,猴子的頭頂及雙肩、兩膝、兩腳、兩手都放有燈,再把做好的燈分別放在升子、凳子和桌子上面,新婚夫婦有人陪伴在院中間點裱燒香,名曰「教錢兩」,這個簡單的祭祀活動結束後,第一個程序先叫新郎新娘點猴子身上的燈,待到這些燈都點燃了,親戚朋友、左鄰右舍的人開始點桌子和升子上面燈,所有的燈都點齊了,待燃上幾分鐘後,眾人開始搶燈,這時新郎第一個就要把猴子搶到手。第二天正月十六日新郎便要把搶到的猴子和新娘搶到的各種面燈背回到自己家中,這就是很有名氣的「背猴點燈」。新婚夫婦把猴背回來後,便把猴子身上的燈眼線撥出來,把谷面燈中的眼線也要撥掉,這時候婆婆還要留幾個燈,其它的則放入蒸籠,蒸一會兒待谷面柔軟便拿出來揉成麵糰,用擀杖擀成卷卷饃,然後再放入籠中蒸,待熱了後便可以拿出來食用,還要給鄰居們給一些,叫她們都品嘗一下。到了十六日晚上婆家要把留下來的面燈,放在鍋台上點燃,名曰「躲燈」。其習俗是讓全家人眼睛明亮,永遠不害「紅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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