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運對命局的關係和作用(二)
歲運對命局的關係和作用(二)
作者朱運算元
二、歲運命的生克路線
弄清歲、運、命三者之間的生克路線,是判斷歲運吉凶和取象的大前提。這裡面有三個概念:生克方向、生克次序和生克路線(這裡講的生克,包括天干間的生克合沖、地支間的會合沖刑破害和普通生克、干支間的相生相剋等)。
一、生克方向(歲、運、命雙向生克)
在生克方向上,現代流行命理認為,大運能生克命局,流年既能生克大運,也能生克命局,而大運不能生克流年,命局既不能生克大運,也不能生克流年,即認為命理只存在從流年經過大運到命局的單向生克。
事實上,這種單向生克理論是有缺陷的,即使持此論的大師們也往往難以自圓其說,或經常不遵守自己的理論,可見它是違背命理的。正確的理論應該是,流年、大運、命局是可以互相生克(雙向生克)的,大運可以生克命局,命局也可以生克大運,流年可以生克命局,命局也可以生克流年,流年可以生克大運,大運也可以生克流年(為了便於區別,可以把從命局到大運、流年的生克叫做回生回克回沖等,或叫做反生反克)。
註:命理上有一種觀點認為,命局是人的本體,流年是天則重干,大運為地則重支。也就是說,命局是人體、主體,大運和流年是天體、客體。有人就因此引伸出,天體、客體能主宰和影響人體、主體,而人體、主體不能反過來主宰和影響天體、客體,所以,大運能生克命局,流年既能生克大運,也能生克命局,而大運不能生克流年,命局既不能生克大運,也不能生克流年。殊不知,天人感應,天人合一,人與天、人與自然是可以互相交流信息的,怎麼可能只是單向的影響和交流?人縱然不能改變或影響天體和自然,但難道不能作局部的改良或被動的守勢嗎?比如外面有狂風暴雨,人雖然遏制不了,改變不了,但難道不能蓋一間房子,來抵抗阻擋風雨嗎?又如外面有洪水猛獸,人縱然不能制服它們,但難道不能築一道堤壩或圍欄,來保護自己嗎?只要把風雨、洪水和猛獸阻擋在外面,即使制服不了它們,改變不了它們,人也能受到保護了,有福氣了,這不就是命局回克歲運的忌神所得到的好處嗎?舉一反三,命局回生大運和流年,也是同樣的道理,回生就是把那些風雨、洪水和猛獸迎入命局,引狼入室,人自然就要遭殃受災了。
但這裡要注意,理論上大運也可以生克泄耗流年,但流年往往可以越過大運與命局直接發生生克,好像許多時候大運對流年的生克泄耗並沒起到作用(其實大運也並非沒起到作用,只是大運往往處於下風,而且動作往往落後、被動,否則看命就不必看大運了,只看流年與命局就行了。打一個形象的比喻:流年要進入命局,大運也想拉住它,可惜拉不住,流年就越過大運進入命局了)。這是因為流年是太歲、歲君,是眾殺之主,流年的生克權要比大運高一級,也正因為如此,流年對大運的生克泄耗卻都是有效的(大運拉不住流年,流年卻可以隨意抬舉或打罵大運),大運為吉,流年傷之則凶,大運為凶,流年傷之則吉,大運為吉,流年輔之則吉,大運為凶,流年輔之則凶。所以有許多人說,流年是先與大運發生生克作用,再作用於命局(這句話當然不全面,流年應該同時具有兩個作用:既能直接作用於大運,也能越過大運直接作用於命局,與命局直接發生生克)。
註:因為上面的關係,有時讓人覺得,流年重於大運,流年的作用超過了大運的作用。而事實上,流年太歲為君,大運為臣,命局為民,其生克權上確有一定的級別。
從生克路線上說,即使大運反克流年,流年仍可進入命局,即大運擋不住流年進入命局(當然流年在進入命局的同時,也與大運戰克)。
但,只要大運反克流年,如果流年為喜,就有禍事,如果流年為忌,就有吉事。而流年順克大運時,如果大運為喜,也有禍事,但為禍不重,如果大運為忌,也有吉事,但為吉不大(太歲克運禍輕,運克太歲禍重,這是斷流年的法則之一)。而流年越過大運進入命局後,其喜忌吉凶也是這樣,即歲傷命局禍輕,局犯歲君禍重(當然還要分喜忌而言)。
這裡面其實體現了一個原理:流年干支是第一層次的五行,大運干支是第二層次的五行,命局干支是第三層次的五行。上層次五行可以通下層次五行之關,而下層次五行無權通上層次五行之關(也不是絕對無權,但下層次五行往往處於下風,而且動作往往落後、被動,因其生克權不如上層次五行大。這時候,雙方往往處於交戰狀態,輸者當然是下層次五行);上層次五行可以解下層次五行間的生克會合沖刑破害,而下層次五行不能解上層次五行對其他五行的生克會合沖刑破害(並非絕對無權)。如果把它細化,就是這樣:
流年可以通命局內部之關,也可以通大運和命局之關;
大運可以通命局內部之關,但無權通流年和命局之關(並非絕對無權);
命局可以通命局內部之關,但無權通流年和大運之關(並非絕對無權);
生克會合沖刑破害同理,把上面三條的「通」、「關」二字改為「解」、「 生克會合沖刑破害」即可。
上層次五行在解開下層次五行間的生克會合沖刑破害後,會與其中一個五行形成新的生克會合沖刑破害的關係(即:下層次五行間的生克會合沖刑破害,在上層次五行介入時,都要讓位於上層次五行,要轉而論上層次五行與之形成的新的生克會合沖刑破害)。如命局有巳亥沖,流年寅合住亥後,解了巳亥沖,但形成了新的寅亥合的組合關係。
不過不要忘了,大運回生回克流年的權利雖然弱化一點,但命局回生回克大運和流年的權利卻能正常發揮。
註:例如命局是官格,大運是傷官破格,這時流年出現財星則能通關救格,這就是大運能擋住流年,其實也不是大運擋住了流年,而是流年財星必須經過大運傷官這一環節,才能顯示出它救格的作用。
如果命局是官格,大運是財星生官,這時流年出現傷官,傷官就可以直達命局破格,大運財星起不到化泄通關的作用,這就是傷官可以越過大運財星直接進入命局。
至於古人講的太歲為君、大運為臣、命局為民,並不是說君能管臣民,而臣民不能反君(單向生克的誤解即由此生出),歲與臣民是互動的,古人不是說了嗎,「民能載舟,亦能覆舟」。但為什麼要這樣比喻呢?這是因為這裡面有主動和被動的關係。當大運沒出現時,命局就是相對靜止的,而大運一出現,命局就動起來了,這裡大運是主動者,命局是被動者。沒有大運,命局就不會動,沒有大運,命局就不會變化,而且,格局是變好還是變壞,要由大運來決定,從這個意義上看,大運的生克權要比命局高一級,但這並不妨礙命局對大運反生反克,只不過被動了一點而已。顯然,流年太歲對於大運和命局來說,也是如此,流年沒出現,大運和命局也是相對靜止的,流年一出現,大運和命局又要動一動了,今年這個流年這樣動,明年那個流年又那樣動,這裡流年是主動者,而大運和命局又變成被動者了。所以流年的生克權比大運和命局又要高一級,格局是變好還是變壞,也要看流年太歲的臉色(大概是龍顏吧),所以古人把流年叫做太歲、歲君,又稱為眾殺之主,但大運和命局仍然可以反生反克流年,只是被動一點。君、臣、民的關係就是這樣來的,無非是說歲、運、命在生克權上有主動被動和上下等級關係,但並不是說只有從流年到命局的順生順克,而沒有從命局到流年的反生反克。
至於古人講的「歲傷日干,有禍必輕;日犯歲君,災殃必重」,則不夠準確,還不如說「歲傷命局,有禍必輕;局犯歲君,災殃必重」更為合理(當然還要分喜忌而言)。參見上面「其生克權上確有一定的級別」一段內容。
註:雙向生克理論,與現在某些人所宣揚的歲、運、命單向生克路線理論顯然是有區別的。他們講,高層次干支能生克低層次干支,而低層次干支不能生克高層次干支,流年干支的損傷與否,生旺與否,並不關喜忌,只要看命局干支是受損傷還是受生助就行了,比如流年是忌神,並不因命局回克而吉,也不因命局生助而凶,吉凶要看命局中的忌神是受損傷還是受生助而定。他們的理論是把流年、大運視為外來者,而雙向生克理論,是把流年、大運視為原命局之所有,把三者組合在一起討論,三者會互相影響、互相生克。也可以說,大運、流年就是四柱的第五柱、第六柱,但四柱的位置是固定的,這第五柱、第六柱切入四柱的位置卻不固定,有時從年柱切入,有時從時柱切入,有時又從月柱、時柱切入,有時根本不能切入命局,這樣就造成了命局在歲運當中的千變萬化。
註:在歲、運、命三者的作用關係上,從歲到運、從運到命的生克,我們不會忘記,但從命到運、從運到歲的回生回克回沖,卻容易被疏忽。說起來這又要怪平衡用神論者的錯,都是他們教壞的,說什麼命不克運、運不克歲。
這裡舉兩個回生回克的例子:
比如某命局喜財而不見財,又比劫重重,那麼歲運逢財出現,這財不僅不能給命主帶來好處,反而會帶來更大的霉頭,這財不出現可能還好一些,一出現就遭劫奪,或被拒絕入門,此人會更加貧困。如果是娶了老婆,那麼老婆進門之後也是百般不順,或被伯叔欺凌,或體弱多病等。如果命局無比劫而多生財的食傷,那就是歡迎喜神財星進門,情況當然要反一反了。如果命局比劫、食傷都有,那就是奪財和生財的情況都有,財運不穩,財來財去。
比如某命局忌財而不見財,又比劫重重,那麼歲運逢財出現,這財不僅不會給命主帶來壞處,反而能帶來更大的喜慶,因為這是忌神財星被比劫反克,或被拒絕入門,此人反而會發財。娶了老婆也是以吉為主,因為有劫財制住財星的壞處,當然就變好了。如果命局無比劫而多生財的食傷,那就是歡迎忌神財星進門,里通外賊,內外勾結,情況當然要反一反了。如果命局比劫、食傷都有,那就是奪財和生財的情況都有,財運不穩,財來財去。
二、生克次序(先合生、後衝剋,先年月、後日時)
在命局裡,生克先後次序不同,則吉凶大異,當歲、運、命組合在一起的時候,更要講究生克的先後次序,否則吉凶難辨。
古人有言:「貪生貪合,刑衝剋害皆忘。」由此可見,當生克合沖放在一起的時候,是要講究一定的次序的,一般是合、生在先,沖、克在後。不僅如此,有時還會因貪生、貪合而忘了刑衝剋害(有時並非全部都忘掉)。
註:如果把天干地支所有的作用關係按優先排列,就是這樣:一會二合三生四沖五克六刑七破八害。當然有很多時候,有些關係是同時進行的。
註:有的命書上說:「陰主生陽主克。」意思是說:陰性五行,以生為主為先,生克同遇時,先生後克,生性大於克性;陽性五行,以克為主為先,生克同遇時,先克後生,克性大於生性。這裡面似乎有點矛盾:是遵循「貪生貪合,刑衝剋害皆忘」,還是遵循「陰主生陽主克」?應該以「貪生貪合,刑衝剋害皆忘」為主,「陰主生陽主克」雖有其理,但並不重要,還不如組合位置、力量輕重更重要。
當然,生克的關係是比較複雜的。生的關係可以分兩種:一種是歲運的干支生命局的干支(主生),一種是命局的干支反生歲運的干支(被生)。克的關係也分為兩種:一種是歲運的干支克命局的干支(主克),一種是命局的干支反克歲運的干支(被克)。並不是所有的生、克放在一起的時候,都是貪生忘克或先生後克。有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歲運干支是主生的時候,就會因貪生而忘記刑衝剋害命局裡的其他干支,事實上是歲運干支的力量被命局某干支所泄化而弱,沒有力量再刑衝剋害其他干支;
2、如果歲運干支是被生的時候,就會因受生而繼續刑衝剋害命局裡的其他干支,事實上是歲運干支的力量被命局某干支所生助而強,更加有力再刑衝剋害其他干支;
3、如果歲運干支是主克的時候,就會因耗力而忘記刑衝剋害命局裡的其他干支,所以如果歲運同時衝剋兩個天干或兩個地支,只能克一留一(但「耗」對歲運干支的牽制和損傷其實不如「克」、「 泄」那麼大,所以歲運干支是主克的時候,也有餘力刑衝剋害命局裡的其他干支,但「耗」的力量很強的時候,也會使歲運干支忘記刑衝剋害命局裡的其他干支);
4、如果歲運干支是被克的時候,就會因受傷而忘記刑衝剋害命局裡的其他干支。
註:關於第4點,又叫做命局回克、回沖歲運。歲運干支作用於命局,有主生、主克、被生(回生)、被克(回克)四種關係,當歲運干支被命局回克的時候,歲運干支就不能切入命局,而其他三種關係都能使歲運干支切入命局。當回克與主生、主克、回生並存時,一個回克並不能阻擋歲運干支切入命局,只有回克同時把守在年、時柱,或多達三個以上時,才能阻擋歲運干支切入命局。比如流年是未土,命局有酉寅,未土先生酉金,酉金再去克寅木,而寅木並不能阻擋流年未土切入命局(即阻擋未土生酉金)。
這裡僅舉四條。至於合,有生合和克合,生合當中有主生和被生,克合當中也有主克和被克,在合而不化的情況下,仍以生、克論,其原理一如上面四條。如果合化成功,則以合化出來的五行再與其他干支論生克,仍是先生後克。
註:合有多種,也論先後,一般三合大於先於半合,半合大於先於六合(先合的力量較強,後合的力量較弱,有時可以忽略不計)。但如命局有未、戌,大運有丁卯,丁火透出,卯戌能化火,則卯戌先合,卯未後合(而且合力較弱),這時又以六合為先,半合為後了。
那麼這裡其實可以總結出一個總的原理:如果歲運的干支被命局生助而增力,就有力再去生、克(包括沖刑破害)命局的其他干支;如果歲運的干支被命局泄、克、耗、合而損力,就無力再去生、克命局的其他干支(有時候並非絕對無力,只是力量小一點,特別是耗,其實影響不大。即如泄、克、合,如果泄者、克者、合者自身力量不大,則歲運的干支受損也不大,仍有餘力再去生、克命局的其他干支。當然有時候歲運的干支是被泄、克、耗、合完全損力的,這時就無力再去生、克命局的其他干支,要視具體組合而論)。
註:簡單點說,命局有字生、助大運之字,大運之字就得以進入命局發生作用;有克大運之字,就把大運之字擋在門外;有泄、合大運之字,就減少了大運之字的力氣;命局有同字者,大運之字就直接進入命局,因為那是大運之字的根。
反過來,命局的干支也是一樣,如果命局的某干支被歲運生助而增力,就有力再去生、克命局的其他干支;如果命局的某干支被歲運泄、克、耗、合而損力,就無力再去生、克命局的其他干支(有時候並非絕對無力,只是力量小一點,原理同上)。
「貪生貪合,刑衝剋害皆忘」以及「合生在先,衝剋在後」的原理,不僅適用於歲、運、命三者之間,也適用於命局內部。如果命局的某干支被命局裡的其他干支生、助、泄、克、耗、合,原理同上。
註:下面以大運甲木為例,對甲木與命局其他天乾的生克制化作用作詳細分析(僅各天干而言,暫不考慮月令、地支):
1、比如戊甲丙,甲主生丙,又主克戊,因為先生後克的關係,甲的力量先被丙給牽制住了,所以無力再克戊土,這就叫貪生忘克(其實丙火在這裡起了通關甲、戊的作用);
2、但如果是丙甲庚,因為庚是主克,所以是庚先克甲,而甲則無力去生丙火,這時就反過來,叫被克忘生(當然也有另一種情況,即丙火也能先克庚,庚被克則無力克甲,甲則能生丙火,要視具體命局的組合、生克的意向而論);
3、又如戊甲庚,因為庚是主克,所以是庚先克甲,而甲則無力去克戊土;
4、又如丙甲壬,壬水先生甲木,甲木再生丙火,甲木生丙火就比較有力,而壬水不克丙火,甲木起通關作用;
5、又如戊甲壬,壬水先生甲木,甲木再克戊土,甲木克戊土就比較有力(但也有另一種情況,即戊也能先克壬,壬被克則無力生甲,但甲仍能以自身力量克戊土,要視具體命局的組合、生克的意向而論);
6、又如庚甲壬,甲木既被生又被克,是成敗各半,喜忌參雜,如果甲是大運,那就看流年的向背了。如果甲木是喜神,壬歡迎甲木進去,但庚把甲木克出來,因為先生合克的關係,所以事情往往是先吉後凶;如果生的力量大,就以喜為主,克的力量大,就以凶為主(以一般情況而言,因為庚生壬水,壬水生甲木,庚金就是貪生忘克,而壬水則起了通關的作用,所以庚回克甲木的力量其實不大);如果兩者旗鼓相當,那就看流年,助生則吉,助克則凶。
為了遵循先生後克、先合後沖的原則,還要注意一種情況:四柱之內,按理同柱的干支關係最緊密,相鄰兩干或兩支間的關係次之,但如果遇上同柱干支相剋、相鄰兩干或兩支相生的情況,是先論生還是先論克?這時就要遵循「合生在先,衝剋刑害在後」的原則,先論相鄰兩干或兩支的相生,再論同柱干支的相剋。
除此以外,還要了解「年月為先、日時為後」的原則,這一點也很重要,要與「合生在先,衝剋在後」的原則結合使用。一般來說,當歲運與命局發生作用時,是先與年月發生關係,再與日時發生關係,但有合時又先論合。比如,歲運與年月相衝,與日時相合,這時候,則先論歲運與日時相合的關係,再論歲運與年月相衝的關係。
註:比如流年子同時生年支寅、時支寅,則先生年支的寅,後生時支的寅,這樣,生年支寅的力度要比生時支寅的力度強一點,因為先生先贏。克也一樣,先克的力重一點,後克的力輕一點。又如流年子遇年支巳、時支寅,則子水先克巳,後生寅,也就是按「年月為先、日時為後」的規律來,並不按「合生在先,衝剋在後」的規律來。但如流年子遇年支寅、時支丑,則子水先合丑,再生寅,即有合要先論合。
在「年月為先、日時為後」的原則基礎上,年又先於月,歲運一般先與年柱發生作用,再與月柱發生作用。比如,年干為官星,月干為財星,當歲運天干有食傷克制年干官星時,月乾的財星並不能救應年乾的官星,因為歲運的天干是先與年干發生作用的(若月干是印星,則略能救助一二)。
總之,歲運和命局一起討論生克制化的時候,最主要的就是要找出生克的源頭和尾巴,從哪裡開始生克,從哪裡結束,也就是要弄清生克的組合位置和路線,只有這樣,才能準確地判斷格局喜忌,並提取出事物之象。
註:生克的基本原理是先生後克、先合後沖,但還要注意,凡是沖合交織在一起的組合,雖然一般都說先合後沖、貪合忘沖、以合解沖,但兩者其實是相互牽制的,合牽制住沖,沖也牽制住合。如果一定要分清是以合解沖還是以沖解合,那就看力量,沖方力量強就論沖,合方力量強就論合。如果在命局分不清誰強誰弱,那就看歲運,哪邊得到幫助增力,出現一邊倒的態勢,就論哪邊,沖方力量強就論沖,合方力量強就論合。生克交織在一起亦同此論。所以「貪生貪合,刑衝剋害皆忘」這句話,其實是不絕對的。
尤其是,凡被日主所克所合所泄的干支,仍能生克其他干支,當然,日主對這些干支也起了一定的牽製作用,在取象時不能忽略。
三、生克路線
明白了生克方向和生克次序,就可以講歲、運、命三者之間生克路線的問題了。把生克方向和生克次序結合在一起,再根據歲、運、命三者的具體組合位置,就可以勾勒出清晰的生克路線,講究生克方向和生克次序的最終目的就是要明確生克路線。
首先要糾正目前命理界流行的一種生克路線理論。這種理論大致是這樣的:比如命局有申巳午卯,流年有寅,按理有寅申沖、寅巳刑、寅午生合、寅卯比劫四組關係,那麼這四組關係會同時發生,不會因寅午生合了就不再寅申沖、寅巳刑或寅卯比劫,四組關係會同時進行,互不影響,就像流年是皇帝,流年可以跟命局四個干支都會發生關係,皇帝也能同時管理全國各個郡縣一樣,不會說因管了這個郡縣,就不管那個郡縣了。
這種理論顯然是錯誤的,沒有先後次序,沒有層次,沒有一條明確的生克路線。流年怎麼可能從四個柱同時切入而不分彼此先後呢?事實上,上面所舉流年與命局組合的正確生克路線是,流年寅先與午合,使火更旺,寅木被合雖然不能沖申了,但卯木生巳午火,巳午火再克申金,申金必死無疑,其實也就是一個非常有力量的寅巳申三刑的結果。
歲運作用於命局的時候,其生克路線要注意三點:
1、遵循上面所講的生克方向(雙向)和生克次序(先合生、後衝剋,先年月、後日時)。但須注意,流年往往可以越過大運與命局直接發生生克。
2、講究歲運干支切入命局的方法。歲運干支不會從四個柱同時切入而不分彼此先後,而是先切入一個柱(合生在先),發生了某種關係後,再引動命局的其他柱發生生克關係。也可以說,歲運干支與命局往往只發生一組生克關係,而不會發生多組生克關係(比如貪合忘沖,貪合就是發生了生克關係,忘沖就是不發生生克關係)。有時也能發生多組生克關係,但會有先後次序,不會同時進行(比如命局有子申卯辰,流年有寅,則子水首先生寅木,寅木增力再去沖申金,申金被沖則不克卯木,然後寅卯辰三會木局,作用的最終結果是水減力、金減力、木增力。這裡流年寅木跟四個地支都發生了生克關係)。
並不是每一個柱都可切入,上面說了,歲運干支作用於命局,有主生、主克、被生(回生)、被克(回克)四種關係,當歲運干支被命局回克的時候,歲運干支就不能切入命局,而其他三種關係都能使歲運干支切入命局。
歲運干支切入命局的時候,如果歲運干支是同一五行,則一同切入某一柱。地支重於天干,一般是地支帶天干切入某一柱,所以要先看歲運地支與命局的生克,再看歲運天干與命局的生克。當然,天干有合,則天干帶地支切入某柱,地支有合,則地支帶天干切入某柱。如果切入同一柱時,干受到歡迎而支遭到拒絕,或支受到歡迎而干遭到拒絕,就會出現強行切入的情況,被拒絕的干或支不會跑到另一柱尋求切入(即使另一柱有合、生招呼它,它也不會去,不會欺軟怕硬)。強行切入就像攻打城池,這時就有沖戰之象,一般都是凶災,即使吉也不順。如喜神要強行切入,而忌神拚命拒之,如抗拒成功,就是凶,抗拒不成功,是先凶後吉,吉中帶凶;忌神要強行切入,而喜神拚命拒之,如抗拒成功,就是吉,抗拒不成功,是先吉後凶,以凶為主。
如果歲運干支不是同一五行,則可分而切入不同的柱,仍按照合、生在先,沖、克在後的原則,哪裡有合、生就先切入哪裡,而另外地方的抗拒無效(如上面所說,流年是未土,命局有酉寅,未土先生酉金,酉金再去克寅木,而寅木並不能阻擋流年未土切入命局)。
歲運干支切入命局的時候,與命局干支有合沖刑害等特殊關係的則按特殊方式進入命局,無特殊關係的則一般先進年柱,後進時柱,再進月柱、日柱。歲運進入命局的方式以合沖為先,刑害次之,生克又次之。命局原有之字,歲運逢之謂之並動,也可以看作兩字相併,直接產生動能,無須再考慮如何進入命局。
3、明確隔不作用和隔能作用的條件。今人命理還流行無條件的隔不作用論,這也是很錯誤的。隔不作用與隔能作用,都有具體的條件,不能一概而論。
隔不作用特別舉例:歲運的天干,不能直接生克到命局的地支,歲運的地支,也不能直接生克到命局的天干。歲運的天干要生克到命局的地支,只能先生克命局的天干,再由該天干把歲運天乾的力量傳送到同柱的地支,歲運的地支要生克到命局的天干,也只能先生克命局的地支,再由該地支把歲運地支的力量傳送到同柱的天干。但歲運對於命局來講,可以直接論如下關係:
(1)命局某天干無根,見到歲運地支的比劫是得根;
(2)命局某地支不透,見到歲運天乾的比劫是透出;
(3)命局某天干見到歲運的地支,可用長生十二宮論強弱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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