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眉善目基督聖誕老人民族 為何要屠殺8000萬印第安人

封建時代,90%人口在農村,人口集中度小,要在約佔世界1/4的廣闊的美洲大陸上,穿越當地印第安人熟悉的各類叢林和山脈,去殺死幾千萬精通毒箭和夜戰的印第安人,原本數量不多的殖民者竟然付出的代價極小,這可能么?比如,1520年6月30日,特諾奇蒂特蘭爆發了一場起義,科爾特斯的西班牙部隊傷亡慘重,只好退回特拉斯卡拉,1536年印第安人一場暴動,皮扎洛死後的西班牙人竟然花了36年時間才平息。這足以說明,殖民者要想輕易戰勝印第安人也相當吃力,而且1520年,科爾特斯帶領1000人的軍隊還曾成功地勸服了幾千印第安人加入了他的隊伍來打擊阿茲特克人,1540年-1542年,科羅納多的遠征軍在今阿爾克布爾克附近第一次受到印第安人的歡迎,顯然,殖民者在印第安人中的聲望並不算很壞。況且,歐洲各國殖民者之間經常內戰,甚至本國部隊也經常相互攻擊,會有心思去集體屠殺印第安人?  例如,到了美國建國時期的18世紀,印第安易洛魁部落照樣活得很滋潤,並未受奴役。 「……1570年前後,易洛魁出了個智者海華沙(Hiawatha),團結五個部落組成易洛魁聯盟(Iroquois Confederacy)……直到美國獨立戰爭前120多年,印第安人的易洛魁部落依然相當強大,遮攔奧爾班尼到五大湖區的去路,既阻止法國人建立永久殖民點,也遏制了荷蘭人和英國人的入侵,甚至印第安人部落之間還為爭奪毛皮貿易支配權持續了兩個世紀的戰爭,至1675年易洛魁人終於戰勝大多數對手,易洛魁6族對法國人懷有宿怨深仇,雖然兩次受到法國人攻擊,但從未屈服……在一六七五年前後,當聯盟達到了極盛的時候,佔地包括東起哈得遜灣,西抵密執安湖,北到渥太華流域,南至俄亥俄河和波托馬克河間的廣大區域,為北美最強大的部落集團。被易洛魁聯盟征服的部落有土特魯(Tutelo)、德拉瓦(Delaware)、肖尼(Shawnee)和南提寇克(Nanticoke);被聯盟所徹底消滅的敵對部落包括休倫(Huron)、伊利(Erie)和薩斯魁漢納克(Susquehannock)……美國獨立前,殖民者之間的戰爭經常是此起彼伏。許多時候,印地安人也會被牽涉進去。最後一次的英法戰爭,易洛魁聯盟站在英國一邊,和站在法國一邊的德拉瓦和肖尼作戰……」 這表明,很多印第安人部落從16世紀末到18世紀一直很強大,地域廣闊,並不是啥任人宰割的力量,還經常發生內戰,或給殖民者助陣,哪裡和殖民者是血海深仇的樣子?  顯然,瘟疫是印第安人毀滅的根源,而非滅絕性屠殺,而瘟疫,完全是源於美洲大陸天然的隔絕,亞歐大陸帶去了太多病毒,這是文明交流的代價! 除此之外,殖民者和某些印第安人部落間一些正常的戰爭死亡並不能看成是種族性的大屠殺,而殖民者奴役的可能只是少量戰爭中俘獲的印第安人。  資料表明:  「…… 1507年前後,天花被一個患病的黑人奴隸帶到美洲,從此開始在美洲大地肆虐。新大陸的印第安人已同舊大陸的人類隔絕了上萬年,對天花、麻疹、白喉、傷寒、腮腺炎、流行性感冒等疾病缺乏免疫機能,也缺乏防疫知識,很快就成群成群地倒下。  墨西哥南部瑪雅文明區的尤卡坦國王的孫子阿拉納這樣寫著:「狗和禿鷲貪婪吞噬屍體……死亡率高得可怕……我們都成了孤兒……我們生來就是要死的。」  1521年,美國學者霍華德·馬凱爾德在《瘟疫的故事》一書中引了科特斯的話:「除非你把靴子踩在一個紅人(印第安人)的屍體上,否則你無法走路。」  1548年,在聖多明戈島的土著居民在屠殺和瘟疫之下,從100萬減少到500人。  1620年,英國移民發現普利茅斯定居點附近的土地幾乎荒蕪,一兩年前的瘟疫使馬薩諸塞沿海9/10的印第安人喪命。清教徒英克里斯馬瑟在幾十年後回顧這段歷史時稱:「印第安人開始不斷騷擾他們已經賣給英國人的領土的邊境,但是上帝通過在印第安人中傳播天花,結束了這場衝突。」  當1633年和1634年的瘟疫奪去成千上萬名印第安人的生命時,新英格蘭殖民地(今天美國東北部地區)的清教徒拍手稱快,認為這是上帝對異教徒的懲罰。殖民者布拉德福德得意地說:「印第安人像腐爛羊一樣死於天花,憑著非凡的美德和上帝的保佑,沒有一個英國人染上這種疾病。」  可悲的是,印第安部落生死與共的集體主義傳統,使他們更容易成為殖民者生物戰的犧牲品。  1640年,一名耶穌會傳教士這樣寫道:「不管休倫人(加拿大土著居民)可能遭受什麼瘟疫或者感染,他們依然居住在他們的病患中間,共同和疾病作鬥爭。」所有的印第安部落都是如此。  據《天花的歷史》記載,17世紀,天花在拉美殖民地不斷流行,僅在阿根廷的布宜諾斯艾利斯,就發生了7次。  ……」  從上面1521年到1640年各類書籍和談話記錄可以看出,印第安人在一百年時間中一直在持續爆發瘟疫,長達100~200年時間的傳染,災難必然是毀滅性的!印第安人統一聚集的生活傳統和古代全人類的科學落後,也導致了根本無法對付此類疾病。 英國移民和印第安人交往並不壞,清教徒的話告訴我們,印第安人還賣給他們土地,只不過後面,其他印第安部落會騷擾這塊土地,但瘟疫結束了這一切。 而且,西班牙殖民者幾次曾經俘獲印第安人的王,卻沒有記載有過大屠殺,或許表明歐洲殖民者其實屠殺的並不多!  因此,我不認為,印第安人的毀滅是屠殺導致! 亞歐大陸與美洲文明的統一交流,才是罪惡之源,如果中國人當時登陸美洲,一樣會導致印第安人毀滅,因為中國人身上也有大量病毒,而來自亞歐非大陸的人群自然抵抗力強得多,甚至連易洛魁部落後期也產生了對瘟疫的免疫力。未來,人類登陸外星球,說不定也會給當地生物染上各類病毒,這簡直是文明交流的代價!  另外說明一點,印第安人是哥倫布誤以為到達印度(india)才給起的名字,並非直譯當地人發音,不是來自中國殷朝,否則,豈會無馬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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