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亮八字格局法命理學(十三之2)
多亮八字格局法命理學(十三之2)
棄某就某說,是指《子平真詮》等書中所說的,如棄財就殺、棄印就財、棄食就殺等論法。例如《子平真詮》中所論:
單透財而亦貴,以其透丙藏戊,棄煞就財,美者存在贈者棄也。如丙辰、癸巳、壬戌、壬寅,王太僕命是也。
至於劫刃太重,棄財就煞,如一尚書命,丙辰、丙申、丙午、壬辰,此變之又變者也。
至於化印為劫,棄之以就財官,如趙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巳,則變之又變者矣。
那麼,多亮命理,如何對待、處理這一問題呢?
何為棄?棄者,放棄、拋棄、丟棄之義。所以,要想丟棄,也是強者丟棄弱者,強者絕不會被弱者丟棄。須知五行是強者的天下。如一尚書命,丙辰、丙申、丙午、壬辰這八字,這八字憑啥「棄財就殺」呢?財是當令者,支中有土生金,既是有比肩在天干壓制而克之,財星絕對也能夠承受,而且午刃有兩辰可化,說丟棄就能丟得了嗎?須知五行是強者的天下。而且殺無財生,何談「就殺」呢?
例如丙辰、癸巳、壬戌、壬寅,王太僕命造,地支火生土,土就很旺,七殺旺,你能棄得了七殺嗎?五行是強者天下,還談什麼「美者存在贈者棄也」呢?
例如「至於化印為劫,棄之以就財官,如趙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巳,則變之又變者矣。」。木生火已成氣勢,庚被丙克、癸水無氣,豈有棄強就弱之理?
所以說,《子平真詮》棄某就某說,在邏輯上是站不住腳的。
就以上面提到《子平真詮》中3命例,用來說明多亮命理觀點。
例如1、一尚書命,丙辰、丙申、丙午、壬辰
申當令,庚不透壬透,壬坐辰庫也有力,就取七殺格了事。七殺格殺得財生而有力,日坐刃有比肩幫,身旺能擔當,格就可成。或作財格生殺,身旺能擔當論,也不為錯。這多簡單扼要,還談得上「棄財就殺嗎。
究其因,《子平真詮》為啥對這八字定義「棄財就殺」呢?因為《子平真詮》對財格之論,認為財格生殺是敗格,但這命現實是富貴命,沒法自圓其說了,就來個「棄財就殺」論了。換句話說,繞了一大圈,就是為了自圓其說。
其實,這八字就算取財格,財格生殺,身弱無印定是敗格,但身旺有劫比、有刃就能擔當,因此可成格。這是辯證法。可惜《子平真詮》只認死理,結果就來個「棄財就殺」論。
例如2、丙辰、癸巳、壬戌、壬寅,王太僕命造
以多亮命理論斷,巳月令中本氣丙火透之,就是財格。因此就談不上「棄殺就財」論,論其「棄殺就財」,就是多此一舉了。
但是,財格,天干劫比在克財,就破了財格。妙在地支財殺相生,就又可作七殺格論。七殺格殺在支重無印化殺,就反喜天干劫比克其七殺的原神財星。劫比有辰為庫根,就能擔當可成格。但身不夠強旺,運到金水印和劫比助身時,殺身兩平衡,就成格局富貴。這八字就這麼處理,就這麼論斷,反比「棄殺就財」論,更合理合情。
例如3、趙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巳
所以,多亮命理,只有格之變化論,就不認可棄某就某論。但是,古人所說的如棄命從殺格、棄命從財格等說法,無疑是正確的。這與棄某就某論,就是兩碼事,不可混為一談。
所謂棄之者,由上而知,強旺者是不能棄之的,惟有弱者才會被棄之。因此月令孤單又被嚴重衝剋者,就是真正棄之。而真正能被棄之者,就是格之變化或是從格一類八字。因此,當格局發生變化後,就以變化後的結果論之,或結合行運導航論之。
例如1、多亮文章《身弱財破印也能當大學教師》中男命
正財
乾造:丙寅
偏財
大運:丁酉
這一命造,申金當令,本是印格。但是,除過申金外,柱中全是木火食傷生財,申金就是真正能被去之而棄之者。因此,命局就可論假從財格,若有一路木火運可行,就可成格局而富。但是,大運一路金水助身、助印,就又導航了命局,又可復原成印格,因此可按印格論。
只因為多亮在寫這一命例時,把格之變化原理沒說清楚,導致了專找小辮子者侃侃先生,似乎抓住了多亮的致命把柄。所以在網上寫文章批駁多亮時,把這一命例,非得按「棄印就財」論。而且有人說,去申金印星可成從財格,侃侃先生卻又說,「棄印就財」並不是從財。
天那,這八字若去掉申金印星,就是滿盤木火了,若不作不從財論,何能作正格論乎?豈不怪怪!都不知正格、從格為何物,不知何為格之變化,也敢奚落命理學行業眾位學者,真是不知廉恥的狂徒一個!
例如2、多亮文章《假從財女命行真運富近億萬》中命例
坤造:丙午 己亥 癸巳 丁巳
正官 偏財 正財 食神 傷官 比肩 劫財
大運: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始於:1974 1984 1994 2004 2014 2024 2034
亥水當令,八個字中火土就佔六位,兩巳沖亥,必是去之象。強者去弱,弱者必棄之,因此就可作假從財格論。所以,丙運起步,乙未、丙午運就能大發而富。
例如3、1926年生人,江主席命造
乾造: 丙寅 丙申 戊寅 甲寅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偏官
大運: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始於:1933 1943 1953 1963 1973 1983 1993 2003
江主席命造,申當令,柱中三寅沖一申,還兩透偏印丙火,按《子平真詮》論,就是棄食就殺印的格局。
按多亮命理論之,申金已被沖三寅衝破而去之,就是殺印去食而代之,格之變化,由此可作七殺格論。七殺格身弱,就必須用偏印。殺印同出自三寅,殺印有力,先印後殺透之有情,因此就大成格局。行壬寅、癸卯兩運,殺印兩都旺,去食神徹底時就最貴。
吉神食神格破之,殺梟凶神去而代之為格,本是離祖賣姓成為他人之兒命。但殺梟同宮通祖位(年上),江主席小時候就被過繼給了親叔叔為兒,終究沒離其祖。八字命造如此的巧妙,細微的信息也不馬虎!
可見江主席誕生時辰,定是寅時,其它時辰八字必是錯誤之猜。
當然了,這一例命造,作棄食就殺印論,也在理。而且也很標準。因為食神已是被去而代之了,就可作棄之就殺印論。但以格之變化論,作其殺梟去而代之食神論,就更富有邏輯性。
例如1、台灣省前任領導陳水扁命造
比肩 偏官 日柱 比肩
乾造:庚寅 丙戌 庚辰 庚辰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大運: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始於:1959 1969 1979 1989 1999 2009 2019 2029
或者寅戌拱火丙透,也可直截作七殺格論。七殺格印重身旺,七殺就可正用。所論結果,就與印格用殺沒什麼區別。
總之,這樣論之合情合理,不必繞彎子棄這就那論。
例如2、網上有篇文章中命例,標題是《棄印就財的豆腐佬—夏仲奇命例簡析》
偏印 食神 日柱 正財
乾造:乙未 己卯 丁丑 庚戌
傷官 比肩 劫財 偏印 正印 偏官 正官 偏財
大運: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始於:1958 1968 1978 1988 1998 2008 2018 2028
按《子平真詮》等書中棄印就財論,此文中此例所論就正確。以多亮命理論,弱者可去之、棄之,強旺者怎可棄之?卯當令,卯未還合印局,怎能棄之呢!
其實,這就是印格用財者八字。一是財輕達到約制印星的目的就夠了;二是財印兩不礙,財就可用;三是印是偏印,財是正財,正財可合而約制偏印,陽制陰就不破偏印。
偏印格,偏印、食神都在年月,就是破格,因此必是破祖之命。但能否破祖自立呢?命局就不能定論,有運能轉破成格局,就能大富。前三運不能轉破格為成,就只能過苦日子,長大成年就只能賣豆腐了。運到乙亥,印得三合局大旺,乙木偏印又透出了,就是庚金財星約制時,因此格局就可成,由此漸漸就發跡了。甲戌運,甲己一合,庚合而約制偏印乙木,偏印被約制,就是大好運,必能大富。
然而,命局破格,靠運成格局者,富貴不能長久,運過就沒了。這個命造,到癸酉運,衝破偏印祿卯木,七殺化了用神庚金財星,就是大破格的應期,必遭奇災大禍而凶。若不是散盡家資財產再受窮,就得人死亡。兩者至少必占其一,或二者有可能都會應之。
例如3、1936年男命
傷官 偏財 日柱 劫財
乾造:丙子 己亥 乙未 甲申
正官 偏官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大運: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始於:1946
網上有人,也把這八字當作棄印就財論了。地支一子一亥當令,還有申金生之,旺之極了,如何可以棄之?
其實,這八字就是就是印格。印格,地支印有官生,亥未拱甲乙,是印化劫比,身旺,就可用傷官泄秀,又可兼其調候,就喜財星。可惜命局丙火太弱,大半輩子又不行火運,就是常人了,但到晚年火運必能過上平民中好日子。
例如4、1984年女命
偏印 食神 日柱 偏印
坤造:甲子 戊辰 丙子 甲午
劫財 比肩 正印 偏印 正官 偏官 正財 偏財
大運: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始於:1986 1996 2006 2016 2026 2036 2046 2056
網上有人把這八字,也當作棄食就殺印論之了。其實,這就是食神格,梟神奪食就破了格。前面為啥不壞凶呢?前兩運劫比就化解了梟奪食;乙丑運雖不算好運,但乙木正印就不能引發梟奪食,因此能平安。但是,甲子運沖午刃、梟奪食必大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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