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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外遇

現代婚姻的夢魘----談外遇問題

李憶微

 

婚姻是自古來就存在的一種制度,也是男女進入親密關係的起點。選擇進入婚姻關係的人,基本上一定會抱著一個期待----雖然不能像童話故事中的王子公主從此就過著幸福美滿的人生,至少婚姻會令我更愉快、滿足。但當我們真正經歷婚姻生活後,往往發現,它並非如我們所想像的那般美好;婚姻生活中總是充滿了許多的衝突、問題與困擾。其中最令人心痛的,大概就是外遇問題了,這個問題卻是現代婚姻中屢見不鮮的現象。

 

兩性認知的分歧

 

當我們把外遇界定為一個問題時,它已經肯定了一個價值與制度,也就是男女兩性是平等的,及一夫一妻才是正當許可的。是這樣的前提下,才會出現所謂的外遇問題。在傳統中國社會的婚姻關係中,「外遇」問題是不存在的,因為已婚男性是不需要偷偷摸摸的去外遇,對看的喜歡的女性,只要經濟許可,就可以明媒正娶去「內遇」的。如果不娶進門做妾做小,在外有個紅顏知己,那也是風流倜儻,無可厚非的。而已婚女性則是不可能,或說不敢去外遇的,如果真是有了外遇,被指責為淫婦、蕩婦倒也事小。事實上往往不是被逼的上吊,就是投河,否則也要被伸張正義的小叔殺掉。而這些處死的判決與舉動則是絕對正當,並具有端正「民風」之效的。

在傳統這種父子關係為家庭主軸,在傳宗接代為家族最重要價值的社會中,女性只是家庭中的附屬角色,是不配與男性平起平坐來爭論外遇問題的。唯獨在現代,肯定男女是應該平等,肯定家庭是以夫妻關係為主軸,並且夫妻間的情愛及忠誠是非常重要的社會,才會出現所謂的外遇問題。

 

文化制約下的刻板態度

 

因此在我來看,台灣社會中的外遇問題,百分之九十都可歸結於上述文化轉換,也就是價值與制度轉換的學習適應問題。現在就讓我們來分析外遇成因與這文化轉化的學習有何關聯。

 

一、小女人心態

 

傳統的文化對女性一方面要求她是溫柔的、順從的、手無縛雞之力,與依賴的;另一方面則是要求她為家庭犧牲、奉獻,是服侍照顧他人的。女性是不需要有自我意識自我主張,她只要配合她的環境,符合別人對她的期望,她就是個具有傳統美德的女性。我們這些內化了傳統美德的女性,雖然現代社會突然給予她許多選擇、決定的權利,她往往也不知如何去運用,諸如許多女性仍然會因覺得自己年紀大了;因家庭的壓力,希望獲得心靈的寄託與生活的保障;因為與他有了性關係就非他莫屬;未婚懷孕奉子之命等原因而進入婚姻關係。這種缺乏深入相互了解的婚姻,在現代社會中是日後夫妻貌合神離,發生外遇非常重要的因素。在傳統社會中,夫妻在婚前是不需要深入了解的,因為大家只要扮演好自己被期待的角色(尤其是女性),這個家庭大致就可穩定的維繫。夫妻間情感不睦、同床異夢,先生不懂得溫柔體貼等,均不可能令婚姻破裂,因為婚姻的目的就不在男歡女愛的夫妻感。

然而婚前相互深入了解,在現代社會則是非常必要的。因為婚姻的目的重點,是在找個心靈上與自己相通,情感上相互關愛支持的伴侶。因此我們對另一半的選擇,是選擇「適合」的伴侶,而非「理想」或「最好」的伴侶。這種要找個「理想」或「最好」的伴侶,或是要獲得保障、保護,及擔心他人怎麼看我等心態,都是種小女人心態。因為自己只要坐享其成,而不是共同努力與奮鬥。因為她們的價值是在於他人所給與的評價,而非建立在自己的標準上。

 

二、偉大女性情結

 

另種與小女人心態看似不同,但核心問題是相似的即是偉大女性情結。在我們實際接案經驗發現,許多先生有外遇的太太,她們並非像一般人想像的小心眼、黃臉婆、惡婆娘,相反的是相當理性、溫和、能幹,一肩承擔起照顧家人,並且經濟上也能獨立,幫助家計的。像這麼「好」,這麼「標準」的女性,為何仍難逃先生有外遇的惡運,難到真是前世欠了他的?如果妳能用這種想法化解自己的怨恨,而能繼續無怨無悔的犧牲、奉獻、關懷對方,當然你是非常偉大,而且也不會有什麼問題了。但我們都知道這在現代社會是很困難,也近乎不可能的。

那麼上述偉大女性的問題究竟出在哪呢?在我來看就是她太過於犧牲、奉獻,而不懂得照顧自己,為自己爭取合理的對待。她們與小女人相似之處就是缺乏自主意識,她們的自我是副屬的,因此我存在的目標與價值,是在配合他人的需要,服務他人的而非自主的,也就是我是可以要求的、爭取的及應被尊重的。婚姻關係不只是個情愛,及相互關懷的關係,它同時也是個權力與責任關係,不懂或不為自己爭取權力的人,很容易令自己陷入被宰制的關係,同時也縱容出個不負責任的人。

 

三、大男人心態

 

婚姻關係中對另一半的忠實,這對中國男性而言實在是非常困難,尤其是對那些有能力的男性。因為在男性的生活經驗中----無論是家庭中的父、母、祖父、母,或是鄰居、社會,在在都明示或暗示:如果你有錢、有能力,養個小老婆有何妨!這種訊息幾千年來都是如此,唯獨在民國後短短的幾十年,變成是不合法、不對的。

因此我們看到台灣男女兩性的外遇,也有相當大的差異。男性外遇的原因或動機是呈多樣化的,諸如近水樓台、不吃白不吃、夫妻性生活不協調、自我能力價值的肯定、增加無聊生活中的刺激、對原配的不滿。女性外遇的原因,則較單純的,多半是先生不懂關懷、不懂溫柔體貼、夫妻無法溝通,而太太很嚮往夫妻間靈肉的相犀與結合。因此在對外遇的處理上也不盡相同,先生有外遇通常不會考慮離婚,並也不希望離婚,而如是太太有外遇,假設不是為了小孩的緣故,多半是以離婚收場,這一方面是難見容於先生,一方面太太主動會提出,因她情已另有所鍾。

另一種大男人心態是,男兒有淚不輕彈,有苦不輕訴,男性是要勇敢、堅強,如此才算男子漢的觀念。因此我們社會中的男性,常常是不太懂得如何表達自己的心情與困難,同時也習慣於將其家庭生活與工作及社交生活截然分開,並且無意也不願讓太太投入其工作及社交生活。因此事業上遭受挫折,多半不會向妻子訴說,美其名為不願妻子擔心,而太太這邊則常常是很生氣,為什麼出事情我總是最後一個知道。男性也常常是在這種身受許多壓力,不願或不知如何向妻子傾訴求助,而正好身邊出現個善解人意、溫柔、關懷的異性的狀況下,走入了外遇關係。

 

新時代的平等關係

 

綜合上述的分析,我們社會中的外遇問題,歸結起來可說是男女兩性平等關係的學習,女性需要學習的是獨立與自主意識,學習活出自己的主體性(也就是有自己的方向、目標、而非依附於他人的),而男性則是放下自己大男人的身段與壓力,學習忠誠尊重、傾聽及表達。現代社會的婚姻關係,是人與人的關係,而非角色與角色的關係,因此是格外需要學習的,並且婚姻關係的學習也是提升人性,擴展小我及包容性的學習。我們都知道沒有一個婚姻是沒有問題的,外遇只不過是逃避去面對自己及婚姻關係中的問題,且令問題更為嚴重,唯有不斷地面對婚姻挑戰,不斷學習,我們才有可能長大成為一個成熟的人。

 

談外遇、激情、道德、責任、背叛

昨天所里來了一個女人,這個女人穿一件白色連衣裙,藏藍色的小開衫,皮膚很白,眼睛很大,遠遠看上去很知性,氣質也很好,很優雅,他是我們的一個客戶,她老公離家出走決絕的和她離婚了!簡單的介紹一下他們的情況,男人45歲左右,博士學歷,女人40歲左右,碩士學歷,倆個人的工作都不錯,有倆套房有車,他們原來是初戀情人,後來因為男方父母的反對沒有結婚,後來各自成立家庭,婚後男人有了一個女兒,女人嫁了一個外企的高管,生活得很幸福,後來他們偶然相遇了,又激起了他們的曾經的夢,他們為了園曾經的夢就各自離婚重新組建了家庭,婚後幾年也相安無事,女人又給男人生了一個女兒,去年冬天的一天,男人說要出差,走的時候就拿了一個紙袋,什麼都沒拿,一點徵兆都沒有男人就離家出走了,就再也也沒見他的妻子他曾經的初戀情人,然後就委託律師起訴女人離婚,女人接到法院傳票的時候被徹底擊垮了,她怎麼也沒想到等老公的消息等到的是法院的傳票,法庭上,女人對財產分配沒有任何異議,就問男人一句話,為什麼離婚?男人無法回答,最後只好說:見到女人就緊張,最後法官都被這個荒唐的理由給氣暈了,法官訓斥了男人,判不準離婚,出了法庭,男人又消失了,還沒等到法律規定的6個月就又迫不及待的要求律師為他起訴離婚,昨天那個女人來所里是所里老律師看看能不能幫他們調解一下,能否挽救這個婚姻,那個女人一開始還挺好的,說沒什麼,這半年她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只是孩子讓她難過,8歲的女兒及其聰明漂亮,她還不知道父母要離婚,經常追著媽媽問,爸爸什麼時候後來,時間長了孩子就不問了,有一天,孩子幽幽的對媽媽說:爸爸是不要我了,媽媽說,不會,爸爸出國了,打電話不方便,孩子說,那我過生日他怎麼沒有禮物也沒有電話呢?母親一時語塞,無法回答孩子,最後只好說,因為國外和我們這裡有時差爸爸沒趕上白天給你打電話!女人說起這事的時候已經泣不成聲了,因為這半年的抑鬱她胃部已經長了一大片東西,目前還不確定什麼,她帶著絕望的口氣說,萬一我這是個惡性的瘤子,可憐我那8歲的女兒了!她說得我們所里人都眼睛紅紅的!我心理也對那個負心的男人充滿了恨!<br><br>唉,真的挺可憐那個女人的,曾經為了那個美麗的夢,不惜離婚找那個男人,以為找到了自己今生的歸屬,給那男人生了孩子,結果還是勞燕分飛,其實,這也是那女人的悲哀,到了40歲的女人什麼都沒有了,青春沒了,所有的一切都奉獻給婚姻了,最後男人還是離她而去,並且特別決絕!這個女人就是飛蛾撲火,那個男人能為她離婚就不能為別人和她離婚嗎?能為了園自己的初戀夢拋妻棄子就不能為了別的女人拋棄她們母女嗎?說到底還是她遇人不淑,她自己的眼光的問題!<br><br>婚姻到了平淡期以後,其實很多人都期待有一次艷遇的,都希望遭遇一次激情的,豈不知激情和艷遇就和毒品一樣只要粘上了就上癮,不可能就一次就收手的!就如同本文的男主人一樣!但是大部分人為了孩子為了家庭還是忍住了!對一個成年的男人和女人來說,離開誰都有可能找到更好的,但是對一個孩子來說,他就註定終生沒有健全的家庭了,因為這個孩子無論和父母那個生活,都是殘缺的,人的自私是人性的一個本能,沒有那個人會對非己出的孩子如同親生一樣,除非童話和故事裡有!離婚對孩子是一個劫難,對女人(沒有出軌的女人)來說是天塌下來!對於一個喜歡激情的男人來說是解脫,雖然在良心發現的時候會偶爾痛苦一下!<br><br>我對我的婚姻有自己的感悟,我們結婚也11年了,孩子也倆個了,這麼多年經歷了很多事情,人生的苦難讓我們感情更好了,倆個孩子的壓力讓我們的無暇發展其他的感情,一心過好我們四口之家的小日子,對於婚姻我的看法是,容忍對方的缺點,發現對方的優點,放大他,每天都激勵你的男人,讓他有成就感,讓他知道他的付出是值得的,我們娘三個知道他的辛苦,他的努力工作為我們帶來了幸福的生活,作為女人要付出,疼愛自己的男人,因為沒有任何能象他一樣愛我們娘三!<br><br>20多歲的時候如果知道老公有外遇我會殺了他,現在如果知道他有外遇我會原諒他!因為我知道他的心在家裡,我相信我老公不會有外遇!因為他沒那膽也沒那款更沒那時間!他全部的時間都用在賺錢和接送孩子帶孩子(我做飯的時候)上了。

婚姻與賣淫、買淫,兼談外遇   文 / 耒井
 
  首先澄清一下概念,即便婚姻與嫖娼賣淫行為進行類比,也不能說婚姻是,或者不是賣淫,婚姻是雙向行為,而買淫賣淫是單向的。進行類比,是原則性錯誤,或者說是語法錯誤。

  婚姻是什麼?

  題目太大,先生把範圍縮小,併兼顧各位的好奇心與劣根性,咱就特定範圍為婚姻與性的關係,如何?就這麼著了。

  兩個人走到一起,是否緣分,這沒法說,可能守株待兔,也可能狹路相逢,甚至可能彗星撞月球。這樣的例子很多。

  咱只談成功的婚姻,某些短暫的,不恰當的,拉風般的婚姻,沒有談論它的必要。

  1.成功的婚姻

  失敗的婚姻有許多種,很多人談過,寫過,內容豐富,品位不高,我又不是你的層次。我只談成功的婚姻,以及如何營造成功的婚姻。

  你他媽的總是看那些失敗的例子,你想做什麼?搞什麼嘛!看看成功的例子吧,更有實際意義。

  幾十歲的鳥人了,來點實際的吧,你找不找小姐,一夜幾次,與婚姻這個崇高的話題,無可比性。

  你有你買淫的自由,我有我高尚的自由。

  婚姻不僅僅是肉體關係,還是愛情關係,親情關係,法律關係。

  成天價滿腦子精液的人,性能力肯定不會強到哪裡去。

  最厲害的技巧就是無技巧。無招勝有招。金老爺子不但武學大師,而且性學大師。

  婚姻不是經濟關係,涉及經濟,不等於就是經濟。我們不能將經濟庸俗化。

  2.外遇平凡化趨勢

  有人建議我談外遇的問題,建議了很久,我想,的確有必要談一下。

  分兩種情形,一是男方外遇,一是女方外遇。

  一般意義上講,男方外遇更讓人接受,也開始有平凡化的趨勢,這一點我們都不能否認。而女方外遇,現在接受的能力都還不行。

  矛盾就出現了。

  事實上,扣除已婚男找處女以及已婚女找處男的情況,社會角度上講,男方外遇和女方外遇是對等的關係。

  換句話說,(再去除GAY,和LESBIN情形),一個姦夫必定對一個淫婦。這麼講,大家的承受能力,應該逐步的提高。這很簡單的道理,且不說狗咬人還是不是新聞,我們必須接受,咬人的狗,與被狗咬的人。

  對等關係。

  婚前呢,很多人開始明白一個道理,多搞幾個,多被搞幾次,沒什麼關係,婚後再這樣,就有人接受不了了。

  事實是,接受這一點的女性,比男性要多的多。

  這的確是個問題,而且很難改變。

  男人就是這麼優秀而固執,他期待著艷遇,卻決然不肯艷遇發生在自己的院子里。

  鼓勵同性戀並不能解決這個問題。

  只能說這個問題無解。

  3.搞外遇不等於支持外遇

  現在的人很矛盾,很可憐。自己搞著外遇,卻不能接受遭遇外遇的人。這不能不說是輿論的魅力。

  按道理講,自己做一件事,必定是認為對才做的。那麼既然外遇了,就理解外遇的高風險與高回報,就應該支持外遇。換言之,搞別人老婆的時候感覺彼此都很爽的時候,就應該鼓勵自己的老婆也被搞,那樣老婆與第三人也會很爽。怎個爽字了得。

  可是不行,做到這一點的很少。張懷舊這傻小子我順便提一下,他不理解換妻,他也做不到。他就是個以自己的矛攮自己的盾的笨蛋。

  總不能以好*都給狗日了,作為所有問題的解釋吧,不可以。這與日的普遍性跟狗的特殊性相違背。

  4.外遇有很多種,有一種最不可原諒

  外遇是否可以被原諒,被默認,被忽略,不是我們探討的問題,這類問題交給現在進行時的雀雀之流的婆姨們去搞。我只說最不可原諒的一種外遇,作為本文的結束。

  那就是明目張胆的外遇操作者。

  以為很得意,以為無所謂,以為自己的,情人的愛人都是笨蛋,搞就搞吧,還搞得個驚天動地,路人皆知,一點不注重性愛的神秘感與私密性。

  為增加外遇的美感,大家都來提倡朦朧美。別讓太多人知道你的性行為,很重要!

  這一類人,就連上帝也會厭惡的。

  於是,奉勸對外遇還有一絲期待的人,對外遇臧否不置可否的人,對外遇無知無畏的人,對外遇痛心疾首的人,對外遇臨陣磨蛋,不快也光的人,悄悄地入港,打炮地不要。

  但見戰地炮聲隆,後院失火未可知。

      孕婦MSN上談外遇性交 被丈夫以通姦罪起訴(圖)

2010年04月23日 11:44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4月23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在某科技公司上班的張姓女子,去年才懷孕,竟又同時與外遇男友方姓同事上床,她丈夫起疑後查閱妻子即時通(MSN)對話紀錄,看到妻子跟女同事聊天時大談外遇風流韻事,丈夫氣得提告。

  張女之夫提告時,除了即時通對話記錄外,並沒有任何足以證明通姦的事證,但檢方認為,張女與女同事大談和方男的性交經過,加上張女也坦承與方男發生關係一次,儘管方男否認通姦,昨仍將張女與方男依通姦罪嫌起訴。

  據查,這名方姓男子又高又帥,是從美國回來的ABC,在公司內相當受歡迎,已婚張姓女子(卅歲)則面貌姣好,去年六月,張女到方姓男子的住處發生性關係,不過當時張女才剛懷孕沒多久。

  張女的丈夫發現,妻子手機常有不明電話,而且下班時間愈來愈晚,逼問妻子發生什麼事,妻子原推稱工作太忙,但丈夫要妻子開電腦的即時通對話記錄讓他查看,雖然沒找到妻子與方男的對話記錄,卻從妻子與女同事對話看到相當不堪的內容。

  據悉,張女與方男在公司大談姊弟戀之事,張女除向女同事透露她與方男的性交經過外,女同事問張女「那小孩是誰的?」張女回稱「我認為是我老公的」。

  張女丈夫看完對話火冒三丈,張女自知理虧承認曾與方男性交一次,檢方調查,張女在今年初生產,以此推算,張女竟然在剛懷孕沒多久,又和方姓男子上床。

 

談談外遇

當今社會,應該說比以前寬容了許多,外遇出現的機會或者說被人們知道的機會也就多了許多。有種說法很形象,婚姻是一部電腦,愛人就是最常去的網站。而實際上,每一個上網的人都有可能在登錄最常去網站的同時,還瀏覽其他的網頁。而一旦發現有「其他的網頁」更有吸引力,下次上網可能就會略過平時常去的網站,而直接去那更有吸引力的網頁,外遇也就出現了。從這個比方來看,外遇幾乎是無法避免的。 

   

  我們每個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喜新厭舊的因子,而異性相吸,兩情相悅,恐怕也算是人性的本能。因而外遇在本質上,應該不是道德問題。有外遇,不代表道德低下;沒有外遇,也不能說明道德就有多高尚。就是外遇的那個「外」,也不見得就是「狐狸精」什麼的,專門去破壞別人的婚姻,他(她)很可能只是情難自控,身不由己罷了。當然,我不是贊成外遇,再合乎「人性」的外遇也違背了婚姻的承諾與責任。 

   

  既然外遇難以避免,那就不妨考慮一下對待外遇的解決途徑。一哭二鬧三上吊,只能算是最愚蠢的辦法,不但於事無補,反而會暴露自身的醜惡,繼而把愛人推得更遠。 

   

  有位朋友在談到她先生的外遇時,說過這樣幾句話:他是否有外遇她不會主動去打聽,更不會去捉姦,因為這是他的私事;如果他有外遇又能做到不讓她知道,這是他的聰明;假如外遇暴露而又不主動與她溝通,甚至企圖隱瞞事實,這是他愚蠢;如果他能坦誠地與她共同分析他們的婚姻現狀,並實事求是地作出選擇,這算是他的明智。 

   

  這番話很值得玩味。給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句。確實,懷疑對方有外遇,就刻意地去盤問、打聽、甚至跟蹤乃至捉姦,這些做法不但欠缺理智,簡直還是對自身的一種侮辱。所以我很欣賞這位朋友「不主動打聽,更不會去捉姦」的風度。但如果說「這是他的私事」,我卻不能苟同。既然大家是通過婚姻組成一個家庭的,那對婚姻有極大殺傷力的外遇又怎麼可能只是一個人的私事?如果真能做到這樣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我懷疑他們之間的愛情還是否存在。再說,如果她先生真的屬於「聰明」的那一類,那他們的婚姻似乎也沒有維持的必要了。 

   

  我比較贊同最後那句話,有兩個詞用的很好:坦誠和實事求是。既然能有外遇出現,說明婚姻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問題,迴避和遮蓋對雙方都沒有益處,大家不如開誠布公地分析一下現狀。如果還有希望繼續,那就共同商討改進的方法。如果確實難以為繼,那也不妨好合好散,再見亦是朋友。關鍵是要實事求是——我的理解是尊重自己,也尊重對方,既不是自欺欺人的矯情,也不是單方面的犧牲與成全。 

   

  尊重自己,也尊重對方,實際上就是尊重生命。有些人明知對方對自己已毫無感情,還一味「軟磨硬泡」、「死纏爛打」,所謂的「我不糊也不讓他糊」,殊不知在拖住對方的同時,自己的生命也無謂地消耗掉了。這樣兩敗俱傷,又是何苦? 

   

  很欣賞徐志摩的第一位夫人張幼儀的做法。當年徐志摩戀上林徽因,她儘管已身懷有孕,卻感到與徐的緣分已盡,就毅然選擇了離開,然後「沉默地堅強地度過她的歲月」。或許在現代人看來,她是富於犧牲精神,捨己為人,但換個角度看,給對方自由,其實也是給自己自由。離婚後的張幼儀,並不作棄婦狀,與徐志摩依然保持著相當好的友誼關係,還開辦了中國第一個新式時裝公司,並擔任上海女子儲蓄銀行的總經理,成就了一番事業,而最終也等到了她的真愛——若干年後在香港與一位醫生結了婚。「認識她的人沒有不祝福她的」。(梁實秋《談徐志摩》) 

   

  希望我們每一個人在遭遇外遇的時候,都能實事求是地做出一個尊重雙方生命的選擇。

美國心理學教授談外遇


王桂芝採訪並整理:在北京的一次國際性學會議上,採訪並錄下了美國西北大學心理學教授黃唯仁關於"外遇"的談話,在《悄悄話》節目播出後,許多聽眾要求重播,或索要稿件,現把"談話"整理出來,分幾次在"廣播電視報"刊發以饗讀者。

  配偶外遇很可能是人類所有經歷中最痛苦的一種。雖然配偶死亡也是非常痛苦的事,但因有較清楚的結束,加上仍擁有一些過去較美好的回憶,所以比較容易拾起碎片往前行。然而,配偶外遇時,剪不斷理還亂,當事人所感受到的孤單、無助、希望之幻滅、自尊心的打擊,以及對命運的無奈與悲憤、對前途的恐懼與彷徨,都不是局外人所能夠想像到的。

 

外遇作為一種感情糾葛,它的出現是由很多複雜因素構成的;但無論是怎樣的外遇,都是插足於他人家庭的不道德的行為。

海絲特與牧師丁梅斯代爾一見傾心,產生了婚外戀情。當海絲特懷孕被發現後, 在教會的干預下被投進監獄。按著教規她和偷情的男人都應處死,但她拒絕說出那個男人是誰。當局鑒於她撫養孩子,判她在枷刑台上示眾,並責令以後必須帶著恥辱的標記「紅字」。

儘管美國作家霍桑在小說《紅字》里寫的這個17世紀外遇的浪漫故事,是旨在批判宗教統治的,但也暗示出,這種與婚外異性保持著性夥伴關係的外遇,看上去很美,卻要付出沉重的代價。對外遇這種道德失衡行為,往往是當事者迷,認識不到飲鴆止渴的後果。尤其是一些有錢或有權者,不以外遇為恥,反而視其為「成功者的標誌」,這就 使得我國近年來男女的外遇現象日趨上升。究竟這樣男女的心理出現了哪些障礙,使得他們鋌而走險呢?

其一,性失意尋求慰藉型。人們常用「海枯石爛永不變」來形容愛情的永恆,其實,現代社會的婚姻卻是個變數。締結婚約者在婚前展示給對方的多是優點和長處;而在婚後的日夜廝守的日子,才發現與對方有許多矛盾或不相容之處,特別是性生活的不和諧,就為婚姻埋下隱患。它的激化有可能導致離婚,也有可能為外遇打開方便之門。有位中學女教師在結婚前,對未婚夫愛得死去活來,可是結婚後發現丈夫不能很好地盡到丈夫的責任,但礙於臉面沒有提出離婚。可是一個偶然的機會,她邂逅了大學時曾經一度心儀的老同學。恰巧這個老同學的婚姻也不如意,相似的性苦悶使舊日的戀情復萌,很快就以非道德的溫存來填補了空虛的心靈。還有的是性享樂主義者,陶醉於婚外的性愉悅。因為外遇的交歡往往喜歡變換花樣,更能增加愉悅的美感,所以對交歡雙方都有很大的吸引力。據有關材料證實,女性的婚外交歡達到性高潮的比率為80%左右,而與丈夫交歡的性高潮還沒有這個比率的一半。這恐怕是某些女性鍾情於外遇性刺激的一種理由吧!

其二,精神戀愛導致嘗禁果型。柏拉圖提倡的精神戀愛,近些年來又以「紅顏知己」或「知心帥哥」的名義堂皇於世。他們認為在現代社會的激烈競爭中,人們的思想壓力日益增大,但同性間不容易袒露心懷,這就需要來自異性的理解、關懷。因此在異性中建構一種不食人間煙火的非常純潔的異性關係,就十分自然。不可否認,男女之間存在著友誼,但從人的心理和生理規律上看,異性間的友誼到了互訴衷腸,排解苦悶的程度,就容易跨越友情的藩籬,促進情感的燃燒,最終導致肉體的結合。有位青年女記者在採訪中結識了一位年屆中年的男企業家,他們在起初的工作聯繫中,恰如建立了「純潔的夥伴關係」。殊不知愛情似火,又如洪流,是不可遏制的。當他們的友誼不斷升級時,愛情就排山倒海般地襲來,年齡的差距,離婚的阻力,孩子的撫養都未能阻止他們的婚外交歡。

其三,以性交易型。這種類型的外遇帶有鮮明的功利色彩,一般是女性以自己的性行為換取某種利益,或以性報答、感謝給自己帶來某種利益的人;但也不排除男性的同類行為。有個女工,想通過一個當處長的鄰居調到一個旱澇保收的事業單位。這位處長覬覦她的美色,在接觸中總是動手動腳。這位女工為了調動成功 和報答幫助,以身相許,投懷送抱,多次滿足了「恩人」的慾望。

其四,拈花惹草型。這種外遇是指那些佔有慾極強的男人。他們把女性作為獵物,見到可追逐的女性就不惜一切地不達目的決不罷休。有位工程師在與保險公司的女業務員簽訂保險合同時,聞到這位女性散發出的一種誘人的體香,覺得非常受用。他千方百計地找機會接近這位女性,百般地獻殷勤,終於贏得了芳心,成為他的獵取物。

這四種外遇,只是反饋了較為典型的外遇心理。其實,外遇作為一種感情糾葛,它的出現是由很多複雜因素構成的;但無論是怎樣的外遇,都是插足於他人家庭的不道德的行為。既傷害夫妻雙方的感情,也損害外遇者的人格;既破壞家庭和睦,也給子女帶來心靈創傷,還污染社會風氣,帶來不安定的因素。要走出這種心理障礙的誤區,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要加強道德的拷問與譴責。目前的《婚姻法》、《民法》對外遇沒有明確的說法,即使是正在修改中的《婚姻家庭法》,對是否寫進懲罰外遇的條款,同意者與不同意者的比例為4⒌97%和4⒐44%。這樣,單純的外遇問題就無法納入法制的規範進行處理,只好依靠道德法庭進行道德的拷問與調整。婚姻和家庭作為夫妻共建的小巢,是一個封閉系統。維繫這個系統的愛情是自私的,也是排他的。如果夫妻的某一方把愛同時奉獻給兩個異性,那麼就必然造成愛情天平的傾斜。這種愛,是以踐踏愛人的愛為代價的。或許有人故意隱瞞自己的外遇,回到家強作歡顏,然而,「紙里包不住火」,最終仍不免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因此,外遇者不要放縱自己的感情,要加強道德情操和對家庭、對子女的責任感及義務感的修養,做到風雨同舟,患難與共。只要家庭大堤不出現隙漏,任何洪水也是沖不垮的。

第二,要加強外遇行為的危害分析與開導。外遇這種激情行為原本就是短期的。它雖然以情為表象,但其核心卻以性滿足為指歸。一旦失去新鮮的性刺激,就會因失去興趣而疏遠,而終結。有的外遇者,初始階段如乾柴烈火,後來花樣用盡,覺得只不過就是如此,再無重續的興趣。即使有的與情人結了婚,在激情冷卻後往往又陷於婚姻的圍城之中。據報載,福州市與外遇者結婚的離婚率高出其他的離婚率的81倍。一位事業成功的男士因外遇與妻子打了八年的離婚大戰,可與情人結婚不到一年就大打出手。曾經以生死相許的情侶,為什麼進入婚姻的殿堂就成了冤家?這主要是因為偷情帶來的刺激和溫情,因結婚而消失。好像是從虛無飄渺的天堂回到了人間,鍋碗瓢盆的實際生活又發現對方許多不能容忍的缺點,頗有追悔莫及之嘆;特別是因仰羨對方的錢、權、勢而結合的外遇者,在對方失去了仰羨的東西後,大失所望,激情就隨之退潮,最終導致婚姻大廈的傾頹。

第三,面對丈夫或妻子的外遇,應保持清醒、冷靜的頭腦。如果你發現外遇就在你的身邊,該如何處理呢?有的女人一旦抓住了丈夫外遇的把柄,就 大吵大鬧,不但在家裡吵,到丈夫的單位鬧,還給丈夫在外地的親戚、朋友打電話,似乎是不把丈夫搞臭決不罷休。這樣做,弄得丈夫威信掃地,處境十分尷尬。也有的丈夫發現了妻子的外遇,顧及面子不在外宣揚,卻先在家裡狠揍妻子,然後或是親自出馬或是暗地裡僱人,把情敵教訓得不敢再越雷池半步。這些做法都是過分衝動,不冷靜的結果。

其實,外遇者既然在不與愛人離婚的前提下尋求刺激,都是做賊心虛的。一旦「暗箱」被打破,考慮到家庭、子女,以及自己的前程,往往有愧疚和悔改之意。可是,對方這麼一鬧,他的自尊心受到損傷,聲譽受到影響,索性來個破罐子破摔,狠心割捨掉往日的情分,反倒投向了情人的懷抱。不過,有的人把這種煩心的事處理得很好。當丈夫或妻子發現了對方的外遇,不是吵鬧、打架,而是極力控制住自己的憤怒情緒,冷靜地反思自己的不足,耐心地關心、體貼對方,並從家庭的責任的角度做對方的思想工作,分析外遇的危害及惡劣影響,就使原本愧疚和悔恨的愛人回心轉意,斬斷婚外情絲,以實際行動來修補愛情的裂痕。

當然,對於那些一意孤行,置道德與法律及家庭於不顧的外遇者,在仁至義盡之餘,訴諸法律,各奔前程也是一種必要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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