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桌上的禮儀------ 董文申
飯桌上的禮儀------ 董文申
飯桌上的文化,就是「飲饌文化」的通俗叫法。在老北京,不同的家庭或家族在社會、經濟、習慣、環境的影響下,形成了有自家特色的飯桌文化,眾多家族在飯饌方式上有「家宴」、「賓宴」和「便宴」——家宴是指家族自己過節和各種喜慶活動而設的宴席;賓宴是宴請親戚朋友的宴席;便宴是家常便飯。老北京飯桌上各種禮儀十分講究,在漫長的歲月中逐漸折射出老北京的價值觀念,自覺或不自覺地構築了具有「禮」、「孝」、「德」、「教」為內容的飯桌文化。
「 禮」是指飲饌的禮節和禮儀。它反映了家族的道德觀念和風俗習慣形成的禮節、儀式和個人的禮貌要求。家宴、便宴要以「長」(家長、長輩)為主,賓宴要以「客」為主。因此,就形成了許多規矩約束家人,尤其對孩子們的約束更加嚴格。
禮有形式之禮和待侍之禮。形式之禮是指禮儀的形式和氛圍所體現的禮,比如宴請場所的選擇、禮儀的檔次、環境的營造、用具的準備,都要體現對客人的一種尊重。待侍之禮是指招待客人和侍奉客人的禮節,如宴席的排座是以長為先、師為先、遠為先的原則,即按輩分排座,家庭教師要優先入座,遠道而來的親戚朋友要優先入座,對待家境貧窮的親戚和朋友更要格外照顧,主人在席間與其交流的時間要長些,敬酒次數要多些,並有意識地向客人介紹他們的「絕活」如棋藝、書法、唱功,以獲得眾人的讚賞和尊重。同時嚴格要求管家和僕人不準慢待這些人。
雖然每次宴請視客人身份和禮儀風俗的特點,在飯菜種類、質量檔次、飯莊的選擇上是有區別的,但絕不能讓客人挑出「不是」來。在宴請中的祝詞、敬酒、交談、進餐、辭宴的全程中都要注重禮節。
開宴前主人要將重要賓客介紹給大家,並致簡明熱情的祝詞;開宴時主人要親自斟酒,按順序向長輩和客人敬酒,不能強求;主動替不勝酒力的客人喝酒,並向客人致意;向賓客敬菜時,要注意客人的飲食愛好,次數不能多,量不能大,否則會讓客人尷尬;主人要注意席間相互交流的廣泛性,不要熱此冷彼,如有女賓,更要注意談話內容和對女賓的尊重;主人不能先於客人放下碗筷,直到客人表示已吃好方可辭宴;主人要陪主賓,漱口、凈手後到另座飲茶。
大戶人家做飯時,要求廚師盛盤上菜時盤子四周不能有菜漬,上菜要用雙手端盤、端碗,手指不能摳在盤沿和碗邊上;盛飯、盛湯,倒茶時不能太滿,斟酒要滿,但不能溢出;倒茶的動作要規範,切忌將碗蓋扣在桌子上,茶壺嘴對著客人;倒茶後要後退一步再轉身離去;給客人上煙時要用盤子端給客人,切忌用手遞煙,不要用一根火柴給數人點煙,不要在客人面前用嘴吹滅火柴和隨意扔掉火柴梗,不準當著客人掃地、撣桌子,尤其不準將茶水潑在地上。
另外,在客人面前,主人不能訓斥孩子和僕人;主與客的孩子發生爭執,主人要將自己的孩子拉走,不管誰是誰非,都要向對方表示歉意,但不能當著客人面教訓自己的孩子,否則客人會感到不自在。
賓宴一般也是不讓孩子參加的。記得小時候家宴時,要求孩子們要做到懂規矩、尊敬人、講禮貌、有教養,有三個不準:吃飯時不準出現喧嘩聲、碗筷碰擊聲,更不準用筷子敲桌子敲碗,不準吧唧嘴和出虛恭。二祖母說吃飯時聽到吧唧嘴的聲音讓人作嘔,吃飯時出虛恭令人難以忍受。並讓吃噎著連續打嗝的孩子主動下桌,不準拖拉椅凳以免發出刺耳的聲音,這就是不準出聲的要求;二是不準「下嘴」,長輩不動筷子孩子們是不能先夾菜的,不準將嘴填得滿滿的,不準狼吞虎咽,不準站起身來夾菜,夠不到的菜可示意長輩給夾,不準用筷子在菜盤中亂挑亂翻,不準邊吃邊用雙眼緊盯著桌上的菜,不準用筷子指人,不準將不愛吃的東西和口雜牙穢扔在或吐在地上,不準掉飯粒,揭饅頭皮和剩飯要將飯碗扒拉乾淨。最忌諱的,就是孩子將筷子直插在飯碗中;三是絕對不準孩子喝酒。當年兩個祖母喜歡和孩子們在一起樂樂,在飯桌上玩些遊戲,輸了要齣節目,吃完飯還要讓孩子們比比誰的飯碗和桌面最乾淨,席間溫馨的氣氛十分濃厚。
「孝」家宴時講究要尊重長輩,要盡孝道。
小時候入席時大祖母,二祖母坐在上位,因三祖母癱瘓,不能參加但要給留下位置,以示其在家中的地位。待大祖母發話「都來坐」時,大家才按排行順序入座,年紀小的孩子們要另桌而食。幾位大媽和我母親只能侍立在家人背後給布菜、斟酒、倒茶、遞毛巾。
兩位祖母在每次家宴中都要給幾個兒媳婦點她們最喜歡吃的菜,以犒勞她們平日的辛苦,在家宴中稱犒勞菜。祖母既慈祥又很威嚴。在飯桌上大家要觀察兩位老太太的情緒。情緒不好時,必須按規矩辦事,敬酒、說個奉承話都不能少,用詞要有長次之分,更不能厚此薄彼,因此大家都很謹慎。情緒好時,二老也談笑風生,拉拉家常誇誇對方的孩子。大祖母此時會發話:「大伙兒在一塊就是圖個樂,還那麼規矩幹什麼?」這時大夥才會放鬆,氣氛和諧愉快,大人們還要領著各自的孩子到主桌上給老人問好。姐姐會討老人的歡心,從兜里掏出幾粒花生豆或糖塊塞到老人手中,二老高興得合不攏嘴,對外孫女讚不絕口。二祖母更隨便一些,會到孩子們桌前逗逗孩子,還讓孩子夾點菜喂到自己口中,孩子們也特別高興。大家就是在活躍融洽的氣氛中享受著天倫之樂。
這種「孝」不只是晚輩對長輩的敬、尊,也體現出長輩對晚輩的關愛。因此,晚輩就更加敬重長輩更加孝順老人,在每個人的心中鑄就了真誠的孝道。
「德」是一種品行,在家族的飲饌中有「讓、度、儉」的要求。
「讓」是要求大家相互謙讓,不要好吃的搶著吃,要先讓別人吃,哪怕都被吃光也不能有怨氣,要做到讓為先;「度」要求喝酒吃飯要有度,不能暴飲暴食,更不能勸酒無度,置人於醉。「儉」是要節儉,不能浪費,尤其要求孩子不能浪費糧食,兩位祖母經常囑咐設宴不要鋪張奢侈。宴席結束後,都要將沒動過筷子和未曾上過桌的菜帶回家。
「教」是飲饌方面的家庭教育。通過口傳身教,耳濡目染,潛移默化地繼承了家族中的老規矩和禮俗,在與家庭教師共同用餐時,祖母總是要求幾位教師給孩子「訓話」,並根據社會時尚向孩子們提出新的要求,看到不好的現象就去指點一下,讓孩子們知道要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寓教於吃中。
在禮、孝、德、教的影響下,孩子們養成了較好的飲食習慣,進而形成了禮重形式、孝重心理、德重行為、教重繼承的飯桌文化,而這些,也是老北京文化的一個縮影。
校園禮儀
一說起愛護公物,也許有人會認為這是老生常談,因為類似「愛護公物光榮,破壞公物可恥」、「愛護公物,人人有責」這樣的口號恐怕連幼兒園小朋友也能說上幾條。
但現實生活中的我們又做得怎麼樣呢?細心觀察就會發現,校園裡破壞公物的現象比比皆是:有同學為求近路而不惜踐踏草坪;踢球時不小心打碎了教室的門窗;戶外運動中弄壞了校園裡的公共桌椅、欄杆和垃圾桶;課桌椅上經常會看見各式各樣的塗鴉……你有沒有想過,不論是有意還是無意,這些行為都對公物造成了損壞,也給其他同學的學習和生活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還會增加學校對公物的維修費用,這可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每每看到這些不文明行為,你也許會皺著眉頭嘟囔一句:缺德!是的,這些人所缺少的正是「公德心」,不講社會公德,不遵規守紀。他們從來也不曾意識到原來自己也是這些公物的「主人」,不知道公物是大家公用的物品,每一個人都有愛護公物的義務。
「人無德不立,國無德不興」。公民道德的好壞,體現著一個民族的精神狀態,影響著一個民族事業的興衰。一個人的言行,往往表現出個人素質的高低,進而影響整個集體的總體素質狀況。一個公民是否愛護公共設施,從小處講可以反映出一個人道德素質的高低,一個學校校風的好壞;從大處講也反映了一個國家文明程度及民族素質的高低。我國頒布的《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中提出了「文明禮貌、助人為樂、愛護公物、保護環境、遵紀守法」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德。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們都應該按這個要求規範自己的行為。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其實愛護公物做起來也很簡單,只要擁有一顆公德之心,處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就能保證公共設施的完好無損與正常使用。
禮節――不容忽視的人生所需
禮是發於人性之自然,合於人生之需的行為規範。為什麼這麼說呢?有無禮節是人與禽獸的差別所在(人性使然),也是人類社會祥和的基礎。綜觀今日,講禮、識禮者少,故社會秩序亂象常見,各種摩擦、衝突頻繁發生,人們相處不僅缺少安全感,甚至有舉目皆敵的危機感。
禮節這件事,在人群中,是決不能少的。人與人交流感情,事與事維持秩序,國與國保持常態,皆是禮節從中周旋的力量。
禮節的作用不容忽視,我們現代人怎麼能不認真對待和學習?否則在社會上,免不了到處碰壁吃虧,屆時悔之晚矣。因為我們相信沒有人希望在無禮的行為背後引發的是七言八語,訕笑譏誚:「某人豈有此理、未曾受過教育、沒有常識、粗卑不堪、不近人情、沒見過場面、真討厭、極可笑、遠著他、少來往……」這一連串的名詞,對你的前途,一切的一切,會產生何種影響?
禮節是不妨礙他人的美德,是恭敬人的善行,也是自己行萬事的通行證,是要通達踐履的。
若我們能多點「克己復禮」的功夫,由自己本分做起,家庭做起,深信社會會更加安和、有禮的。這是我們共同的期待。
以下是李炳南教授編述的通用《常禮舉要》,貢獻給大家,做參考。
(一)居家
(二)在校
(三)處世
(四)聚餐
(五)出門
(六)訪人
(七)會客
(八)旅行
(九)對眾
(十)饋贈
(十一)慶弔
(十二)稱呼
附說
(一)居家
一、為人子不晏(晚)起,衣被自己整理,晨昏必定省。
二、為人子坐不中席,行不中道。
三、為人子出必告,反必面。
四、長者與物,須兩手奉接。
五、徐行後長,不疾行先長。
六、長者立不可坐,長者來必起立。
七、不在長者座前踱來踱去。
八、立不中門,過門不踐門限。
九、立不一足跛,坐勿展腳如箕,睡眠不仰不伏,右卧如弓。
十、同桌吃飯不另備美食獨啖。
十一、不挑剔食之美惡。
十二、食時不嘆,不訓斥子弟。
(二)在校
一、升降國旗及唱國歌、校歌時,肅立示敬。
二、師長上下課時,起立致敬。
三、向師長質疑問難,必起立。
四、路遇師長,肅立道旁致敬。
五、聽講時,應端坐或直立;不支頤交股,彎腰,翹足。
六、考試時,不交頭接耳,或左顧右盼。
七、安其學而親其師,樂其友而信其道。
(三)處世
一、無道人之短,無說己之長。
二、家庭之事,不可向外人言。
三、口為禍福之門,話要經一番考慮再說。見失意人,不說得意語;見老年人,不說衰喪話。
四、交淺不可言深,絕交不出惡聲。
五、不侮辱人,不向人開玩笑。
六、與殘疾人會面,須格外恭敬。
七、於肩挑小販苦力,莫討便宜。
八、施恩求忘,受恩必報;開罪於人須求解,開罪於我應加恕。
九、善人自當親近,須要久敬;惡人自當敬而遠之。
十、遇事要鎮靜,做不到的事,莫妄逞能。
十一、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
十二、凡事要合理智,不可偏重感情。
十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十四、凡求教他人的事,必須造門請問。
(四)聚餐
一、座有次序,上座必讓長者。
二、入座後不橫肱,不伸足。
三、主先舉杯敬客,客致謝辭。
四、主人親自烹調,須向主人禮謝後食。
五、主人敬酒畢,正客須回敬主人。
六、舉箸匙,必請大家同舉。
七、用箸夾菜,只取向己之一方者,不立起向他角器中取菜。
八、箸匙不向碗盤頂心取菜取湯。
九、公食之器,不用己箸翻攪。
十、匙有餘瀝必傾盡,方再入公食器中。
十一、自己碗中之餚菜,不可反回公器中。
十二、箸匙所取餚菜,不倍於他人。
十三、食勿響舌,咽勿鳴喉。
十四、公食以不言為原則,須言亦應避免唾沫入公器中。
十五、咳嗽必轉身向後。
十六、勿叱狗,不投骨於狗。
十七、碗中不留飯粒。
十八、不對人剔牙齒。
十九、客食未畢,主人不先起。
二十、起席,主遜言慢待,客稱謝。
二一、宴畢,主人進巾進茶。
(五)出門
一、衣冠不求華美,惟須整潔。
二、見長者,必趨致敬。
三、登高不呼,不指,不招呼。
四、路上不吸煙,不嚼食物,不歌唱。
五、乘車見長者必下,見幼者亦須與之頷首為禮。
六、夜必歸家,因事不能歸時,必先告家人。
七、車馬繁雜沖區,不招呼敬禮。
八、不立在路上久談。
九、不走馬路中間,越路須先向左右看清,不可與汽車爭路。
十、行走時,步履宜穩重,並宜張胸閉口,目向前視。
十一、遇婦女老弱,應儘先讓路讓座。
十二、途次有人問路,須詳為指示;問路於人,須隨即稱謝。
十三、一人不入古廟,兩人不看深井。
十四、逢橋先下馬,過渡莫爭船。
十五、在舟車上或飛機上,不探首或伸手出窗,並不得隨便涕痰。
(六)訪人
一、先立外輕輕扣門,主人讓入方入。
二、入內有他客,主人為介紹,須一一為禮,辭出時亦如之。
三、入內見有他客,不可久坐;有事,須請主人另至他所述說。
四、坐談時見有他客來,即辭出。
五、坐立必正,不傾聽,不嘩笑。
六、不攜一切動物上堂。
七、主人室內之信件文書,概不取看。
八、談話應答必顧望。
九、將上堂,聲必揚。
十、戶開亦開,戶闔亦闔;有後入者,闔而勿遂。
十一、主人欠伸,或看鐘表,即須辭出。
十二、飯及眠時不訪客。
十三、晉謁長官尊長,應先鞠躬敬禮,然後就座;及退,亦然。
十四、與長官尊長,及婦女行握手禮時,應俟其先行伸手,然後敬謹與握。
十五、訪公教人員,必先問明其上班鐘點,不可久坐閑談。
十六、訪客不遇,或留片,或寫字登留言牌。
(七)會客
一、見先致敬,熟客道寒暄,生客請姓字住址。
二、及門先趨,為客啟闔。
三、每門必讓客先行。
四、入門必為客安座。
五、室內有他客,應與介紹,先介幼於長,介卑於尊,介近於遠,同倫則介前於後。
六、敬茶果先長後幼,先生後熟。
七、主人必下座,舉杯讓茶。
八、客去必送致敬,遠方客必送至村外或路口。
九、遠方客專來,須備飲食寢室,導廁所,導沐浴。
十、遠方客去,必送至驛站,望車開遠,始返。
(八)旅行
一、將遠行,必辭親友,祭祖辭親。
二、遠到目的地,必先拜訪有關人士。
三、歸來必謁親友,或略送土物。
四、遠行之親友辭行,必往送行,事前或贈物,或宴餞。
五、遠方客來拜訪,須往答拜,或設宴接風。
六、旅人歸來拜,須詣回拜,或設宴洗塵。
七、受人之送行及餞別,達到所在地,須一一函謝。
八、人之接風或洗塵畢,須還席。
九、入境問禁,入國問俗,入門問諱。
十、入國不馳,入村裡必下車馬。
(九)對眾
一、他人正談話,不在中間插言。
二、兩人對談,不向中間穿走。
三、不高聲喧嘩擾亂他人視聽。
四、不橫坐,不橫腿,不捫腳。
五、不隔席談話。
六、坐不掀起椅凳之後方。
七、衣帽不加於他人之衣帽上。
八、不向人噴水吐痰。
九、不向人呵欠,舒伸,嚏噴。
(十)饋贈
一、禮尚往來,來而不往,往而不來,皆非禮也。
二、賜人不曰來取,與人不問所欲。
三、贈人物品,必謙必敬。
四、贈人物品,外必用包裹,婚喪慶壽例外。
五、平素贈物,座有他客,須避觀聽,遠來及初晤,可不避。
六、受贈先略謙辭後受,稱謝,逾日須往拜。
七、長者賜,不敢辭。
(十一)慶弔
一、參加吉禮,不談衰喪話,不戚容,不啼泣。
二、居喪不參加吉禮,只送儀物。
三、喪服不入公門,不觀吉禮。
四、賀婚在眾賓前,辭不諧謔。
五、臨喪不笑。
六、里有殯,不巷歌。
七、飯於喪家,酒不赭顏。
八、佩會葬徽章者,禮終即卸去,不佩帶他往。
(十二)稱呼
一、初見面之人問姓,曰貴姓,問名,曰台甫。自說姓曰敝姓某,說名曰草字某某。
二、有親戚世交者,應各以其名分彼此相稱。普通稱人曰先生或某兄,自稱曰弟。老者長者,稱曰老先生,自稱曰後學,或稱自名。
三、稱人之父曰令尊,母曰令堂。向人稱自父母,曰家嚴,曰家慈。見朋友之父,稱老伯,母稱伯母,自稱晚或侄。
四、稱人之祖,曰令祖公,祖母曰令祖太夫人。向人稱自祖曰家祖。祖母曰家祖母。見人之祖父祖母,稱太老伯,太伯母。自稱己名即可。
五、稱人之兄弟,曰令兄,曰令弟。向人稱自兄弟,曰家兄舍弟。稱人之姊妹,曰令姊令妹。向人稱自姊妹,曰家姊舍妹。見人之兄弟,稱幾先生,或幾兄,自稱小弟。見人之姊妹,統稱幾姐,稱自曰小弟。(書款則稱侍)
六、稱人之妻,曰令正或尊夫人,向人稱自妻,曰拙荊或賤內。見人之妻稱嫂,自稱己名。(女子可自稱妹)
七、女子稱人之夫,曰尊府某先生,向人稱自夫,曰外子。見人之夫稱某先生,自以避免稱呼為佳,如必要時,只稱本人即可。
八、稱人之子,曰令郎或公子,稱人女曰令愛,或女公子。向人稱自子,曰小兒,女曰小女。見人子稱世兄,自稱弟,稱女曰世姐,自不稱。
九、稱人之孫及孫女,曰令孫曰令女孫。向人稱自孫,及女孫,曰小孫,曰小女孫。見人之孫及女孫,稱幾公子幾小姐。
十、稱人或稱自之已故上輩,統加一先字。如稱人之故父母,曰令先尊令太夫人;稱自之故父母,曰先嚴先慈之類。稱人已故下輩不必另加字,只雲「以前某兄」即可,稱自故下輩,但加一亡字,或雲「以前某某」亦可。
十一、稱人之姑丈姑母,曰令姑丈令姑母。向人稱自姑丈姑母,曰家姑丈姑母。見人之姑丈姑母,稱老先生老太太;交厚者,可稱老伯及老伯母。
十二、稱人之舅父舅母,曰令母舅令舅母。向人稱自舅父舅母,曰家母舅家舅母。見人之舅父舅母,稱謂仿前。
十三、稱人之岳父岳母,曰令岳令岳母。向人稱岳父母,曰家岳家岳母。見人之岳父母,稱謂仿前。
十四、稱人之內侄,曰令內侄。稱人之甥,曰令甥。稱人之婿,曰令婿。向人稱自內侄,甥,婿,曰敝內侄,曰舍甥,曰小婿。
十五、稱人之親友,曰令親曰貴友。向人稱自親友,曰舍親敝友。
十六、稱人之師,曰令師,生曰令高足。向人稱自師,曰敝業師。稱自生曰敝徒。自稱師,曰夫子或吾師。稱自曰受業,或曰門生。
十七、稱人之長官,曰貴某長(院部廳局等)。稱人之屬員,曰貴部下或貴屬。向人稱自長官,曰敝某長,稱自屬員,曰敝同事或敝屬,稱其某姓某職亦可。
十八、稱人之主人,曰貴上,稱人之仆,曰尊紀。向人稱自主人,曰敝上;稱自仆,曰小价。
(附說)
一、稱呼一事,本甚繁雜,各地習慣,直接見面之稱,尤多不同,故難備載。本編僅錄其對外交際通常用者。
二、親戚之間,稱呼甚為微細,每有錯一字而貽笑者。茲編本為舉要,專為常用,故不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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