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這是對我們黨治國理政經驗的科學總結,是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規律性認識的升華。我們要準確把握這一基本原則,深刻認識法治和德治的內在聯繫,始終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範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著力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不斷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內在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規範社會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這一重要論述,深刻闡述了法律和道德的辯證關係,明確指出了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法律和道德作為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在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中都有其獨特的地位和功能。發揮法律的規範作用,以其權威性和強制性規範社會成員的行為,用法律的準繩去衡量、規範、引導社會生活,這就是法治。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以其說服力和勸導力提高社會成員的思想道德覺悟,用道德的引導來規範人們的行為和調節社會關係,這就是德治。法治和德治,猶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不可偏廢。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但法治的作用不是萬能的,良法善治必須同德治緊密結合。道德是法律的基礎,法律承載著社會的價值理想和道德追求。一些道德規範可以凝結為法律約束,一些法律規範可以轉化為道德要求。它們在功能上互相促進,互相依靠。「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的實施要靠道德的依託,只有那些合乎道德、具有深厚道德基礎的法律才能為更多人所自覺遵行,他律必須轉化為自律才能更好地起作用;法律對道德的實踐又具有強大的支撐和保障作用,可以通過強制性規範人們的行為、懲罰違法行為來引領道德風尚。在新形勢下只有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同時注重用道德調節人們的行為,把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大力培養既有法治信仰又有高尚道德情操、既接受他律又能夠自律的新人,才能確保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
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是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內在要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內涵十分豐富,其中一個原則要求就是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要貫徹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必須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要確立憲法精神、法治觀念、法治思維、法治文化,必須營造良好的人文環境。法治環境,要靠法治引領和規範。人文環境,要靠德治教化和滋養。與此同時,我們黨要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也必須同時發揮好法律的力量和道德的力量。總之,只有堅持和落實好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統籌推進法治建設和德治建設,使法律和道德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共同發揮作用,才能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越走越寬廣,確保國家長治久安,不斷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發揮好法律的規範作用,必須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要按照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要求,注意把一些基本道德規範轉化為法律規範,使法律法規更多體現道德理念和人文關懷,使道德有可靠的制度支撐和剛性約束,更好地用法律的權威增強人們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自覺性,以法律的強制力來強化道德作用,以法治的力量推動全社會道德素質提升。要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民法治意識和道德自覺。法律廣泛宣傳、廣為人知的過程,就是推動其蘊含的價值理念、道德觀念深入人心的過程。要發揮法治扶正祛邪、激濁揚清的社會功能,通過嚴格公正執法司法營造揚善懲惡的社會風氣。執法司法既是法律行為,也體現著鮮明的道德導向。嚴格公正執法司法,是對法律尊嚴的捍衛,也是對先進道德的彰揚;而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則是對法律尊嚴的無視,也是對惡行的縱容、對美德的貶損。要通過法律來懲治嚴重的不道德行為。法律是道德的底線,也是道德的屏障。道德依靠法律的強制性來保障底線。對那些傷風敗俗的醜惡行為、激起公憤的缺德現象,僅靠道德教育是遠遠不夠的,必須運用法治手段進行治理,讓敗德違法者付出高昂代價,發揮對整個社會的警示教育作用,為道德建設「保駕護航」。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發揮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必須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法律依賴道德而被認同和遵行。法律的權威來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再多再好的法律,必須轉化為人們內心自覺才能真正為人們所遵行。「不知恥者,無所不為。」沒有道德滋養,法治文化就缺乏源頭活水,法律實施就缺乏堅實的社會基礎。只有堅持以道德為滋養,法治才有堅實的社會基礎和廣闊的發展空間。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到法治體系建設的各方面和全過程。推進社會主義法治,不僅法律的制定要體現社會主義道德規範的要求,完善與社會主義道德規範相協調的法律體系,而且法律的實施更應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指引,確保法律的實施不違背立法宗旨、不偏離正確方向。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檢驗法律實施效果的重要標尺,使執法司法行為既遵從法律標準又符合道德標準,既於法有據又合乎情理,獲得堅實的民意基礎、道義基礎。良好的公民道德是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基礎和前提。要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同時成為社會主義法治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須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堅持法治和德治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我國歷史傳統和現實國情,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更加自覺地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使法治與德治有機地統一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使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共同發力、相互促進,更好地建設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奮力開創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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