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周易淺述-清-陳夢雷 > 9-周易淺述卷八
天圓地方。圓者徑一圍三、三各一奇。陽道常饒、故天用其全、參天而為三。方者徑一而圍四、四合二偶。陰道常乏、故地用其半、兩地而為二。數皆倚此而起。故揲蓍三變之末其餘三奇、則三三而九。三偶、則三二而六。兩二一三則為七。兩三一二則為八。三奇為乾、為老陽。三偶為坤、為老陰。二奇一偶為巽離兌、為少陰。二偶一奇為震坎艮、為少陽。
此立卦之生爻之本。是數倚此而起也。 觀變於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揲蓍先有爻而後有卦。此先言卦而後言爻、就聖人作易言之也。在造化曰陰陽、就人事曰剛柔。數既形矣、卦斯立焉。聖人因其變之或九或七而為陽、因其變之或六或八而為陰。變至十有八而成卦。聖人無與也、特觀其變而立之爾。卦既立矣、爻斯生焉。聖人因其數之陽、而發明其為爻之剛。因其數之陰、而發明其為爻之柔。聖人無與也、特發揮其義爾。 和順於道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此言聖人作易之極功也。吉凶消長之道。易皆和順從容、無所乖逆、默契其本原之謂也。理於義、又就其細者析言之。隨事皆得其條理、應變合宜之謂也。和順於道德、體也。理於義、用也。窮理、以知言。盡性、以行言。易書於天下之理無所不備、而能盡人物之性而自合於天道也。理必窮之、性必盡之。天命但可言至、則自然之謂也。易之妙皆因天地之自然如此。 右第一章 第二章言易具三才之道、故有取於六爻。而因筮求卦者、當盡人道以合乎天地也。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 理在人為性、在天地為命。天無陰陽則氣機息、地無剛柔則地維墜、人無仁義則人道滅而禽獸矣。故曰立天立地立人。陰陽以氣言、剛柔以質言、仁義以理言。仁、體剛而用柔、屬乎陽。義、體柔而用剛、屬乎陰。兼三才而兩之。以全體言。則上兩畫為天、五陽而上陰。中兩畫為人、三仁而四義。下兩畫為地、初剛而二柔。以兩卦分言。則上與三為天、三陽而上陰。五與二為仁、五仁而二義。四與初為地、四柔而初剛。分陰分陽以位言。初三五為陽、二四上為陰。陰陽各半故曰分。迭用柔剛以爻言、柔六剛九也。陽位剛爻居、柔爻亦居。陰位柔爻居、剛爻亦居。經緯錯綜、粲然有文。所謂成章也。人負陰陽之氣以有生、肖剛柔之質以有形、具仁義之理以成性、亦具三才之道。分陰陽用柔剛以斷吉凶、成亹亹而盡仁義之道。則性命之理在天地者、皆在吾心矣。
右第二章 第三章就伏羲先天圓圖而言其對待之體、復即卦氣之流行而分其左右之順逆也。 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 此伏羲先天圓圖八卦之位也。乾南坤北、天居上地居下、兩儀之位也。 艮為山居西北、兌為澤居東南。通氣者。澤氣升於山、為云為雨。山氣通於澤、為水為泉也。震為雷居東北、巽為風居西南。相薄者、勢相迫也。 雷迅而風益烈、風激而雷益迅也。離為日居東、坎為月居西。不相射者。 水得火以濟其寒、火得水以濟其熱、不相滅息也。先天八卦之位如此。皆陰陽相對而居、故曰八卦相錯也。重為六十四卦。為圓圖、其位亦然。其左以震離兌乾為主。與八卦相錯、為自復至乾三十二陽卦。其右以巽坎艮坤為主。與八卦相錯、為自姤至坤三十二陰卦也。 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 此就圓圖卦氣之行。准之橫圖、卦畫之序、從中而分其左右之順逆也。覆數已生之卦為順、豫推未生之卦為逆。天道運行為四時八節、以冬至夏至為樞紐。圓圖配八節之運行、以姤復二卦為樞紐。天道左旋、故圓圖配八節皆左旋。萬事出於心、故圖自中起。天開於子、故卦始終復。天道運行始於陽、陽生於極陰。故坤生復為陽始、冬至配之。盡震宮八卦至明夷、立春配之。盡離宮八卦至於臨、春分配之。盡兌宮八卦至於泰、立夏配之。
盡乾宮八卦至於乾、陽極陰生得姤卦、夏至配之。盡巽宮八卦至於訟、立秋配之。盡坎宮八卦至於遯、秋分配之。盡艮宮八卦至於否、立冬配之。 盡坤宮八卦至於坤、陰極陽生又為復卦。復至乾、由震四而離三而兌二而乾一、皆得已生之卦。如從今日計往日、順而易知也。自姤至坤、由巽五而坎六而坤八。如今日預推明日、逆而難知也。然以橫圖觀之。則自乾一而兌二而離三而震四而巽五而坎六而艮七而坤八、皆預推之、是皆逆也。 逆所以知來、故易皆逆數也。以其位言之、則對待有順有逆。以其數論之、則皆逆而可以知來。先天圓圖之妙如此。 右第三章 第四章言先天方圖之位、六子之用統於乾坤、而造化流行有生長收藏之功也。 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晅之。艮以止之、兌以說之。 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動則物萌、散則物解。二者生物之功。潤則物滋、晅則物舒。二者長物之功。止則物成、說則物遂。二者收物之功。君則物有所歸、藏則物有所息。二者藏物之功。雷動風散、乾坤初爻相易為震巽也。雨潤日晅、中爻相易為坎離也。止之說之、終爻相易為艮兌也。此六子、生物之序也。 然六子致用、主於乾而動、歸於坤而藏。此又父母之功也、故以乾坤終之。自動至晅、物之出機。自止至藏、物之終極。出無於有、氣之行也。故以象言。入有於無、質之具也。故以卦言。先天方圖中始震巽而始終於乾坤。
蓋陽生於北而極於南、陰生於南而極於北、天之道也。圓圖法天、故乾南坤北也。陽始於東北而盛於西北、陰始於西南而盛於東南、地之道也。方圖法地、故乾西北而坤東南也。乾坤初爻相易而為震巽。故震巽居中、為物之始生。中爻相易為坎離。故次外坎離、為物之方長。終爻相易為艮兌。 故次外艮兌、為物之所收。終則乾居西北、坤居東南以藏之。以其位之尊卑而言、則宜先乾坤而後六子。以造化之流行而言、故先言六子而統於乾坤、此方圖之位具造化流行之妙也。 右第四章 第五章言文王后天八卦之位。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 此文王后天八卦之位。此節言八卦之流行也。帝者、天之主宰。出者、發露之謂。震居東方、於時為春。三陽開泰、萬物從此發生、則帝即從此出矣。齊、相見、致役以下皆帝也。齊者、畢達之謂。巽居東南、春夏之交、萬物畢達矣。尚有未盡生者、彼此未得相見也。離居南方、於時為夏、則明盛可見矣、致、猶委也。委役於萬物、無不養也。坤居西南、夏秋之交。萬物皆養於土、得向實也。說者、物形至此充足而說。兌居西方、於時為秋、物至此充足可說也。戰者、陰極陽剝、疑而戰也。乾居西北、秋冬之交。戰乎乾、非與乾戰、言陰陽戰於乾之方也。勞、去聲、慰勞之意。 坎居北方、於時為冬、萬物歸藏於內而未息也。成言者、陽氣至此成終而成始。艮居東北、冬春之交、止乎此矣。復出乎震、不終止也。此皆萬物生成之序。然生之成之、必有主宰之者、故謂之帝。此就八卦之流行言之也。 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上言帝、此節言萬物之隨帝以出入。蓋帝之出入不可見、而為物者可見、故又以物言之。以見八卦流行生物之功也。離明以德言、八卦之德可推。坤地坎水以象言、八卦之象可推。兌秋以時言、八卦之時可推。聖人象八卦之義以治天下、不獨取諸離。亦舉一可通其餘也。坤於方不言西南、坤土之用不止於西南也。上言致役乎坤、此言致養者。蓋上言帝。坤、臣也。帝、君也。君之於臣、役之而已。此言萬物。則坤、母也。萬物、子也。母之於於、則無所不養也。乾曰陰陽相薄者。九十月之交、陰盛陽微。陰疑於陽必戰。坤之上六亦言龍戰於野者、此也。上言帝之所乘、此言萬物之所主。觀此而後天八卦之義可見矣。蓋以其方位言之。則坎離者、天地之大用、得乾坤之中氣。故離火居南、坎水居北也。震、動也。物生之初、故居東。兌、說也。物成之後、故居西。此四者居於四正也。震木、巽亦木、震陽木而巽陰木。故巽居東南、巳之位也。兌金、乾亦金、兌陰金而乾陽金。故乾居西北、亥之方也。坤艮皆土、坤陰土、艮陽土。坤居西南、艮居東北者。所以均旺於四時也。此四者居於四隅也。以其流行之序言之、則以震巽離坤兌乾坎艮為次。蓋春為木、震巽屬木。木生火。夏為火、故離次之。夏而秋、火克金者也。火金之交、有坤土焉。則火生土、土生金。克者又順以相生。秋為金、兌乾屬金。金生水。冬為水、故坎次之。冬而春水生木者也。水木之交、有艮土焉。木克土、土克水。生者又逆以相剋。土金順以相生、所以為秋之克。水土逆以相剋、所以為春之生。
生生克克、變化無窮、而皆有帝以宰之、此後天之妙也。 右第五章 第六章去乾坤而專言六子、以見神之所為。前即文王卦次、以明四時之序。後即伏羲卦次、以明對待之偶。蓋總先後天二圖言之、以見不可偏廢也。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橈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 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此去乾坤專言六子。由後天流行之用、而推本於先天對待之體也。以主宰言曰帝、以功用言曰神。八卦各有所在、神無在無不在、故曰妙萬物。 乾坤合而為神、言神則乾坤皆在其中。去乾坤而專言六子、見六子之為皆乾坤之為也。五卦皆言象、艮獨不言者。終始萬物、不係於山也。文王后天卦次順四時之序而兌震以長男合少女、艮巽以長女合少男、則非其偶。 陰陽不相對待、則無由生成萬物矣。故此章先欲言神運萬物之妙、即文王卦次、以明四時之流行。後則推原其體、必由陰陽對待、各得其偶。故又本於先天之卦、以見陰陽交合之妙、而後有此變化之神。蓋合先天後天之妙總言之也。 右第六章第七章言八卦之性情。
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 艮、止也。兌、說也。 此節言八卦之性情。因下文欲言其象、先別其性情如此。蓋象者其似、性情者其眞也。性者其本體、情者其作用也。乾純陽剛故健、坤純陰柔故順。震一陽生二陰之下、剛而進故動。坎一陽在二陰之中、剛為陰所掩故陷。艮一陽出於二陰之上、無所往矣故止。巽一陰藏於二陽之下、順而伏故入。離一陰在二陽之中、順而附故麗。兌一陰在二陽之上、順而見故說。 然乾健坤順。震坎艮三陽卦皆從健、巽離兌三陰卦皆從順。健則能動、順則能入。此震巽所以為動為入也。健遇上下皆順則必溺而陷、順遇上下皆健則必附而麗。此坎離所以為陷為麗也。健極於上、前無所往必止。順見於外、情有所發必說。此章以八字斷八卦之德、下章乃依類而分言之。自此以下乃以陰陽純卦及初中終為序、不用先天後天之序也。 右第七章 第八章遠取諸物之象。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 此章言遠取諸物者如此。馬健行而不息、其蹄圓、故乾為馬。牛順而載重、其蹄析、故坤為牛。龍潛於淵在重陰之下、與地雷同其動奮、故震為龍。雞、羽屬、能飛。其性則入而伏。知時而善應、鳴於丑半重陽之時。 又其行則首動於前、足動於中、身不動而隨其後。能動象二陽在前、不動象一陰在後。故巽為雞。豕主污濕、其性趨下。前後污濁、中心剛躁。故坎為豕。雉性耿介。中心柔懦而外文明。故離為雉。狗外剛內媚。止於人而能止人。故艮為狗。羊外柔說羣而中剛狠、故兌為羊。此章取象於經有不盡合者。周公以乾為龍、夫子以為馬。文王以坤為牝馬、夫子以為牛。變通以觀、可悟而不可執。八者之中、乾馬、兌羊、巽雞、離雉、坎豕、與卦爻間有合者。如大畜乾爻稱馬、大壯似兌稱羊、中孚巽爻稱雞、鼎三應離稱雉、睽互坎稱豕是也。至坤牛、震龍、艮狗、畢夫子所自取。善觀之、則萬物無非卦也。
右第八章 第九章言近取諸身之象。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此言近取諸身者。首會諸陽、尊而在上。腹藏諸陰、大而容物。足在下而動。股兩垂而下。耳輪內陷、陽在內而聰。目睛附外、陽在外而明。 手動在前。口開於上。此一身之合於八卦者也。近取諸身者、六子皆反對。 遠取諸物者、六子皆以序對。四者易而坎離不易也。首以君之、腹以藏之。 足履於下為動、手持於上為止。股下岐而伏、口上竅而見。耳外虛、目內虛。各以反對也。在物。乾坤與二少皆取走。二長二中一走一飛。龍者走之飛、雞者飛之走。各以序對也。夫子此章取象。坤為腹與明夷六四同、巽為股與咸九三互體同、兌為口與咸上六同。余亦多自取、鮮所合者。其取義本先儒所解如此。而有可疑者。既言足、又言股。於面獨不言鼻。按麻衣易謂艮為鼻、巽為手。鼻者面之山。風能鼓舞萬物、手之所以舞也。 其說似亦可叅。 右第九章第十章又即八卦而見其有父母男女之義也。蓋文王有父母六子之說、故孔子發明之也。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索、求也。本義、揲蓍以求爻。後朱子語錄謂不當作揲蓍。大概陽先求陰、則陽入陰中而為男。陰先求陽、則陰入陽中而為女。乾求於坤而得震坎艮坤求於乾而得巽離兌。一二三者、以其畫之次序言。以初中終三畫取長中少之序也。三男本坤體、各得乾之一陽而成男、陽根於陰也。三女本乾體、各得坤之一陰而成女、陰根於陽也。天地生萬物而人為貴、故以父母男女言之。然萬物亦皆有牝牡雌雄長少之分、則言人而物亦在其中矣。 此卦畫已成之後。見有此象。猶之前後取象。不可以謂之二字。謂畫此卦以象人也。 右第十章 第十一章廣八卦之象。不必盡合於經、多夫子所自取也。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 純陽至健天。陽體動為圜。又天之體也居上覆下、尊無不統君也。乾知大始、又生六子、父也。其德至粹、爻剛而位以柔相濟、玉也。純剛、金也。金故寒、而位西北、卦氣又立冬也、冬水始氷。寒之凝、陰之變而剛者也。盛陽之色、又四月在夏、故為大赤。坎一陽在中為赤。乾純陽、故赤曰大。別於坎也。馬曰良老瘠駁、純陽無陰、異於震坎陰陽相雜之馬也。良、健之善者。老、健之久者。瘠、多骨少肉、健之堅強者。駁、鋸牙食虎豹、健威猛者。又駁馬之色不純、純極而駁生也。圓而在上、以實承實、故為木果。異於艮之果蓏剛下有柔也。 又荀爽九家易解此下有為龍、為直、為衣、為言。言字宜作玄。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於地也為黑。積陰於下故為地。物資以生故為母。動闢而廣、旁有邊幅而中寬平、故為布。又地南北經而東西緯、亦布象也。釜虛而容物、金質生於土、受模冶而成、有效法之義、故為釜。靜翕而不拖。陰性吝嗇、女子小人未有不吝嗇者也。吝嗇者翕之守。均者闢之敷。其勢均平而無偏陂、其德則生萬物而無私均也。順之極而生物相繼、故為子母牛。厚而載物為大輿。坎二畫虛、為輿而不大。坤三畫虛、言大以別於坎也。坤畫偶、又物生於地至雜、故為文。偶畫多故為眾。有形可執、持成物之權、故為柄。又在下而承物於上。凡執持之物、其本著地者、柄也。地之土色有五。黑者、極陰之色也。
又荀九家有為牝、為迷、為方、為囊、為裳、為黃、為帛、為漿。 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為大塗、為長子、為決躁、為蒼竹、為萑葦。其於馬也、為善鳴、為足、為的顙。其於稼也為反生。其究為健、為蕃鮮。 陰閉而陽奮於下為雷。陽在下動為龍。乾坤始交生震、故兼天地之色。 得乾初盡為玄、得坤中畫上畫為黃、雜而成蒼色也。陽氣始施為。又花蔕下連而上分為花也。一奇動於內、二偶開通。前無壅塞、萬物畢出。 故為大塗也。一索得男、長子也。陽生於下、上進決陰而躁動也。蒼、深青色。、竹之美者。竹之筠也。萑、荻。葦、蘆。竹與蘆葦、皆下本實而上虛也。上畫偶開出聲、又陽氣始亨、故馬善鳴也。左足白曰。震居左也。足超健曰作。下畫一陽動也。的顙、額有旋毛中虛、射者之的。言上畫之虛也。稼、諸榖之類。萌芽自下而生、反勾而上、陽剛動於下也。 陽長必終於乾、故究為健。蕃、生。鮮、美。春生之草、下一根而開葉於上也。按荀易下有為玉、為鵠、為鼓。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於人也為寡髮、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 其究為躁卦。 木、干陽而根陰。又物之善入者莫如木也。陰凝於下、陽發於外。周旋不舍則為風。又氣之善入者莫如風也。坤始交於乾而得巽、長女也。繩、糾木之曲而取直者。工、引繩之直而制木者。巽德之制、故為繩直、為工也。巽少陰、故於色為白。木下入而上升、故為長、為高。又長者風之行、高者木之性也。陰性多疑、盤旋於二陽之下。又風行無常、或東或西。故為進退不果也。陰伏二陽之下、氣鬱不散、故為臭。陽盛於上、陰血不升、故為寡髮。二陽在上、陽氣上盛。故為廣顙。眼白為陽黑為陰、反離之黑在下而白居中、故多白眼也。陽義陰利。陰主於內、近利之至、如賈之得利三倍也。三爻皆變、則為震之決躁、故究為躁卦也。然震變乾、變上二畫而已。巽不言中上之變為坤、而以三畫盡變為為震者。蓋陰欲變為陽、陽又欲變為純陽。此又聖人扶陽抑陰之意也。荀易有為楊、為鸛。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一陽在內而明、二陰在外而陷、故為水。溝瀆所以行水、水流而不盈。 陽畫為水、二陰夾之、故曰溝瀆。陽居中而無陰以蔽之、則見而不隱。陽在陰下得時、則起而不伏。坎、陽陷陰中而包之、故為隱伏。水勢曲直方圓唯勢之利、因人所導、故為矯輮、弓蓋二十八、蔽車之上。輪輻三十六、運車以行。皆矯輮所成也。陽陷陰中、心危慮深、故加憂。心耳皆以虛為體。坎中實、故為病為痛。離火在身為氣、坎水在身為血。血運於身、猶水之行於天地間也。得乾中畫之陽、故為赤而不大也。坎中畫陽故為馬為美脊。剛在內而躁、故馬亟心上柔、故首下而不昂。下柔、故蹄薄而不厚也。曳亦下之弱者。柔不任重、故在輿馬多眚。坤輿行於平地則安。坎多險陷阻礙也。通者水之性、坎維心亨也。月者水之精。盜者隱伏而險。剛在中、故在木為堅多心也。 按荀易又有為宮、為律、為可、為棟、為叢棘、為狐、為蒺藜、為桎梏。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胄。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鱉、為蠏、為蠃、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槁。 離者、麗也。火麗木而生、又內暗外明、故為火。日、火之精也。陰麗陽而明、又有火光、故為電。坤再交於乾、故為中女。剛畫在外為甲胄。 火銳於上為戈兵。中虛有容為大腹、又得坤之中爻也。火熯燥故為乾卦。 外剛內柔、故為鱉蠏蠃蚌龜。又鱉性靜、取中畫之柔。蠏性躁、取上下二畫之剛。蠃取善麗之象。蚌取中虛之象。龜取文明之象。科上槁、一作科空也。本中空、上必枯槁。一曰科非木。科、巢之附於木上者。科中虛有離象。上槁者、科上之木乾燥、如花鵲巢以木枝結構而成者。二說雖不同、皆於離象可通。按荀易有為牝牛。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蓏、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 靜以止者、山也。徑者、路之小。艮為震之反體。高山之上成蹊、非如平地之大塗也。剛在坤土之上、象山頂高處之小石。若坎剛在坤土之中、則平地土中之大石矣。闕者、門之出入處。上畫連亘、中二畫雙峙而虛、似門闕也。果、木實蓏、草實。乾純剛為木果、艮一剛二柔故為果蓏。震為、草木之始。艮為果蓏、草木之終。果蓏能終又能始、故於果蓏為切。閽、掌王宮之中門之禁、止物之不應入者。寺、掌王之內人及宮女之戒令、止物之不得出者。手以止物、而用以止者在指。又諸物之末、骨之外見者也。鼠黔喙、皆前剛也。黔鉗通。山居之獸、齒牙如鐵能食生物。 又鳥亦善以喙止物者也。緊多節、亦剛在外也。按荀易有為鼻、為虎、為狐。麻衣易亦以艮為鼻。朱子曰鼻者、面之山。管輅嘗言之。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其於地也為剛鹵、為妾、為羊。 澤者水之聚。二陽沉於下、一陰見於上、坎壅成澤也。巫、以言語說神者。兌上折、口象、故為巫、為口舌。金氣始殺、條枯實落、故為毀折。 柔附於剛、剛乃決柔、故為附決。陰在上皆有決義。震陽動故躁、兌陰說故附決。躁者有所去、以達其怒。附決者始雖親、而動不免於去也。陽在下為剛、陰在上為鹵。剛鹵之地不生物。鹵者、水之死氣也。坎水絕於下而澤見於上則為鹵。鹵暫熯而乾、乾而復潤、天下之潤者莫久焉。然不生物、以氣之在外也。少女從娣故為妾。內狠外說故為羊。 按荀易有為常、為輔頰。前章以八卦象八物、此章又推廣以盡萬物之情。其中有相對取象者。如乾天、坤地之類是也。上文乾為馬、此則為良馬老馬瘠馬駁馬。良取其德、老取其知、瘠取其骨、駁取其力、皆取其健也。上文坤為牛、此則為子母牛。取其生生有繼、兼取其順也。乾為木果、結於上而圓。坤為大輿、載於下而方。震為決躁、巽為進退、為不果。剛柔之性也。震巽獨以其究言剛柔之始也。坎內陽外陰、水與月則內明外暗。離內陰外陽、火與日則內暗外明。坎中實、故於人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離中虛、故於人為大腹。艮為閽寺為指、陽之止也。兌為巫為口舌、陰之說也。有相反取象者。震為大塗、反而艮則為徑路。大塗、陽闢乎陰、無險阻也。徑路、陽阻而下陰、不能闢也。巽為長為高、反而兌則為毀折。長且高者、陽之上達。毀而折者、陰之上窮也。有相因取象者。 乾為馬。震得乾之初之馬、故於馬為善鳴足作足的顙。震陽下而陰上也。 坎得乾中爻之馬、故馬美瘠亟心下首薄蹄曳。坎陽中而陰外也。善鳴似乾馬之良、美瘠似乾馬之瘠。作足、陽下而健。薄蹄者、陰下而弱也。坤為大輿、坎為輿為多眚。坤中虛而力能載、坎中滿而下無力也。巽為木、干陽而根陰也。坎中陽、故於木為堅多心。艮上陽、故於木為堅多節。離中虛、故於木為科上槁。震為。乾為木果、艮為果蓏。震之一陽花之敷。 乾之三陽果之結。果蓏則陽上而陰下也。有一卦之中自相因取象者。坎為隱伏、因而為盜。巽為繩直。因而為工。艮為門闕、因而為閽寺。兌為口舌、因而為巫。有不言而互見者。乾為君以見坤之為臣。乾為圜以見坤之為方。吝嗇者、陰之翕也、以見陰之闢。均者、地之平也、以見天之高。 為文者、物生於地離而可見也、知其始於天者不可見矣。為柄者、有形之可執也、乾之氣不可執矣。離為乾卦、以見坎之為濕。坎為血卦、以見離之為氣。巽為臭、以見震之為聲。巽離兌三女、震為長子而坎艮不言者。 尊嫡也、於陽之長者尊之也。兌少女為妾而巽離不言者。少女從墒為娣、於陰之少者卑之也。乾為馬、震坎得乾之陽皆言馬而艮獨不言者。艮、止也、止之性非馬也。其大畧如此、他可觸類而通。至於卦象之中有與卦爻相符者、如乾天坤地之類是也。有不與卦爻相符者、如乾坤稱龍而不必在震、坤屯稱馬而不必在乾之類是也。有見於卦爻而此不載者、如漸之鴻中孚之豚魚之類是也。有見於此而卦爻無之者、如為釜為布為蠃為蚌之類是也。若夫大琴謂之離、小罍謂之坎。此見於他書、而易與說卦又可以類推也。至若自坤而降、或曰其於地、其於人、其於馬、於輿、於稼、於木、唯乾不言者、蓋物不足以盡卦、則正言為天為地之類。卦不足以盡物、則言其於人、其於馬之類。至乾之為物無不周遍、萬物不足以盡之、故無所言焉。要之天地之物、大而天地山川、微而草木禽蟲、君臣父子之倫、毛髮爪甲之細、無一不備於卦。即無一不本於太極、無一不在於吾心。知此可與言八卦之象矣。 右第十一章以上說卦傳十一章備言卦象卦位。疑古者若八索之書、所載有此。夫子因筆削之、以為傳也。 序卦傳 按、序卦、韓康伯謂非聖人之蘊、沙隨程氏謂非聖人之書、朱子辨其不然。謂此中事事夾雜、無所不有。雖非聖人之精、不可謂非聖人之蘊也。 今從程傳、分析其辭、見於六十四卦之首。則在此注釋可畧、附諸儒別論於後。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物穉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 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 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 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序卦之意。有以相因為序、乾坤屯蒙是也。有以相反為序、泰否剝復是也。天地間不出相因相反二者。始則相因、極必相反也。 右上篇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 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儀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 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終遯、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右下篇或問、易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多寡不均何也。曰。卦有正對、有反對。乾坤坎離頤大過中孚小過八卦、正對也。正對不變、故反覆觀之止成八卦。其餘五十六卦、反對也。反對者皆變、故反覆觀之共二十八卦。 以正對卦合反對卦觀之、總而為三十六卦。其在上經、不變卦凡六、乾坤坎離頤大過是也。自屯蒙而下二十四卦、反之則為十二卦。以十二而加六、則十八也。其在下經、不變卦凡二、中孚小過是也。自咸恆而下三十二、反之則為十六。以十六而加二、亦十八也。其多寡之數未嘗不均也。 雙湖胡氏曰、文王序卦大抵本先天圖。以東西南北四方正卦乾坤坎離、為上經之始終。以西北隅艮、東南隅兌合而為咸。西南隅巽、東北隅震合而為恆。四隅反卦為下經之始。而終之以既未濟、則亦坎離之交不交也。 故乾坤坎離四純卦皆居上經。震巽艮兌四純卦皆居下經、又以反對為次。 離非伏羲之舊、而先天之圖大旨則備見焉。夫子序卦、直以卦名發其次第之義、而他則未暇及耳。又按、呂氏要指曰、易、變易也。天下有可變之理、聖人有能變之道。反需為訟、泰為否、隨為蠱、晉為明夷、家人為睽。 此不善變者也。反剝為復、遯為壯、蹇為解、損為益、困為井。此善變者也。文王示人以可變之幾、則危可安、亂可治。特一轉移間耳。後天之學其以人事贊天地之妙歟。又嘗合上下經始終而論之。乾坤、天地也。坎離、水火也。以體言也。咸恆、夫婦也。既未濟、水火之交不交也。以用言也。 上經以天道為主、具人道於其中。下經以人道為主、具天道於其內。三才之間、坎離最為切用。日月不運、寒暑不成矣。民非水火不生活矣。心火炎燥而不降、腎水涸竭而不升、百病侵陵矣。故上下經皆以坎離為終焉。 按、沙隨程氏謂序卦非聖人之書、韓康伯謂序卦非聖人之精蘊、朱子辨之曰、謂序卦非聖人之精則可、非聖人之蘊則不可。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此易之精也。序卦無所不有、此易之蘊也。今按、橫圖圓圖方圖之序、伏羲所由以畫卦也。先天之學、不待語言文字者也。序卦所云、文王所由以作易也。後天之學、得語言文字而明者也。伏羲之後、連山首艮、歸藏首坤。則六十四卦之序、在夏商已不一。文王憂患作易、曲盡天道人事之變。皆從卦之名義。或取相因、或取相反而為之序。故序卦所云、謂非先天之精蘊則可、謂非後天之精蘊則不可。後人或即麻衣反對之言以明序卦之偽、則尤一偏之論。夫屯之與蒙、需之與訟、其為綜卦何疑。坤後繼屯、蒙後次師、於卦畫非有所據。自當如序卦所云、由卦名以思其義。 程氏疑其非聖人之書、得無過乎。 雜卦傳 序卦、所以言易道之常。雜卦、所以言易道變。雜卦但要取反對之義。 反覆其卦、則吉凶禍福、動靜剛柔皆相反也。序卦自乾坤而下三十卦、咸恆而下三十四、雜卦亦然。序卦反對、雜卦亦然。序卦反對、雜卦亦多反對、此其所同也。序卦以乾坤頤大過坎離在上篇、中孚小過在下篇、故二篇反對皆成十八卦。雜卦但以乾坤在上篇、余盡在下篇、又自大過以下不復反對、此其所異也。以其序次錯綜、故謂之雜。然自乾至困當上經三十卦、實雜下經十二卦於其中。咸至夬當下經三十四卦、又雜上經十二卦於其中。則雜之中、又有不雜者存焉。又卦以乾為首而終之以夬。蓋夬以五陽決一陰、次去則又為純乾矣。故曰君子道長、小人道消、是又聖人扶陽抑陰之意也。又按、春秋傳有屯固比入坤安震殺之語、疑古筮書以一字斷卦義者多有之。夫子雜採其辭為經羽翼、本非創作。故謂之雜、未可知也。 乾剛坤柔、比樂師憂。 剛柔、以德言。憂樂、以事言。剛皆屬乾、而純乾為至剛。柔皆屬坤、而純坤為至柔。然二卦之二五皆得中、爻位剛柔又各有相濟、非倚於一偏者。就其德之各見者、則分為剛柔耳。比九五居上而得眾、故樂。師九二居下而任重、故憂。又順在內故樂、險在內故憂。 臨觀之義、或與或求。 以我臨物曰與、物來觀我曰求。臨卦以二陽在下徧臨四陰、而六五上六又若以上臨下。觀卦九五觀示乎下、而四陰又相率以觀乎上互有求與之意。或者、疑詞。無求與而若有求與。見為與又疑於求、見為求又疑於與也。 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 屯、震遇坎。震動故見。坎險不行、居也。又以初爻言之。物始生為見。未得位居貞、居也。又合初五二爻言。九五陽在上卦之天位而顯、見也。一陽動坎險之下而固守。居也。蒙、坎遇艮。坎幽昧為雜。艮光明著也。又以二爻言。全卦蒙然而生、故雜二能治之使明、著也。又合九二上九二爻言之。九二陽在下卦之中而位幽、雜也。上九一陽止坎險之外而光明、著也。本義就卦義論、大全兼取爻義。宜兼之始備。時解謂屯以事功言。才有餘而遇不足、當養晦以俟時。蒙以學問言。質不足而學有餘、宜親師以取益。意亦是、但不必拘。 震、起也。艮、止也。損益、盛衰之始也。 震艮以天道言、損益以人事言。損者人所憂、乃為盛之始。益者人所喜、乃為衰之始。倚伏之機可畏也。 大畜、時也。無妄、災也。 剛難畜而畜之、時有適然、意外之得也。無有妄而得災、災自外至者也、意外之禍也。 萃聚、而升不來也。謙輕、而豫怠也。 萃、三陰聚於下。升、三陰升於上。不來、謂升而不降也。時解以萃言君之用賢、升言臣之遇主。亦近之、不必拘舊說。輕者、一陽居下之上。 不自尊大、自卑而輕。豫者、一陽居上之下。其志滿足、自肆而怠也。然豫四爻無怠意。按、來注、謙之上六即豫之初六、故二爻皆言嗚。謙心虛、故自輕。豫志滿、故自肆。此說為勝。 噬嗑、食也、賁、無色也。 順中有物、故曰食。賁以白賁無咎、無色而天下之賁莫尚焉。食色、人之大欲。色至賁則過、故欲返本也。 兌見、而巽伏也。 兌、陰外見。巽、陰內伏也。 隨、無故也。蠱、則飭也。 隨時行止、前無故也。蠱壞已極、後當飭也。 剝、爛也。復、反也。 五陰潰於內、爛也。一陽生於下、反也。 晉、晝也。明夷、誅也。 二卦、朝暮生殺之義。日出地上為晝、則入地下為夜也。明在下為誅傷、則明升上為生長矣。 井通、而困相遇也。 往來井井、則其道通。剛為柔揜、所遇之困。自乾至此三十卦、適與上經之數相當。 咸、速也。恆、久也。 有感必通、故速。速則夫婦及時。其道有常、故久。久則夫婦偕老。 渙、離也。節、止也。解、緩也。蹇、難也。睽、外也。家人、內也。 否泰、反其類也。 渙節與井困相反。井、以木出水、居塞而能通。渙、以水浮木、則通極而致散矣。節、澤上之水為有制。困、澤下之水則枯竭矣。解難既散、多失於怠緩。蹇險在前、則知阻難。睽疎而外、家人親而內。否泰則君子小人、其類每相反也。 大壯則止、遯則退也。 慮後陽之恃壯、故不欲九四之進而欲其止。恐前陽之不及、故不欲六二之進欲其退也。陽進而消、陰者慎之。陰進而消、陽者抑之也。 大有、眾也。同人、親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過、過也。 中孚、信也。豐、多故。親寡、旅也。 明且動、故多故。旅寓則所親自寡矣。此句卦名在下、變文以葉韻也。 離上、而坎下也。 炎上、潤下。 小畜、寡也。履、不處也。 一陰畜陽、寡不敵眾。說隨陽進、柔能制剛也。 需、不進也。訟、不親也。大過、顛也。姤、遇也、柔遇剛也。漸、女歸待男行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歸妹、女之終也。未濟、男之窮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需訟、皆主乾言。止坎之下為不進、背坎而去為不親。大過本末弱、故顛。女待男而行、所以為漸。頤以上養下、養得其正。既濟六位皆當、故定。女者、未嫁之稱。歸則女之事終也。未濟陰陽皆失位而陰不足言也、故曰男之窮。始乾終夬、則喜陽之長也。本義謂自大過以下卦不反對、或疑其錯簡。然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未詳其義。按、蘇氏蔡氏皆有改正之文。 而蔡氏所改、類從而韻亦協。附錄於後兼載胡氏之論、以備參考。 大過、顛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未濟、男之窮也。歸妹、女之終也。漸、女歸待男行也。姤、遇也、柔遇剛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雲峰胡氏曰、易終於雜卦、而交易變易之義愈可見矣。每一卦反覆為兩卦、而剛柔吉凶每每相反。此變易之義也。自乾至困三十卦、與上經之數相當。而雜下經十二卦於其中。自咸至夬三十四卦、與下經之數相當。 而雜上經十二卦於其中。此交易之義也。或曰、此偶然爾。愚曰、非偶然也、皆理之自然也。坎離交之中者、本居上經三十卦內、今附於下三十四卦。震艮巽兌交之偏者、本居下經三十四卦內、今附於上三十卦。至若無反對者。上經六卦、下經二卦。今附於上者二卦、附於下者六卦。皆交易之義也。十二月卦氣。除乾坤外、上經泰否臨觀剝復、陰之多於陽者十二。 下經遯壯姤夬、陽之多於陰者十二。今雜卦移否泰於三十四卦之中、而陰陽之多少復如之。特在上經者三十六畫、在下經者二十四畫。今附於上者二十四畫、附於下者三十六畫。愈見其交易之妙爾。若合六十四卦論之。 上經三十卦、陰爻之多於陽者八。下經三十四卦、陽爻之多於陰者亦八。 今則附於三十卦者。陽爻七十二、陰爻一百八。而陰多於陽者三十六。附於三十四卦者。陽爻一百二十、陰爻八十四。而陽爻多於陰者亦三十六。 以反對論。上經陰之多於陽者四、下經陽之多於陰者亦四。今則附於上者。 陽爻二十九、陰爻五十七。而陰爻多於陽者十八。附於下者。陽爻六十九、陰爻五十七。而陽爻之多於陰者亦十八。或三十六或十八、互為多少。非特見陰陽交易之妙、而三十六宮之妙愈可見矣。是豈聖人之心思智慮之所為哉。愚故曰、伏羲之畫、文王周公孔子之言、皆天也。本義謂自大過以下卦不反對、或疑其錯簡。今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未詳何義。愚竊為雜物撰德、非其中爻不備。此蓋指中四爻互體而言也。先天圖之左互復頤既濟家人歸妹睽夬乾八卦、右互姤大過未濟解漸蹇剝坤八卦。此則於右取姤大過未濟漸四卦、於左取頤既濟歸妹夬四卦。各舉其半、可兼其餘矣。是雖所取不能無雜。蓋此謂雜卦、而互體又其最雜者也。上三十卦終之以困、柔掩剛也。下三十四卦終之以夬、剛柔也。柔掩剛、君子不失其所亨。剛決柔、君子道長、小人道憂矣。然則天地間剛柔每相雜。至若君子之為剛、小人之為柔、決不可使相雜也。雜卦之末、特分別君子小人之道言之。聖人贊化育、扶世變之意微矣。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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