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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淺述卷八

  翰林院編修陳夢雷撰說卦傳第一章言聖人因理數之自然而立揲蓍求卦之法、使學者安於義命也。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蓍。

  幽贊神明、猶言贊化育也。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生長丈、其叢滿百莖。伏羲非因有蓍而後畫卦、蓋因生蓍而用之以求卦也。

  參天兩地而倚數。

  天圓地方。圓者徑一圍三、三各一奇。陽道常饒、故天用其全、參天而為三。方者徑一而圍四、四合二偶。陰道常乏、故地用其半、兩地而為二。數皆倚此而起。故揲蓍三變之末其餘三奇、則三三而九。三偶、則三二而六。兩二一三則為七。兩三一二則為八。三奇為乾、為老陽。三偶為坤、為老陰。二奇一偶為巽離兌、為少陰。二偶一奇為震坎艮、為少陽。

  此立卦之生爻之本。是數倚此而起也。

  觀變於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揲蓍先有爻而後有卦。此先言卦而後言爻、就聖人作易言之也。在造化曰陰陽、就人事曰剛柔。數既形矣、卦斯立焉。聖人因其變之或九或七而為陽、因其變之或六或八而為陰。變至十有八而成卦。聖人無與也、特觀其變而立之爾。卦既立矣、爻斯生焉。聖人因其數之陽、而發明其為爻之剛。因其數之陰、而發明其為爻之柔。聖人無與也、特發揮其義爾。

  和順於道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此言聖人作易之極功也。吉凶消長之道。易皆和順從容、無所乖逆、默契其本原之謂也。理於義、又就其細者析言之。隨事皆得其條理、應變合宜之謂也。和順於道德、體也。理於義、用也。窮理、以知言。盡性、以行言。易書於天下之理無所不備、而能盡人物之性而自合於天道也。理必窮之、性必盡之。天命但可言至、則自然之謂也。易之妙皆因天地之自然如此。

  右第一章

  第二章言易具三才之道、故有取於六爻。而因筮求卦者、當盡人道以合乎天地也。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

  理在人為性、在天地為命。天無陰陽則氣機息、地無剛柔則地維墜、人無仁義則人道滅而禽獸矣。故曰立天立地立人。陰陽以氣言、剛柔以質言、仁義以理言。仁、體剛而用柔、屬乎陽。義、體柔而用剛、屬乎陰。

  兼三才而兩之。以全體言。則上兩畫為天、五陽而上陰。中兩畫為人、三仁而四義。下兩畫為地、初剛而二柔。以兩卦分言。則上與三為天、三陽而上陰。五與二為仁、五仁而二義。四與初為地、四柔而初剛。分陰分陽以位言。初三五為陽、二四上為陰。陰陽各半故曰分。迭用柔剛以爻言、柔六剛九也。陽位剛爻居、柔爻亦居。陰位柔爻居、剛爻亦居。經緯錯綜、粲然有文。所謂成章也。人負陰陽之氣以有生、肖剛柔之質以有形、具仁義之理以成性、亦具三才之道。分陰陽用柔剛以斷吉凶、成亹亹而盡仁義之道。則性命之理在天地者、皆在吾心矣。

  右第二章

  第三章就伏羲先天圓圖而言其對待之體、復即卦氣之流行而分其左右之順逆也。

  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

  此伏羲先天圓圖八卦之位也。乾南坤北、天居上地居下、兩儀之位也。

  艮為山居西北、兌為澤居東南。通氣者。澤氣升於山、為云為雨。山氣通於澤、為水為泉也。震為雷居東北、巽為風居西南。相薄者、勢相迫也。

  雷迅而風益烈、風激而雷益迅也。離為日居東、坎為月居西。不相射者。

  水得火以濟其寒、火得水以濟其熱、不相滅息也。先天八卦之位如此。皆陰陽相對而居、故曰八卦相錯也。重為六十四卦。為圓圖、其位亦然。其左以震離兌乾為主。與八卦相錯、為自復至乾三十二陽卦。其右以巽坎艮坤為主。與八卦相錯、為自姤至坤三十二陰卦也。

  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

  此就圓圖卦氣之行。准之橫圖、卦畫之序、從中而分其左右之順逆也。

  覆數已生之卦為順、豫推未生之卦為逆。天道運行為四時八節、以冬至夏至為樞紐。圓圖配八節之運行、以姤復二卦為樞紐。天道左旋、故圓圖配八節皆左旋。萬事出於心、故圖自中起。天開於子、故卦始終復。天道運行始於陽、陽生於極陰。故坤生復為陽始、冬至配之。盡震宮八卦至明夷、立春配之。盡離宮八卦至於臨、春分配之。盡兌宮八卦至於泰、立夏配之。

  盡乾宮八卦至於乾、陽極陰生得姤卦、夏至配之。盡巽宮八卦至於訟、立秋配之。盡坎宮八卦至於遯、秋分配之。盡艮宮八卦至於否、立冬配之。

  盡坤宮八卦至於坤、陰極陽生又為復卦。復至乾、由震四而離三而兌二而乾一、皆得已生之卦。如從今日計往日、順而易知也。自姤至坤、由巽五而坎六而坤八。如今日預推明日、逆而難知也。然以橫圖觀之。則自乾一而兌二而離三而震四而巽五而坎六而艮七而坤八、皆預推之、是皆逆也。

  逆所以知來、故易皆逆數也。以其位言之、則對待有順有逆。以其數論之、則皆逆而可以知來。先天圓圖之妙如此。

  右第三章

  第四章言先天方圖之位、六子之用統於乾坤、而造化流行有生長收藏之功也。

  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晅之。艮以止之、兌以說之。

  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動則物萌、散則物解。二者生物之功。潤則物滋、晅則物舒。二者長物之功。止則物成、說則物遂。二者收物之功。君則物有所歸、藏則物有所息。二者藏物之功。雷動風散、乾坤初爻相易為震巽也。雨潤日晅、中爻相易為坎離也。止之說之、終爻相易為艮兌也。此六子、生物之序也。

  然六子致用、主於乾而動、歸於坤而藏。此又父母之功也、故以乾坤終之。

  自動至晅、物之出機。自止至藏、物之終極。出無於有、氣之行也。故以象言。入有於無、質之具也。故以卦言。先天方圖中始震巽而始終於乾坤。

  蓋陽生於北而極於南、陰生於南而極於北、天之道也。圓圖法天、故乾南坤北也。陽始於東北而盛於西北、陰始於西南而盛於東南、地之道也。方圖法地、故乾西北而坤東南也。乾坤初爻相易而為震巽。故震巽居中、為物之始生。中爻相易為坎離。故次外坎離、為物之方長。終爻相易為艮兌。

  故次外艮兌、為物之所收。終則乾居西北、坤居東南以藏之。以其位之尊卑而言、則宜先乾坤而後六子。以造化之流行而言、故先言六子而統於乾坤、此方圖之位具造化流行之妙也。

  右第四章

  第五章言文王后天八卦之位。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

  此文王后天八卦之位。此節言八卦之流行也。帝者、天之主宰。出者、發露之謂。震居東方、於時為春。三陽開泰、萬物從此發生、則帝即從此出矣。齊、相見、致役以下皆帝也。齊者、畢達之謂。巽居東南、春夏之交、萬物畢達矣。尚有未盡生者、彼此未得相見也。離居南方、於時為夏、則明盛可見矣、致、猶委也。委役於萬物、無不養也。坤居西南、夏秋之交。萬物皆養於土、得向實也。說者、物形至此充足而說。兌居西方、於時為秋、物至此充足可說也。戰者、陰極陽剝、疑而戰也。乾居西北、秋冬之交。戰乎乾、非與乾戰、言陰陽戰於乾之方也。勞、去聲、慰勞之意。

  坎居北方、於時為冬、萬物歸藏於內而未息也。成言者、陽氣至此成終而成始。艮居東北、冬春之交、止乎此矣。復出乎震、不終止也。此皆萬物生成之序。然生之成之、必有主宰之者、故謂之帝。此就八卦之流行言之也。

  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上言帝、此節言萬物之隨帝以出入。蓋帝之出入不可見、而為物者可見、故又以物言之。以見八卦流行生物之功也。離明以德言、八卦之德可推。坤地坎水以象言、八卦之象可推。兌秋以時言、八卦之時可推。聖人象八卦之義以治天下、不獨取諸離。亦舉一可通其餘也。坤於方不言西南、坤土之用不止於西南也。上言致役乎坤、此言致養者。蓋上言帝。坤、臣也。帝、君也。君之於臣、役之而已。此言萬物。則坤、母也。萬物、子也。母之於於、則無所不養也。乾曰陰陽相薄者。九十月之交、陰盛陽微。

  陰疑於陽必戰。坤之上六亦言龍戰於野者、此也。上言帝之所乘、此言萬物之所主。觀此而後天八卦之義可見矣。蓋以其方位言之。則坎離者、天地之大用、得乾坤之中氣。故離火居南、坎水居北也。震、動也。物生之初、故居東。兌、說也。物成之後、故居西。此四者居於四正也。震木、巽亦木、震陽木而巽陰木。故巽居東南、巳之位也。兌金、乾亦金、兌陰金而乾陽金。故乾居西北、亥之方也。坤艮皆土、坤陰土、艮陽土。坤居西南、艮居東北者。所以均旺於四時也。此四者居於四隅也。以其流行之序言之、則以震巽離坤兌乾坎艮為次。蓋春為木、震巽屬木。木生火。夏為火、故離次之。夏而秋、火克金者也。火金之交、有坤土焉。則火生土、土生金。克者又順以相生。秋為金、兌乾屬金。金生水。冬為水、故坎次之。冬而春水生木者也。水木之交、有艮土焉。木克土、土克水。生者又逆以相剋。土金順以相生、所以為秋之克。水土逆以相剋、所以為春之生。

  生生克克、變化無窮、而皆有帝以宰之、此後天之妙也。

  右第五章

  第六章去乾坤而專言六子、以見神之所為。前即文王卦次、以明四時之序。後即伏羲卦次、以明對待之偶。蓋總先後天二圖言之、以見不可偏廢也。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橈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

  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此去乾坤專言六子。由後天流行之用、而推本於先天對待之體也。以主宰言曰帝、以功用言曰神。八卦各有所在、神無在無不在、故曰妙萬物。

  乾坤合而為神、言神則乾坤皆在其中。去乾坤而專言六子、見六子之為皆乾坤之為也。五卦皆言象、艮獨不言者。終始萬物、不係於山也。文王后天卦次順四時之序而兌震以長男合少女、艮巽以長女合少男、則非其偶。

  陰陽不相對待、則無由生成萬物矣。故此章先欲言神運萬物之妙、即文王卦次、以明四時之流行。後則推原其體、必由陰陽對待、各得其偶。故又本於先天之卦、以見陰陽交合之妙、而後有此變化之神。蓋合先天後天之妙總言之也。

  右第六章

  第七章言八卦之性情。

  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

  艮、止也。兌、說也。

  此節言八卦之性情。因下文欲言其象、先別其性情如此。蓋象者其似、性情者其眞也。性者其本體、情者其作用也。乾純陽剛故健、坤純陰柔故順。震一陽生二陰之下、剛而進故動。坎一陽在二陰之中、剛為陰所掩故陷。艮一陽出於二陰之上、無所往矣故止。巽一陰藏於二陽之下、順而伏故入。離一陰在二陽之中、順而附故麗。兌一陰在二陽之上、順而見故說。

  然乾健坤順。震坎艮三陽卦皆從健、巽離兌三陰卦皆從順。健則能動、順則能入。此震巽所以為動為入也。健遇上下皆順則必溺而陷、順遇上下皆健則必附而麗。此坎離所以為陷為麗也。健極於上、前無所往必止。順見於外、情有所發必說。此章以八字斷八卦之德、下章乃依類而分言之。自此以下乃以陰陽純卦及初中終為序、不用先天後天之序也。

  右第七章

  第八章遠取諸物之象。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

  此章言遠取諸物者如此。馬健行而不息、其蹄圓、故乾為馬。牛順而載重、其蹄析、故坤為牛。龍潛於淵在重陰之下、與地雷同其動奮、故震為龍。雞、羽屬、能飛。其性則入而伏。知時而善應、鳴於丑半重陽之時。

  又其行則首動於前、足動於中、身不動而隨其後。能動象二陽在前、不動象一陰在後。故巽為雞。豕主污濕、其性趨下。前後污濁、中心剛躁。故坎為豕。雉性耿介。中心柔懦而外文明。故離為雉。狗外剛內媚。止於人而能止人。故艮為狗。羊外柔說羣而中剛狠、故兌為羊。此章取象於經有不盡合者。周公以乾為龍、夫子以為馬。文王以坤為牝馬、夫子以為牛。

  變通以觀、可悟而不可執。八者之中、乾馬、兌羊、巽雞、離雉、坎豕、與卦爻間有合者。如大畜乾爻稱馬、大壯似兌稱羊、中孚巽爻稱雞、鼎三應離稱雉、睽互坎稱豕是也。至坤牛、震龍、艮狗、畢夫子所自取。善觀之、則萬物無非卦也。

  右第八章

  第九章言近取諸身之象。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此言近取諸身者。首會諸陽、尊而在上。腹藏諸陰、大而容物。足在下而動。股兩垂而下。耳輪內陷、陽在內而聰。目睛附外、陽在外而明。

  手動在前。口開於上。此一身之合於八卦者也。近取諸身者、六子皆反對。

  遠取諸物者、六子皆以序對。四者易而坎離不易也。首以君之、腹以藏之。

  足履於下為動、手持於上為止。股下岐而伏、口上竅而見。耳外虛、目內虛。各以反對也。在物。乾坤與二少皆取走。二長二中一走一飛。龍者走之飛、雞者飛之走。各以序對也。夫子此章取象。坤為腹與明夷六四同、巽為股與咸九三互體同、兌為口與咸上六同。余亦多自取、鮮所合者。其取義本先儒所解如此。而有可疑者。既言足、又言股。於面獨不言鼻。按麻衣易謂艮為鼻、巽為手。鼻者面之山。風能鼓舞萬物、手之所以舞也。

  其說似亦可叅。

  右第九章

  第十章又即八卦而見其有父母男女之義也。蓋文王有父母六子之說、故孔子發明之也。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索、求也。本義、揲蓍以求爻。後朱子語錄謂不當作揲蓍。大概陽先求陰、則陽入陰中而為男。陰先求陽、則陰入陽中而為女。乾求於坤而得震坎艮坤求於乾而得巽離兌。一二三者、以其畫之次序言。以初中終三畫取長中少之序也。三男本坤體、各得乾之一陽而成男、陽根於陰也。三女本乾體、各得坤之一陰而成女、陰根於陽也。天地生萬物而人為貴、故以父母男女言之。然萬物亦皆有牝牡雌雄長少之分、則言人而物亦在其中矣。

  此卦畫已成之後。見有此象。猶之前後取象。不可以謂之二字。謂畫此卦以象人也。

  右第十章

  第十一章廣八卦之象。不必盡合於經、多夫子所自取也。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

  純陽至健天。陽體動為圜。又天之體也居上覆下、尊無不統君也。乾知大始、又生六子、父也。其德至粹、爻剛而位以柔相濟、玉也。純剛、金也。金故寒、而位西北、卦氣又立冬也、冬水始氷。寒之凝、陰之變而剛者也。盛陽之色、又四月在夏、故為大赤。坎一陽在中為赤。乾純陽、故赤曰大。別於坎也。馬曰良老瘠駁、純陽無陰、異於震坎陰陽相雜之馬也。良、健之善者。老、健之久者。瘠、多骨少肉、健之堅強者。駁、鋸牙食虎豹、健威猛者。又駁馬之色不純、純極而駁生也。圓而在上、以實承實、故為木果。異於艮之果蓏剛下有柔也。

  又荀爽九家易解此下有為龍、為直、為衣、為言。言字宜作玄。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於地也為黑。

  積陰於下故為地。物資以生故為母。動闢而廣、旁有邊幅而中寬平、故為布。又地南北經而東西緯、亦布象也。釜虛而容物、金質生於土、受模冶而成、有效法之義、故為釜。靜翕而不拖。陰性吝嗇、女子小人未有不吝嗇者也。吝嗇者翕之守。均者闢之敷。其勢均平而無偏陂、其德則生萬物而無私均也。順之極而生物相繼、故為子母牛。厚而載物為大輿。坎二畫虛、為輿而不大。坤三畫虛、言大以別於坎也。坤畫偶、又物生於地至雜、故為文。偶畫多故為眾。有形可執、持成物之權、故為柄。又在下而承物於上。凡執持之物、其本著地者、柄也。地之土色有五。黑者、極陰之色也。

  又荀九家有為牝、為迷、為方、為囊、為裳、為黃、為帛、為漿。

  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為大塗、為長子、為決躁、為蒼竹、為萑葦。其於馬也、為善鳴、為足、為的顙。其於稼也為反生。其究為健、為蕃鮮。

  陰閉而陽奮於下為雷。陽在下動為龍。乾坤始交生震、故兼天地之色。

  得乾初盡為玄、得坤中畫上畫為黃、雜而成蒼色也。陽氣始施為。又花蔕下連而上分為花也。一奇動於內、二偶開通。前無壅塞、萬物畢出。

  故為大塗也。一索得男、長子也。陽生於下、上進決陰而躁動也。蒼、深青色。、竹之美者。竹之筠也。萑、荻。葦、蘆。竹與蘆葦、皆下本實而上虛也。上畫偶開出聲、又陽氣始亨、故馬善鳴也。左足白曰。震居左也。足超健曰作。下畫一陽動也。的顙、額有旋毛中虛、射者之的。言上畫之虛也。稼、諸榖之類。萌芽自下而生、反勾而上、陽剛動於下也。

  陽長必終於乾、故究為健。蕃、生。鮮、美。春生之草、下一根而開葉於上也。按荀易下有為玉、為鵠、為鼓。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於人也為寡髮、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

  其究為躁卦。

  木、干陽而根陰。又物之善入者莫如木也。陰凝於下、陽發於外。周旋不舍則為風。又氣之善入者莫如風也。坤始交於乾而得巽、長女也。繩、糾木之曲而取直者。工、引繩之直而制木者。巽德之制、故為繩直、為工也。巽少陰、故於色為白。木下入而上升、故為長、為高。又長者風之行、高者木之性也。陰性多疑、盤旋於二陽之下。又風行無常、或東或西。故為進退不果也。陰伏二陽之下、氣鬱不散、故為臭。陽盛於上、陰血不升、故為寡髮。二陽在上、陽氣上盛。故為廣顙。眼白為陽黑為陰、反離之黑在下而白居中、故多白眼也。陽義陰利。陰主於內、近利之至、如賈之得利三倍也。三爻皆變、則為震之決躁、故究為躁卦也。然震變乾、變上二畫而已。巽不言中上之變為坤、而以三畫盡變為為震者。蓋陰欲變為陽、陽又欲變為純陽。此又聖人扶陽抑陰之意也。荀易有為楊、為鸛。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一陽在內而明、二陰在外而陷、故為水。溝瀆所以行水、水流而不盈。

  陽畫為水、二陰夾之、故曰溝瀆。陽居中而無陰以蔽之、則見而不隱。陽在陰下得時、則起而不伏。坎、陽陷陰中而包之、故為隱伏。水勢曲直方圓唯勢之利、因人所導、故為矯輮、弓蓋二十八、蔽車之上。輪輻三十六、運車以行。皆矯輮所成也。陽陷陰中、心危慮深、故加憂。心耳皆以虛為體。坎中實、故為病為痛。離火在身為氣、坎水在身為血。血運於身、猶水之行於天地間也。得乾中畫之陽、故為赤而不大也。坎中畫陽故為馬為美脊。剛在內而躁、故馬亟心上柔、故首下而不昂。下柔、故蹄薄而不厚也。曳亦下之弱者。柔不任重、故在輿馬多眚。坤輿行於平地則安。坎多險陷阻礙也。通者水之性、坎維心亨也。月者水之精。盜者隱伏而險。剛在中、故在木為堅多心也。

  按荀易又有為宮、為律、為可、為棟、為叢棘、為狐、為蒺藜、為桎梏。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胄。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鱉、為蠏、為蠃、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槁。

  離者、麗也。火麗木而生、又內暗外明、故為火。日、火之精也。陰麗陽而明、又有火光、故為電。坤再交於乾、故為中女。剛畫在外為甲胄。

  火銳於上為戈兵。中虛有容為大腹、又得坤之中爻也。火熯燥故為乾卦。

  外剛內柔、故為鱉蠏蠃蚌龜。又鱉性靜、取中畫之柔。蠏性躁、取上下二畫之剛。蠃取善麗之象。蚌取中虛之象。龜取文明之象。科上槁、一作科空也。本中空、上必枯槁。一曰科非木。科、巢之附於木上者。科中虛有離象。上槁者、科上之木乾燥、如花鵲巢以木枝結構而成者。二說雖不同、皆於離象可通。按荀易有為牝牛。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蓏、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

  靜以止者、山也。徑者、路之小。艮為震之反體。高山之上成蹊、非如平地之大塗也。剛在坤土之上、象山頂高處之小石。若坎剛在坤土之中、則平地土中之大石矣。闕者、門之出入處。上畫連亘、中二畫雙峙而虛、似門闕也。果、木實蓏、草實。乾純剛為木果、艮一剛二柔故為果蓏。震為、草木之始。艮為果蓏、草木之終。果蓏能終又能始、故於果蓏為切。閽、掌王宮之中門之禁、止物之不應入者。寺、掌王之內人及宮女之戒令、止物之不得出者。手以止物、而用以止者在指。又諸物之末、骨之外見者也。鼠黔喙、皆前剛也。黔鉗通。山居之獸、齒牙如鐵能食生物。

  又鳥亦善以喙止物者也。緊多節、亦剛在外也。按荀易有為鼻、為虎、為狐。麻衣易亦以艮為鼻。朱子曰鼻者、面之山。管輅嘗言之。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其於地也為剛鹵、為妾、為羊。

  澤者水之聚。二陽沉於下、一陰見於上、坎壅成澤也。巫、以言語說神者。兌上折、口象、故為巫、為口舌。金氣始殺、條枯實落、故為毀折。

  柔附於剛、剛乃決柔、故為附決。陰在上皆有決義。震陽動故躁、兌陰說故附決。躁者有所去、以達其怒。附決者始雖親、而動不免於去也。陽在下為剛、陰在上為鹵。剛鹵之地不生物。鹵者、水之死氣也。坎水絕於下而澤見於上則為鹵。鹵暫熯而乾、乾而復潤、天下之潤者莫久焉。然不生物、以氣之在外也。少女從娣故為妾。內狠外說故為羊。

  按荀易有為常、為輔頰。前章以八卦象八物、此章又推廣以盡萬物之情。其中有相對取象者。如乾天、坤地之類是也。上文乾為馬、此則為良馬老馬瘠馬駁馬。良取其德、老取其知、瘠取其骨、駁取其力、皆取其健也。上文坤為牛、此則為子母牛。取其生生有繼、兼取其順也。乾為木果、結於上而圓。坤為大輿、載於下而方。震為決躁、巽為進退、為不果。剛柔之性也。震巽獨以其究言剛柔之始也。坎內陽外陰、水與月則內明外暗。離內陰外陽、火與日則內暗外明。坎中實、故於人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離中虛、故於人為大腹。艮為閽寺為指、陽之止也。兌為巫為口舌、陰之說也。有相反取象者。震為大塗、反而艮則為徑路。大塗、陽闢乎陰、無險阻也。徑路、陽阻而下陰、不能闢也。巽為長為高、反而兌則為毀折。長且高者、陽之上達。毀而折者、陰之上窮也。有相因取象者。

  乾為馬。震得乾之初之馬、故於馬為善鳴足作足的顙。震陽下而陰上也。

  坎得乾中爻之馬、故馬美瘠亟心下首薄蹄曳。坎陽中而陰外也。善鳴似乾馬之良、美瘠似乾馬之瘠。作足、陽下而健。薄蹄者、陰下而弱也。坤為大輿、坎為輿為多眚。坤中虛而力能載、坎中滿而下無力也。巽為木、干陽而根陰也。坎中陽、故於木為堅多心。艮上陽、故於木為堅多節。離中虛、故於木為科上槁。震為。乾為木果、艮為果蓏。震之一陽花之敷。

  乾之三陽果之結。果蓏則陽上而陰下也。有一卦之中自相因取象者。坎為隱伏、因而為盜。巽為繩直。因而為工。艮為門闕、因而為閽寺。兌為口舌、因而為巫。有不言而互見者。乾為君以見坤之為臣。乾為圜以見坤之為方。吝嗇者、陰之翕也、以見陰之闢。均者、地之平也、以見天之高。

  為文者、物生於地離而可見也、知其始於天者不可見矣。為柄者、有形之可執也、乾之氣不可執矣。離為乾卦、以見坎之為濕。坎為血卦、以見離之為氣。巽為臭、以見震之為聲。巽離兌三女、震為長子而坎艮不言者。

  尊嫡也、於陽之長者尊之也。兌少女為妾而巽離不言者。少女從墒為娣、於陰之少者卑之也。乾為馬、震坎得乾之陽皆言馬而艮獨不言者。艮、止也、止之性非馬也。其大畧如此、他可觸類而通。至於卦象之中有與卦爻相符者、如乾天坤地之類是也。有不與卦爻相符者、如乾坤稱龍而不必在震、坤屯稱馬而不必在乾之類是也。有見於卦爻而此不載者、如漸之鴻中孚之豚魚之類是也。有見於此而卦爻無之者、如為釜為布為蠃為蚌之類是也。若夫大琴謂之離、小罍謂之坎。此見於他書、而易與說卦又可以類推也。至若自坤而降、或曰其於地、其於人、其於馬、於輿、於稼、於木、唯乾不言者、蓋物不足以盡卦、則正言為天為地之類。卦不足以盡物、則言其於人、其於馬之類。至乾之為物無不周遍、萬物不足以盡之、故無所言焉。要之天地之物、大而天地山川、微而草木禽蟲、君臣父子之倫、毛髮爪甲之細、無一不備於卦。即無一不本於太極、無一不在於吾心。知此可與言八卦之象矣。

  右第十一章以上說卦傳十一章備言卦象卦位。疑古者若八索之書、所載有此。夫子因筆削之、以為傳也。

  序卦傳

  按、序卦、韓康伯謂非聖人之蘊、沙隨程氏謂非聖人之書、朱子辨其不然。謂此中事事夾雜、無所不有。雖非聖人之精、不可謂非聖人之蘊也。

  今從程傳、分析其辭、見於六十四卦之首。則在此注釋可畧、附諸儒別論於後。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物穉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

  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

  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

  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序卦之意。有以相因為序、乾坤屯蒙是也。有以相反為序、泰否剝復是也。天地間不出相因相反二者。始則相因、極必相反也。

  右上篇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

  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儀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

  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終遯、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右下篇或問、易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多寡不均何也。曰。卦有正對、有反對。乾坤坎離頤大過中孚小過八卦、正對也。正對不變、故反覆觀之止成八卦。其餘五十六卦、反對也。反對者皆變、故反覆觀之共二十八卦。

  以正對卦合反對卦觀之、總而為三十六卦。其在上經、不變卦凡六、乾坤坎離頤大過是也。自屯蒙而下二十四卦、反之則為十二卦。以十二而加六、則十八也。其在下經、不變卦凡二、中孚小過是也。自咸恆而下三十二、反之則為十六。以十六而加二、亦十八也。其多寡之數未嘗不均也。

  雙湖胡氏曰、文王序卦大抵本先天圖。以東西南北四方正卦乾坤坎離、為上經之始終。以西北隅艮、東南隅兌合而為咸。西南隅巽、東北隅震合而為恆。四隅反卦為下經之始。而終之以既未濟、則亦坎離之交不交也。

  故乾坤坎離四純卦皆居上經。震巽艮兌四純卦皆居下經、又以反對為次。

  離非伏羲之舊、而先天之圖大旨則備見焉。夫子序卦、直以卦名發其次第之義、而他則未暇及耳。又按、呂氏要指曰、易、變易也。天下有可變之理、聖人有能變之道。反需為訟、泰為否、隨為蠱、晉為明夷、家人為睽。

  此不善變者也。反剝為復、遯為壯、蹇為解、損為益、困為井。此善變者也。文王示人以可變之幾、則危可安、亂可治。特一轉移間耳。後天之學其以人事贊天地之妙歟。又嘗合上下經始終而論之。乾坤、天地也。坎離、水火也。以體言也。咸恆、夫婦也。既未濟、水火之交不交也。以用言也。

  上經以天道為主、具人道於其中。下經以人道為主、具天道於其內。三才之間、坎離最為切用。日月不運、寒暑不成矣。民非水火不生活矣。心火炎燥而不降、腎水涸竭而不升、百病侵陵矣。故上下經皆以坎離為終焉。

  按、沙隨程氏謂序卦非聖人之書、韓康伯謂序卦非聖人之精蘊、朱子辨之曰、謂序卦非聖人之精則可、非聖人之蘊則不可。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此易之精也。序卦無所不有、此易之蘊也。今按、橫圖圓圖方圖之序、伏羲所由以畫卦也。先天之學、不待語言文字者也。序卦所云、文王所由以作易也。後天之學、得語言文字而明者也。伏羲之後、連山首艮、歸藏首坤。則六十四卦之序、在夏商已不一。文王憂患作易、曲盡天道人事之變。皆從卦之名義。或取相因、或取相反而為之序。故序卦所云、謂非先天之精蘊則可、謂非後天之精蘊則不可。後人或即麻衣反對之言以明序卦之偽、則尤一偏之論。夫屯之與蒙、需之與訟、其為綜卦何疑。坤後繼屯、蒙後次師、於卦畫非有所據。自當如序卦所云、由卦名以思其義。

  程氏疑其非聖人之書、得無過乎。

  雜卦傳

  序卦、所以言易道之常。雜卦、所以言易道變。雜卦但要取反對之義。

  反覆其卦、則吉凶禍福、動靜剛柔皆相反也。序卦自乾坤而下三十卦、咸恆而下三十四、雜卦亦然。序卦反對、雜卦亦然。序卦反對、雜卦亦多反對、此其所同也。序卦以乾坤頤大過坎離在上篇、中孚小過在下篇、故二篇反對皆成十八卦。雜卦但以乾坤在上篇、余盡在下篇、又自大過以下不復反對、此其所異也。以其序次錯綜、故謂之雜。然自乾至困當上經三十卦、實雜下經十二卦於其中。咸至夬當下經三十四卦、又雜上經十二卦於其中。則雜之中、又有不雜者存焉。又卦以乾為首而終之以夬。蓋夬以五陽決一陰、次去則又為純乾矣。故曰君子道長、小人道消、是又聖人扶陽抑陰之意也。又按、春秋傳有屯固比入坤安震殺之語、疑古筮書以一字斷卦義者多有之。夫子雜採其辭為經羽翼、本非創作。故謂之雜、未可知也。

  乾剛坤柔、比樂師憂。

  剛柔、以德言。憂樂、以事言。剛皆屬乾、而純乾為至剛。柔皆屬坤、而純坤為至柔。然二卦之二五皆得中、爻位剛柔又各有相濟、非倚於一偏者。就其德之各見者、則分為剛柔耳。比九五居上而得眾、故樂。師九二居下而任重、故憂。又順在內故樂、險在內故憂。

  臨觀之義、或與或求。

  以我臨物曰與、物來觀我曰求。臨卦以二陽在下徧臨四陰、而六五上六又若以上臨下。觀卦九五觀示乎下、而四陰又相率以觀乎上互有求與之意。或者、疑詞。無求與而若有求與。見為與又疑於求、見為求又疑於與也。

  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

  屯、震遇坎。震動故見。坎險不行、居也。又以初爻言之。物始生為見。未得位居貞、居也。又合初五二爻言。九五陽在上卦之天位而顯、見也。一陽動坎險之下而固守。居也。蒙、坎遇艮。坎幽昧為雜。艮光明著也。又以二爻言。全卦蒙然而生、故雜二能治之使明、著也。又合九二上九二爻言之。九二陽在下卦之中而位幽、雜也。上九一陽止坎險之外而光明、著也。本義就卦義論、大全兼取爻義。宜兼之始備。時解謂屯以事功言。才有餘而遇不足、當養晦以俟時。蒙以學問言。質不足而學有餘、宜親師以取益。意亦是、但不必拘。

  震、起也。艮、止也。損益、盛衰之始也。

  震艮以天道言、損益以人事言。損者人所憂、乃為盛之始。益者人所喜、乃為衰之始。倚伏之機可畏也。

  大畜、時也。無妄、災也。

  剛難畜而畜之、時有適然、意外之得也。無有妄而得災、災自外至者也、意外之禍也。

  萃聚、而升不來也。謙輕、而豫怠也。

  萃、三陰聚於下。升、三陰升於上。不來、謂升而不降也。時解以萃言君之用賢、升言臣之遇主。亦近之、不必拘舊說。輕者、一陽居下之上。

  不自尊大、自卑而輕。豫者、一陽居上之下。其志滿足、自肆而怠也。然豫四爻無怠意。按、來注、謙之上六即豫之初六、故二爻皆言嗚。謙心虛、故自輕。豫志滿、故自肆。此說為勝。

  噬嗑、食也、賁、無色也。

  順中有物、故曰食。賁以白賁無咎、無色而天下之賁莫尚焉。食色、人之大欲。色至賁則過、故欲返本也。

  兌見、而巽伏也。

  兌、陰外見。巽、陰內伏也。

  隨、無故也。蠱、則飭也。

  隨時行止、前無故也。蠱壞已極、後當飭也。

  剝、爛也。復、反也。

  五陰潰於內、爛也。一陽生於下、反也。

  晉、晝也。明夷、誅也。

  二卦、朝暮生殺之義。日出地上為晝、則入地下為夜也。明在下為誅傷、則明升上為生長矣。

  井通、而困相遇也。

  往來井井、則其道通。剛為柔揜、所遇之困。自乾至此三十卦、適與上經之數相當。

  咸、速也。恆、久也。

  有感必通、故速。速則夫婦及時。其道有常、故久。久則夫婦偕老。

  渙、離也。節、止也。解、緩也。蹇、難也。睽、外也。家人、內也。

  否泰、反其類也。

  渙節與井困相反。井、以木出水、居塞而能通。渙、以水浮木、則通極而致散矣。節、澤上之水為有制。困、澤下之水則枯竭矣。解難既散、多失於怠緩。蹇險在前、則知阻難。睽疎而外、家人親而內。否泰則君子小人、其類每相反也。

  大壯則止、遯則退也。

  慮後陽之恃壯、故不欲九四之進而欲其止。恐前陽之不及、故不欲六二之進欲其退也。陽進而消、陰者慎之。陰進而消、陽者抑之也。

  大有、眾也。同人、親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過、過也。

  中孚、信也。豐、多故。親寡、旅也。

  明且動、故多故。旅寓則所親自寡矣。此句卦名在下、變文以葉韻也。

  離上、而坎下也。

  炎上、潤下。

  小畜、寡也。履、不處也。

  一陰畜陽、寡不敵眾。說隨陽進、柔能制剛也。

  需、不進也。訟、不親也。大過、顛也。姤、遇也、柔遇剛也。漸、女歸待男行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歸妹、女之終也。未濟、男之窮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需訟、皆主乾言。止坎之下為不進、背坎而去為不親。大過本末弱、故顛。女待男而行、所以為漸。頤以上養下、養得其正。既濟六位皆當、故定。女者、未嫁之稱。歸則女之事終也。未濟陰陽皆失位而陰不足言也、故曰男之窮。始乾終夬、則喜陽之長也。本義謂自大過以下卦不反對、或疑其錯簡。然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未詳其義。按、蘇氏蔡氏皆有改正之文。

  而蔡氏所改、類從而韻亦協。附錄於後兼載胡氏之論、以備參考。

  大過、顛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未濟、男之窮也。歸妹、女之終也。漸、女歸待男行也。姤、遇也、柔遇剛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雲峰胡氏曰、易終於雜卦、而交易變易之義愈可見矣。每一卦反覆為兩卦、而剛柔吉凶每每相反。此變易之義也。自乾至困三十卦、與上經之數相當。而雜下經十二卦於其中。自咸至夬三十四卦、與下經之數相當。

  而雜上經十二卦於其中。此交易之義也。或曰、此偶然爾。愚曰、非偶然也、皆理之自然也。坎離交之中者、本居上經三十卦內、今附於下三十四卦。震艮巽兌交之偏者、本居下經三十四卦內、今附於上三十卦。至若無反對者。上經六卦、下經二卦。今附於上者二卦、附於下者六卦。皆交易之義也。十二月卦氣。除乾坤外、上經泰否臨觀剝復、陰之多於陽者十二。

  下經遯壯姤夬、陽之多於陰者十二。今雜卦移否泰於三十四卦之中、而陰陽之多少復如之。特在上經者三十六畫、在下經者二十四畫。今附於上者二十四畫、附於下者三十六畫。愈見其交易之妙爾。若合六十四卦論之。

  上經三十卦、陰爻之多於陽者八。下經三十四卦、陽爻之多於陰者亦八。

  今則附於三十卦者。陽爻七十二、陰爻一百八。而陰多於陽者三十六。附於三十四卦者。陽爻一百二十、陰爻八十四。而陽爻多於陰者亦三十六。

  以反對論。上經陰之多於陽者四、下經陽之多於陰者亦四。今則附於上者。

  陽爻二十九、陰爻五十七。而陰爻多於陽者十八。附於下者。陽爻六十九、陰爻五十七。而陽爻之多於陰者亦十八。或三十六或十八、互為多少。非特見陰陽交易之妙、而三十六宮之妙愈可見矣。是豈聖人之心思智慮之所為哉。愚故曰、伏羲之畫、文王周公孔子之言、皆天也。本義謂自大過以下卦不反對、或疑其錯簡。今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未詳何義。愚竊為雜物撰德、非其中爻不備。此蓋指中四爻互體而言也。先天圖之左互復頤既濟家人歸妹睽夬乾八卦、右互姤大過未濟解漸蹇剝坤八卦。此則於右取姤大過未濟漸四卦、於左取頤既濟歸妹夬四卦。各舉其半、可兼其餘矣。是雖所取不能無雜。蓋此謂雜卦、而互體又其最雜者也。上三十卦終之以困、柔掩剛也。下三十四卦終之以夬、剛柔也。柔掩剛、君子不失其所亨。剛決柔、君子道長、小人道憂矣。然則天地間剛柔每相雜。至若君子之為剛、小人之為柔、決不可使相雜也。雜卦之末、特分別君子小人之道言之。聖人贊化育、扶世變之意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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