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失戀」
誰沒真愛過?誰沒痴情過?然愛為何物?情為何物?古今幾千年,誰能說得清?誰能道得明?但無人能擺脫情愛,總是迷於愛海、陷入情濤,在愛海情濤中悲喜哀樂。
失戀,就是自己的真情引不起對方的回應,付出了愛卻得不到愛,就是冷熱相碰。
失戀,必然是心苦,是心碎,是痛,是悲。
失戀後,人大多會經歷一個由痛到淡,由淡到遠的過程。
失戀之初,人必痛,不能內釋,不能外言。觸目傷懷,聞聲驚心。讀書無味,看花無心。食難咽,睡難眠。如墜深淵,失神落魄。
時過境遷,痛漸變淡。人不再焦慮,不再恍惚。在沉寂陰冷中,人不再呻吟,不再顫慄,不再掙扎。失望著,等待著,熬煎著。
日久天長,傷愈心安。人已明白了分與合,得與失,苦與樂,花開花謝,月滿月缺,情濃情淡,乃生活本質,便不再為之痛、為之哀。神安定,心釋然。
戀愛不是藝術,而是真情的交融。故失戀是沒有了真情相吸。
愛是相互的,既然對方不愛了,無動於衷了,你戀之何益?放手難道不是更好嗎?你應該為之欣慰,為之慶幸。
倘若你明白,給予了愛,不一定就能得到愛;得到了愛,不一定就不會失去愛,也就悟出了情感世界的本真和內涵,領悟了失戀之真諦!
其實沒有失戀過的人,即使有真愛也很脆弱,因為如果愛情僅在火里燒過,而沒有在冰里焠過,那麼其強度、其密度、其韌度都欠火候,經不起挫折,經不起磨礪。
不愛了,就靜然分開。冰火相交,何益?
失戀了,有愛才痛,既然愛之,就別難為之,何不放手讓對方去尋求幸福?
失戀了,只說明倆人的愛成了曾經,情在人散才是悲,愛已不存,何不分開?
失戀了,別怨恨對方曾經的誓言,其實他(她)曾經的誓言也是真誠的,發自內心的,並不是謊言,但人都在變,他(她)並未對你有過欺騙。
失戀了,不要悔恨自己付出了太多的情感,因為那是你心甘情願的,你的付出也給你帶來了歡樂、帶來了幸福。
其實很多人正因為失戀了,才有了新愛,有了真愛,才活得更好。假若不失戀、不分手,廝守在一起,將會悲苦一生。
相愛中相濡以沫,分手後相見如陌,是不對的。畢竟愛過,畢竟戀過,畢竟相互在意過,沒有了愛,但情還在,何必冷若冰霜?應該感謝對方,對方讓你醒悟,給你自由,使你堅韌,為何不感激?
失戀的一方,也是有責任的。如果你能讓對方幸福、迷戀、痴情,對方怎麼可能會離你而去?
愛是每個人的權力,你有權愛人,對方也有權選擇自己的愛,故強求別人的愛、限制別人的愛,是不人道的。
其實失戀並不是悲劇,真正的悲劇是人沒有真戀過,連痛的機會都沒有。
失戀使人破繭成蝶,浴火重生,感謝失戀吧!
—–作者:漫步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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