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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親情

有一種說法很流行,現在的已婚男女把愛情生拉活扯的說是已經轉變為親情。這一發現,讓許多人在強烈的自責中如釋重負,給沉悶的婚姻留下了更多的理由——

 

牽掛缺少了,是因為已經轉變為親情;

 

激情缺少了,是因為已經轉變為親情;

 

在外出軌了,也是因為已經轉變為親情;

 

最後,連性愛都沒了,還是因為已經轉變為親情。

 

不知這樣的親情究竟還剩下些什麼?握著愛人的手,如同左手摸右手,但是你能砍掉哪只手嗎?多麼美妙的解說詞,赤裸裸的只剩下那些無可奈何的責任。

 

其實,相戀了,相愛了,甚至愛得死去活來為愛獻出了一切,我們又未必體會到愛情的真諦,只有我們要為愛找個理由的時候,才知道愛情就是傾慕、就是吸引,對方的品質是你追求的目標,愛他(她)就是最高的肯定。

 

上帝說,夫妻是社會中的第一關係人。一對沒有任何血緣的人要成為世界上最親的關係,除了愛,夫妻的本質沒有更多的東西。

 

親人有許多,無須維繫永遠是你的親人,唯有愛人只有一個,愛情的關係需要一生去努力,不懈去愛才是永遠,才能做到一生一世,即使是千辛萬苦,只要愛還存在,你就會心甘情願的呵護它。

 

把愛情看作親情,是當下許多人的借口——因為不願持續付出,因為不願繼續努力,不願花心思討他(她)歡心……於是我們以親情的名義,開始漠視對方的感受,數年不變地以同樣的面孔、同樣的姿態、同樣的語氣面對另一半。這樣,我們一方面「心如止水」,認為夫妻就是「將就過」;一方面卻因為「親情」滿足不了心底的慾望而心生不甘,甚至感情外流……

 

所以,失敗的婚姻把愛人當路人,平淡的婚姻把愛人當「親人」,幸福的婚姻把愛人當情人永遠彼此愛戀。

 

因為彼此愛戀,我們才在意對方的感受,關心他(她)的一舉一動,一顰一笑,才會發現對方身上閃光的優點,才會在平凡的生活中不時收穫相愛的驚喜和快樂,享受一個男人和女人無盡的歡悅。

 

因為彼此愛戀,我們在愛對方的同時才會更加關注自己,關心自己的容貌、衣著、學識、談吐,關心自己的品格和靈魂,我們才會在時間的沖刷下抗拒「審美疲勞」, 時時葆有愛情的更新、生長和創造。

 

因為彼此愛戀,恨不得敲碎一個你,打碎一個我,和水成泥,再捏一個你,再捏一個我,血肉相連,永不分離,把愛情和婚姻推向一個最高境界。

 

所以,我們不要以「親情」之名,阻礙愛情在婚姻里延續。幸福的婚姻就是要求我們既甜蜜又艱難的重複愛上同一個人。

 

愛,也需要一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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