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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元稹《估客樂》看唐後期商人的特點

2007-08-15    黎英    盧華語惠寄    點擊: 1712從元稹《估客樂》看唐後期商人的特點從元稹《估客樂》看唐後期商人的特點黎英一、元詩創作的現實基礎元稹和白居易,是唐代繼李、杜以後最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他們所處的時代,正是安史之亂後,王仙芝、黃巢起義前,約莫一百年間(755—860)的所謂中晚唐時期,這是中國封建統治內部分化、社會經濟變動極大的時代。元、白所處的元和、長慶時期,政治上,方面表現為擁兵割據的軍閥(藩鎮)和中央政權(朝廷)間的長期對抗。朝廷中,牛李「朋黨之爭」、宦官專權迭起;另一方面,從對外關係看,安史之亂雖平,外患卻沒有解決,回紇跋扈,吐蕃入侵,形成民族上不可調和的矛盾。經濟上,由於安史之亂的破壞,關、隴、河、湟一帶遭受極大破壞,全國經濟重心移向南方。均田制的破壞和兩稅制的推行,農民進一步破產,所以產生於這一時期的 「憫農」詩特別多。種種跡象表明,唐王朝己經開始走下坡路。但王朝的衰微,卻為商賈提供了發展的契機。商業發展更盛於前期。兩稅法的推行,農村廣泛與市場聯繫,造成農產品的商品化,這使商賈在社會經濟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地方割據勢力對商人的扶持與唐王朝一貫奉行的抑商政策相反,客觀上有利商賈的發展。這些都是詩人有目共睹的事實,故這一時期吟詠商賈的詩歌較多。那麼商賈們是如何經營、販運以致四方之財的呢?元稹的《估客樂》一詩作了最為形象的描繪。元詩秉承白居易所提倡的「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的思想,能比較真實的反映當時的社會現狀。通過對元稹這首詩的分析,我們能看出唐後期商人的一些特點,這在唐詩中是不多見的。二、元詩所反映出的商人的特點元稹的《估客樂》一詩,我們可從以下五個方面來分析:(由於原詩偏長,此處不作引錄。)一、從商人的發家史來看,商人是棄農經商開始的。詩云:「歸來村中賣,敲作金石聲」。既然是從市場上買了東西回到村子中賣,那他一定是從農村中去市場的農民。唐朝後期,農民生活困苦,詩人發出農不如商的感嘆。張籍《賈客樂》:「農夫稅多長辛苦,棄業寧為販寶翁」。農民不堪官府的重稅,走上經商之路。姚合《庄居野行》:「客行野田間,比屋皆閉戶,借問屋中人,盡去作商賈。官家不稅商,稅農服作苦」。吟詠的也是這樣的史實。所以農業人口經商,可以說是中晚唐商人的一大特點。農民經商,分棄農經商和亦農亦商兩種形式。除了元詩中提到的棄農經商的農人,其他文學作品中提到的亦農亦商的商人也不少。如參廖子《闕史》卷上趙江陰政事條記載:「時有楚州淮陽農者比庄,頃以豐歲而貨殖焉」。可知莊田主在農事閑、年成好時也往往貨殖謀利,這兩段史料,前者在貞元間,後者當廠通初,故知中唐後農民亦農亦商也非罕見之事。二、商人到各地購運時,形成一種臨時性的商幫。詩云:「出門求夥伴,入戶辭父兄」、 「火伴相勒縛,賣假莫賣誠」。火伴即夥伴,即結群而行的商販。本來商人到全國各地販運,都是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張籍《賈客樂》中所謂:「金多眾中為上客,夜夜算緡眠獨遲」,就明確地指出了這一點。所以唐代商業的經營方式,都是個體主義的,不可能出現歐洲中世紀商人行會式的集體經營,甚至連幾個人聯合經營也不容易形成[1]。但是販運要求「求珠駕滄海,采玉上荊衡。北買党項馬,西擒吐蕃鸚。炎州布火浣,蜀地錦織成」。總之,是必須「經營天下遍」,山南海北,無遠弗屆。如系個人獨來獨往,是非常危險的。因此,商人整裝待發前,與同行結成臨時性的商幫,只有這樣,才能以團體力量共同抗拒猝發的禍害,以保障本身和商貿的安全。所謂「鉤鉅不敢下,下則牙齒橫",就是人多勢眾的結果,單獨個人是辦不到的。崔融則明確指出這一點:「若乃富商大賈,豪宗惡少,輕死重義,結黨連群,暗鳴則彎弓,眶眥則挺劍,少有失意,且猶如此」[2]。其所以能動則彎弓挺劍,睚眥必報,就是由於他們是「結黨連群」的團體行動。這是中後期商人經營的又一特色。三、靠假冒偽劣產品來完成資本的原始積累。詩云:「入戶辭父兄,父兄相教示:交關但交假,求利莫求名。求名有所避,求利無不營」。「火伴相勒縛,賣假莫賣誠」,「亦解市頭語,便無鄉里情。輸石打臂釧,糯米吹項瓔。歸來村中賣, 敲作金石聲。村中田舍娘,貴賤不敢爭。所費百錢本,己得十倍贏」。做生意,講求一個「誠」字,可昧了良心的奸商們,「賣假莫賣誠」成了他們尊奉的生意經。正是有了這樣的誓約,商人沒了「鄉里情",黃銅冒充金銀來打造鐲子,糯米吹做項珠,見識少的農婦,不敢與之爭貴賤,商人竟賺得成倍的利潤。靠賣假冒偽劣產品來發財財富,是奸商的不二法門之一,並非唐後期才有,韋應物《酒肆行》就描述了唐長安城的一個大酒家如何因制假賣假砸了自己的牌子。但令人吃驚的是唐後期竟如此的猖撅。首先, 當然是商人的利欲熏心使然。元詩開始就指到:「估客無住者,有利身即行」。商人東奔西跑,風餐露宿,無非追求一個「利」字,再加父兄的教導,夥伴的誓約,利字當頭,哪還有良心可言。再者,資本的短缺也是一個動因。農民正是由於瀕臨破產的情況下走上經商之路,囊中羞澀是肯定的,制假賣假是迅速致富的手段之一。最後,制假賣假的結果是:「顏色轉光凈,飲食亦甘馨。子本頻蕃息,貨販日兼并」。商人本利相生,利上轉利謂之蕃息。商人的事業蒸蒸日上,完成資本的原始積累。受害的卻是百姓。唐後期這種現象是十分突出的。四、經營全國各地的名牌產品,積累起巨額財富。當商人積累起一定的財富,就不再願意從事小本經營,需要把生意做大。他們採取的手段是結成商幫,搜羅全國各地的珍奇物產來獲得高額利潤。詩中提到的商品令人眼花繚亂:滄海珠、荊衡玉、党項馬、吐蕃鸚、火浣布、蜀錦、越婢、奚童。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商人十分精明,對全各地的名牌產品了如指掌,不僅對這些東西的產地銘記在心,而且對產品的性能也如數家珍,要不怎麼知道「越婢脂肉滑,奚童眉眼明」?那是一定會賣好價錢的。其次,商人由於要東到大海,西入吐蕃番族,北進沙漠之地,南至氣候炎熱的炎州。個人單獨經營是不現實的,也是十分危險的,故必須結成臨時性的商幫才行,前己述及。三是商人販賣的這些各地的奇珍異產,必然會為其帶來巨額財富,當然,客觀上也促進了市場的繁榮,加強了各地區的經濟聯繫,所以在唐後期出現「夜市」、「飛錢」和「櫃坊」等,商人功不可沒。五、與官府勾結,謀求政治經濟利益。商人勾結官府,這並非唐朝才有,早己存在過,也是司空見慣的現象。官商勾結的現象,唐前期已很盛行,如高宗時的長安富商鄒風熾,因其巨富,常與朝廷顯貴遊樂,並能出入宮廷,在皇帝面前誇富,其勢之盛,可以想見。中唐以後,這種風氣就更為熾盛。元稹詩中寫道:「先向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與主第,點綴無不精」。十常侍,即宦官,中唐以後,宦官執掌軍政大權,「萬機之與奪任情,九重之廢立由己」[3]。正是由於宦官一手遮天,故長安大小商販均賄賂宦官,掛名神策軍籍,身不宿衛,以錢代行,接受結賜,而在市肆從事販鬻。他們依仗宦官權勢,廣置資產,很少輸稅,還免除各種差役。不僅對宦官得賄賂,侯家與主第,即王侯、顯貴之家也必須一一點綴。這些聲勢宣赫的富商巨賈,不僅能與官府相結托,而達官權貴也往往樂至其門下,確如司馬遷所言:「淵深而魚生之,山深而獸往之,人富而仁義附焉,富者得勢益彰」[4]。由金錢開路。商人得到的好處是:「歸來始安坐,富與王者勍。市卒醉肉臭,縣胥家舍成。豈唯絕言語,奔走極使令」。大商賄賂大官,小賈賄交小官,逃避賦役,從兩京到地方均極盛行。以致州縣差科盡歸貧下,為弊頗深。由此可見,貪官和商賈相互勾結。狼狽為奸,利益均沾,互為借重,共同刻剝廣大人民,使人民"陷於饑寒的境地,這正是中唐以後社會危機日益加重的癥結之一。通過對元詩的分析,我們可以對唐後期商賈至少有以下幾點認識:一是從從商人員來看,經商者較前期增多,農人尤多;二是從商賈經營手段來看,奸商現象突出,商官勾結現象嚴重;三是從商人的作用來看,進一步加強南、北之間的經濟聯繫,客觀上促進了市場的繁榮;四是從商人的地位來著,唐政府的抑商作用較前期有所削弱,商人的地位較前期有很大的提高。元稹的《估客樂》一詩,作為中晚唐文學的代表作之一,其人民性和現實性之高,不是沒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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