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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文看岳飛

老文看岳飛

文久遠  2012322

古今中外,史書上記載了無數的歷史人物,我認為評價他們的標準,是看他們在當時的環境條件下,主要做了些什麼,怎麼做的,結果如何,在當時起了什麼作用,對後世產生了什麼影響;每位史學工作者、愛好者都要切記,不要用當代的人性、道德、法律觀念,更不要用所謂的普世觀念作為標準去評價歷史人物,否則,讀史不能使人明智,還會使人迷失心智。

易中天先生在{我的歷史觀}一文中說:岳飛的死,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天字第一號的大冤案。但在我來看,岳飛之死,死得其所;岳飛之警,遠遠不夠!!!

先簡介岳飛其人其事。

岳飛,字鵬舉,公元1103324日生於相州湯陰縣永和鄉(今河南省湯陰縣程崗村),其父岳和早逝。在邊患紛亂的環境條件下,其母姚氏從小給岳飛貫注忠君愛國觀念,希望岳飛長成後能保境安民,為國效力,並在岳飛背上刻刺「精忠報國」四字。岳飛也不負其母厚望,天資聰悟,臂力超人,習練武藝,精研兵法, 愛讀《左氏春秋》、《孫吳兵法》。自19歲從軍後,先後隨從劉、劉浩、宗澤、張俊、黃潛善、張所、李綱、王彥、杜充等將領抗擊金兵,滅殺匪寇,至1130年,始獨立建成「岳家軍」,前後採用「神武右副軍」、「神武副軍」、「神武后軍」和「行營後護軍」四個軍號。在抗擊金軍、滅殺匪寇的過程中,岳飛治軍嚴謹,軍法肅然,軍功卓著,軍力強盛;11339月,宋高宗為表彰岳飛,親筆書寫「精忠岳飛」四字,綉成一面戰旗,命岳飛在用兵行師時作為大纛;軍力最盛時為1139年,岳家軍增至八十四將,每將的平均兵力約為12百餘人,總計10萬人左右,與劉光世、張俊、韓世忠並稱南宋中興四將;加上吳玠,形成南宋最強的五大家軍。

再簡介歷史背景及宋高宗賜岳飛死的過程。

趙匡胤以兵變方式在960年立國後,定國號為,定都汴梁(今開封)。宋朝為了避免唐代末朝以來藩鎮割據和宦官亂政的現象,採取重文輕武的施政方針,嚴防驕兵悍將亂國。領兵將帥不得參與軍政大計,主管軍政大計的文官,有權調動軍隊,制訂戰略決策,手下卻無一兵一卒,導致內亂無憂,卻外戰無功。女真族在1115年建立金朝後,於1125年秋,分兵兩路攻打宋王朝,1127年佔領汴京,燒殺擄掠,史稱「靖康之難」;320日,金太宗下詔廢宋徽宗、宋欽宗二帝為庶人,徽宗被封為昏德公,欽宗被封為重昏侯,最後兩人客死異鄉五國城,至此北宋滅亡。

宋康王趙構急急忙忙如漏網之魚,從今天的河北相州逃到到陪都南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於1127612日即位為宋高宗,改元建炎;又從淮河、長江逃到杭州恢復宋朝,升杭州為臨安府;紹興元年(1131年)正式定都臨安,名為行在(陪都),實為首都。

宋高宗趙構其人,不乏聰明才智,卻無大智大勇,能夠偏安東南一隅,已是他的最高理想。但要做到這點,趙構必須做好三件事。

◆搭建國家機構,控制東南地域。

宋高宗即位後,先是啟用抗戰派首領李綱作宰相。李綱主張嚴懲張邦昌等漢奸,提出十條抗金建國的建議,並主張宋高宗還都東京抗金,完全背離了宋高宗的政治綱要,75天后即被罷免。接著又任命黃潛善、汪伯彥為左、右相,對於金兵的侵掠實行妥協退讓政策;後又陸續任命朱勝非、呂頤浩、杜充、范宗尹、趙鼎、張浚、秦檜為宰相,偏安團隊逐漸形成,和議策略基本確立。

◆滅殺匪寇,消除內亂。

在南宋王朝後撤的過程中,出現許多武裝集團。其中既有宋朝的散軍逃將如孔彥舟、李成、張用、曹成等人,也有王念經、彭友、范汝、陳、鐘相、楊幺等農民起義軍,拒不接受南宋王朝的封號及指令,攻城佔地,自立為王,既抗擊金軍,也抵抗宋軍。對於南宋王朝來說,這些武裝集團自然是匪寇,危害過於金軍。1130—1135年間,在宋高宗的指令下,張俊、岳飛、韓世忠、劉光世等南宋將領先後滅殺這些匪寇首領,收編投降兵卒,內亂基本消弭。

宋金和議。

靖康之難後,在金軍的南侵壓力下,宋高宗一直漂泊逃竄。112710月逃至揚州,再逃至鎮江、建康、杭州、越州、明州、定海,最後乘船入海,漂泊到溫州避難;直至1131年正月,宋高宗才返回杭州,並把杭州升為臨安府。此間宋高宗向金元帥完顏宗翰致書,說自己「守則無人」,「奔則無地」,「惟冀閣下之見哀而赦己」;此後還派洪皓出使金朝求和,結果金朝不許,宋金之間兵戎相爭不已。此間較大的宋金戰爭有韓世忠領軍的黃天盪之戰,宋軍勝出;岳飛,錢需領軍的建康之戰,宋軍勝出;張浚領軍的富平大戰,金軍勝出;吳、吳磷兄弟領軍的和尚原之戰,宋軍勝出。1134年至1136年間,岳飛還率軍三次北伐,對地處河南的偽齊劉豫政權進行沉重打擊,促使金熙宗於113711月廢掉劉豫的齊國。金熙宗又採納完顏宗磐、完顏昌的建策,準備把偽齊舊地交給宋朝,而要宋朝向金稱臣,貢納歲幣。宋朝在金的使臣王倫被遣送回朝,傳遞這一信息。得到這個信息後,宋高宗和秦檜力排眾議,在 1139年正月接受和議」:金朝把陝西、河南等地給宋朝,宋向金稱臣,每年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金朝歸還已死在五國城的宋徽宗和皇后的棺木。

和議雖成,但金朝以兀朮為首的主戰派並不滿意,於11405月發兵10萬攻打宋朝。在不到1個月的時間裡,和議中金「賜」給宋的陝西、河南等地,又被金朝奪回,金軍進而威脅淮南;宋朝面臨覆滅的危險,宋高宗只好又下令抵抗。其時宋軍改制已成,戰力旺盛,劉錡取得順昌大捷;韓世忠收復汝州;張浚收復宿州、亳州;吳磷保住了川陝;而岳家軍則在取得郾城大捷後,又在穎昌大敗金兀朮,並自郾城進軍朱仙鎮,距開封只有四十五里。眼看勝利在望,岳飛信心十足,對部下說出豪言壯語:直搗黃龍府,與諸君痛飲耳

    但宋高宗與金朝相處的最佳策略是偏安江南,手上有勝利籌碼,即想與金朝換取偏安江南局面,連下12道金牌召回岳飛,致使岳飛「十年之力,廢於一旦」。1141年,宋高宗任命張俊、韓世宗為樞密使,岳飛為副,一舉收回三大帥兵權,又形成北宋時期以文治武的政治格局。至此,宋高宗和秦檜與金朝和議的內部最大障礙已除,但金兀朮卻不罷休,遣密信給秦檜說:爾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也。於是,秦檜指使其死黨、右諫議大夫万俟mò qí Xiè)首先上章彈劾岳飛;又夥同張俊收買岳飛部將王貴部下的副都統制王俊,指使王俊誣告張憲、岳雲謀反,把張憲、岳雲逮捕下獄;秦檜又派楊沂中到廬山把岳飛誘騙到臨安,以謀反罪名下獄。

1141年農曆11月,趙構和秦檜以稱臣賠款,割讓從前被岳飛收復的唐州、鄧州以及商州、秦州的大半為代價,簽定紹興和議,宋金東以淮河,西以大散關為界。

1141年農曆除夕夜,(1142127日)在宋高宗的旨意、秦檜的謀劃、万俟的執行下,不惜違背宋太祖趙匡胤不殺大臣的祖宗家法,以無中生有的罪名,將岳飛在在杭州大理寺風波亭以毒酒賜死。岳飛在臨死前寫下八個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岳雲及張憲則同日遭到處斬。

再分析岳飛致死的原因。

趙構身為宋高宗,集君國為一體,他的偏安東南一隅的願望與意志,即是宋王朝處理對金朝關係最高層面的策略方針。金朝武力相逼,宋高宗只能武力對抗;金朝願意和議,宋高宗自然積極配合,哪怕自毀長城也在所不惜。至於主戰派文臣武將的態度,百姓平民的願望,只要不對宋王朝構成威脅,根本不在考慮之列;青史如何記載,後人如何評說,更無須放在心上。權力在手,要殺你,就殺你;有依據殺你,莫須有也殺你;妨礙和議要殺你,威脅王權更要殺你。不知其無罪而強加之謂冤,明知岳飛無謀反罪而強加之,不過借故殺功臣政敵、為偏安東南掃平障礙耳,何冤枉之有???!!!

至於宋高宗選殺岳飛,則有三大原因:

以軍人身份干政。宋朝自建朝始,就規定統兵將帥不得參與軍政大計,以防止他們利用機會發動政變,而岳飛多次犯忌。127 年趙構即位之初,岳飛還是一個下級軍官,就越職進言,希望趙構「親率六軍北渡,則將士作氣,中原可復」; 1130年,在{五嶽祠盟記}中高調宣揚「迎還二聖」;1137年秋又上書建議立皇儲;1138年,再提增兵,反對議和;解除軍權後上廬山休養,宋高宗多次命令都不下山;1139 ,南宋與金第一次訂立和約,趙構、秦檜大肆渲染慶賀,岳飛卻進了一道《謝表》,對和約予以全盤否定。如此種種,怎能讓宋高宗安心?!

岳家軍戰力最盛,對宋高宗威脅最大。岳飛從軍以來,身經大小2百餘戰,勇冠三軍,謀略過人,極少敗績;岳家軍從無到有,從小變大,從弱到強,從少到多,不犯百姓,不畏金軍,乃至金軍得出「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結論;秦檜、張俊等人為了羅織岳飛罪名,威逼利誘近3百餘名岳家軍將領,只有四人附從,大多數人保持中立;如此種種,怎能讓宋高宗放心??!!

岳飛潔身自好,不近女色,不貪錢財,書法剛勁飄逸,文才武功過人,雖與文臣武將關係不是很好,但深得民心軍心。如此光輝形象,手握重軍,干預政事,怎不讓宋高宗寒心???!!!

岳飛作為一個傑出的中國歷史人物,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群體看法不同;用不同的觀念去衡量岳飛,結論也不同。

岳飛入獄後,當時很多大臣向宋高宗進言,希望能保岳飛一命。趙士身為宋高宗趙構的皇叔,德高望重,進諫說:「中原未靖,禍及忠義,是忘二聖,不欲復中原也。臣以百口保飛無罪」; 范澄之在上書中尖銳指出,「宰輔之臣媚虜急和」,「胡虜未滅,飛之力尚能戡定」,「是豈可令將帥相屠,自為逆賊報仇哉」! 並引用南北朝時宋文帝殺害名將檀道濟,以致自毀長城的鑒戒,懇切希望宋高宗回心轉意;韓世忠也曾前去質問秦檜,秦檜冷冰冰地回答:「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艴然變色」,憤憤不平地說:「相公! 三字,何以服天下」!可見文臣武將求救無用,更增宋高宗、秦檜殺岳飛之心!!!

對於歷朝歷代的專制君主來說,岳飛是個最值得武將學習的榜樣。內憂外患起,則封官加爵,增兵加餉,委之以平亂重任;威脅到君主王朝時,則解除兵權,輕則閑置,重則奪命,以免後顧之憂。所以在宋孝宗時,詔復飛官,以禮改葬,賜錢百萬,求其後悉官之。建廟於鄂,號忠烈。淳熙六年,謚武穆。嘉定四年,追封鄂王」。元朝丞相脫脫編著的{宋史.岳飛傳},也給予岳飛極高的評價:「西漢而下,若韓、彭、絳、灌之為將,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並施如宋岳飛者,一代豈多見哉。史稱關雲長通《左氏春秋》學,然未嘗見其文章。飛北伐,軍至汴梁之朱仙鎮,有詔班師,飛自為表答詔,忠義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諸葛孔明之風,而卒死於秦檜之手。蓋飛與檜勢不兩立,使飛得志,則金仇可復,宋恥可雪;檜得志,則飛有死而已。昔劉宋殺檀道濟,道濟下獄,嗔目曰:「壞汝萬里長城!」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飛,嗚呼冤哉!嗚呼冤哉!清朝乾隆皇帝亦在御批中說:「知有君,而不知有身;知有君命,不知惜己命。知班師必為秦檜所拘,而君命在身,不敢久握重權於封疆之外。嗚呼!以公之精誠,雖死於檜之手,而天下後世仰望風烈,實可與日月爭光矣。還給岳飛致祭曰:惟爾公忠秉性,智勇超倫,送上一塊金匾叫偉烈純忠」,號召文臣武將效仿岳飛。

平民百姓為社會最底層,平常苦,戰亂更苦,自然希望多有岳飛這樣的武將在內憂外患時保境安民,是以江淮一帶百姓極為懷念岳飛,建有多座廟宇以悼念祭祀岳飛。最為著名的有杭州岳王廟,河南湯陰岳王廟,武昌鄂州岳王廟,朱仙鎮岳王廟,浙江寧波東錢湖岳王廟,河南安陽宋岳忠武王廟, 靖江岳飛生祠,宜興岳飛生祠,香港銅鑼灣岳王廟,台灣至今存有十一座岳飛廟。8百餘年來,各地岳王廟香火旺盛,祭祀不斷,可見岳飛的形象在平民百姓的心目中遠超過關羽。

如從人權的角度來看,岳飛具有不可剝奪的生存權、居住權、發展權,以他當時擁有的武功才智、將領軍隊來說,誰都沒有資格決定他的生死。可惜的是當時處於君主專制時代,岳飛既無天賦人權觀念,亦無反叛抗爭意識。宋高宗解除他的兵權,他欣然從命解職;要他接受調查,他欣然套枷入獄;要致他於死地,他欣然喝酒喪命。在死之前,猶自辯無反反行,有用嗎???何苦呢!!!

如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岳飛無任何反叛行為,岳雲與張憲的謀反信件據說被燒掉了,軍權已被剝奪,人證物證俱無,怎能以謀反罪名賜岳飛以死,斬岳雲張憲?!何況祖宗之法規定不能擅殺大臣。但君權至上,宋高宗、秦檜就敢做,莫須有又如何???!!!

如從當時的社會狀況來說的話,擅殺大臣,自毀長城,社會危害莫過於此。但自1141年紹興和議後,宋金之間20余年無戰事,直至公元11619月,金廢帝完顏亮撕毀紹興和議,再次大舉南侵。由此可見,殺了岳飛對當時的社會並沒有產生多大危害,宋王朝也沒引起多大動亂。

如果從我的立場角度來看,岳飛是個不忠、不孝、不智、不義、不祥之人。

不忠岳飛的效忠對象既是宋高宗,自應遵守宋王朝法規,不干涉軍政決策,不參與皇室家務,遵從政令軍令,盡心儘力而為。但他在很多問題上違背了這些法規,成為宋高宗偏安江南的障礙;宋高宗沒能感覺到岳飛的忠心,反而感覺到了威脅,此謂之不忠!

不孝岳母為岳飛刺字「精忠報國」,君國本為一體,岳飛所作所為不能讓君主放心,實非岳母姚氏本意。不能領會母親言傳身教本意,言行舉止漸行漸遠,致使母喪不足五年,身死君手,此謂之不孝!

不智心有保境安民、精忠報國之志,身有勇冠三軍、領軍殺敵之能,但無忠行取信於上司君主,先離王彥,次背張浚,再違趙構;御下極嚴,伺上不恭,左右不善,妻友不睦,此謂之不智!

不義能耐既長,官爵既高,部屬越多,責任越重。義者當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唯恐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果不其然,岳飛死後岳雲及張憲斬給岳飛通風報信的進奏官王處仁和武將蔣世雄,分別受到革職、流放嶺南和編管的懲處;參與審理岳飛案的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彥猷,曾認為飛無罪飛不應死,万俟卨就彈劾他們,誣告他黨庇岳飛,將他們罷官;大理少卿薛仁輔曾認為岳飛是冤案,就被万俟卨誣為持心不平、用法反覆,也被罷官;布衣范澄之為伸張正義,曾請求宋高宗特赦岳飛,並斥責秦檜媚虜急和令將帥相屠,實自為逆賊報仇,最後也在流放地含悲辭世;另一位布衣劉允升曾上書訟飛冤,也被關進大理寺獄,慘遭殺害。眾多株連迫害事例,雖非岳飛本意,卻由岳飛案例造成,此謂之不義。

不祥經過歷朝歷代封賞,民眾百姓膜拜,史書文學推廣,岳飛的民族英雄形象已植根於當代社會。自1840年以來,中國受盡西方列強的欺辱,民眾百姓更希望有岳飛式的民族英雄抗擊侵略者,使民族國家免於危亡。但史書好讀卻難懂,英雄好做卻難當,自岳飛死後,凡具備岳飛三條死因者,盡遭飛來橫禍。袁崇煥身受千刀萬剮,吉鴻昌安坐直面飲彈,新中國亦有兩位開國元勛非正常死亡。還要怎樣解讀,才能使國人理解岳飛的悲劇所在呢?還要怎樣宣傳,才能避免岳飛式的悲劇再次發生呢???!!!

中學歷史課本是青少年的歷史啟蒙書,在教學大綱的規範下,在教師的啟迪下,青少年會初步形成自己的歷史觀。那麼,現在的歷史課本是怎樣述評岳飛呢?摘抄如下:

「岳飛,南宋著名的將領。史書記載,岳飛年輕時勤奮好學,並練就一身好武藝,19歲時投軍抗遼。傳說岳飛臨走時,其母在他背上刺了精忠報國四個大字,這成為岳飛終生遵奉的信條。紹興三年,岳飛得高宗獎「精忠岳飛」的錦旗。紹興六年,岳飛再次出師北伐,此次北伐,岳飛壯志未酬,寫下了千古絕唱的名詞《滿江紅》。1142年,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毒死於臨安風波亭」。

這段文字不足以讓青少年得出合適的結論,本人斗膽修訂如下:

「岳飛,南宋著名的將領。史書記載,岳飛年輕時勤奮好學,並練就一身好武藝,19歲時投軍抗遼。傳說岳飛臨走時,其母在他背上刺了「精忠報國」四個大字,這成為岳飛終生遵奉的信條。紹興三年,岳飛得高宗獎精忠岳飛的錦旗。紹興六年,岳飛再次出師北伐,此次北伐,岳飛壯志未酬,寫下了千古絕唱的名詞《滿江紅》。岳飛文治武功超群,不擾民,不貪財,為南宋政權平定內憂外患,立下赫赫戰功;但空有忠心而無忠行,未能取信於宋高宗,深為君主所忌。1142年,在宋高宗的旨意下,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毒死於臨安風波亭」。

套句老話,太陽底下沒什麼新鮮事兒。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身條件,學習文化技能,博採眾人長處,定下發展方向及奮鬥目標。但人在江湖飄,那能不挨刀,學了就會做,做了就有結果,還要有思想準備來享受或承受這個結果。你願意怎麼學習仿效岳飛呢???

我們沒有資格要求古人做或是不做什麼,也沒有能耐改變歷史發展的進程或歷史人物的命運,但我們可以通過學習和理解歷史,形成合適的歷史觀念和思維模式,使自己能根據所處的社會環境,選擇合適的行為模式,從而達成動機-行為-效果之間的一致性,避免岳飛式的或其他模式的悲劇在自己身上發生。

我注意到,自1993年後,中國高級將領從無一人在公開場合發表非國防話題,也有軍人不幹政的相關規定。如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幸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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