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高血壓特點 及高血壓患者臨床用藥原則
05-27
老年高血壓特點及高血壓患者臨床用藥原則
高血壓是老年人的常見病。老年人高血壓發病率高,其臨床癥狀及特點與中青年高血壓明顯不同。在治療中應注重老年人血壓升高的病理、生理特徵及機制,做到臨床合理用藥,其合理用藥原則如下。 1 注重長期化用藥原則:除非高血壓患者發生心肌梗死、腦卒中等心腦血管病後血壓可不再升高,否則患者應長期堅持乃至終生服藥,以使血壓保持在理想水平。近年來研究表明,高血壓患者發生腦卒中後血壓己恢復正常者,繼續服用降壓藥物,與對照組比較,仍能降低死亡率。2 血壓平穩控制原則:老年人往往伴有全身動脈硬化,急劇降壓會影響重要臟器的血供,因此需要緩慢降壓。在降壓治療中,宜選用作用緩和的藥物,無效時再用強烈的藥物或聯合用藥,有條件時宜選用長效或緩釋製劑。在諸多降壓藥中,ACEI類降壓藥通過抑制交感活動對血管的作用。降低血管變異性;ATII類受體拮抗劑通過抑制外周血管運動和促NO與PGI2的釋放,使血壓變異下降;而利尿劑、肼屈嗪、Β受體阻滯劑對血壓及血壓波動的作用呈相互分離。為防止血壓驟降,服藥應從小劑量(成人的半量)開始,選用起效平穩的長效降壓藥,確保較好的治療覆蓋(以其長的藥物半衰期而得以覆蓋下次劑量"晨峰")。用藥過程中應經常複查血壓,不斷調整用藥劑量,避免血壓過度波動。
3 選葯個體化原則:在治療老年高血壓合併心力衰竭時,應合理降壓、強心、應用ACEI,血壓宜降至140/90 mm Hg為好,過低可能影響腦和冠脈供血。使用ACEI時,宜選用依那普利(2.5~40 mg/d),或雷米普利(1.25~20 mg/d);不宜選用開搏通,以防腎功能減退。老年高血壓患者不宜使用硝苯地平、異搏定和硫氮卓艹酮,可使用氨氯地平(2.5~5 mg/d),鈣拮抗劑和Β受體阻滯劑不能同時使用,否則可使猝死的發生率增加。老年人常合併有其他慢性疾病,如慢阻肺、哮喘等,採用Β受體阻滯劑應慎重。又如使 用非激素性抗炎葯能引起鈉瀦留,可加重高血壓,此時可選用小劑量利尿劑聯合應用,但合併糖尿病、痛風、高脂血症者則應禁用或慎用。合併前列腺肥大者或糖耐量減退者,可選用Β受體阻滯劑。據報道70%的高血壓患者需採用兩種以上的藥物聯合治療才能將血壓控制到正常水平,尤其是老年單純收縮期高血壓患者。 4 劑量個體化原則:老年高血壓患 者在確定所服藥物後應選擇合適劑量,既要根據血壓升高程度,又要結合個體對藥物的敏感性及反應性因人而異,且不可照本宣科,千篇一律。初開始服用降壓藥時,宜從小劑量開始並逐漸增量,達到治療目的後,可改為維持量鞏固療效。忌單獨加大劑量服用一種降壓藥而產生不良反應。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的不斷提高,老年高血壓的患病人數日益增多,且在諸多方面有其自身的非凡性。因此,迫切需要採取有效措施使老年人的血壓得到良好控制,減少併發症,降低病死率和致殘率,從根本上徹底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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