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慨 | 初二女生5分鐘被扇耳光踢打56下!爺爺勸阻也被打傷!有什麼仇?
又見校園暴力事件!
前段時間,陝西渭南實驗初級中學初三學生樂樂三次在不同地點被多人暴力侵害,還被拍下視頻發到網上,施暴者的行為讓很多人震驚。那麼,這起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原因是什麼呢?
△視頻:陝西渭南一女生遭校園暴力
網曝視頻:女孩5分鐘被打56下
網上曝光的這段總長為5分35秒,用手機拍下的視頻,內容是一個身穿校服的女孩被幾個人暴力毆打。
在視頻中,除了這名被打的女孩,還分別出現了一個男孩和兩個女孩。而畫面之外,在現場至少還有一人在對毆打過程進行錄製。
視頻中被打的女孩名叫樂樂(化名),從巴掌打在臉上的聲音,可以看出力度很大,以至於現場有人過來勸阻。
在視頻里,樂樂一共被連踢帶打56下,同時一個打人的女孩口中還反覆提到了要錢的事。
據調查,這段視頻拍攝於今年10月15日,拍攝點是渭南一處商場的地下停車場。到底是什麼原因能讓這些施暴者傷害自己的同齡人呢?經過多方努力,記者找到了被打女孩的爺爺,事情的真相也逐漸浮出水面。
一周三次遭毆打 爺爺勸阻也被打傷
12月5日,記者在渭南市一個城中村的出租屋見到了被打女生的爺爺張師傅。他告訴記者,視頻中被打的女孩就是自己的孫女樂樂。而樂樂被打不止一次,在之後的一周內,她又被毆打了兩次,連她的爺爺也在勸阻時被打傷。
張師傅說,起初樂樂說自己被打以後,他認為是孩子間的玩鬧,並沒放在心上。直到10月21日,當這些孩子直接到家門口對樂樂大打出手時,他才慌了神,趕忙出來制止,但沒想到自己也被打了。
打人者系高年級學生 要錢不給就動手
這些孩子大都和樂樂同歲,到底為什麼要對樂樂施暴呢?據樂樂說,從去年開始,她認識了一個比她高一個年級的女孩,這個女孩夥同他人時不時就問她要錢,不給錢就威脅,9月份起,這些人就經常毆打她。
樂樂告訴記者,從初二開始,她認識了一個初三學姐,這個學姐就和另外幾個同學時不時找她要錢,不給錢就威脅。從今年9月開始,還時不時毆打她,在10月15日和20日兩次的毆打過程中,還拍攝了視頻和照片並傳上網。
9人被抓獲 4人因涉嫌搶劫罪被刑拘
在針對樂樂的連續暴力侵害事件發生後,11月30日,渭南公安臨渭分局經過調查取證,將涉嫌對樂樂進行暴力侵害的9人抓獲歸案,經調查取證後,對其中四人以涉嫌搶劫罪刑事拘留,對其中五名施暴者涉嫌尋釁滋事被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因五人案發時都未滿16周歲,行政拘留不予執行。
民警表示,這三起暴力侵害案件涉及到的施暴者有9人,包括受害人樂樂在內,大都是留守兒童或者單親家庭,父母和學校對於孩子出現的異常情況沒有足夠重視,以至於釀下禍端。
目前,樂樂所在的學校已經組織心理輔導老師,對她進行心理干預,渭南市教育局也已對事件展開進一步調查,並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校園安全排查。
未成年人犯罪刑罰有明確年齡規定
我國《刑法》規定,未滿14周歲的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這8項重罪的,負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負完全刑事責任。但是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那麼,對於校園欺凌事件,施暴者是未成年人,尤其年齡在14歲以下的青少年,是否就能逍遙法外,「打了白打」呢?
校園暴力止於罰 還是止於教?
有一種輿論認為法律太軟,要求更加嚴厲地懲罰施暴的未成年人。其實,未成年並不是違法犯罪的護身符。就在一個月前,北京剛剛宣判了一起校園欺凌案件,五名未成年人被判處11個月到1年的有期徒刑。
法律對未成年人犯罪已經提高懲罰力度,而校園欺凌還是頻頻發生,問題出在教育,特別是法制教育沒跟上。「罰」是為了「教」,「教」是為了「不罰」。不僅很多施暴未成年人對法律無知、無視甚至蔑視,而且一些家長和老師也忽視自身的法律學習與人文精神素養。讓未成年人懂法、敬法、守法,需要成年人以身示範,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
一方面要儘快完善校園暴力的立法和執法,明確標準、明確責任主體。另一方面,對那些在青春期走偏了的孩子,更是要加強對他們的正確教育、引導和感化。唯有如此,才能從源頭上遏制住他們想要舉起拳頭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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