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有獨立執政的權威

16、有獨立執政的權威

【原文】或曰:今使臧12奉君令詔卿相,莫敢不聽,非卿相卑而臧獲尊也,主令所加,莫敢不從也。今使管仲之治不緣桓公,是無君也,國無君不可以為治。若負桓公之威,下桓公之令,是臧獲之所以信也,奚待高、國、仲父之尊而後行哉?當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徵令者,不辟尊貴,不就卑賤。故行之而法者,雖巷伯信乎卿相;行之而非法者,雖大吏詘乎民萌。今管仲不務尊主明法,而事增寵益爵,是非管仲貪慾富貴,必暗而不知術也。故曰:管仲有失行,霄略有過譽。

【譯文】有人說:「如今讓奴婢帶著君主的命令去詔告卿相,沒有誰敢不聽從,這並不是卿相地位卑賤而奴婢地位尊貴,君主有命令加其身上,沒有誰敢不服從。如今使管仲治國不依靠桓公,就等於是沒有君主,國家沒有君主就不能進行治理。如果依靠桓公的威勢,下達桓公的命令,是奴婢使卿相服從的辦法,為什麼要等有了高氏、國氏、仲父那樣的尊貴地位以後才能辦事呢?當代的行事、都丞這種下達徵召命令的小官,不避讓尊貴的人,不專去找地位卑賤的人。所以辦事符合法令,即使是宦官也可以使卿相服從;辦事不符合法令,即使是大官也會屈服於平民百姓。現在管仲不致力於尊敬君主彰明法令,而從事於增進寵愛增加爵位俸祿,如果不是管仲貪圖富貴,必然就是愚昧而不懂得治理的辦法。所以說:管仲有錯誤的行為,霄略有錯誤的讚譽。

【說明】韓非的這段評議又過於簡單和幼稚了,他認為,即使是一個奴婢,只要奉君主之命,那麼就沒有誰敢不聽。既然奴婢可以奉君主之命,那麼管仲也可以象奴婢一樣奉君主之命,何必去要求那些地位、富貴和關係親密呢?韓非這就弄錯了等級關係!君主執政,是可以讓奴婢奉命行事,但大臣執政,能否象奴婢一樣奉命行事呢?當然不行。大臣執政,就要拿出大臣的權威,如果大臣沒有權威,誰能服從大臣的命令呢?而大臣的權威,則由君主賦予,如果君主對待大臣就象對待奴婢一樣,誰又能服從大臣的權威呢?管仲之所以要求這些,就是要讓更多的人知道,他有君主賦予的權威,他有獨立執政的權威。他只有擁有了獨立執政的權威,不象奴婢一樣奉命行事,他才能進行治理。否則,他與其他小官吏一樣,只是一個奉命行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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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1.臧:《莊子·駢拇》:「臧與谷二人相馬牧羊。」《楚辭·嚴忌<哀時命>》:「釋管晏而任臧獲兮,何權衡之能稱。」《荀子·王霸》:「則臧獲不肯與天子易埶業。」《荀子·禮論》:「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谷,猶且羞之。」《韓非子·喻老》:「豐年大禾,臧獲不能惡也。」這裡用為古代奴婢的賤稱之意。

2.獲:《易·離·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丑,無咎。」《詩·小雅·采芑》:「方叔率止,執訊獲丑。」《墨子·小取》:「獲,人也。愛獲,愛人也。」《荀子·王霸》:「則臧獲不肯與天子易埶業。」《韓非子·喻老》:「豐年大禾,臧獲不能惡也。」《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且夫臧獲婢妾,由能引決,況仆之不得己乎。」李善注引晉灼曰:「臧獲,敗敵所破虜為奴隸。」《方言》卷三:「荊、淮、海、岱雜齊之間,罵奴曰臧,罵婢曰獲。」這裡用為古代奴婢的賤稱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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