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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信因何謀反?

劉文瑞

  

漢初韓信被殺的故事為人們所熟知,關於他是否真要謀反,學界卻一直有爭論。不管真相如何,淮陰侯韓信以謀反之罪被呂后用計殺死在長樂宮,則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如果從組織與管理角度反思韓信是否謀反?為何謀反?倒不失為一個有價值的案例。

  對韓信在楚漢相爭中的重要作用,人們都清楚。當韓信擁有重兵之時,如果謀反易如反掌。第一次,是劉邦在滎陽與項羽苦戰之時,韓信掃平趙、燕、齊之地,已成一方諸侯之勢。於是,他請求劉邦委任他為假(代理)齊王。劉邦極為不滿,但在張良、陳平的提醒下,稱「大丈夫定諸侯,即為真王耳,何以假為!」直接冊立韓信為正式齊王。項羽的說客武涉為韓信分析當時的形勢道:「足下右投則漢王勝,左投則項王勝」,建議韓信擁兵自立,形成三分天下之勢。而韓信感於劉邦「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言聽計從」之恩,拒絕了武涉的提議,全力支持劉邦。第二次與第一次基本同步,是齊人蒯通以相士角色策動韓信自立,理由與武涉完全一樣,也是「足下為漢則漢勝,為楚則楚勝」,稍有不同者是蒯通建議由韓信自己來建立最高政權,令「天下之君王相率而朝於齊」。但韓信同樣不忍背漢,史載此時的韓信「自以為功多,漢終不奪我齊」。第三次,是在垓下滅了項羽之後。劉邦改封韓信為楚王,「漢終不奪我齊」的一廂情願,變成勝利後即刻就奪走了齊的冷酷現實。這時韓信依然擁有謀反的實力卻沒有反,很有可能他覺得楚王也是王,「待遇不變」,更有可能他認為服從和示好可以解除劉邦對自己的戒備。第四次,是在劉邦巡遊雲夢之際明顯表現出對韓信的敵意。此時韓信如果造反,仍有一定實力。但他猶豫了,而且殺了項羽亡將鍾離眛以表忠誠。沒想到劉邦卻以謀反罪把他抓起來,使他說出了兔死狗烹、鳥盡弓藏的名言。但這次謀反的證據實在不足,劉邦雖然無賴,也多少有點不忍之心,於是赦免了韓信,把他降級為淮陰侯。最後一次是陳豨謀反,劉邦親征,史書言之鑿鑿稱韓信與陳豨勾結,呂后用蕭何之計殺了韓信。

   韓信謀反的指控是否靠得住,得由歷史學家去考證。即便韓信最終謀反是真,作為管理者,我們更關心的是,韓信是如何一步步走上不歸路的?當代公司運行中,總會遇到高管團隊的變化和調整,甚至會有內訌和分裂,企業怎樣才能避免掉進高管「叛變」的陷阱?

   學管理的都知道皮革馬里翁效應,這一效應最簡單的表述就是「你希望什麼,就得到什麼」。人們一般從積極意義上理解它。但韓信的案例告訴我們,皮革馬里翁效應還可以表述為「你恐懼什麼,偏偏就會遇到什麼」。劉邦最擔心的是韓信謀反,這種擔心會導致他「無中生有」,即便韓信沒有謀反,也會按照他將要謀反來對待。在這種心理支配下,對方越表示沒有二心,上級就越懷疑他是偽裝。韓信殺了鍾離眛並不能取信於劉邦的原因,就在於你既然忠心無二為何先前要窩藏該人。現在我要收拾你,你才殺了鍾離眛,說好點是你不打自招,說不好點是你用心更深,橫豎都是你靠不住的鐵證。現實管理中,高層的成見一旦形成,下面不論做什麼都會「驗證」這個成見。以韓信為例,即便他做得更多,劉邦找不到他追隨漢王以來的破綻,也有可能認為他從一開始投奔漢王時就是項羽派來的姦細。在公司高層的內訌中,一旦認定「你從一開始就沒安好心」或者「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麼主意」,這種「逼反」效應就已經開始發酵。

  上級一旦對下級起疑,下級就有可能洗不清。劉邦除了懷疑韓信,還曾懷疑過蕭何,只有張良以辟穀修道的方式避開了這種懷疑。當蕭何奏請開放上林苑讓無地農民墾種時,劉邦就把蕭何關進大牢,理由是蕭何「自媚於民」,收買人心,只是在王衛尉的質問下才放了蕭何。有些不明就裡的學者,讚揚蕭何強買百姓田宅的自污行為,認為這可以解除劉邦的疑心,其論誤矣。劉邦之所以放了蕭何一馬,關鍵是蕭何始終沒有插手軍務,在軍隊中沒有任何影響。假若蕭何是軍功起家,那怕有十個王衛尉為蕭何鳴屈也無濟於事。至於秦時王翦請求「美田宅園池」以去秦王之疑的舉措能夠奏效,關鍵在於當時秦王正在用人之際,且王翦的田宅來自秦王恩賜。如果王翦是自買田宅,恐怕適得其反。所以,如何跳出謀反陷阱,前提是君主要給出不是陷阱的生路,而不在於被猜忌者的表白自保。在這方面,做得最好的就是宋太祖「杯酒釋兵權」,但這種案例太少,而韓信式案例則屢見不鮮。

  韓信謀反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在他最有實力謀反時,他最不想謀反,反過來,隨著一次次的實力削弱,他的離心傾向越來越強烈。如果從決策形成機制看,陷身於利害衝突漩渦中的權衡和選擇,反叛者並不是在自身力量最有利時發難,而往往是在自身已經陷入絕境時的孤注一擲。是否擲出最後的籌碼,不在於你有多少本錢,而在於是否陷入絕境的自我判斷。由此再進一步推論,中國古代的兵法十分看重「窮寇勿追」,圍困也要網開一面,目的就在於不要使敵手陷於絕境。那麼,在內訌中,如何把握「留餘地」和「給出路」的分寸,就是至關重要的判斷。而建立「商人式分手」的契約(那怕僅僅有分家式的模糊默認),則是杜絕反叛、走上正常組織分化的制度保證。

  由此可見,促成韓信式謀反的條件有二:一是上司對下屬的失控恐懼,二是下屬對自己的絕境恐懼。上下雙方對這種恐懼的判斷,心理因素要佔主導地位,往往是一種腎上腺素作用的表現,並非深思熟慮的理性判斷,即便有理性權衡也不起決定作用。這種決策,是不能用數理方法求解的。

  推而廣之,有許多具體管理舉措,如果從「恐懼」角度考察,就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其要害所在。例如,某些績效考核的方法,究竟是出於激勵員工的願望,還是出於防範員工偷懶的擔憂,或者在激勵和擔憂中各佔多大比重,就值得重新思考。即便是最富有建設性的戰略設計,究竟是出於事業發展,還是出於對威脅的恐懼,也需要認真掂量。

(引文出自《史記·淮陰侯列傳》)

  發表於《管理學家》2014年9月

 博克管理員註:圖片來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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