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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恩養」到屠戮:清廷對明朝宗室態度為何忽然轉向?

原創作者丨胡丹

(一)

順治元年(即明崇禎十七年,1644年)五月,清軍在擊敗李自成後,進入明朝的舊都北京。先為明臣,後為闖臣,今又為清臣的百官入見大清攝政王多爾袞。官員們吃驚地發現,有兩位身穿明朝——此時應該叫「前明」或「故明」了——親王服色的人,分別端坐在多爾袞的左右。

經介紹,他們才知道,原來這兩位,一位是德王,另一位是晉王。

這兩位沒有了故國的王子,徒有親王的尊榮,此時不過是多爾袞的私有之物,依庇在其保護之下。

原因很簡單,他們是多爾袞俘獲的,是攝政王的戰利品。

好比這位德王,名叫朱由樞,他還是在五年前,即崇禎十二年(清崇德四年,1639年)多爾袞率軍入關襲擾作戰時,在山東濟南府所獲(據記載,此次清軍入關,一共生擒一親王、一郡王、一奉國將軍)。

在對待被俘明朝宗室的問題上,當時還沒有控制朝政的多爾袞,就已顯出比其他滿洲諸王貝勒高明一籌。比如崇禎十五年(崇德七年)清軍再次大舉入關,這次主帥不是多爾袞,他們對所獲明朝宗室就不那麼客氣了,據統帥多羅饒余貝勒奏報,清軍直攻至山東兗州府,對所擒魯王朱以沛(親王)及樂陵王、陽信王、東原王、安丘王、滋陽王等郡王,還有管理王府事務的宗室等官數千人,「盡皆誅戮」。這與多爾袞對所有「陣獲(明朝)諸王,盡加收養」的柔和政策,是完全不同的。而且多爾袞的軍隊,在滿洲諸軍中,軍紀相對也較好,很少發生濫殺的情況。

(大清攝政王多爾袞)

(二)

順治元年五月清軍入據北京後,開始爭奪天下,此時已執掌大清國政的多爾袞,在政治上延續了籠絡明朝官民的措施,這從清朝為崇禎帝後發喪、收用明朝降官、保護明朝陵寢、蠲免賦稅等一系列措施上可以看到。這一時期,清廷對前明宗室,採取的是「恩養」、給出路的政策。

在清軍進京的第二天(五月三日),攝政王多爾袞就傳諭兵部,稱「朱姓各王歸順者,亦不奪其王爵,仍加恩養」。表示,老朱家的王爺們,只要歸順,就可以保留爵位,繼續食大清之祿。

不久再次重申:「其朱氏諸王有來歸者,亦當照舊恩養,不加改削」。這是為了吸引朱氏宗王來降。不「改削」前朝王爵的政策,對那些已經失去家園,顛沛流離,糊口都難的明朝宗王們,無疑是極具誘惑力的。

(攝政王令旨。皇帝發令,稱為聖旨;皇太子、親王發令,稱為令旨)

雖然以上兩道敕諭所指都是「朱氏諸王」,但一般前明宗室也都得到優恤和照顧。比如大同,經過闖王之亂後,「各王府及有宗祿者,誅鋤殆盡」,「所遺者唯窮宗數百餘人」,在地方官奏請後,都得到「量給糧米,以資糊口」的養贍,或將宗室發到各村落散住,令其自食其力。

由於清朝當時是打著替崇禎帝復仇的旗號入關的,所以「念及遺裔,(讓前明宗室)計復原職」。然而,一朝有一朝之制度,前朝的宗室難以在新朝「復職」(比如清朝怎麼可能承認明朝的德王、晉王呢?),故清廷政策的根本,在於「恩養」,給那些流離的宗室人口提供「住所、食用」,令彼有「室家之安」。據陝甘奏報,宣(府)、大(同)兩地親王,給歲祿五百兩,二字王(即藩王)四百兩,鎮國、輔國、奉國將軍以此有差,中尉以下皆授地二晌(皇帝說史按:將軍、中尉是親、郡王的宗室名號)。顯然多爾袞此時對前明宗室的政策是相當優厚的。

(三)

順治二年六月的一天,多爾袞再次下令對明朝遺裔予以「養贍」,弘文院大學士兼禮部尚書馮銓叩頭謝恩,此舉令多爾袞一驚,他馬上想起,馮銓在前明就是內閣大學士,不禁嘆道:「你們這些降臣,到底還是懷念你們的舊主啊!」馮銓意識到自己舉動失當,急忙補救,答道:「王爺尚且篤念,何況臣等!」

然而,多爾袞對前明宗室採取的籠絡政策,不久後忽然發生變化,開始變得嚴厲起來。

順治三年二月,負責招撫江西的兵部尚書孫之獬奏言:「江西故明宗室數千人,聚居省城,不無可虞」,請敕令鎮守將領「驅治」之。這是清朝大臣首次建議對前明宗室採取強制措施,然而諷刺的是,孫之獬恰恰正是明朝降臣。戶部複議後,多爾袞遂藉此事,下令將「其宗室名色概行革除」,各省前朝宗室祿田、錢糧與民田一體起科,犯法者與小民一體治罪——一紙詔令,將一度承認的前明宗室名號連同一切特權,正式廢除。

(清朝在順治三年後始大屠前明宗室,而李、張農民軍縱橫十幾年,所殺明朝宗室更是不計其數。傳說他們還把萬曆之子福王朱常洵煮湯吃了——當然此說是妖魔化農民軍,並非真有其事,但亦可見,崇禎以來,明朝宗室已陷入水深火熱的地獄之中)

(四)

當年五月,北京忽然傳出「明諸王私匿印信,謀為不軌」。清廷立刻進行了調查,果然查獲魯王、荊王、衡王世子(皇帝說史按:世子是親王繼承人的名號)金玉銀印,此案導致魯王等十一人被誅。

而上一年在杭州降清,被送來北京的潞王朱常淓(此人在崇禎自殺後,差一點在南京被擁立為帝),也在此時被殺;他在河南衛輝的王府,也被全部拆毀。

此時清廷已顯出對前明諸王的嚴厲手段。雖然事後多爾袞在召集九卿、科道官員訓話時,表示對沒有參與「逆謀」的諸王,仍與恩養,但同時也表示,「似此訛言不息,實煩朕意耳」。表示了在政局不穩的條件下,對規模龐大的明朝宗室的憂慮。之後清廷對前明宗室的政策,已一步步趨嚴,恩養開始為暴力所取代。

事變後的第二個月,多爾袞傳諭兵部,要求各省(主要是山東、河南、山西等省)查明前明宗室的情況,並委撥官兵將諸王及其眷屬護送來京。

清廷將各地宗室(主要是親、郡王)集中到北京看守居住,引起他們的極大恐懼,有的逃跑,有的裝瘋,有的裝病不起,還有的就自殺了,如山東的玉田王自刎、齊東王絕食,他們的王妃也都自縊而亡。

隨著清軍向南用兵的深入,在順治三年到七年間,對前明宗室展開了殘酷的大屠殺。比如順治三年,清軍入廣州,執紹武帝,殺故明藩王十五人於東校場;七年,在惠州誘殺六王,而且老少男女都不放過,「凡諸王子在襁褓,及宗室女已嫁者,盡殺焉」!(凌揚藻《蠡勺編·恩恤前明諸王》)這一時期,清廷已將前明宗室作為一種隱患,加以刻意消除,死者不計其數。然而濫殺未免殃及無辜,導致許多朱姓人家也被迫改姓(明末清朝著名畫家八大山人,他的本姓就是朱,據說也是明朝宗室)。

(五)

多爾袞「恩養」政策的急劇轉變,鄭克晟先生認為主要是三個原因:

其一,當時南北各省反抗激烈,許多反清揭幟者都試圖「扶立明朝一人」(擁立一位明朝的藩王),這在當時是普遍現象,表明人民懷念明朝。使得前明宗室的存在,對於清朝構成一種現實的威脅。尤其是在南方,福王、唐王、魯王、桂王等王相繼被擁立稱帝,其他宗室成員被抗清勢力扶立以為號召者,指不勝屈,必然使清廷採取人身消滅的暴力政策。

(南明隆武帝,他是以唐王稱帝。南明諸帝,無一不是由諸王被擁立為帝)

其二,與清初大規模的圈地有關。清廷為了圈佔前明宗室、勛戚所佔大量莊田,必然要對他們進行迫害,對其財產予以剝奪,不可能容許這些亡國之人繼續享受特權。

其三,還由於明朝降官的挑唆。比如首發「驅治」之議的孫之獬,在前明時為閹黨,削籍家居,清軍到山東後,他率先剃髮迎降。馮銓也是閹黨。他們這些人,為了表示與前朝的決裂,在迫害前明宗室方面表現得尤為出力。(據鄭克晟《試論多爾袞對明皇室態度之演變》)

多爾袞在順治七年去世,順治皇帝隨即親政,對盡屠前明宗室的血腥政策進行了調整。順治帝表示,因為地方不穩,多扶前明宗室「招搖惑眾」,「因而故明各王等多被誅戮」。他下令,「自今以後,凡各直省有故親王、郡王流落地方者,該督撫察其投誠實情,有無功次,並將伊家口起送來京,分別畜養」;至於鎮國將軍以下的宗室,則「不必起送,各照原籍編氓樂業,令其一體輸稅當差」。也就是將前明親、郡王送京集中看管(畜養),但將軍以下的宗室人口,則不必送到北京,只需編入地方民籍,和小民一樣納稅當差,讓他們安心做清朝的子民。

明朝宗室在亡國八年後,先還享受了一些優待,隨即承受了長期的屠戮,至此才被清廷承認享受與普通百姓一樣的生存權!

可憐,明朝宗室人口,盛時數十萬人,不事生產,坐享富貴,不料一旦朝家傾覆,一切富貴皆如幻滅。至於清朝殺了多少前明宗室,已是無法統計了。但需要注意的是,明朝宗室人口眾多,且有貴有賤,有富有貧,清朝重點清除對象,是上層宗室(如諸王),對將軍、中尉以下宗室,乃至於大量的無名封宗人,不可能趕盡殺絕,因此我估計所殺者應在數千人左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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