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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賦》解讀(二)

胎生元命無財星,為赤子承恩之寵。

此庚寅、辛卯、甲申、乙酉等日,皆本主天元。自坐絕地,為胎生之宮,即胞胎格也。其生甚微,所以喜印綏,怕財克。主少年招受皇恩,大概與印格同論。如乙酉、乙酉、乙酉、甲申,是此格也。《喜忌篇》云:五行絕處,即是胎元,生日逢之,名曰受氣是也。

凡思註:此是言胞胎逢印綬的格局,月令印綬,而日主自坐七殺、死絕之地,更顯印綬之有情,若為正印格,則忌正財相剋,成「貪財壞印」之勢,若偏印無妨,無論正、偏財。

歲月正官,七煞混淆人下賤,時日獨強專制,職重權高;月時七煞,正官雜亂病交侵,歲運沖開合去,官清名顯。猶嫌過制,最忌爭強。

《喜忌篇》云:「四柱純煞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見一位正官,官然混雜,反賤類。有去官留煞,亦有去煞留官。」又云:「四柱煞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又云:「月令雖逢建祿,切忌會煞為凶。官星七煞交差,卻有合煞為百」是也。此二格,各有所主。歲月正官,以官為主,嫌煞混之。月時七煞,以熱為主,嫌官亂之。時日獨強,專制歲運,沖開合去,互文見義也。過制則七煞不顯,爭強則難以去留,其理當細詳之。如壬子、甲辰、己卯、壬申,月時正官,日下卯為七煞,得申內庚金,合卯中乙木之煞為貴。又如,張傳郎八字:乙日以庚為正官,申內庚金,近七月生,庚旺辛衰,六月丁火旺,為去煞留官,故貴。又如:丙午、丙申、甲寅、丁卯,丙丁雖多,不敵月令之煞,又行官旺運,身旺變鬼為官,故貴。

凡思註:此是言官殺混雜的情況,無論官格、七殺格,但有官殺混雜出現,皆為最忌。而七殺生旺有制則化作偏官而「職重權高」,制殺亦不宜太過,則反作貧儒。歲運沖開合去之說,要建立在原局有制化的基礎之上,若原局無制化去留,歲運逢之,更易激起凶性傷人傷物。如壬子、甲辰、己卯、壬申,非原文所論申卯暗合之故,乃是雜氣正官,僅得餘氣,非為最旺,最喜兩財相生,又得三合財局,喜上加喜,申字雖為傷官,只作帶忌,不傷格局大體,若申字顯露則另當別論。

天元無氣,卻宜中下興隆。

此印綬格也。如甲乙生於冬月,天元無氣,地支有亥子水生木,為興隆之象。又如丁亥、丁丑等日,丁火無氣,又有壬癸來克亥子,得之為黨,反能生出甲木,為地支興隆,喜土來克財,丑中得之為財,亦利之類。古人論中下,以日、時支言。如日干月令無氣,若所坐之支及時得地,亦為成實之命。若無氣,而日時又在衰敗之鄉,則終身偃蹇可知矣。《喜忌篇》云:凡見天元太弱,內有弱處復生是也

凡思註:天元無氣,卻宜中下興隆表達的內涵是,日干「無用」,而日支「興隆」,依然可以入富貴。不僅日干,日支也是日主的一部份,任何一物能夠「得用」,均代表著日主的富貴加身。如月令格局難入法眼,而又入日下正馬等格,依然顯赫,此即是因中下興隆而得濟。

年本偏官,須忌始終克害。

此歲德格也。如甲日逢庚申,太歲為年上偏官,一名元神,一名孤辰,其煞最重,終身不可除去,故主始終克害。克害,非專指祖父、六親,本身亦在其中矣。如丁巳、丁未、辛巳、壬辰,喜一壬合二丁為制。乙卯、丙子、己卯、丁卯、喜丁丙化去三乙,皆主貴,但克害終不能免。或雲;七煞多極,切忌始終克害。亦通。

凡思註:太歲為統攝,掌管一生,七殺若落於此處,不論格局高低,總難免有所克害,最喜時辰有食、印等物相加,食神最妙。丁巳、丁未、辛巳、壬辰,雜氣偏官入格,但是六親以及對日主的克害是不同於格局的原則,故不能免。乙卯、丙子、己卯、丁卯,殺眾印化,丙正印為喜,丁火濁雜,象在七殺,是其克性所在。

羊刃極喜偏官,削平禍亂。

此羊刃格也。大抵羊刃忌財,以刃破財,財生煞,煞克身,及刑沖三合、六合,喜煞制伏,而煞自製者。又作凶斷。

凡思註:陽刃格喜七殺相制,以凶制凶,兩得其用,多入武職。

金神只宜制伏,降肅奸雄。

此金神格也。大抵金神,不畏過制,只忌破制與失制。歲運同。甲己日得此三時,惟甲日得之為正。

凡思註:金神不怕制之太過,是不同於制刃、制殺的一個顯著特點。

陽德陰貴,旺則榮顯,而弱可保名。

陽德,天月二德及日德。陰貴,天乙貴神及日貴格也。弱雖不如強,亦可自守。

凡思註:此言吉煞等物喜生旺精專,弱衰則遜色,前者更主富貴層面,後者更主事象層面。

天罡地魁,衰則貧寒而強當絕世。

即魁罡格也。喜強惡衰,忌財官,要並踏。

凡思註:將衰、強換作「入格」「不入格」即可。

官庫財庫,沖開則榮封爵祿,塞閉則貧乏資財。

此雜氣,財官格也。如甲見丑為官庫,見辰為財庫,見未為本庫,見戌為食庫。官為上,財次之,本庫又次之。若庫在年月之中,管事太早,難發;少年若在日下及時之中,雖晚發,不失為富貴。造化要見沖刑、破害,以開局鑰,怕有星閉塞。如丁用辰為官庫,或戊字僭之,或戊辰壓之,是閉塞也。如此,則丁不能官,須柱有甲戌或歲遇之,方吉。

凡思註:入得了上格,官庫才是真官庫,財官才是真財庫,格局體制無限擴大,如朱元璋造,傷官去官,又坐官庫,則去盡天下之官。格局小者可能是為政府、財團打工的,財官之庫皆不是自己所有,神馬都是浮雲。

傷官正官,傷盡則獨握權高,半殘則必遭蹇難。

此傷官格也。半殘,言傷不盡。《喜忌篇》云:四柱傷官,運入官鄉,必破是也。

凡思註:傷官去得盡正官,方可另立新政,去不盡,則為禍百端,起義失敗。

日月倒沖官祿,無填無絆,而祿馬飛來。

此飛天祿馬格也。

凡思註:無填無絆是指無官星出現,無字合住相邀之字。

天地制合煞神,不過不失,而名利驟發。

天地制合煞神,乃天干、地支或是食神制煞,或是羊刃合煞,但制合不宜太過,如一煞二食、二羊刃,則過而失也。身煞兩停,制合不過,煞乃凶神,故主驟發。《喜忌篇》云:偏官制伏太過,乃是貧儒。見不可過也。

凡思註:七殺有制、合得當,均主富貴,且和正官入格者相比更具備迅速崛起之特點。

惟官印最宜相會,德政加封。

此官印格也。如甲日得辛為官,又有癸為印,或地支有酉子字皆是。官印於身, 一克一生。陰陽配合,而又自相生焉。故主為相,有王佐之才;為將、有運籌之智,為守宰,著循良之政。要本身與官印相等,乃極品貴也。否則,隨力量升降、輕重言之。

凡思註:官星配印,官重身輕者更喜之。

有祿馬極喜同居,官能稱職。

此財官格也。如甲日見己丑、己酉及壬午、癸巳等月之類,是祿馬同居。與上官印相會,皆為三奇格也。須要本身力旺,或遇時氣可稱。此格祿身強弱不等,降下論之,身弱難壽。

凡思註:財官格,官旺身旺者更喜之。

印綬逢煞則發,逢合則晦,逢財則災。破合去財,亦發。

此總論印綬喜忌。逢煞,謂之印賴煞生,功名顯達。若遇偏財合去,正財克去,皆主災晦。柱中日干健旺,或有比肩破合去財,則印煞可以雙收,亦主發達,但不清也。詩云:「忽逢甲己加金局,丙火尋常便可嗟。運行旺火生身地,功名何處不光華」是也。

凡思註:印綬逢煞則化之,逢合則生我不專(未必災),正印逢正財謂貪財壞印,有合、去正財之物則有病去病。

建祿遇官則貴,遇財則富,遇印則秀。敗財破印不吉。

建祿,則身旺。故用官、用印、用財皆吉。有敗財、羊刃、比肩,則身太旺,皆足以劫我之時。分我之官,奪我之印,建祿尤喜印與財,故見,敗財破印,則偏枯不成造化,財印俱見,混雜不富,不秀無成之命也。

凡思註:建祿用官、用財、用印,皆主富貴,不喜劫、刃,若建祿又財印並見,用印忌財,用財不忌印,全在輕重權衡。

官煞兩停,喜者存之,憎者棄之。武能去正留偏,化官為煞;文能去偏留正,化煞為官。運逢身旺必加封;財印交差,欲其進也,忌其退也。貴能見義忘利,取印舍財;富則見利忘義,取財舍印。歲遇命強而進爵。

官煞不可並用財印,難以交留,故喜憎存棄,或去煞留官,或去官留煞,欲忌進退,或取印舍財,或取財舍印,各從其有力而重者。用之文武富貴,亦推言其類,未必盡然,四格皆以身旺命強為主,歲運生扶為妙。通融論之:身與財旺、力停得官,煞來亦可化財助印,為福益厚。身弱無官煞未化,不惟不勝官煞,而財印交差,身制不護,無可為倚,必定貧賤。

凡思註:此言官殺去留,武即傷官,文即食神,傷官去官留殺,食則反之。財印交差,要分何為體何為用,是財先印後還是印先財後。

十干背祿,喜見財豐,敗逢比肩逐馬。官煞俱有,猶如去煞留官。印助身強,必定收功拜職。

此言傷官格也。《喜忌篇》云:「十干背祿,歲時喜見財星。運至比肩,號曰背祿逐馬」是也。

凡思註:傷官格,喜財星引化,見比肩、劫才、陽刃則不喜,壞我財星。傷官格,官殺並透亦成格,內涵與官殺格之官殺去留相似,只是體用倒置。

五行食神,許乘馬盛,禍生正印、梟神。官煞一來,誤致反賢敗德。梟神印旺,立見破敗傷身。

此言食神格也。此因上文背祿逐馬,窮極將官煞而轉為福,故此章言因財致富,被官煞助印為禍,而反大壞。互文見義,不可不詳察之。蓋食神喜財怕梟,官煞生印,則梟愈旺,傷喜見印,食怕見印,故並言之。

凡思註:食神亦喜財星,忌見印,但偏、正印又有不同,食神格,官殺並現,全在乎輕重權衡,不可執一而斷,入格、敗格均不為奇。食神忌見官、印,並不代表見了官印就一敗如灰,亦有王侯將相,如我愛好和平的人民解放軍「忌」見美軍、東洋鬼子,但真正見了,我消滅了它,就是大功。緊張不代表考得差,怕鬼不代表捉不了鬼,命理無非人事。

戊日午月,勿作刃看。時歲火多,轉為印綬。

此陽刃與印同宮,火多則印旺,故能轉弱從強。然刃助身強,又得印助,則文理高致,可以隱惡而揚善。若有己字透出,仍以刃斷。印、刃俱有,其人不免性毒。有好運來,成功;運退刃來,或被財衝起,亦凶。喜正官制之為妙。如癸亥,戊午、戊午、戊午,此命正合此論。

凡思註:午字一體而二用,合理的分析思路是兩不相掩,刃自刃,印自印,各論成敗。癸亥造,印重身強,可「擔」財星,此財自可生出官星。若以流行的看法認為印旺反喜財來克,則大失本質內涵。

丙日丑時,非為背祿;支幹金旺,反作資財。

時,當時,指月令也。丙日生逢丑月,丑中己土,傷官背祿,主貧。得干支庚辛,金氣旺盛,土能生金,卻為財斷,須丙日健,或寅午戌火局亦旺,可任其財,時支是丑,支中巳酉合庚辛透出丙火生旺者,亦合此格。如雨日本身自旺,單見丑月,無庚辛透露,及巳酉丑局,真背祿矣。

凡思註:雜氣何以曰「雜」,因無主客之分,故庫中三物平等,三物均不透,不可論傷官,透庚辛或支會金局,則以財星為主論格。

官坐刃頭終被刑,貴壓三刑須執政。

如甲日見辛卯月,及辛卯時,官不得令,反被卯中丁火傷克,歲運又見,定然遭刑。若官熬制伏得宜,雖以貴論,遇刃年終凶,是羊刃最壞造化也。貴壓三刑,乃命中犯三刑,雖凶,若得一個天乙貴人正照。生旺得時,反主掌典刑政,可專征伐。貴人不生旺者,亦可作從政斷。是貴神,最為吉煞也。

凡思註:官星自可制刃,若偏弱偏輕,難免力不從心,逢陽刃崛起之時多應凶,三刑最為不利,見貴人吉曜加持,則能化凶為吉。

德蓋七煞,必是安禪之士;花迎六合,豈非淫蕩之人。

德即天月德,乃慈善神也。七煞,乃孤辰煞也。德蓋七煞,主人有道德,因道德而生富貴。花,即桃花煞,乃淫蕩煞也。六合,乃多情煞也。花迎六合,主好色歌唱,大非端士。又如:戊子生人,見癸丑之類,乃支幹交合,為滾浪桃花,四柱子午卯酉,為遍野桃花,主男不媒而婚,女不媒而嫁。

凡思註:前者取天德和孤辰內涵的結合。後者取桃花煞和六合內涵的結合。

孤寡雙全帶官印,當膺住持;無則只為道行。

孤辰、寡宿二煞,怕雙逢疊見,只一位不論。帶官印在上,雖為增道,亦貴。如無,只平常借道而已。如甲戌、戊辰、庚辰、丙子;甲戌、戊辰、庚辰、丁丑。俱是清高長老之命。

凡思註:格局有成再見孤寡全,多主僧道中人,論富貴仍依格局,何門中人,屬象法範疇。

控邀隔角,逢生旺必過房舍;絕則終守鰥孀。

控神、邀神,是孤寡煞也。假令寅卯辰人,見巳,辰人謂之控神煞,又謂之邀神煞;見丑,寅人謂之窺神煞,又謂之追神煞。余仿此。更值歲運不和,三元刑戰,為凶尤甚。

凡思註:孤寡再逢隔角,主骨肉分離、六親不近,死絕最驗。

吞啖全排,家人消散;空亡遍見,親屬離傷。

吞啖、空亡二煞,乃克害孤寡之辰也。須全排遍見,方如經斷。若食遇吞啖財食貴祿等格,見空亡尤為不吉。

凡思註:吞啖乃梟神又見梟神,連環並見,為至凶之物,空亡多見亦不利六親家人。

財印雙傷,斷其必無上下;官煞俱去,知其少失爺娘。

凡思註:財為養命之源,印為生身之氣,官、煞為印綬之「印綬」,是印綬之保障,失之則難免財破之禍、兄弟之分福,故有此論。

此二節專論骨肉。

純耗純刃交差,牛羊類斷;純陰純陽排克,豬狗徒看。

大耗、羊刃,乃神煞之最惡者。孤陰、孤陽,乃干支之不調者。耗、刃攢聚交至四柱上,主賤之極,作牛羊之類斷之。天干皆是一偏,地支沖刑破害,此必是無正性之人,作豬狗之徒論之。若夫驛馬、六害、華蓋、劫煞、亡神、年月等煞,見偏陰偏陽,尤凶。如甲子、庚午、甲子、庚午,甲用辛為官,庚煞透出,又不得今,甲用己為財發祿,午月子午對沖,時又不成,作不仁不義斷之。又如甲午、甲戌、甲午、甲子,三甲並見,用官官不顯,財印俱沖,並無所託,當是貪圖無厭、不認六親、薄情背禮之人也。

凡思註:此言陽刃、大耗等凶煞匯聚而無貴人、秀氣點綴、引化,又陰陽偏枯,多屬無情無義、品性下作之人。

甲子造,東金西木兩兩交戰,不仁不義,甲午造,午戌傷官得局,印欲制化不得,反激怒傷官而損壞本身之性。此皆是「不利」之因素,實斷時宜多方權衡,生搬硬套未必得驗。

衰受眾梟,乃是寄食長工;絕逢重食。宜作屠行牙儈。

梟與食相反,故並舉之。其身嫌衰絕,一也。裹而逢梟,難作偏印;絕而逢食,難作壽星;故皆不吉。寄食長工,因裊難得飽食;屠行牙儈,因食雖得飽而賤。

凡思註:梟乃奪食之物,乃人之後母,見日主衰弱必然欺身。大要偏財父星。若日主身處衰敗死絕之地,食神難免竊氣之嫌,故不主壽,只主謀生、糊口之技藝等。

若也純官、純煞、純馬、純財,身旺無雜則官居極品。

凡命,以純粹不雜為上,偏枯混亂為下。且如甲日,以辛為官,柱中只有酉、辛字,是謂純官;以庚為煞,柱中只有申、庚字,是謂純煞;以正財為馬,柱中只有丑未己字;以偏財為財,柱中只有辰戊戌字,謂之純馬、純財。位身旺為大富貴格,建祿得格,出門便是富足。日下次之,時下又次之,建祿遇正官第一,正財次之,惟煞壽不永。若羊刃之月,純煞第一,財格則防橫事。假如癸卯、乙卯、己巳、乙丑,此命純煞,乃能盡善,亦貴為極品。又如:甲戌、丁卯、己巳、乙亥,官煞混雜,賴甲己合化為貴,因雜化力過,不得善終。

凡思註:純則精專,再入格,更易出大格局。從格局角度,干透一物,不論地支幾處,均為純。己若為正財,見丑未亦可謂純,但只有丑未而不透己字,不可言正財,蓋庫中三物不透則無主客之分,辰戌戊字同理。癸卯造之例不十分到位,殺眾印化,故格大,關鍵在於印化眾煞,而非煞純以致極品,又太歲偏財增強了七殺之勢,更顯印之有情,需要指出的是,偏財不傷正印,若換做正財則印星無用,難有如此造化。

全印、全沖、全制、全食,命強無破則祿受千鍾。

全印,如甲日見子癸壬亥,或正,或偏,無所駁雜。全沖,如地支純亥、純巳、純子、純午之類,衝出祿馬,或寅申巳亥子午卯酉辰戌丑未,皆是。全制,如甲日見丁字或午字,傷盡官星,虛空生出土來為財。全食,如甲見丙,柱中純寅之類,須得日主生旺,正庫臨官月日時者,皆貴人也。如己未、乙亥、丙寅、辛卯,此全印剝雜。又有辛財克刑,運行身旺則貴顯;行身衰,則刑陷。如辛亥、己亥、辛亥、己亥,四柱純亥,衝出巳中丙戊,全沖為貴。

凡思註:全印得成的潛在前提是印綬有情於我或入他格,既於我有利則多多益善,不論一位二位四位都好。全沖是指虛邀之格,局中無官星,沖合祿馬得宜。全制是言傷官傷盡,全食亦然食旺身旺,暗邀官星。

己未、乙亥、丙寅、辛卯,此造七殺格,殺用印化,印星得局又制化了傷官,兼數格之功而貴顯,財星帶忌,這個辛輕浮,破壞不了印綬之局,但總會有克害的事象,所以貴自貴,險自險,兩不相掩。此造不可論傷官駕殺,因有印綬存在,輪不到傷官發言,此正財也壓制不了印綬,難作「救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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