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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人和大女人

 小男人和大女人  文/程乃珊       小男人或大女人,總是戀愛場上最缺乏戰鬥力的一方。

    或許在原始洞穴狩獵時代,大男人和大女人,因強壯威猛都是十分受歡迎的。漸漸地,我們的祖先走出洞穴,開始追求更為精緻文明的生活:人類對「大」和「小」的概念認定,開始從單一的僅著重外表的物理角度轉向細微敏感又神秘的化學角度。儘管如此,「男」字還是以「田裡的力量」組成,所以,大男人的概念中,威勢堅實仍是其主旋律。

    其實越是大男人,越不會處處強硬表現出來。真正有大男人風骨的,猶如真正的女人味,是隱在骨子裡的,有需要時才表現出來;那些動輒向女人吆三喝四、粗聲粗氣的男人,自以為是大男人,其實是自卑到要從女人身上找自尊的小男人。正如現今不少自稱怕老婆的男人,其實才不怕老婆呢,只是以「怕老婆」之名來寵老婆而已。所以,「怕老婆」者其實是老婆最堅實的依靠和庇護所,他用愛征服了她。相反,故作聲勢擺出一副「家中我說了算」的大男人,或許老婆是怕他的,但他是在武力或經濟手段高壓下達到這種地位,那是低下的不光彩的,是制服不是征服。

    大男人對女性分外照顧特別尊重,被人嘲笑「怕老婆怕老娘」一點也不覺得是問題;處處怕被人看低,處處要逞強的男人,才是小男人。「女」字的寫法,似足一個婀婀娜娜、慵懶地斜靠在窗欞邊的女人。其實這個世界確有大男人,永遠不會有大女人(個頭高大的例外)。

    今天普通的大女人概念是年齡大、收入高、學歷高、能力強的「大」,其實女人再大,在她所愛的男人面前,始終還是一個小女人。大女人在她的男人面前做小女人,不是矮化自己,完全是一種享受。她不需要在他面前逞強,她可以完全脫下那身強硬的盔甲,讓自己的頭在他胸前靠一靠。

    愛情,可以讓大女人成為他的小女人,也可以讓小男人變成大男人。只有傻女人才會看不起自己的男人,那等於看不起她自己。只有缺乏自信的男人,才不敢征服一個在事業、成就上比自己大的女人。

    香港大女人陳方安生,在政壇上梨形酒窩時隱時現,笑容可掬,在舞場上與丈夫翩然起舞,如小鳥依人。退出政壇後,自己上街市買菜,但在香港市民心目中,陳方安生始終是位政壇「大姐大」。真正的大男人自然有辦法讓大女人成為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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