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與「法」:中華傳統文化的血脈與枷鎖
最近這些年,學界存在兩種極端現象,一是崇儒崇到極致,試圖把儒學重新抬上聖壇,似乎只要回歸儒學,一切問題都會迎刃而解;二是批儒批到極致,硬生生把儒學說得一無是處,似乎一切問題的根源都源自儒學。
這兩種極端現象我都很反感。說實話,極端是因為並不真的了解儒學,更不能全面地了解中華傳統文化的實質與全貌。一知半解,望文生義,厚古薄今或厚今薄古地解讀和批判,只圖博取眼球,這很要命。
我今天就來幫大家理一理傳統文化的主要線條和脈絡,以便大家對傳統文化有個基本正確的了解。
1 商周禮樂文明的內核:貴族精神與政治倫理
要講文明史,我們一般把人類文明或文化史分為神話時代,英雄時代,宗教哲學時代,道德哲學時代以及科學和法治時代。講中華文明或文化史,也大致如此。只不過有明文記載的中華文明史並不久遠,大致自商代才開始有文字記錄。所以,關於神話時代和英雄時代的中華文明我們不談。宗教哲學和道德哲學這兩個時代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都是交叉重疊的,所以,講中華文明就得從這個交叉的時代開始。
商代以前的華和夏是兩個不同時期的部落,華大致對應刀耕火種的早期,而夏則基本上已經有了平整土地,從事手工業,能觀天象預測天氣的時代,這一點我在前期講甲骨文字時講過了。遠古部落時期到底有怎樣的文明或者文化形態,我們並不清楚,只知道有彩陶、玉器等物質文明,包括黑陶「雞蛋殼」這種拿到今天仍令人嘆為觀止的高超制陶技術,還有一些簡單的圖騰符號,比如後來佛教採用的卍字元號及各種彩陶紋飾。
到商代,已經是手工業和商業貿易非常發達的時代了,「商」的甲骨文就足以說明問題。當然,商代的社會形態是一種自由的方國部落聯盟,在本質上仍然是一種部落聯盟的形態。商王朝作為中央王朝,各方國部落必須承認其大國地位,並定期交納稅貢就是了,別的事情商王朝並不過問多少。
所謂方國部落,其實就是一個大的家族。在方國之內,民眾都是自家人。雖然也有戰爭掠奪而來的戰俘成為奴隸,但社會的主體基本上都是方國部落的家人,是自由民。一個方國部落就是一個家庭,家庭首領及其跟班就是當時的貴族階層。這種社會形態決定了商代社會穩定的根基在於約束貴族階層的行為,只要貴族階層不出事,社會就不會有大的動亂。
所以,商代文化最典型的特徵就是產生了貴族思想和貴族精神,也就是後來所謂的「禮」,亦即治國理政的政治倫理思想和規範。
周禮之「禮」並不誕生於西周,最晚也應該是誕生在商代。我們都知道,武王伐紂後做的第一件事是請教商紂王的叔叔(亦說弟弟)箕子(今朝鮮國的祖先)如何治國理政,箕子授《洪範·九疇》,這便是後來周禮的根基。
周是后稷的後人,擅長農耕,「周」字的甲骨文就足以說明問題。西周開始分封建制,設井田,封諸侯,但周的治國理政的綱領仍然是沿襲商禮,其目標依然是強調對貴族士大夫的行業約束,強調貴族思想和貴族精神。
我在講《孔子與春秋》時講過,在周代,最有貴族思想和貴族精神的,不是聲名顯赫的周文王,而多數是商代遺民,比如當時的宋國。宋襄公的故事大家都聽過吧,今天的人嘲笑他迂腐,其實宋襄公的言行正是商周禮樂文明的典範,是商周貴族精神的代表,也是「禮」制之下政治倫理的突出表現形式。
2 春秋戰國的禮崩樂壞與儒法鬥爭
在西周早期,國泰民安,社會富足安康。自春秋以降,開始禮崩樂壞,主要原因是兩個土豪出身的諸侯國不守禮制,一個是最強大的「野蠻人」楚國,另一個是擁虎狼之師而坐大的秦國。春秋主要是楚國亂綱常,戰國主要是秦楚爭霸亂綱常(雖然有所謂五霸,其實主要是楚和秦在鬧事,這一點可收聽我的《孔子與春秋》了解詳情)。
講到這,我們就應該提到中華傳統文化的第一個線條,即所謂儒學文化了。
孔子生於春秋亂世,面對禮崩樂壞的社會現狀,一直思考和尋求社會重返正常軌道的路徑。只可惜他老先生並沒有找到今天的人們所津津樂道的「普世價值」或者「憲政民主和法治」的路子(這也正是今天的民主人士狠批儒學的原因,我這樣講來,你是不是覺得很搞笑啊?)。孔子找到的只有自商至周的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和思路。
一者,孔子懷念西周早期的國泰民安和富足安康。二者,孔子在整理商周典籍的過程中發現了所謂商周禮樂文明的精髓和核心,即所謂「禮」。
關於孔子和儒學,我先簡單提到。下面繼續講中華文明的主線條。
戰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最操蛋的時期,不僅是禮崩樂壞,更是生靈塗炭,爾虞我詐,雞鳴狗盜,成王敗寇,不擇手段。這固然是一個所謂諸子百家,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時代,但實際上主宰社會的只有兩大學派,第一是所謂法家思想,第二是上面提到的孔孟儒學。
法家思想是中華傳統文化的第二個主線條,其內核是「合縱連橫」和「稱王稱霰」以及的「嚴刑峻法」以求「一統天下」。
儒家文化與法家文化的本質區別主要有三點:
其一,儒家治國強調的是貴族精神和政治倫理,強調的是通過倫理道德對貴族行為進行管制和約束,而法家強調的是臣服天下和嚴刑峻法,強調的是通過法制對全民進行強力管制。
其二,儒家文化強調的是「君臣有義」,「民貴君輕」,強調對百姓施「仁政」,而法家強調的是王道霸業,強調的是「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強調的是「民有好惡,故可治也」的「治民」思想。
其三,儒之「禮」的最高倫理準則是「興來繼絕」,即興滅國,繼絕戶,讓滅亡的國家重新興旺,杜絕一個國家或部族出現滅絕的情況。而法家則動不動屠城,務求斬盡殺絕,這在戰國尤其是秦的歷史上司空見慣。
在春秋戰國時期,儒法鬥爭一起持續。實際的情況是,當時真正搭理孔孟儒學的,幾乎沒有一個國家。在各國真正倍受推崇的是法家思想,除了秦,其他國家也都在效仿。儒家比較謙遜,並不曾攻擊法家,但法家一直咄咄逼人,韓非子甚至將「儒學」列為所謂「八奸」之首奸,予以嚴厲打擊。
3 再說儒與法的本質區別
鑒於許多人並不能理解儒與法的本質,除了上述三點區別,我在這單獨插入一段再細解儒法的本質差別。
儒講「禮」,法講「法」。儒之「禮」與法之「法」最根本的區別是什麼?
首先,「禮」是什麼?「禮」就是商周的倫理思想和道德規範。「禮」是約束誰的?所謂「禮不下庶人」就已經告訴了我們答案,就是我所說的「禮」是約束貴族士大夫的,是貴族思想和貴族精神的內核,與普通百姓並無多大關係。
其次,「法」是什麼?法家之「法」絕非今天所講的法治之法,法家之「法」其實是指「刑」。
這得講到商周之前就已經出現的關於「德」與「刑」的常識。「禮」與「法」其實就是「德」與「刑」。
「禮」的本質就是「德」,這好理解。「法」的本質就是「刑」,這怎麼理解呢?
我們得進一步問「刑」到底是什麼?
《易 · 本命》里說,「陰為刑」。這話的意思,董仲舒的解釋還是很到位的:「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刑主殺而德主生。」
如果你能理解些話,就能真正理解「禮」與「法」,「德」與「刑」的本質區別。
法家的代表人物韓非子說得更露骨:「殺戮之謂刑。」(見《韓非子 ·二柄》)
所以,要講中華傳統文化的兩大主線條儒和法,你必須對傳統文化有較全面的了解才行。不要錯誤地認為法家之所謂「法」就是今天法治之法,更不要錯誤地以為儒家的「禮」和「德」才是嚴酷的專制思想的根源。
4 秦帝國的「弘法滅儒」
好了,我們再回到中華傳統文化主線條的話題上來。
關於秦始皇的焚書坑儒和建立中央專制王朝的歷史常識,我就不贅述了。我只想講講秦帝國為什麼非要滅儒不可。
儒的「禮」只約束貴族士大夫,這對貴族士大夫而言當然是不爽的。
儒的「民貴君輕」和「仁政」思想多少強調了君民平等或至少強調了普通百姓生存的權利,這對統治階層而言也是很不爽的東西。
儒的「德」強調給百姓生路,強調「興滅繼絕」,而法的「刑」卻強調殺戮,強調務求斬盡殺絕,這顯然是嚴重對立和衝突的。
單憑這三點,秦始皇如何容得下儒家思想和文化的傳播呢?
所以秦始皇燒掉了所有的儒家經典,也殺掉了當時中華大地上幾乎所有的儒家學者。儘管只有400多個儒,這相對當時的人口而言,幾乎就是斬盡殺絕了。
所以,到漢武帝開始興儒學時,已經找不到一本完整的儒家書籍,也找不到一個真正的儒家學者。所謂伏生講經的伏生,從他所講的《尚書》看,基本上可以斷定他就是一個冒充的偽儒學家。
5 漢以後的「儒表法里」
漢初強調道家思想,強調無為而治,休養生息。
漢武帝開始興儒學,但真正治國理政的方略卻是重新回到了秦的窮兵黷武和王道霸業的法家軌道上去了。而且自此開始了中華文明歷史進程中的「儒表法里」的時代,而且一直沿襲了N多年。
「儒表法里」的本質是對百姓講儒學,把商周時期用以約束貴族士大夫的「禮」和「德」轉而用於約束百姓,同時也吸收了法家的一套「治民」術。政治的目標完全變成了維護中央專制王朝的統治。在此大前提之下,才考慮所謂「仁政」和「愛民」的「政治秀」。
自漢至唐至宋,基本就是這麼個政治範式。當然,這期間也不乏英明的政治領袖人物,但我這裡講的是主線條,就不細究個案了。
6 「儒教」文化:元以後「儒表奴里」的文化變種
許多人說,「崖山之後無中國」,這話我一直不太認同。中國這個詞到底是地域概念,還是制度和文化的概念呢?若不先界定清楚,就很難簡單地用一句話定論一段歷史。
應該說自元以後,中華傳統文化的確出現又一次轉變,就如同先前從儒向法的轉變,再從法向「儒表法里」轉變一樣。元以後,因為是文明和文化相對落後的野蠻民族對文明和文化高度發達的漢民族的入侵和統治(在當時看來當然是樣子的),所以就出現了野蠻落後的奴役文化與漢文化雜交,出現了一種民族奴役文化起主導作用的文化特徵。
客觀地講,元以後,無論是制度還是文化,的確出現了某種意義上的倒退。最突出的表現是社會重現民族歧視和文化歧視。蒙滿都曾試圖用蒙滿文化取代漢文化,儘管最終都以失敗告終,但期間血淋淋的文化鎮壓和事實上業已造成的對漢文化的影響不可輕視。
元以後,統治者在鎮壓漢文化失敗後,轉而主動學習漢文化,並在深刻領悟了儒法精髓之後,開始了一種文化改造的努力,即將儒和法雜交,同時摻和進蒙滿的奴役思想,形成了一種外表叫做「儒教」的文化變種。
儒仍然只是外衣,但與漢唐時期的「儒表法里」不同,此時的「儒教」已經變成了「儒表奴里」。儘管法的本質是刑,本質上也是奴役,但元以後的奴役具有了典型的民族奴役思想特徵,即被統治民族不僅是為中央專制王朝服務的,同時也是對占統治地位的「優等」民族服務的。這一點,與漢唐時期漢民族相對平等地對待少數民族的狀況是完全不同的。
儘管明代的理學再度興盛,企圖與宋之理學延續上去,但此時的儒與漢唐的儒,尤其是與孔孟時代的儒已經不再是一個概念了。元以後的儒更多地摻和了奴役思想和專制文化,成了比「儒表法里」更操蛋的「儒表奴里」。
7 「儒教」非儒
元以後的「儒教」之儒,已經不再是孔孟的儒了。這要講起來非一兩篇文章所能完成,在這裡我可以舉例來說明。
孔孟儒學強調約束貴族和士大夫的行為,強調「興滅繼絕」以及「仁愛」和「仁政」,強調「民貴君輕」,強調「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強調「有教無類」,如此等等。客觀地講,儒學思想是人類早期自由、平等思想的萌芽,到今天,有些內容已經成了所謂「普世價值」的應有之義。
「儒教」歪曲孔孟儒學,最典型的特徵就是將法家和野蠻人的專制奴役思想摻和進了儒學。比如孔孟講「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意思是君要有君的樣子,守君的規矩,臣要有臣的樣子,守臣的規矩,余此類推。這強調的是商周時期的倫理準則,即便拿到今天也毫不過時,其背後實則是一種平等的規則約束思想。到了董仲舒這裡,就被改成了「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這就具備典型的「儒表法里」的特徵了。
但這並不怎麼為過,因為「綱」強調的是誰才是決策者或拿主意的人。君臣之間(用現在的話說就是行政單位和企業內部),總不至於是臣來掌控決策大權吧?明確誰才是決策者,這並不違背現代政治和管理的責權利意識或者意志。當然,行政決策規則擴展到家庭的父子和夫妻之間,這多少有些干預私域的不合理性。父子和夫妻應該是平等的,誰對聽誰的,這是現代人的觀念。
到了「儒表奴里」的時代,「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被歪曲為至高無上的倫理甚或法制的準則,「綱」不再是指決策權,而是奴役的權力,成了必須惟命是從的專制權力,這就完全變種了。
所以我說,「儒教」非儒。
8 批「儒」不批「法」是學界的恥辱
今天批儒家文化的人很多,批法家思想的卻很少,這是一個十分奇特的怪現象。
說實話,對批儒的人,我從骨子裡是瞧不起的。睢不起的原因有四點:
其一,批儒者多數不懂儒學,他們把孔孟儒學和後來的儒教混為一談,而且對儒家經典多數是一知半解,望文生義,很可笑。
其二,批儒者明知導致專制奴役的是法家思想和落後的野蠻文化,絲毫不敢對邪惡的法家思想和文化說半個不字,死揪住儒家思想不放,這其實是避重就輕和捨本逐末,很可憐。
其三,批儒者多數沿襲五四以來「打倒孔家店」的做法,不明就裡,隨意曲解甚至編造儒學弊端,一通亂批,很可悲。
其四,批儒者多數用現代政治和管理的思想文化去審視和批判歷史上的儒學,違背看待歷史文化不能「厚今薄古」的常識和原則,自以為是,還振振有詞,很可恥。
「儒」是封建時代的倫理思想和道德哲學,「法」是專制時代的法制思想和殘酷的集權專制文化。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東西。這一點不搞清楚,就不要稀里糊塗地亂批或者爛批。
如果我們真要講傳統文化,有一個最起碼的常識大家一定要搞明白,「儒」尤其是孔孟之「儒」才是中華傳統文化的根基,也是可以傳承的文化血脈,而「法」則是傳統文化里的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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