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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揭開高牆內「提錢出獄」真面目——檢察官四大法寶切斷它!

揭開高牆內「提錢出獄」真面目——檢察官四大法寶切斷它!

  各位小夥伴,美劇《越獄》大家都看過,而此事如果發生在中國,大家腦補一下主角,八成都是貪官惡壕。長安君身邊也總有人認為,只要是「有權人」「有錢人」,不管犯了什麼罪,在監獄裡遛一圈後,都能提前出來,該風光風光,該享受享受。老百姓想不明白這是為什麼,賬就記在了國家身上,不僅影響社會風氣,還影響黨紀權威和法律尊嚴。  但這兩年,事情正在起變化。11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上,作了最高檢關於刑罰執行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  你說太長沒看懂?簡單說吧,就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已經打出重拳了。原來通過違規假釋減刑、虛假保外就醫等途徑,拿監獄高牆當自家門檻隨意進出的,都被檢察機關重新收回了監獄,並且築牢了籬笆,還處理了幫著拆籬笆的「自己人」。快來看看曹檢放了什麼「大招」吧!



貪官權貴「越獄」工具大盤點


已被法院判決服刑的貪官惡壕們,其「越獄」工具堪稱五花八門。長安君把它們一一列舉給小夥伴瞅瞅:


第一大類

高牆外「逃脫術」——不予交付執行


解釋

在法院判決有期徒刑後,遲遲不被交付至監獄執行刑罰


功能

貪官惡壕不用越獄,因為根本就沒進監獄。監獄裡,獄警蜀黍、檢察官葛格可以盯著你,「越獄」成不成還能稱得上正邪較量,現在你根本沒進來,讓他們盯誰去!


代表人物

張曉琪(湖南工業大學原校長)


2009年7月,因涉嫌受賄犯罪被刑事拘留,羈押在看守所。2年後,因患高血壓等疾病被決定取保候審。2012年4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且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但判決生效後一直未被交付執行。




第二大類

高牆內「越獄術」——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


解釋

什麼情況下可以減刑?《刑法》規定,服刑人員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於是,貪官惡壕可以「虛假立功」、「花錢買功」。


什麼情況下可以假釋?假釋可以通俗理解為一種「附條件的提前釋放」。《刑法》規定,服刑人員在執行一定刑期以後,因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就可被附條件地提前釋放。但在「假釋考驗期」內,必須遵守一定的條件。否則,就要撤銷假釋。於是,貪官惡壕可以「以權換釋」、「花錢買釋」。


什麼情況下可以暫予監外執行?《刑法》規定,服刑或拘役的人員有(1)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2)懷孕或正在哺乳的;(3)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暫不關押而委託一定機關(如社區矯正機關)監管。於是,貪官惡壕可以「虛構疾病」、「誇大病情」,其中使用最廣的一種就是保外就醫。有媒體統計,2014年被重新收監的800人里,保外就醫者占絕大多數。



功能

這三種是法律規定可以提前出獄的情況,而貪官惡壕往往就愛鑽法律空子。用虛假或違規的減、假、暫,讓自己「合法越獄」。好不容易抓到一隻大老虎,才被關了不到一半刑期就「王者歸來」了,這不是在和反腐唱對台戲嗎?


代表人物

安慧君(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原局長)


2005年6月,因犯受賄罪被判刑,服刑於廣東省女子監獄。2006年4月,被調監至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2007年1月,通過虛假疾病鑒定違法獲取保外就醫。



代表人物

張海(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


2007年2月,因犯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二審期間,賄賂看守所民警偽造立功,被改判為有期徒刑10年。服刑期間,賄賂監獄民警頻繁調換監獄,兩次以假立功獲減刑,共減刑4年1個月28天。2011年1月,刑滿釋放後逃往境外。



第三大類

高社區矯正「脫漏術」——社區服刑罪犯脫管漏管


解釋

社區矯正是指將符合法定條件的罪犯置於社區內,由司法局及司法所在相關力量的協助下,在一定期限內,矯正服刑人員的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並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


功能

社區矯正的本意,是使服刑人員順利回歸社會。但如果用「權」、「錢」開路,司法所再執行不嚴,被矯正者不按時報到、擅自離開居住地甚至再次犯罪的現象就不奇怪了。社區矯正可變成了「眼皮底下出逃」的節奏啊!







對付貪官「越獄」,檢察官葛格的四招「必殺技」


看完了貪官、權貴「越獄」工具大匯總後,小夥伴們是不是有種刑罰執行情況「BUG不少」的感覺? 再嚴密的法律都需要人去落實,而靠譜的監督,更加必不可少。


作為刑罰執行監督機關,2012年以來,檢察官葛格對付貪官「越獄」可是大招不斷,快來瞅瞅——


大招一:專項清理、專項核查對付「牆外貪官部隊」


舉措

◎2013年,最高檢會同公安部、司法部開展罪犯交付執行與留所服刑專項清理活動

◎2014年,最高檢組織全國檢察機關開展專項核查,摸清底數。


放招對象

◎未被交付執行的「張曉琪」們


成效

◎湖南工業大學原校長張曉琪,於2014年被檢察機關發現屬「牆外部隊」後,於該年7月,被交付監獄執行刑罰。


◎2010年以來,檢察機關共監督糾正刑罰交付執行違法情況15354件


◎2013年,檢察機關專項清理活動清理出余刑三個月以上的罪犯32259人,其中余刑一年以上的罪犯6694人,監督法院和看守所及時交付監獄執行。



大招二:多管齊下嚴防「以權贖身」、「提錢出獄」


舉措

◎專項檢察:2012年,開展職務犯罪罪犯刑罰變更執行專項檢察。


◎層報備案:2014年,最高檢下發規定,對原縣處級職務犯罪罪犯「減假暫」案件必須層報省級院備案審查;對原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減假暫」案件,必須層報最高檢備案審查。


◎頒布細則:2014年8月,頒布人民檢察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規定。

2014年10月,發布暫予監外執行規定,進一步界定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範圍,細化檢察監督方式。


◎數據聯動:2015年6月,最高檢部署在北京等8個省市級檢察機關開展試點,會同監獄、法院共建減刑假釋網上協同辦案平台。


放招對象

◎試圖用「權」、「錢」鑽法律空子的「安慧君」、「張海」們


成效

◎2013年8月,檢察機關發現安慧君涉嫌違法保外就醫,依法調查並監督糾正。安被重新收監送交河北省女子監獄服刑。


◎對張海,法院已撤銷兩次減刑裁定,追逃正在進行中。


◎2010年1月至今年8月,共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超過8.8萬人


◎2010年,開展保外就醫專項檢察,監督糾正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罪犯555人


◎2014年,以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為重點,對「三類罪犯」逐一登記建檔。監督監獄、公安機關、法院對2244名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消失的罪犯依法收監執行,其中原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121人



大招三:信息共享、跟蹤監督糾防「脫管漏管」


舉措

◎2012年,最高檢會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制定社區矯正實施辦法。


◎各級檢察機關通過建立台賬、信息共享、通報核對等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及時將社區服刑罪犯納入監督管理範圍;通過定期走訪、隨機抽查、跟蹤監督等辦法,督促社區矯正機構落實各項監管措施。


◎2015年4月,最高檢部署開展社區服刑罪犯脫管漏管專項檢察


放招對象

◎先社區矯正,再「放浪形骸」的貪官權貴


成效

◎2010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依法監督糾正社區服刑罪犯脫管52481件、漏管31989件,對5364名嚴重違反監督管理規定、監外執行條件消失的罪犯督促收監執行。



大招四:抓住腐敗問題重點環節,嚴查「權錢交易」


舉措

◎各級檢察機關抓住容易發生司法不公和腐敗問題的重點環節,突出查辦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減假暫」職務犯罪。


◎各級檢察機關結合辦理的典型案件,及時開展以案釋法和警示教育,並向相關部門提出檢察建議,促進堵塞漏洞。


放招對象

◎索賄受賄、徇私枉法為貪官權貴們「越獄」開通行證的獄警、法醫、監獄及司法廳官員等司法人員


成效

◎在張海出逃後,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廣東省司法廳原黨委副書記王承魁等相關職務犯罪24人。


◎在安慧君被重新收監後,檢察機關發現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局長孫海等人涉嫌受賄等犯罪,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2010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在刑罰執行領域共查辦職務犯罪2169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163人




看完了檢察官葛格的這四招,有木有覺得瞬間整個人都好了一點?為了不讓假釋變成「提前釋放」,保外就醫變成「保而不醫」,監外執行變成「重獲自由」,既需要更精細的立法,也需要不折不扣地執行,更需要一絲不苟地監督,才能不讓刑罰執行成為「權力尋租」的重災區。


你,是否也像長安君一樣,期待中國版「越獄」不再上演,讓違法貪官付出應有的代價?為此,監督刑罰執行的檢察官一直在默默儘力。咱們也為他們點個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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