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案例研究法與實證研究法的結合

論案例研究法與實證研究法的結合

來源:管理案例研究與評論

作者:喬坤,  馬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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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案例研究法和實證研究法是管理研究領域中常用的研究方法。「實證研究法」這一概念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實證研究法泛指所有經驗型的研究方法,它包括觀察法、案例法等實地研究法,訪談法、問卷法等調查研究法,以及以數量分析技術為基礎,採用數理統計和計量經濟技術作為技術手段的統計分析法等;而狹義的實證研究法僅指統計分析法一項,這種研究法技術方法固定,研究程序明確,是實證研究法中研究技術比較成熟,技術含量比較高的研究形式。迄今為止,狹義的實證研究方法已經成為科學研究中的一種專門方法。本文所採用的「實證研究法」概念即指狹義的實證研究法,即數理統計分析方法;「案例研究法」的概念包含於廣義的實證研究法概念之內———案例研究法同樣從客觀存在出發,研究「是什麼」和「怎麼樣」的問題,與規範研究法所關注的「應該是什麼」和「應該怎麼樣」相對,又獨立於狹義的實證研究法概念之外———案例研究法關注生活中真實的人和事,尤其是具有特殊意義的組織和事件,不拘泥於常規的有限的數個因子、變數與統計規律等。從這個意義上講,案例研究法屬於定性的研究方法,實證研究法屬於定量的研究方法。

在目前的學術研究中,學者們更傾向於使用實證研究方法。僅在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中,在經濟與管理目錄下,自1999年以來,以「案例研究」為關鍵詞,共發表了1000多篇文章,而以「實證研究」為關鍵詞可搜索到的文章近8000篇。然而,管理研究是一個極其複雜且多維度互相關聯的領域,利用實證研究方法得出的一個優秀模型往往也只能夠關注其中兩到三個維度,所以僅僅憑藉既得的模型和文獻很難把握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以及管理事件的本質。而案例研究法由於其自身的特點和優勢,至少在三個方面有重要的作用:發現問題、啟發靈感和解釋說明,這正可以填補實證研究法的不足。當然,案例研究法本身也存在著一些弊端,但這種弊端同樣可以通過與實證研究法恰當地結合使用來規避掉。所以,我們可以考慮將案例研究法與實證研究法結合起來使用。事實上,很多學者也都認為,儘管這兩種方法各有利弊,但在科學研究的過程中,它們絕不是完全割裂的關係,而是互相依賴,互為補充的關係。那麼,案例研究法和實證研究法的契合點在哪,它們的關係如何協調,在研究中應當怎樣結合起來,這些問題在以往的文獻中鮮有涉足,而本文就將針對這些問題進行討論,以期為研究者今後的科學研究提供一些幫助。

在文章結構安排上,本文首先從案例研究法的特點入手,分析其優勢與不足,論證了案例研究法與實證研究法結合使用的可行性;然後就案例研究法與實證研究的關係進行闡述;最後探討了兩種研究方法在研究工作中如何結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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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法的優勢與局限

「案例」源於英語「Case」一詞,在漢語中通常被譯作「個案」「個例」「事例」等,在中國內地一般稱作「案例」,在中國香港、中國台灣則多稱作「個案」。案例可以以故事的形式出現,但必須是真實的故事,是事實的集合,包括真實的公司或組織、真實的參與者、真實的事件和情感;而且,一個案例必須要在某一個領域內具有代表性。案例研究法就是通過典型案例,詳細描述現實現象是什麼、分析其為什麼會發生,並從中發現或探求一般規律和特殊性,指導得出研究結論或新的研究命題的一種方法。也就是說,當研究對象是處於當代現實環境中的某一現象,並要求研究者對研究對象不予控制或不能控制時,案例研究法是一種非常合適的研究方法。並且,根據Yin(1994)和其他案例研究法的資深學者的觀點,案例研究法特別適合回答「怎麼樣」和「為什麼」的問題。

案例研究方法的獨特優勢由此體現:(1)案例研究不僅對現象進行詳實的描述,更對現象背後的原因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它既回答「怎麼樣」和「為什麼」的問題,也有助於研究者把握事件的來龍去脈和本質。例如Afuah在2000年第21期《Strategic ManagementJournal》上發表的《How much do your co-opetitors"capabilities matter in theface of technological change?》一文中,作者旨在研究當一個公司的合作者,如供應商、客戶以及其他關係單位生產技術變革時,會對這家公司產生怎樣的影響。作者得出了如果公司合作者的生產技術落後會直接影響該公司技術水平的提高,並降低公司收益的結論;但是,他並沒有回答降低收益的原因。進而,作者採用計算機生產工作站轉換RISC操作系統為案例,在對案例進行深入研究之後發現,在原有的顧客中,有一部分人推遲了對其產品的購買,而另一部分人決定要購買時,卻轉而購買了其他企業的產品。至此,公司降低收益的原因完全明了。

(2)案例研究來源於實踐,沒有經過理論的抽象與精簡,是對客觀事實全面而真實的反映,將案例研究作為一項科學研究的起點能夠切實增加實證的有效性。正如Siggelkow(2007)所述,案例研究法雖然不比實證研究法那樣對兩個變數之間的關係描述得十分準確,但卻是對事實存在的最好證明———有案例證明A可以導致B。陳國權、李贊斌在2002年第4期的《管理科學學報》上發表的《學習型組織中的「學習主體」類型與案例研究》一文就是以案例研究作為起點。在這篇文章中,作者選取了國際知名的、長盛不衰的學習型組織摩托羅拉、惠普、通用電器作為案例研究的樣本,指出員工是學習型組織中真正的學習主體,並根據「自願式———要求式」、「個人式———團隊式」兩個維度的組合概括出四種「學習主體」類型。

(3)案例研究包含真實情境中的各種要素及特殊現象、突發現象,研究者在進行案例研究的過程中可能會發現一些前人沒有覺察到的原因、現象或者結果等變數,這往往會成為案例研究中隱含的、有待檢驗的假設,成為以後研究的基礎。例如Prahalad和Bettis在1986年第7期《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上發表了一篇名為《The dominant logic:a new linkage between diversity and performance》的文章,提出了主導性邏輯的概念,闡述了以主導性邏輯為聯繫的多樣化模式和業績表現理論。到了2000年的時候,同樣是在《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上,Tripsas和Gavetti發表了一篇名為《Capabilities,cognition,and inertia:evidence from digitalimaging》的文章。在這篇文章中,作者進行深入細緻的案例研究,以寶麗萊公司的模擬成像技術轉為數字成像技術事件為案例,不僅在前人基礎上發現了與主導性邏輯概念很相似的認知因素,還發現管理層的這種認知會在企業對環境的適應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一點在以往的文獻中並沒有受到重視。

案例研究法自身的特點在給它帶來特殊優勢的同時,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這些局限性限制著案例研究法的效度與信度。首先,在外部效度方面,由於案例研究非常耗費時間和人力,所以採用該方法進行一項研究時,通常不會出現大量的案例,而是應用小樣本研究。然而,小樣本研究的弊端顯而易見:當一個以小群體為被試得出的研究結論被應用於其他群體,或者較大的群體時,其有效程度是難以測量並令人信服的。因此,案例研究法的外部效度大大降。其次,在內部效度上,案例可以說是一個真實的故事,其中包含的信息極其豐富,這對研究者把握重要情況,提煉變數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Yin(1994)認為案例研究的歸納不是統計性的,而是分析性的,這必定使歸納帶有一定的隨意性和主觀性。由此,案例研究法的內部效度會被提出質疑。另外,在案例研究中現象和環境的邊界不是十分明確的時候也會增加研究的困難(孫海法等,2004)。最後,在信度問題上,如果研究者採用多案例進行研究,案例間可能會是異質的,造成難以對案例進行歸納,這是信度上的不足。

既然案例研究法有著這樣的優勢與不足,那麼我們在將案例研究法與實證研究法結合使用時,就要注意協調好兩者之間的關係,以發揮各自的優勢,彌補各自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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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法與實證研究法之間的關係

關於案例研究法與實證研究法之間的關係,學者們曾經提出過不同的觀點。Lundberg認為「案例方法本身並不是科學方法,它只不過是科學方法的第一步」。然而,這一觀點沒有得到廣大學者的認同,而是漸漸地被後來的學者們所摒棄。相比之下,Elmer的觀點更廣為流傳一些。Elmer認為:「統計方法能夠指出某些事件重複存在著,這些事件可能是需要的,也可能是不需要的。而案例方法一方面能夠引起我們對問題的注意,然後運用統計方法進行研究;另一方面,在運用統計方法之後,案例方法也可以對一個特殊現象進行綜合研究」。

也就是說,案例研究法與實證研究法的關係有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案例研究法善於發現問題,尤其是被傳統的實證研究法所忽視的特殊現象。案例是組織管理實踐的真實再現,實踐中的問題會如實地反映到案例中,它彌補了實證研究法由於將問題抽象在有限個因子與變數之間,導致特殊現象丟失的缺陷。並且,案例的選取往往從一些有特殊現象和意義的組織開始,這些特殊的現象和意義反映到案例中常常會給研究者一些寶貴的啟示,這些啟示是從其他組織或文獻中不能獲取的。這雖然是小樣本的弊端,卻往往也是新研究的起點。事實上,管理研究中的很多理論正是源於企業的管理實踐,並通過案例研究總結出來的,例如公司文化、追求卓越、核心能力、公司重組和平衡計分等理論創新均基於案例研究而成。甚至許多統計學上的方法和規律都是在案例研究的基礎上得到的,如恩格爾定律、相關和回歸分析的方法、方差分析方法和小樣本理論等統計方法和規律。然而,如果僅使用案例研究法進行研究,受其局限性影響,案例研究法本身的嚴格性難以控制,得出的結論可能會被質疑。因此,從這個層面上來說,實證研究法是案例研究法的必要補充。案例研究法易於發現新問題,卻不能通過其自身有效地解決,而要通過實證研究法的論證才能得出科學可信、具有普遍意義的結果。

如果從實證研究的數據出發,案例研究也是有意義的,它的意義在於歸納、說明並復證一些理論,這正是案例研究法與實證研究法的關係的另一個層面。在一項研究中,將案例作為說明之用,旨在通過特定的案例,對變數背後的因果關係進行解釋和說明。案例中所包含的一些事實作為自變數,另外一些事實作為因變數,通過對案例背景的研究,尋找不同變數之間的相關性或因果關係(王金紅,2007)。在這樣的研究中,案例研究拉近了理論成果與現實生活的距離,不僅能夠使讀者直觀地認識抽象的理論成果,對其產生信服,還起到了檢驗理論的作用。如虞鎮國(2001)所作的「獨立柴油機電廠的形勢分析與戰略」研究,就是從建立在存儲理論基礎上的模型出發,從宏觀上調研小機組發展的技術經濟原因和若干政策,然後以其中一個柴油機廠作為案例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對電廠的項目可行性報告進行評估,為現在獨立電廠的政策選擇提供新的視角。

當然,一項研究也可以同時使用這兩種方法,兩者不分前後,根據研究內容性質的不同來分工,起到相輔相成,共同完成研究的作用。如官建成(2004)所作的「知識員工生產率管理論及其在我國企業實現途徑」這一研究,就是首先運用兩種DEA方法對非盈利組織的知識生產效率進行測量,然後利用案例研究法,對部分高效率組織和低效率組織內的知識管理狀況進行深入研究,總結了創新型研究組織獲得知識產出高效率的原因以及組織知識創造的障礙因素,並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改善知識創造效率的管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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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法與實證研究法在研究中的結合

實證研究法嚴格準確,案例研究法直接、客觀並且縱向深入將二者結合起來互為補充,相得益彰。在下文中,我們將以幾個著名的研究為例,探討如何在具體的研究中將案例研究法與實證研究法結合起來。

根據兩者的關係,第一,案例研究法善於發現新問題,而實證研究法善於解決案例研究法所發現的新問題。例如,Siggelkow最初在企業行為方面有「企業通過何種行為來開發國內市場」這樣一個研究課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採用先鋒公司為案例,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然而,在調研過程中,Siggelkow驚喜地發現,先鋒公司不僅在企業行為方面存在著典型的問題及現象,在諸如企業資源和組織結構等其他方面也很有特色,很有建樹,這給研究者很大的啟發。他將在案例研究中得到的新發現作為自己又一項研究課題,並通過實證研究得到圓滿的解決,最終形成《Evolution toward fit》一文,發表在2002年的《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上,討論了企業的資源和組織結構如何隨著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而變化的問題.

第二,案例研究對既有的實證研究具有說明和復證的作用。案例研究復證實證研究的成果通常是對過去理論結論的檢驗、修正、擴大或縮小原有結論的適用範圍。例如,戰略管理領域的「資源基礎論」,這一理論多年來經過許多學者的實證研究論證,認為企業是資源的集合體,企業經營者應該將注意力集中在資源的特性和戰略要素市場上,並以此來創造企業相互間的差異和可持續優勢。「資源基礎論」的觀點被廣泛接受,但這一理論始終是以有行業經營史的、有一定歷史積澱的企業為主體。Holbrook(2000)通過對美國半導體行業的案例研究,擴展了該理論的解釋範圍,從有行業經營史的企業擴展到了創業企業。Holbrook的研究採用四家公司為樣本,分別為斯布拉格電氣、摩托羅拉、肖克利半導體實驗室和美少年半導體,這是四家出身起源各異的公司,它們都在早期進入美國半導體行業,進入該行業後的表現和業績也不盡相同。通過對案例的深入調查研究,Holbrook發現,這四家公司在業績上的分歧主要源於企業的技術目標和活動,研發能力的整合與製造。在半導體這一技術含量佔大比重的行業中,企業對研發能力、製造能力的重視和自身的技術領先至關重要,公共政策作為外部條件對技術的發展給予支持也很重要,這些資源對企業構成持續競爭優勢的作用遠遠超過了企業的出身和起源。Holbrook的這個研究是案例研究法修正既有結論的適用範圍的一個很好的例子。

案例研究對實證研究的說明及檢驗作用在Siggelkow的另一篇文章中也有詳盡的體現。Siggelkow在2001年的《Academic of Management Journal》上發表了一篇名為《Change in the presence of fit:therise,the fall,and the renaissance of liz claiborne》的文章。在這篇文章中,作者探討了當外部環境變化時,公司組織應相應地採取怎樣的行動來與環境互動的問題,並開發了一份新的針對環境變化的分類表。該文章首先用實證研究法得到理論上的結論,然後採用麗斯·克萊伯恩時裝公司為案例,這是一家歷史悠久的,經歷過多次時代變遷浪潮的,並有著興盛、衰敗、再復興的生命歷程的公司,是作者研究對象的典型代表。作者用大篇幅詳細地介紹了這家公司的起源,在多年的經營史中,外部環境如何變遷,公司管理層在每個時期如何作出決策,以及因此導致的結果等。每一個時期,作者都將案例中真實的結果與實證研究中的結論進行詳細地比較、分析和說明;所開發的環境變化分類表也以該公司為樣本進行檢驗,達到了科學可信的效果。

第三,近些年,案例研究也被應用於各種評估研究之中,成為評估研究的一部分。例如,最近幾年來,世界銀行在對援助我國的項目進行定量評估時,往往通過社會學者們的一些案例研究來對援助項目的效益作出評估,確定援助資金的投入政策或投資領域。如基礎設施建設和扶貧是世界銀行對我國實行貸款計劃的重點項目,針對這些項目的評估,就有學者作出了以河南省農村扶貧、公路道路改善為案例的案例研究,以及以上海—雲南幫扶協作為案例的案例研究等。

在研究過程中,多種方法同時使用,相互補充,相互印證,一方面可以使研究內容更深入,另一方面也能夠使研究結論更科學、更完整。案例研究法和實證研究法的結合正是在定性深入分析與定量分析論證高度契合的情況下開展的,是科學研究方法的一種合理的選擇與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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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化研究理論與方法郭澤德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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