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開車捎工友回家 被指非法營運將罰款5千元

昨日下午3點半,劉傑拿到公司發來的傳真後,緊鎖的眉頭終於舒展開來,這份傳真能證明他是順帶捎工友回家,而不是非法營運。來自安徽的他,昨日從常州帶4名工友開車回安徽老家時,在南京江寧上坊附近被運管所稽查人員攔住,指稱他此行是公司包車,有非法營運嫌疑。

載人麵包車

遭運政攔查

劉傑是安徽阜陽人,最近一年多,他帶著多名工人在中鐵四局常州一工地幹活。1月30日,工地放假後,他準備開自己的麵包車回家過年。當晚,得知有4名阜陽民工沒買到車票後,他主動提出,捎他們一程。昨天一大早,他就開車帶著4名工友從常州出發。

昨天上午9點,到了南京江寧上坊附近的高速服務區,劉傑停車讓工友們去方便。方便結束,他準備駕車離去時,被幾名交通稽查人員攔住去路。

未等他明白是怎麼回事,執法人員就將他和車上的工友分開。「到了他們執法車上後,他們看了我的駕照、行駛證後,就開始問我是從哪裡來到哪裡去,跟車上人是什麼關係。」

自費開車

筆錄為「單位報銷」

劉傑向詢問的稽查人員講明車上4人是自己的工友,因沒買到回家的車票,他開車回家,就順帶捎他們一程,不收取任何費用。

劉傑稱,當時稽查人員多次詢問,跑這趟車,公司是否報銷費用。當時他想早點配合完問話後好繼續趕路,就回了一句「差不多吧!」

在詢問筆錄上簽字並按手印後,劉傑想繼續開車,帶著工友趕路。可哪知稽查人員稱是公司包他的車送工友回家,他涉嫌非法營運,必須接受罰款處罰,並暫扣了他的車。

「說我是黑車,我才想起他們反覆問我跑這趟公司是不是報銷費用的用意。」劉傑說,可為時已晚,因為之前沒認真看筆錄就簽字按手印了。

據劉傑的工友小王回憶,當時稽查人員也找了他做筆錄,他明確說自己和車上的人不需要付給劉傑一分錢。而劉傑順帶4人到阜陽,公司不給他們任何一人報銷費用。

被指非法營運

要罰款3萬元

車子被扣後,劉傑帶著工友來到江寧交通局運管所東山分所,多次向稽查人員解釋,希望早點拿到車子趕路。

「他們非說我是非法營運的黑車,還說筆錄上很清楚,單位出錢包的我車,讓我送他們回家。」劉傑說,他非常後悔,當時自己出於虛榮心說了句「差不多!」

「起初他們要罰我3萬到10萬元,後來又說至少5000元,還問我們能籌多少錢。」劉傑說,要是罰三五十也就交了。可聽說是5000後,他無法接受。

到了東山運管分所後,分所為4個民工聯繫了大巴車。可4人都不願意走,要等劉傑。「我們當然不能走,走了後更說不清楚。」小王稱,後來他們提出筆錄與口述不一致,要求調取執法車上的錄音,但他們得到的答覆是,錄音格式很特別,暫時聽不了。

公司發來傳真

證明確為順帶工友

昨日下午,現代快報記者來到江寧運管所東山分所。該所副所長耿俊稱,根據筆錄來看,劉傑送4個工人回家後,如果單位給他們4人報銷車費,並由劉傑一人領取,就相當於他收錢了,他的車無客運資格,就屬於非法營運。

隨後,在快報記者建議下,劉傑聯繫了自己幹活的中鐵四局。下午3點半,中鐵四局第二工程公司有關人員趕到運管所講明情況。同時,還讓劉傑所在的常州項目部發傳真說明他此趟開車回家,是順帶4名沒買到票的工人,並非公司付費讓他送,也不會給4人報銷任何費用。

下午4點左右,拿到公司發來的傳真,劉傑再次向運管分所領導說明情況後,才取回被暫扣了近7個小時的車,帶著工友們繼續趕路。

運管說法

是否非法營運就看收不收錢

據南京客管部門相關人士介紹,春節臨近,部分未能買到車票的人,就希望能拼車回家,並幫車主分擔油費和路橋費。「私家車帶人,只要涉及到費用問題,都算是非法營運,嚴格說,抓到了都會處罰。」該人士稱,除非是完全免費,不收任何費用,才不構成非法營運。

另據介紹,有的公司員工開車回家,單位報銷車費和路橋費,車主再順便捎同方向的人回家,不收取任何費用,則不算非法營運。如果是一位員工開車回家,帶上了另外的同事,而另外同事回家的車費報銷後都歸開車帶他們的人了,那就構成非法營運。

搭車提醒

拼車有風險,車主不免責

拼車對私家車主來說,一旦涉及同乘人費用問題,就有被定義為非法營運的危險。同時,乘車人安全也有風險。雖然一些車主,在「好意同乘」或免費順帶拼車出發前,會跟乘車人簽訂免責協議,可一旦出了事故,很可能出現免費不免責的情況。

江蘇天淦律師事務所趙娟律師稱,營運車輛都有承運人責任險,即便發生交通事故,乘車人損失可得到保障,而私家車則沒有,一旦發生事故,車上人員人身安全無法得到保障。

作為拼車發起人,有安全把同乘人送到目的地責任,雖然簽訂了免費免責協議,但前提必須是己方無責任。一旦涉及己方責任事故導致的人員傷亡,即便簽訂了免責協議,駕駛方也不能免責。

記者手記

請給「拼車族」多一些寬容

採訪中,能強烈感受到劉傑的那份無奈——做好事卻惹了麻煩。本來是出於好心,免費捎上沒買到票的工友一起回家,卻被運政稽查人員以涉嫌非法營運為由,暫扣車輛近7小時。最後雖然得以重新上路,但耽誤了行程,而且讓他心情很糟糕。重新開車上路時,劉傑說,看來以後順帶捎別人一程,還得謹慎點。

運政稽查部門打擊非法營運是本職工作,理所應當,尤其是在春運高峰,更要加強執法,保護好營運市場秩序。可是,「春運買票難」問題遲遲無解,各方撓頭,而讓民工兄弟搭個順風車合情合理。那麼我們在呼籲「開車捎上民工兄弟」的同時,有關部門能不能對拼車族多一些寬容呢?就像劉傑和他的工友們這樣,稽查人員在巡查時,是否可以快速核實情況?在執法過程中,是否可以多一些人性化方式?

據了解,近期各地陸續召開的地方兩會,也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為「拼車」與「合乘」立法。如果真的有了相關規定,相信就會少了很多像劉傑面對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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