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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局法:十神專論 上

論陽刃

(一)

陽刃者,劫我正財之神,乃正財之七煞也。祿前一位,惟五陽有之,故為陽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財印相隨,尤為貴顯。夫正官而財印相隨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豈知他格以煞能傷身,故喜制伏,忌財印;陽刃用之,則賴以制刃,不怕傷身,故反喜財印,忌制伏也。

本段話首先申述陽刃的性質。刃就是刀刃,屬於刀子最鋒利的部分,屬於兇器之極致。陽刃對於正財的剋制來說,就好比七煞對於日主的無情克制,可見其兇惡、無情之面目。陽刃本來屬於比劫,但是由於劫財太甚,而又只有五陽干擁有,故專門起了個名字叫做陽刃。陽刃對於財星的傷克作用非同一般,陽刃幫助日主的力量與一般的比劫也不一樣,比一般的比劫要大得多。陽刃與七煞一般凶,但是控制得宜的話,也會像七煞一樣化為威權。

古人對於陽刃的界定有所爭議,很多人都是把十二長生中的帝旺作為陽刃,比如有些人認為寅木是乙木的陽刃,其實這是顯而易見的錯誤。還有人把陽刃寫成羊刃,就好比是羊碰見了宰羊的刀子,代表著兇殺,其實這也是一種誤解,陽刃雖然為凶,但是是因為劫財太甚而凶,絕非是簡單的兇殺,而其劫財太甚也是因為陽日乾的帝旺之月,陽日干力量本就氣盛,又是帝旺之月,所以只是代表著一股極為強大的力量而已。具體來說,羊刃格是指甲木生在卯月、丙火戊土生在午月、庚金生在酉月、壬水生在子月,這種情況下日主氣機最盛,所以為陽刃格局。當然丙火戊土坐下午火、壬水坐下子水也代表著一種力量極為強大的根基,我們有時候也稱為是坐下陽刃,可以承擔非常旺的官煞。

陽刃格局最喜歡官煞來克制陽刃,這樣陽刃得到了控制,就會化為威權。剋制陽刃時又喜歡有財印來輔助官煞,財星可以增加官煞的力量,印星可以保護官煞,這樣就會使官煞更加有力的來克制陽刃,所以為大貴之格局。這裡最為特殊的就是陽刃格局用七煞制刃的時候也喜歡財生印護,根本原因就在於陽刃力量過強,需要官煞非常有力才能夠實現克制陽刃的目的。我們可以變通的理解,如果身強陽刃又旺,太弱的官煞也是無濟於事的,不但不能夠起到克制陽刃的作用,反而為陽刃所侮,也不是好的八字格局。當然如果日主只有一個陽刃作為根基,而官煞太重,則又為克制陽刃太過,也不屬於好的八字格局。必須是陽刃有力,官煞有力並且得到輔助,才是真正的大貴之格局。如果是孤官或者孤煞來克制陽刃,雖然八字格局成立,但是層次也不高。

在陽刃格中,尤其需要注意丙火、戊土生在午月的情況,因為其他如子、卯、酉只藏有一個天干,所以較為簡單,而午火中藏有丁火與己土,所以變化較為複雜,其中丁火是丙火的陽刃,己土是戊土的陽刃,天乾的不同藏透可能會引起八字格局的變化。

陽刃用官,透刃不慮;陽刃露煞,透刃無成。蓋官能制刃,透而不為害;刃能合煞,則有何功?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與壬合,則七煞有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故無功也。

本段話講解用官與用煞的一點不同之處,而且間接講明官煞制刃制的是月令中的陽刃之氣,而不是天幹上透出來的陽刃十神。原文中例子甚是明白。

陽刃和煞既有相似處,也有相異性,相同點都被化為凶神惡煞之類,一旦駕馭失控或者得不到降伏,必然給命局帶來災難。七煞是直接攻身,給人和物直接傷害,往往是難以預料和無所避免的天災人禍。根據古人造字,我們還可以看到這個「煞」和這個「殺」雖屬於通假字,意思相似,但是還是有區別的,「殺」是「煞」的最終結果,我們看古代電影的時候往往會聯想到它們之間的關係,處決犯人的時候,犯人被五花大綁押解到刑場,後面背上總是要插上一個木板子,寫著被執行死刑犯的名字,這個木板子就是「殺」字下面那個「木」字的象形,然後午時一到,執法官就會讓執刑者取下這個木牌,驗明正身,以防假冒,得到確認,執法官就會硃筆一揮,很惡煞的在這個牌上畫個「叉」,狠狠的往地上一摔,高聲喊道「驗明正身,午時已到,斬立決!」,劊子手揮其屠刀,「卡擦」一聲,人頭落地,進入地獄。執法官畫的那個「叉」字就是「殺」字上面那個「x「象形,由此可見,是先惹怒」煞「神,然後被畫上「x」,驗明正身,最後被劊子手「卡擦」,身首分離。所以「殺」是「煞」的最終結果,是不可抗拒。

看看這個「刃」,「刃」是藉助字,在藉助「刀」的基礎上,往刀上灑點豬血或人血,就成了「刃」,說明要拿刀上山當土匪,要在路邊樹上掛一塊寫著「此山是我開,此路是我修,要從此通過,留下買路錢」的布條子,開始干起攔路搶劫的營生。古代有兩個成語,一個叫「窮凶極惡」,是說一個人兇殘到極限,已無路可走,最後佔山為王,殺人放火。一個是「窮途末路」,說明人已經到了沒有任何出路的絕境,這個往往是指那些比一般人多認識幾個字的文化人,這些人到了這步田地,也會上山當軍師。窮凶極惡與窮途末路一旦狼狽為奸,所造成的後果就可想而知了。當今社會那些貪官和黑惡勢力就很有類似的嫌疑。

在命局裡「刃」字前面又加了個「陽」,組成了「陽刃」,比單單一個「刃」更厲害了,說明這個人做壞事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光天化日到處搶掠,雖如此,你還一時拿他沒有一點辦法。所以陽刃格的人,往往兄弟姐妹和豬朋狗友很多,當然了在搶劫的時候,這些人自然也就近水樓台先得月,首當其衝,被其傷損。

如果陽刃格遇官殺,殺格遇食,那就是威權顯赫,富貴之命了。物極必反否極泰來,所以七煞遇到陽刃,就成了權威的化身大貴。

(二)

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貴也大;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淺,其貴也小。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財生之,丞相命也。又辛酉、甲午、丙申、壬辰,透煞根淺,財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本段是承接上文來講解的,在官煞制刃而又有財印相輔的基礎上根據藏透與根基的深淺來判斷陽刃格局層次的高低。

官煞既要透出來,還要根基深,當然還要財印來輔助官煞,這三個條件都能夠滿足,這個時候才會成為大貴之格。

如果是官煞藏而不露,官煞的活動能力很小,當然就很難發揮制刃的作用,所以僅為小貴而已。

官煞雖然透出來,但是根淺,也只能是小貴而已。

如果是身強而陽刃又非常旺,官煞力量又太小,又沒有財印來輔助,官煞非但不能夠剋制陽刃,反而會受到陽刃的侮辱,於是陽刃得以肆逞,強烈劫財的特點就會表露無遺,不但沒有貴氣,反而會傷克六親。

己酉 丙子 壬寅丙午

陽刃格,天干透出己土官星,可以制刃,己土通根午火有力,所以官星有力。又有丙火財星生官星,並且丙火財星通根午火有力,寅午會局解子午之沖,又增加財星力量,八字格局層次非常高。

辛酉 甲午 丙申壬辰

這個八字為陽刃格透出七煞,七煞壬水通根申辰,申辰會局而壬水根深,制刃有力,又有財印輔助,所以八字格局層次也非常高。

然亦有官煞制刃帶傷食而貴者,何也?或是印護,或是煞太重而裁損之,官煞輕而取清之,如穆同知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癸水傷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謂印護也,如賈平章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煞兩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謂裁損也。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煞競出,而壬合丁官,煞純而不雜。況陽刃之格,利於留煞,所謂取清也。

官煞制刃忌諱食神傷官出現,因為食神傷官可以剋制官煞而破壞八字格局,官煞制刃而帶傷食取貴,要麼是傷食不能夠發揮克制官煞的作用,要麼是傷食克制官煞是八字格局的需要,下面分述之。

一是有印綬透出克制了傷食,使傷食不能夠傷害官煞,這個時候印綬充分起到了保護官煞的作用,官煞仍然可以剋制陽刃,所以能夠取貴。

二是七煞太重或者有很多的官煞,剋制陽刃太過,食傷起到平衡力量的作用,這時候食傷相當於八字的相神。

三是天幹上官煞混雜,必須取清,食傷制去一個官煞而留下一個官煞,八字格局更加清純。

穆同知:甲午 癸酉庚寅戊寅

地支寅午會局而發動,相當於官星透出,可以剋制陽刃酉金。天干癸水傷官可以剋制寅午官星,官星難以發揮作用,八字格局被破壞。時上印星戊土可以合住癸水傷官,於是官星寅午又被解放出來,重新發揮克制陽刃的作用,加上甲木財星生官,所以仍然為貴格。

賈平章:甲寅 庚午戊申甲寅

兩個甲木七煞,同根兩個寅木,所以七煞力量太重,並且透出兩個,剋制陽刃太過。庚金食神正好可以起到抑制七煞甲木力量的作用,使七煞與陽刃之間的力量趨於平衡,所以食神起到了好的作用,八字為貴格。

丙戌 丁酉 庚申壬午

雖然陽刃極為有力,但是天干官煞混雜,食神壬水合去官星丁火,留下七煞丙火發揮制刃的作用,八字格局更加清純,所以食神起到了好的作用,八字為貴格。

其於丙生午月,內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帶財佩印。若戊生午月,干透丙火,支會火局,則化刃為印,或官或煞,透則去刃存印,其格愈清。倘或財煞並透露,則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刃之例,富貴兩空矣。

這是特殊的陽刃格局,前文中已經講過午火作為月令陽刃的特殊性,因為其中藏有丁火與己土。當丙火生在午月的時候,午火中的丁火為陽刃,己土為傷官,而傷官具有傷克官煞的特性,於是八字格局變得複雜化。當戊土生在午月的時候,午火中的己土為陽刃,丁火為印綬,而印綬本身就具有保護官煞的特性,並且印綬與陽刃相比為善用神,加上午火月令如果與寅戌會局,又會出現新的變化,這就使八字格局更加複雜。

因此丙火生在午月的陽刃格局,最喜歡有甲乙木印綬透出來,可以起到抑制己土傷官而保護壬癸官煞的作用,或者是透出庚辛金財星,可以化解傷官而幫助官煞的力量。

如果是戊土生在午月的陽刃格局,天干透出丙丁火,地支中具有午戌、寅午、寅午戌會局等,則月令陽刃化為印綬,這時候如果天幹上透出來官星或者是七煞,則官星或者七煞不僅僅可以輔助印綬成格,而且可以剋制掉月令中的陽刃,使八字格局更加清純。

當然如果是天幹上透出了財星,則財星就會阻止印格的成立。

如果天干同時透出財星與七煞,財星有損印存陽刃的作用,此為去喜而存忌,即財星發揮了損印而黨煞的作用,不是財星生煞制刃,所以為富貴兩空。

更若陽刃用財,格所不喜,然財根深而用傷食,以轉刃生財,雖不比建祿月劫,可以取貴,亦可就富。不然,則刃與財相搏,不成局矣。

陽刃用財不是好格局,因為陽刃克制財星太過嚴重,但是如果財星根深而又有傷食化陽刃而生財,則可以就富而不能夠就貴。當然這裡的條件非常嚴格,必須是財星根深。

(三)

陽刃者,劫我正財之神,乃正財之七煞也。祿前一位,惟五陽有之,故為陽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財印相隨,尤為貴顯。夫正官而財印相隨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豈知他格以煞能傷身,故喜制伏,忌財印;陽刃用之,則賴以制刃,不怕傷身,故反喜財印,忌制伏也。

(《三命通會》云:陽刃,即祿前一位,言旺越其分,故險。竊詳甲人見卯,卯中有乙木,乙為甲弟,能劫其兄之財,衝去酉中辛官,合其庚妻,庚乃甲之七殺,劫財沖官合殺,所以至凶。惟甲丙戊庚壬五陽干有刃,乙丁己辛癸五陰乾無刃,故曰「陽刃」。陽刃乃凶物,宜制伏,官煞皆宜,但印綬亦可變化陽刃,作者不知,《明通賦》云:日刃月刃及時刃,逢官煞榮神,功名蓋世。即是此謂,榮神乃印受異名。關於此點,在博文「印綬變化陽刃所包含的六親生克內涵」中有論述。官星制刃,理所當然,為何七殺亦可,此處不需要制化七殺么?因陽刃格,陽刃為體,七殺為用,是看陽刃被制化的結果,此七殺反為格局所喜,故不忌之。見財則財生殺,殺制刃,亦喜。

陽刃用官,透刃不慮;陽刃露煞,透刃無成。蓋官能制刃,透而不為害;刃能合煞,則有何功?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與壬合,則七煞有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故無功也。

(陽刃用官,不管官透與否,刃透與否,皆可制之,七殺制刃,則有所顧慮,蓋刃中劫才透露必與七殺作合,若殺亦透,則制刃不專,難言全美。)

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貴也大;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淺,其貴也小。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財生之,丞相命也。又辛酉、甲午、丙申、壬辰,透煞根淺,財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官殺制刃,大要制之方與被制方相當,方物盡其用,己酉造,陽刃當令而官星略輕,兩丙助之為喜。辛酉造,壬亦略輕,得辛助之。)

然亦有官煞制刃帶傷食而貴者,何也?或是印護,或是煞太重而裁損之,官煞輕而取清之,如穆同知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癸水傷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謂印護也,如賈平章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煞兩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謂裁損也。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煞競出,而壬合丁官,煞純而不雜。況陽刃之格,利於留煞,所謂取清也。

(穆同知造,以午火官星制刃,傷官不喜,戊癸相合有情,賈平章命,未必作煞兩透而太重論了,支中兩寅,刃亦得局,依然輕重相當,而甲見申,只是七殺化作偏官,對格局成敗影響不巨。)

其於丙生午月,內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帶財佩印,若戊生午月,干透丙火,支會火局,則化刃為印,或官或煞,透則去刃存印其格愈清。倘或財煞並透露,則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煞之例,富貴兩空矣。

(戊生午月,若透丙丁,則以印綬格局,但同時亦要考慮陽刃的制化問題,縱不影響格局高低,亦要防其凶性,見官星最妙,見七殺則難言喜惡,因印格若身強,見七殺總歸不喜。)

更若陽刃用財,格所不喜,然財根深而用傷食,以轉刃生財,雖不比建祿月劫,可以取貴,亦可就富。不然,則刃與財相搏,不成局矣。

(陽刃用財,若見傷官、食神,則可轉化陽刃之凶,陽刃不要透露為妙。)

論陽刃取運

陽刃用官,則運喜助官,然命中官星根深,則印綬比劫之方,反為美運,但不喜傷食合官耳。

陽刃用煞,煞不甚旺,則運喜助煞;煞若太重,則運喜身旺印綬,傷食亦不為忌。

陽刃而官煞並出,不論去官去煞,運喜制伏,身旺亦利,財地官鄉反為不吉也。

(陽刃格所用者,無非官殺、食傷、印綬,輕者歲運助之則好,反之不宜,陽刃格官煞並出,不作混雜論,因陽刃為體,官殺皆可為用制之。)

陽刃例解.

一、傷官、食神皆可化刃之凶,

乾 甲午 丁卯 甲午 丁卯

原論:「此造木火各半,兩氣成象,取丁火傷官,秀氣為用。四柱金水全無,純粹可觀。巳運丁火臨官,南宮奏捷,名高翰苑;庚運官殺混局,降知縣。夫南方之金,尚有不足,將來西方之水,難言無咎。」

解析:陽刃格,透傷官化刃,無一點財官之氣,則傷自生財,財生官,故有官,亦是木火通明、兩干不雜之造,庚午運降職,乃凶神已化,不宜抑之,此是制化手段上宜「純」,若原局己有制,逢「化」無大礙,若原局己有化,再逢「制」則容易有風險出現,好比苦口婆心的教導壞孩子,眼見要有成效了,「啪」得又給了他幾耳光說「再不學好,XXXX」,那這教化的功勞多要前功盡棄了;反之若先以強硬手段「制伏」了對方,再以柔和的手段輔助則往往有益無害,命理無非倫理、事理,心明則通。

二、印綬可變化陽刃

乾 癸未 乙卯 甲戌 乙亥

原論:「此造柱中,未土深藏,戌土自坐,謂財來就,未嘗不美。只因四柱無金以成之,五行無火以行之,再加亥時,癸水通根生劫,亥卯未全,助起劫刃猖狂。查其歲運,又無成地,以致祖業消磨,克妻無子。由此推之,命之所重在運,運其可忽乎諺云:「人有凌雲志,無運不能自達也。」」

解析:三合刃局逞凶,本來有印星大喜,四兩撥千斤,盡顯印綬變化陽刃之功,最忌未中財星得戌相刑而礙印,所以祖業盡毀,又忌雙乙透出,正如流氓已經動手,良言亦難以規勸。

乾  丙寅 甲午 丙戌 乙未

原論:「支全火局,木從火勢,格成炎上。惜木旺克土,秀氣有傷,書香難就,武甲出身,仕至副將。行申酉運,運亦有戌未之化,所以無咎;亥運,幸得未會寅合,不過降職;交庚子,干無食傷,支逢衝激,死在軍中。」

解析:此是陽刃格,印綬變化陽刃,故格有成,但是偏印濁雜略影響貴氣,故為副將,子運沖午,即有印仁之化,何需官星之制?激怒群刃,故傷身失命。和前例甲午造所述之理一致。

三、官、殺均可制刃

乾  戊寅 乙卯 甲辰 辛未

原論:「此造支類東方,劫刃肆逞,一點微金,成之不足,故書香不繼,初運火土,不失化之情,財源通裕;至庚申辛酉,辛金得地,而成之異路,加捐仕至州牧;癸運生木泄金,不祿。」

解析:陽刃格,支會,官星落時柱,又得財星鼎助,格之成。凶神黨盛,用制的手段總不是最佳選擇,所以不是一生順水順風,本來官星獨制眾殺是很「危險」的,所幸有財星鼎力相助,官星之力愈固,所以層次不淺。

乾  乙卯 乙酉 庚寅 壬午

原論:「秋金乘令,財官並旺,食神吐秀,大象觀之,富貴之命。第財星太重,官星拱局,日主反弱,不任其財官,全賴劫刃扶身,被卯沖午克,時干壬水,不能克火,反泄日元之氣,財財星不真矣。初運甲申祿旺,早年入泮,其後運走南方,貧乏不堪。」

解析:陽刃格喜官星制刃,但食神當頭反爾礙官星,所以不美,官星無用則陽刃見財為凶,壞在食神一字,故貧乏不堪而「無食」。此造若理解成陽刃用食神化凶,轉而生財,則有失偏頗了。

乾  癸丑 戊午 丙午 壬辰

此造火長夏天,旺之極矣。戊癸合而化為忌,還喜壬水通根身庫;更妙年支坐丑,足以晦火養金而蓄水,則癸水仍得根,雖合而不化也。不化反喜其合,則不抗呼壬水矣。是以乙卯甲寅運,克土衛水,雲程直上;至癸丑運,由琴堂而遷州牧;及壬子運,由治中而履黃堂,名利裕如也。

乾  癸巳 戊午 丙午 壬辰

此鐵樵自造乾隆三十八年四月十八日辰時,亦長夏天,與前造只換一丑字,天淵之隔矣。夫丑乃北方之濕土,能晦丙火之烈,能收午火之焰,又能蓄水藏金。巳乃南方之火火,癸臨絕地,杯水輿薪,喜其混也。不喜其清也。彼則戊癸合而不化,此則戊癸合而必化,不但不能助殺,抑且化火為劫,反助陽刃猖狂。巳中庚金,無從引助,壬水雖通根身庫,總之無金滋助,清枯之象,兼之運走四十載木火,生助劫刃之地,所以上不能繼父志以成名,下不能守田園而創業,骨肉六親,直同畫餅,半生事業,亦似浮雲。至卯運,壬水絕地,陽刃逢生,遭骨肉之變,以致傾家蕩產。猶憶未學命時,請人推算,一味虛褒,以為名利自如,後竟一毫不驗。豈不痛哉!且予賦性偏拙,喜誠實不喜虛浮,無諂態,多傲慢,交遊往來,每落落難合,所凜凜者,吾祖吾父,忠厚之訓,不敢失墜耳。先嚴逝後,家業凋零,潛心學命,為糊口之計。夫六尺之軀,非無遠圖之志,徒以末技見哂,自思命運不濟,無益於事,所以涸轍之鮒,僅邀升斗之水。限於地,困於時,嗟乎!莫非命也!順受其正云爾!

以上是任鐵樵先生評己命與一貴命的原文。其實拋開五行生剋論其八字,非常簡單明了。主要的問題在於官殺去留。

癸丑貴造,癸丑 戊午 丙午 壬辰,陽刃格,陽刃最喜歡官殺制刃,此處癸水正官居太歲位統攝全局,而壬水七殺立於時干歸息之地,從制刃的角度講,官和殺都是可以的,都是受歡迎的,但畢竟要有主次之分、輕重取捨,以定高下,癸丑、壬辰,均自旺,從強弱上難分彼此,但此時偏正之尊卑得以彰顯,正氣、偏氣相當,自然用正勝於正偏,正職總好過副職,恰有食神明透,去殺留官,成官星制刃之格局,美之又美。關於官殺去留,三命通會中的《官殺去留雜論》章,說得很清楚:

《喜忌篇》云:煞官混雜類,有去官留煞,亦有去煞留官。蓋言柱中官星七煞交差,月上見官時上見煞,或月上見煞時上見官,或四柱疊見,有物去官留煞者,即以偏官論,有物去煞留官者,即以正官論。凡看去留,要詳柱中官煞孰重孰輕,天干透者易去,月支所藏者難去,須傷官食神去官煞之物眾而有力,方才去得。五陽日食神,能去煞,又能留官;(其餘部份略)

癸丑造,非官、殺之格,針對制刃而言,是官殺孰用孰棄的問題,丙日為陽,食神戊土,即可留官,又可去煞,因癸水要優於壬水,故因戊而存癸去壬,格美。說穿了就是因為食神的存在,選擇了老大正官、捨棄了老二偏官,站對了隊伍。此是用正不用偏之美。

再看任氏之造,也是陽刃格,用正官還是偏官好呢?壬水坐庫論強,而癸水自坐絕地,已然失勢,在這種情況下,戊土食神偏「強要留住一抹紅」,放著得勢的偏官不用,用一個空架子正官來制刃,所以與上造相比,格局大降,此是用輕不用重之病。

好比癸丑造是選擇了正市長、放棄了副市長,自然格美。

而任造是選擇了正鄉長、放棄了副市長,鄉長再「正」,也是鄉長級別的,如何和廳級的副職論斤兩呢?

再退一步講,任氏之造,也是格局有成,只是程度要低於貴造。陽刃格,即便官殺並透,無去留之物,也作有成論,只是貴氣被濁,不可論「官殺混雜」。因體為陽刃,官、殺皆為用,黑貓、白貓,都可以抓老鼠的。

癸丑造之貴在於選擇了好貓中最好的貓(正官、偏官同旺,正官更勝一籌),所以格純而高。

任造之失貴在於選擇了病貓(正官失勢,偏官得勢,差別明顯),所以格不大,(相比較而言)。

對於癸丑造而言,若無食神去留,會降些層次――最好的貓捉耗子時何需邦手?只會礙手腳;而對任造之言,若無食神,顯然會更上一層樓,此理緣何?病貓力輕,得一兇猛之貓(壬水)相助自然歡喜,對方(壬水)實力遠強於我(癸水),是正是偏已然不重要了。

不厭其煩的舉例比喻,只為明理,兩命之別,實可一眼洞穿,六神之性已然自明,何須金木水火土、春夏秋冬。

  論建祿

   建祿者,乃甲日寅月,乙日卯月,五行臨官之位也。甲用金為官,金絕在寅,用土為財,土病於寅,以身旺太過,財官俱不得,若別無財官可取,再遇劫奪,馬既不扶,祿又不養,多主貧賤,頗宜時帶偏官、偏財或食神,更看年時上露者取用若略見財官,反爭奪不吉。凡命月令建祿,難招祖業,必主平生見財不聚,卻病少壽長,行運再見比肩,克妻妨父損子,或官非破財,或因妻擎財帛爭奪。如八字內外元有財官,引旺得地,官星有助,運臨官星有氣之地,亦貴;財星有助,運臨財旺之地,亦富;財官俱旺,乃富貴之命。若時逢財庫,運至財鄉,必主晚年大富。年上財官有助,必享祖蔭。若四柱元無財官,縱運行財官之地,亦止虛花而已。命無財官,歲運又行比肩,一生貧蹇。賦云:根在苗先,實在花後。言先有根然後長苗,有花然後結果。若當生歲元無財官,雖遇財官吉運,發福不大。

(建祿,乃日主逢月令祿地而言,因是財官衰敗之地,故在「原始狀態」下,主「財官不聚」,如人具備了幹活的本領,但無老闆來聘用,空長了大個頭。但一旦有財官印食得用,便也容易發福。用官則喜官星生旺得助,不喜被傷被破,但出現官星被傷的情況,未必為凶,多主人生軌跡的變化,如棄公從商等,這是和官格的官星被傷截然不同的,官格之官是為根本、為唯一用神,建祿之官,則未必如此「嚴格」了,如人吃百家飯,依託者眾,傷其一未必傷到根本。若官星無大用,反不如去之,是為「棄暗投明」,事象上可應從事公職升職無門,一朝下海發了大財等等,此是從宏觀大局論之,具體情況宜具體分析。用財、印、食等其理同。「若四柱元無財官,縱運行財官之地,亦止虛花而已。」諸論是分別從原局、歲運角度論述,前多有解析,不贅述。)

假如甲日寅月,柱中乙卯未字多,主無祖財,克妻,一世孤貧,作事虛詐,為人大模樣。

(兄弟剛強,無救應、制約字眼,則不利妻、財,乙卯為劫為刃,再帶咸池、亡劫、懸針、元辰等惡煞,主為人不義、奸滑、虛詐等,兄弟眾奪我之勢,不僅是「為人大模樣」,在各方面都是難出眾。)

乙日生卯月,柱有庚辛巳酉丑申及戊己巳午辰戌等字,財官多則貴,壬癸申子辰亥水印成局亦佳,更運逢之尤妙,若柱不見財官印食,同前斷。

(雖生建祿,若逢財官印食可用之物,則好命看。)

丙生巳月歲時干支水金成局,運歷財官旺地,亦主富貴。丁生午月,金敗水絕,財官俱背,順運克妻,逆運克三妻,若柱有巳酉丑庚辛壬癸亥申子辰,運臨財官旺地亦發,用煞或印,以多為貴,若止建祿,亦同前斷。戊日巳月,年日時無水,主克妻,無祖業,子多不肖,柱中多有官則吉,如見偏官,主尊貴,歲月若是火多及或印綬,雖無財官,主吉,若柱內隱顯壬癸亥申子辰水局,晚子一二,有甲寅乙卯亥未木局,運至財官旺地亦發。己生午月,以壬水為財,五月水囚,主無祖業,克妻,子亦不多,歲時透出寅甲為正官,五月甲死,官必卑小,喜見亥卯未乙,身旺見官煞為妙,偏財亦美。庚日申月,上旬生,近木餘氣,略無祖財,雖節氣臨水絕之鄉,尚有三四分庫財為福,運至丙戌,財盡矣,若年日時多帶財,好命看,見丙丁巳午寅戌火局則有官,以煞化官也,官小亦不清顯,怕壬癸亥子,克官不成。辛日酉月,無祖財,柱中多見分奪,孤貧無妻,或克妻無財,若帶木火生旺,又當富貴,原無財官,又行生地,其劫禍尤重,或見辛酉則為專祿,更有財官印食之神歲運再逢尤好逆運南方則吉,順運北方,百事無成,若辛卯、辛未日身自坐財,可許衣祿,辛巳日有貴,官祿亦輕。壬日亥月,癸日子月俱無祖業,柱中多見火土,主自成立有官,如見水多泛濫,無成、克妻、貧薄。又曰:甲日寅月宜壬早時,乙日卯月宜辛巳時,丙日巳月宜己亥時,丁日午月宜庚子時,戊日巳月宜甲寅時,己日午月宜乙丑時,庚日申月宜丙戌時,辛日酉月宜丁酉時,壬日亥月宜戊申時,癸日子月宜己未時。是見煞取貴,然亦不可太多,歲運再逢煞地,主夭折。如一命:壬申年,不祿,歲運沖且會傷官煞也,建祿用財官,傷去丙火,故夭。《獨步》云:「月令建祿,多無祖屋,一見財官,自然成福。」又云:「建祿生提月,財官喜透天,不宜身再旺,惟喜茂財元。」《明通賦》云:「建祿、坐祿或居祿,獨遇財官印綬,富貴長年。」合諸說,各之子平論建祿與古人論祿,其取用迥不同矣。余按陽刃、比肩、敗財、建祿,名雖不同,實一家同氣之神,在地支者曰刃、曰祿,在天干者曰比、曰劫,其取用大略相同,故以建祿繼陽刃之後,建祿舊無格,近亦取以月支,無可取之格,而天干倘有財官貴氣,故取建祿若比劫,特發明其義耳。

(丙生巳月,歲月干支水金成局,己然主富貴,「運歷財官旺地」屬多餘之論,原局為根基是不易之論,大運只是演繹、配合、體現。同理,丁生午月,克不克妻乃要考究八字全局,與順運、逆運與否,不是至切關係。至於「五月甲死,官必卑小」諸論,八字中的丁點字眼多會扭轉這種「不利」,不必對號入座。戊日見甲、己日見乙為妙,也要建立在七殺有制化的前提下,此處原文略之,因為在先賢的眼裡,這些潛在的條件是「沒有必要重申」的,如果還對此不明,還要發出「戊日見了甲要不要制化呢?」這樣的疑問,則是基礎知識淺薄。)

(陽刃、比肩、敗財、建祿,雖五行同,性相近,實則「大不相同」,尤其陽刃,大凶之物,是要「單獨」對待的,劫、敗、比肩在格局層面「大略相同」,但在象法、技法上也很不相同,不宜一概而論。)

建祿例解

乾  癸酉  甲子 癸亥   辛酉

原論:「此福建人不知姓氏,庚午冬,余推之,大取金水運,不取火土。彼曰:金水旺極,何以又取金水?則命書不足憑乎?書曰:「旺則宜泄宜傷」,今滿局金水,反取金水,是命書無憑矣。余曰:命書何為無憑?皆因不能識命中五行之奧妙耳。此造水旺逢金,其勢沖奔,一點甲木枯浮,難泄水氣,如止其流,反成水患,不若順其流為美。初運癸亥,助其旺神,蔭庇有餘;一交壬戌,水不通根,逆其氣勢,刑耗並見;辛酉庚申,丁財並旺;己未戊午,逆其性,半生事業,盡付東流,刑妻克子,孤苦無依。此所謂「崑崙之水,可順而不可逆也」。順逆之機,不可不知也。」

解析:癸生子月是為建祿,看干透何神為重,月干甲木旺於子月,首選傷官,次論偏印,傷官旺自可生出財星,從格局的角度是有成的,建祿所取之傷官和傷官格之「傷官」大有不同,至凶之性己失,唯自生財星或輾轉生出官星,不必須有財星引化或印綬制之,這個區別需要明辯,和建祿用官傷之未必為凶一理。

庚寅 辛巳   丙寅    辛卯

原論:「丙火生於孟夏,地支兩寅一卯,巳火乘權,引出寅中丙火,天干雖逢庚辛,皆虛浮無根。初運壬午癸未無根之水,能泄金氣,地支午未南方,又助旺火,財之氣克泄已盡,祖業雖豐,刑喪早見。甲運臨申,本無大患,因流年木火,又刑妻克子,家計蕭條。一交申字,暗沖寅木之病,天干浮財通根,如枯苗得雨,勃然而興。及乙酉十五年,自財數倍於祖業,申運驛馬逢財,出外大利,經營得財十餘萬。丙戌運丙子年,凶多吉少,得風疾不起,比肩爭財,乃臨絕地,子水不足以克火,反生寅卯之木故也。」

解析:建祿用財,庚辛同現為雜,故有成而不見貴,若只有辛財或獨透一位,則有不同,丙生巳月,財星己然不可能得天時之旺,最要自坐剛強為妙。

庚寅 壬午  丁卯   癸卯

原論:「此財官虛露無根,梟比當權得勢,以四柱觀之,貧夭之命。前造身財並旺,反遭破敗無壽,此則財官休囚,劫業有壽,不知彼則無木,逢水沖則拔,此則有水,遇火劫有救。至甲申乙酉運,庚金祿旺,壬癸逢生,又衝去寅卯之木,所謂「衰神沖旺旺神發」,驟然發財巨萬。「命好不如運好」,信斯言也!」

解析:建祿用官,官休囚無氣,最喜財星生助,年干庚金大好,時辰癸殺與壬相連,若二者或其一剛強,方需制化,此處不忌,不可作官殺混雜論,唯在事象上有所應驗。

辛卯  庚寅 甲辰   丙寅

原論:「此寅卯辰東方,兼之寅時,旺之極矣。年月兩金臨絕,旺神在提綱,休金難克,而且丙火透時,木火同心,謂強眾而敵寡,勢在去庚辛之寡。早行土運生金,破耗異常,進京入部辦事;至丙戌運,分發廣東,得軍功,升知縣,喜其克盡庚辛之美;至酉、庚辛得地,不祿宜矣。」

解析:建祿用官,七殺來混得丙火去殺留官,謂之清,唯其官星不甚得力,故格不甚大。另有支會東方陽刃,見食神則有化凶之能,最大之功在此於處,不然亦難有七品之成。

乙丑  己卯 乙亥   壬午

原論:「此己土之財,通根在丑,得祿於午,似乎身財並旺,不知己土之財,比肩奪去,丑土之財,卯木克破,午火食神,亥水克之。壬水蓋之,無從引化,所謂上下無情也。初逢戊寅丁丑,財逢生助,遺業頗豐;一交丙子,衝去午火,一敗而盡;乙亥運,妻子俱賣,削髮為僧,又不守清規,凍餓而死。」

解析:建祿用財,財得祿於午時為喜,故有所成而「遺業頗豐」,財畢竟不旺,最喜食神為財源,卻有壬水防礙,所以先成後敗,食不得用而缺食餓死。

 辛未 辛卯  乙未 丁亥 

原論:「此乙木歸垣,亥卯未全,木勢旺盛,金氣虛脫,最喜時透丁火,制煞為用。故初運土金之鄉,賓士未遇;至於亥運,生木製煞,軍前效力,得縣佐;丙戌運中幫丁克辛,升縣令。此所謂強眾而敵寡,勢在去其寡,非煞旺宜制而推也。至酉運,煞逢祿旺,衝破木局不祿。」

解析:建祿透殺,又見食神制之作偏官論,時支正印是雙保險,以防食神激怒眾殺,此造之印和前例之壬水礙食大不相同,需要轉一個彎理解從六神本性上理解,不可一概而論。

壬申  戊申  庚辰   甲申

原論:「庚金生於七月,地支三申,旺之極矣,時干甲木無根,用年干壬水,泄其剛殺之氣。所嫌者,月干梟神奪食。初年運走土金,刑喪早見,祖業無恆;一交辛亥,運轉北方,經營得意,及壬子癸丑三十年財發十餘萬。其幼年未嘗讀書,後竟知文墨,此亦運行水地,發泄菁華之意也。」

解析:建祿用食,見梟來奪,甲木偏財為喜,具備「棄印就財」之人生內涵,所以有「運轉北方」的人生經歷,戊梟忌字落初限,故早運辛苦。甲木坐絕又不得天時之利,略為不美,故見富而不貴。

壬戌  戊申  庚寅   丙戌

原論:「庚金生於七月,支類土金,旺之極矣,壬水坐戌逢戊,梟神奪盡,時透丙火,支拱寅戌,必以丙火為用。惜運走四十載土金水地,所以五旬之前,一事無成:至甲寅運克制梟神,生起丙火,及乙卯二十年,財發巨萬,所謂蒲柳望秋而凋,松柏經冬而茂也。」

解析:此造與前造有近似之處,前者甲甲透,此者寅伏,從格局角度論法相當,所不同者,時辰七殺透露,亦要參斷七殺的制化。

甲戌  丙寅    甲戌   乙亥

原論:「甲生於寅月,又得亥之生,比劫之助,年日兩支之戌土虛弱,謂君盛臣衰,最喜月透丙火,順君之性,戌得生拱之情,則上安遭遇下全。己巳運,火土並旺,科甲連登;庚是辛未,火得地,金無根,又有兩火回克,庚辛不能抗君,午未足以益臣,仁至藩臬;壬申間寅克丙,逆君之性,不祿。」

解析:建祿透食,亦是木火通明之造,雖見亥水,此非食神格,不全作梟神論,更妙在亥水不透露,若透露則丙火之功偏失,未必有如此之貴

丙申、癸巳、丙午、甲午

原論:「丙午日元,生於巳月午時,群比爭財,逼干癸水。初運甲午刃劫猖狂,父母早亡;乙未助刃家業敗盡;交丙申丁酉,貧乏不堪,交戊戌稍能立腳。」

解析:建祿用官,丁點官星不得月令又坐絕,本有財為喜,卻又陽刃重重,故貧乏不堪,成就微薄。格局大敗在癸水,若無此失勢之官,二午邀子,格局沖合祿馬,頗為奇妙。

論建祿月劫

建祿者,月建逢祿堂也,祿即是劫。或以祿堂透出,即可依以用者,非也。故建祿與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別取財官煞食為用。

(月令建祿、劫才,是無物可用,需另取他物,但祿不等於劫,就如比肩之於劫才,貌似相近,其實在內涵上相去甚遠)

祿格用官,幹頭透出為奇,又要財印相隨,不可孤官無輔。有用官而印護者,如庚戌、戊子、癸酉、癸亥,金丞相命是也。有用官而財助者,如丁酉、丙午、丁巳、壬寅,李知府命是也。

(建祿首先考慮透出之物有無貴氣可用,見財官印皆喜。原論「又要財印相隨,不可孤官無輔」亦在理,但易起引歧義,《明通賦》云:「建祿坐祿或居祿,獨遇財官印綬,富貴長年」,故此種情況不可輕言「孤官無輔」,與月令官星有不同之處。其實質不外乎所用之物宜有輕重、核心,用官則以官為主,財印配合重在「隨」,若並透並重,亦為濁,只是程度淺而不失富貴中人。)

有官而兼帶財印者,所謂身強值三奇,尤為貴氣。三奇者,財官印也,只要以官隔之,使財印兩不相傷,其格便大,如庚午、戊子、癸卯、丁巳,王少師命是也。

(用財不畏印,用印懼慮財,各依輕重而論,若透官星則無此慮。王少師命,建祿用官,官星歸祿又得財星相畏,略見食神不喜,最喜印綬輕透。)

祿劫用財,須帶食傷,蓋月令為劫而以財作用,二財相剋,必以傷食化之,始可轉劫生財,如甲子、丙子、癸丑、壬辰,張都統命是也。

(月令祿劫再逢傷官,此傷非同於月令傷官,不可視作凶神論,若月令為劫才,無可用之物,另尋干透支會,見財亦喜,論格局的角度是不存在「劫克財」的,如民主投票,己被剝奪投票資格的人,是不會對他人形成威脅的。故「轉劫生財」之說值得商榷。張都統命乃建祿用財,財輕見劫,傷官有情,非是月令劫才之論。)

至於化劫為財,與化劫為生,尤為秀氣。如己未、已巳、丁未、辛丑,丑與巳會,即以劫財之火為金局之財,安得不為大貴?所謂化劫為財也。如高尚書命,庚子、甲申、庚子、甲申,即以劫財之金,化為生財之水,所謂化劫為生也。

(己未造,己未、已巳、丁未、辛丑。是月令劫才,身旺食旺財旺,則可生出官來。高尚書命脈,是建成祿用財,財輕喜得申子會局助之,更妙在兩干不雜、兩支不雜,又甲申長生之水,是真正的秀氣流行,亦可生出純正之官)

祿劫用煞,必須制伏,如婁參政命,丁巳、壬子、癸卯、己未,壬合丁財以去其黨煞,卯未會局以制伏是也。

(婁參政命,建祿透殺,有食制之,丁壬相合與格局有情,又入時上一位貴。)

至用煞而又財,本為不美,然能去煞存財,又成貴格。戊辰、癸亥、壬午、丙午,合煞存財,袁內閣命是也。

(袁內閣命,戊辰、癸亥、壬午、丙午。建祿透殺,戊癸相合己然有情,存財之說非是主流。)

其祿劫之格,無財官而用傷食,泄其太過,亦為秀氣。唯春木秋金,用之則貴,蓋木逢火則明,金生水則靈。如張狀元命,甲子、丙寅、甲子、丙寅,木火通明也;又癸卯、庚申、庚子、庚辰,金水相涵也。

(此乃金白水清、木火通明之類,張狀元造,不僅如此,還是兩干不雜,歸祿亦成,以丙火邀辛金官星而貴。癸卯造是建祿用傷官為秀氣,亦是井欄斜叉有成,而透癸略忌。)

更有祿劫而官煞競出,必取清方為貴格。如一平章命,辛丑、庚寅、甲辰、乙亥、合煞留官也;如辛亥、庚寅、甲申、丙寅,制煞留官也。

(辛丑造,庚辛並透,乙庚合則合去七煞,更妙在官重於殺,則用重而去輕。辛亥造是去殺留官,此乃食神合起官星之妙,同樣是合,合去、合留、合起,非細微者難察其妙。)

倘或兩官競出,亦須制伏,所謂爭正官不可無傷也。

若夫用官而孤官無輔,格局更小,難於取貴,若透傷食便不破格。然亦有官傷並透而貴者,何也?如己酉、乙亥、壬戌、庚子,庚合乙而去傷存官,王總兵命也。

(官星並透,不可言「亦須制伏」,劉墉造己然證明。孤官無輔多指正官格,建祿用官未可言此。王總兵造,如己酉、乙亥、壬戌、庚子,建祿用官,庚合乙,官星無傷,本官星略輕,而又見陽刃,則助我官威。)

用財而不透傷食,便難於發端,然幹頭透一位而不雜,地支根多,亦可取富,但不貴耳。

(此是不明虛邀之道,財得所便可生出純正之官,不要見官。)

用官煞重而無制伏,運行制伏,亦可發財,但不可官煞太重,致令身危也。

(當依原局而定高下,原局若無成,黃金鋪路難通天。)

論建祿月劫取運

祿劫取運,即以祿劫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祿劫用官,印護者,喜財,怕官星之逢合,畏七煞之相乘。傷食不能為害,劫比未即為凶。

財生喜印,宜官星之植根,畏傷食之相侮,逢財愈見其功,雜煞豈能無礙?

(祿劫用官有印有財,則不畏財星破印,歲運官星逢合,則不過問財印之事,易有破印之事象,此非原局,需明辯。原局有印者,亦不忌七殺,亦不忌傷官、食神。用官星不畏劫才,來之則制之。)

祿劫用財而帶傷食,財食重則喜印綬,而不喜比肩;財食輕則宜助財,而不喜印比。逢煞無傷,遇官非福。

(建祿用財,貴一位精專,繁雜反而減分,不喜比、劫分、奪,若原局財輕,自然喜歲運扶助生髮。逢官、煞之運要考究原局有無印、食。)

祿劫用煞食制,食重煞輕,則運宜助煞;食輕煞重,則運喜助食。

(用殺自喜食制,各依輕重對待,歲運彌補之為上。)

若用煞而帶財,命中合煞存財,則傷食為宜,財運不忌,透官無慮,身旺亦亨。若命中合財存煞,而用食制,煞輕則助煞,食輕則助食則已。

(用煞而帶煞,原局有合則凶物有制,原局有食制,則依食神制煞之喜忌而論歲運。)

祿劫而用傷食,財運最宜,煞亦不忌,行印非吉,透官不美。若命中傷食太重,則財運固利,而印亦不忌矣。

(祿劫透食、傷,常為木火通明、金白水清之類,自可虛邀財官,不甚喜印綬得用之運,則食、傷之功用得到限制,逢官易不美,逢煞反不忌,但不好輕言吉凶,需依整體而斷。)

祿劫而官煞並出,不論合煞留官,存官制煞,運喜傷食,比肩亦宜,印綬未為良圖,財官亦非福運。

(官煞並出者,去留得當,皆為得體,原局食神或傷官有用,逢財、印之運,略有不專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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