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如何度過在加拿大的最後日子
來源:《環球》雜誌 作者:丁果2011年07月26日18:30我來說兩句 (10)複製鏈接列印大中小十二年逃亡路,今日划上休止符;十二年,他感嘆,沒有一天是感覺自由的加拿大溫哥華時間7月21日下午6時,加拿大聯邦法院作出判決,駁回賴昌星關於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對於賴昌星來講,這次法庭聆訊,是他「賴」在加拿大的最後時刻。他因違反軟禁條例被拘留後,受到了看守所前所未有的「重監護」,與外界幾乎隔斷了關係,致使他抱怨「太少自由」。這種情況,與五年前賴昌星面臨被遣返前的情況差不多,但是,賴昌星這次的心情和應對則完全不同,因為他自己似乎也已經做好心理準備,逃亡十二年,該是「結束」的時候了。溫哥華時間7月21日下午,賴昌星被加拿大警方押送上了飛往中國的民航班機。7月23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加拿大方面與中國警方完成了賴昌星的相關交接手續。中國警方隨後向賴昌星宣布了逮捕令。終於迎來遣返令五年前,2006年5月16日,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的官員將賴昌星逮捕,送入拘留所。賴昌星本來沒有異樣的感覺,但到了晚上十一點,移民部的車和警方的車同時到達,賴昌星驟然緊張起來。據當時的媒體報道,賴昌星看到外邊來了許多輛警車,不僅有移民部的兩輛汽車,還有一批荷槍實彈的緊急應變部隊士兵,「越想越覺得不大對頭」,竟一頭朝旁邊的鋼柱撞去,隨即「裝死」。但他事後在採訪中對筆者回顧當時的經過,這樣描述:「我越想越覺得不對頭,以為就這樣被送往機場,絕望之下,就撞了柱子」。那一次,在法庭宣布當月31日審理賴昌星申請暫緩遣返一案後,賴昌星確定不會在原定的5月26日被強制遣返,他也暫時獲得了自由。他竟然主動邀請溫哥華和外地追訪他消息的傳媒記者,到一家中餐館吃早茶,可謂是他逃亡十二年中,唯一一次對媒體「擺排場」的行動。之後,聯邦法庭裁定暫緩遣返賴昌星。喜形於色的賴昌星再次興沖沖地跑到大街上接受記者採訪,但在現場遭遇一位戴著大口罩的中年華裔女子,她向記者出示了一張有賴昌星「親筆簽名」的10萬加元支票,把賴昌星搞得很狼狽,自此,賴昌星詐錢的傳言公開化。2011年7月這次遣返風波的發端,是移民部下屬的加拿大邊境事務處(CBSA)在按兵不動五年之後,於2011年7月7日拘捕賴昌星,再次啟動遣返程序,並提出新的舉證,認定賴昌星違背了軟禁條例,有潛逃的風險。這些舉證,包括賴昌星與黑社會大圈幫大佬有接觸,賴昌星的女朋友林萍萍與兒子幾年前在賭場「洗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賴昌星與一直在賭場發放高利貸的「大姐大」殷東斯有十年交往的歷史,關係密切,後者在2009年被殺。而殷東斯的丈夫曾經指賴昌星欠款三十萬。7月18日,身穿紅色囚服的賴昌星出庭應訊,神色並無不自然之處,顯見他對事態的發展已經有心理準備,同時也對多次讓他逃過「劫數」的律師馬塔斯等人抱有信心,賴昌星那張「神態自若」的照片,隨即登上全球媒體。7月19日,法庭聆訊繼續,但因為媒體數量太多,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IRB)審裁委員金格沒有讓賴出庭,而是通過電話應訊。經過問話和兩方律師的多番攻防,金格作出裁決,並用一個半小時的時間宣讀及解釋裁決,認為賴昌星沒有潛逃風險,而保釋條件包括:每逢周四下午到CBSA的指定地點報到一次,而不是之前的每月報到一次;賴昌星只能有一個聯絡電話,手機要經常充好電及開機,及提供電話通話記錄,讓移民部隨時找到他。至於維持不變的條件,是要求賴昌星支付7萬加元保證金;若更改住址,要提早24小時通知移民部;保證隨叫隨到;禁止與有關黑幫人物接觸等。同時,加拿大當局也定下了在7月21日就是否暫緩遣返賴昌星舉行聆訊。2006年的庭審中,辯護律師馬塔斯出席聆訊四個小時,不但延緩遣返,馬塔斯在庭上,還代表賴昌星及其前妻曾明娜向加拿大聯邦法院提出更換遣返前風險評估機構的要求。但這次不同,7月21日,馬塔斯身在歐洲,沒有親自出庭,而是通過視訊等方式進行。更為重要的是,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和子女,都已經自願返回中國大陸,而且沒有出現任何問題。這勢必影響法官的判決。截至本刊發稿時止,經過3個多小時的聆訊後,法院於溫哥華時間7月21日下午6時做出判決,駁回賴昌星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決定執行賴昌星的遣返令。至此,賴昌星遣返案的所有法律程序均已結束。溫哥華時間7月22日下午,賴昌星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民航班機,離開溫哥華國際機場飛往中國。早已是孤家寡人賴昌星曾經有過「希望之日」,2009年,賴昌星拿到了夢寐以求的工作簽證,接著又拿到了健保計劃,全球輿論議論紛紛,認為加拿大已經給他網開一面,合法居留只是時間問題,賴昌星好像熬出了頭。從表面上看,賴昌星那陣子也是笑容滿面,透露有地產商僱用了他,他自己也想投資做點房地產項目,並爭取第一次納稅。之後,他又在著名基督教佈道家遠志明的佈道大會上決志信主,生活好像進入了正常的軌道。不過,這幾年來,一直有人指控賴昌星行騙斂財,至少有三個人找到筆者「投訴」,說賴昌星利用朋友的公司,說服人投資各類項目,最後都是不了了之,導致不少人血本無歸。可見,賴昌星雖然是「戴罪之身」,但他的「名氣」還存在著剩餘價值。我直接追問過賴昌星,有沒有這樣的欺騙行為,他加以否認,說自己還是一個正在爭取合法居留的「犯罪嫌疑人」,沒有能量來做不法之事,他要我轉告,「受騙的人」可以到法庭去告他。賴昌星對媒體一直哭窮,又被傳在賭場輸錢,欠了很多白條,再加上商人賺錢的本能,以至於他做什麼事情,都被認為是要「撈一把」。2009年底,傳出他要寫自傳,立刻有網路媒體稱他要靠書賺錢。我與他見面,求證是否有這回事,他直接告訴我,書已經操作成形,執筆者是曾經獲得過台灣金鐘獎的一個女作家,所欠的是書名。聊了一會兒,他對我說,書名有了,就叫《賴昌星說賴昌星》。不過他說出書不是為了賺錢,而是要說一說他的「成長史」和「發家史」,而書中附送的一個光碟,則是要駁斥遠華專案組對他的「不實指控」。我問他,有沒有政治上的一些內情披露和感情生活上的告白,他說沒有。之後半年多,賴昌星改了電話號碼,而書也一直沒有出來。事實上,他在加國已經成為孤家寡人,在華人社區也是千人所指。他曾經感嘆過:十二年了,雖然大部分時間並沒有在牢房裡,但他卻也從來沒有一天是感覺自由的,畢竟,一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賴昌星逃到加拿大,等於是揀了一條命,如今遣返坐牢,也在情、理、法之中,顯示歷史的公正,而賴昌星也可以擺脫追隨他的漂浮不定的心理。加國政府這次「決心很大」其實,賴昌星案件的內容本身,並沒有任何的變化,但是,賴昌星所處的加拿大政治環境,則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主張快速遣返罪犯的保守黨哈珀政府,在經歷了五年的不穩定少數政府執政後,在今年5月的聯邦選舉中,獲得了突破性進展,取得了多數執政的地位。從移民部長肯尼,外交部長貝爾德,到總理哈珀,都在各種場合強調,把滯留在加拿大境內的多達數百人甚至上千的經濟犯罪分子,貪官污吏遣返回中國,而要做到這一點,具有指標性意義的賴昌星案,是一個關鍵案例,加拿大政府志在必得。加拿大聯邦移民部和司法部的這次行動,與加國外長貝爾德出訪北京的時間(北京時間7月17日至21日)剛好銜接。他也不諱言,在這之前,與中國方面一直探討如何解決賴案的可能性,政府的遣返行動,不會一刻終止。賴昌星自己多次對筆者說,沒有加拿大,他就不會有這十多年的「自由」,他將服從加拿大法庭的裁決結果。賴昌星的代表律師則早已嗅到了這次羈押風波的嚴重性。拉森律師表示,他覺得政府這次行動決心很大,遣返的可能性難以排除,此前,拉森曾表示:「賴昌星會繼續打官司,也願接受決定,如結果是遣返,他也已做好準備。」(責任編輯:杜偉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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