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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講 黨爭式生存(5)

為了徹底查 清楚東江有多少兵,崇禎元年(1628年)四月初四,崇禎派內臣黃中色至東江核查兵數,單單皮島一地,「逐名點查壯實堪戰者三萬六千餘名」,「雲從、鐵 山、昌城、滿浦、獐鹿、長山、石城、廣鹿、旅順諸地,」「各地精壯兵丁者合計十五萬餘」。可後來袁崇煥死活不肯相信,堅持按二萬八千人的編製發軍餉,十多 萬士卒,二萬八千人的軍餉,你叫東江怎麼活?最為諷刺的是,後來袁殺毛之後自己清點東江士卒,也承認東江兵遠不止二萬八。

  戶部以為毛 文龍虛冒軍餉,派員前往核實,意欲裁減軍餉。毛文龍上疏皇上,認為這是把皮島一地兵員作為他轄境諸島兵員總數,太昧良心。崇禎皇帝也不同意戶部這種做法, 在給毛文龍的批複中說,毛文龍轄境,遼民避難,屯聚海島,荷鋤是民,受甲即兵,不能與內地一概而論。他鼓勵毛文龍乘機奮勇,著有顯效,准得以糜餉為借口。

   顯然,皇帝不贊成以靡費軍餉的口實對毛文龍進行鉗制,而主張對遠在海外孤軍奮戰的毛文龍採取特殊政策,不妨在軍餉方面稍許寬鬆一點,以激勵其奮勇報國之 心。何況,毛文龍為了應付皮島等島嶼以及金州駐軍的開支,除了朝廷固定軍餉外,還從經商收入中每月拿出白銀十萬兩盡充軍餉。因此崇禎皇帝所說「准得以糜餉 為借口」是言之有理的。但是,新任督師薊遼兼登萊天津軍務袁崇煥卻不如此看問題。

  袁崇煥以欽差大臣出鎮行邊督師,毛文龍毫無疑問在他的節制之下。在離京前,他與內閣輔臣錢龍錫談到平定遼東事宜時,並不把收復失地擺在首要地位,而是明確主張「先從東江做起」,集中精力對付毛文龍,所採取的基本態度又是非常冷酷的: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殺之。

   作為欽差督師的下馬威,首先在經濟來源上卡住毛文龍,迫使他就範。在這種背景下,他中嚴海禁:不許登州一船出海,凡運往東江(皮島)的物資裝備,一概由 寧遠近海的覺華島(今菊花島)經由旅順口轉運至東江;而先前由天津所運的糧料,也改由覺華島起運,必須經督師衙門挂號方許出海。

  這一 舉措不僅控制了毛文龍糧餉裝備的供給渠道,而且切斷了他海上貿易的命脈,無疑給毛文龍致命一擊。崇禎元年(1628年)十月,朝廷欠東江軍餉達四十四萬之 多,後來雖有部分糧餉解至,但仍欠軍餉二十萬兩。到了崇禎二年(1629年)三月,軍餉轉至寧遠轉發,軍糧每年應「津運十萬,所至止滿六七萬,余俱報以飄 沒。」軍糧只得七成,軍餉更沒一兩解至!士卒「士皆菜色,馬匹夾尾器械全無!」

  《明史記事本末》有這麼一句話:「朝廷大臣視東江為贅 疣,屢斷餉道!」真是聞者驚心,這個大臣到底是誰?再加之登州禁海,交通貿易往來斷絕,東江軍士悲憤地說:這是攔喉切我一刀!「攔喉切我一刀」,道出了毛 文龍對袁崇煥的看法。崇禎皇帝對此沒有表態,他有他的難處。毫無疑問,他是信任毛文龍的,他甚至連毛的天子劍也沒有收回。因為他任命袁崇煥為督師時,已經 授予他尚方寶劍,可以全權處置薊遼及登萊天津一切事宜,當然包括東江在內。

  在崇禎眼中,毛文龍是一隻牽制袁崇煥的棋子,二者的矛盾肯 定是有的。毛文龍見皇上沒有表態,再上一疏,傾訴他孤撐海外的苦衷:責臣虛冒軍餉,是朝臣終於未明,而使臣心終於不白。並非臣冒領軍餉貪圖金錢,只不過力 圖恢復遼土。臣一介末弁,孤處天涯,曲直生死唯命是從,豈敢嘵嘵取憎?實在是文臣誤臣,而非臣誤國。毛文龍似乎已經預感到將要發生的禍變,所以對皇上慨乎 言之:諸臣獨計除臣,不計除奴,將江山而快私憤,操戈矛於同室——這是他對袁崇煥此番督師的總體評價。

  「將江山而快私憤,操戈矛於同 室」,看來並非聳人聽聞之詞,因為毛文龍講此話時已經離死期不遠。事實就是如此。令人費解的是,袁崇煥受命督師遼東,為何不調動一切力量一致對外,而要同 室操戈呢?崇禎皇帝只好充當和事佬,因為他已經承諾只要袁崇煥實現「五年復遼」的大計,一切可以便宜從事,朝廷不加掣肘,所以他只得淡淡地答覆毛文龍:軍 中一切事宜,當從長商榷。

  這位皇帝無論如何沒有料到,時隔不久毛文龍就身首異處,再也無法「從長商榷」了!

  黨爭 式謀殺:毛文龍之死袁崇煥殺毛文龍是有計劃有預謀的,他在殺毛之後報告說:「自去年十二月,臣安排已定,文龍有生無死矣!」可見袁崇煥要殺毛文龍早已成為 定局。他先前所說「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殺之」,前半句不過是一個幌子。「入其軍斬其帥,如古人作手」才是袁崇煥所追求的。進士出身的袁崇煥畢竟比行伍出 身的毛文龍工於心計,而且督師的官銜和權力也使他處於主動地位,精心策划了一個圈套,讓毛文龍來鑽。

  為了麻痹毛文龍,他一邊湊發十萬 兩軍餉,以緩解毛文龍的怨氣;一邊以面授方略,商議東西夾擊的軍事計劃為名,邀請毛文龍離開皮島趕赴三岔、旅順間。據日後袁崇煥自己在《薊遼督師袁崇煥題 本》中聲稱:「凡此,皆愚之也,(毛)文龍果墮彀中。」對大明忠心耿耿的毛文龍,至死都沒有識破督師大人算計他的圈套,還特地趕到寧遠去參見袁督師,表示 對於頂頭上司的禮節。

  袁崇煥為何不在寧遠自己的地盤將毛文龍擒殺?那是考慮到毛的部下不能親眼目睹,恐怕激成事變而負隅頑抗,殘局反而不好收拾。他決定深入海島,到穴中擒虎,便與毛文龍約定,在雙島再次會晤,兼帶檢閱東江官兵。

  崇禎二年(1629年)五月二十九日,袁崇煥抵達距旅順口陸路十八里水路四十里的雙島,次日毛文龍從皮島趕來,雙方拜會與回拜,禮尚往來,絲毫看不出有何異常。

  六月初三日,袁崇煥棄舟登上雙島檢閱軍隊,毛文龍率東江將官列隊歡迎。次日,毛文龍設宴為督師大人接風。席間,兩人密談至晚間,袁督師要毛帥交出兵權告老還鄉,毛帥則反唇相譏,大有此地捨我其誰的意思。

  六月五日,袁崇煥在雙島召集毛部將士,犒賞隨毛前來的三千五百人。毛文龍進入袁崇煥營帳面謝,袁崇煥要將官們也進來,逐個詢問姓名,不料都說姓毛,毛文龍在一旁解釋:俱是敝戶小孫。袁崇煥說:「你們那裡都姓毛,是出於不得已。這樣好漢人人可用,我寧遠前線將官有許多俸祿,士兵有許多糧餉,仍然不能溫飽,你們海外辛苦,俸祿不足以養家糊口,情實酸痛。你們受本部院一拜。為國家出力,自後不愁無餉。」

   這一席話既有同情又有煽惑,不加掩飾地流露了要收拾毛文龍,整編其軍隊的意思。眼看時機成熟,袁崇煥便單刀直入向毛文龍興師問罪:本部院與你談了三日, 只道你回頭是遲也不遲。哪曉得你狼子野心,總是一片欺誑,到底目中無本部院猶可,方今聖天子英武天縱,國法豈容得你!不容毛文龍申辯,袁崇煥立即當眾宣布 毛文龍十二條當斬之罪:一、九年以來兵馬錢糧不受經略巡撫管核;二、全無戰功,卻報首功;三、剛愎撒潑,無人臣禮;四、侵盜邊海錢糧;五、自開馬市,私通 外夷;六、褻朝廷名器,樹自己爪牙;七、劫贓無算,躬為盜賊;八、好色誨淫;九、拘錮難民,草菅民命;十、交結近侍;十一、掩敗為功;十二、開鎮八年,不 能復遼東寸土。

  即使袁崇煥所說全是事實,這十二條中也只有二三條夠得上稱為罪狀,其餘各條大多為官場和軍隊的通病,並非毛文龍所獨有,如果以此定「當斬之罪」,那麼當斬的官僚、將領多得很,何必非斬毛文龍不可?

  況且,毛文龍畢竟有牽制後金軍隊的功勞,這是令毛文龍和旁觀者難以心服口服的,然而此時已經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了。袁崇煥說完十二條罪狀之後,面向京城方向請命:「縛文龍,去冠裳!」

   一向桀驁不馴的毛文龍豈肯在自己的地盤就範。袁崇煥申斥道:你道本部院是個書生,本部院是朝廷一個首將。爾欺君罔上,冒兵克餉,屠戮遼民,殘破高麗,擾 登萊,爾罪豈不應死?接著向在場的毛部將士大聲說:今日殺了毛文龍,本部院不能恢復全遼以還朝廷,願試尚方(劍)以償爾命。毛文龍如此罪惡,爾等以為應殺 不應殺?若我屈殺文龍,爾等就來殺我。

  其實他早已命隨行的參將布置停當,毛部將士已無反抗的可能。眾將官相視失色,叩頭哀告。毛文龍 以為處死他是皇上的旨意,只得求饒:文龍自知死罪,只求恩赦。袁崇煥毫不鬆口:你不知國法久了,若不殺你,東江一塊國土非皇上所有。說罷,朝西叩頭請旨: 臣今誅文龍,以肅軍政,鎮將中再有如文龍者,亦以是法誅之。臣五年不能平奴,求皇上亦以誅文龍者誅臣。結果,袁崇煥靠著崇禎皇帝所賜的尚方寶劍,把毛文龍 「先斬後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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