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正說 · 二、別釋-念眾生恩發菩提心
念眾生恩發菩提心 |
演培法師著述
【云何念眾生恩?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世世生生,互為父母,彼此有恩。今雖隔世昏迷,互不相識,以理推之,豈無報效?】
這是發菩提心的第五種因緣,就是念眾生恩發菩提心。眾生這個名詞,在佛法中是常見的,為有情的異名。約它的意義說:眾緣和合而生,名為眾生。因吾人這個生命體,不是獨一體,而是結合體,所以是由種種條件之所組織成的。或說數數不斷的趣生,名為眾生。因有情在這世間,不是一生結束就算完了,還有新的生命繼續而來。所謂生了又死,死了又生,生生不已的有著眾多的生,所以得名眾生。再就名字說:所謂眾生,是指眾多具有情識活動的生命而言。不但世間的六凡,叫做眾生,就是出世的四聖,亦名眾生。如智論說:『眾生無上者,佛是』。所以眾生這個名稱,是通於十法界的。分別而言:天上是著樂的眾生;修羅是嗔疑的眾生;三途是受苦的眾生;人間是苦樂參半的眾生;二乘是自了漢的眾生;菩薩是大道心的眾生;佛是無上眾生。
念諸佛恩,因佛是度脫我們出離苦海的;念父母恩,因二親是生育我們生命自體的;念師長恩,因師長是教授我們了解禮義的;念施主恩,因施主是供給我們衣食受用的。這些,誰都可以知道,應該要去報恩。惟報眾生之恩,很難令人理解,因不知其間究有什麼恩德關係,而且在我國的儒道兩家,根本沒有觸及這個問題,講報眾生恩的唯我佛法。佛在經中所以常常提出報眾生恩的這一論題,因佛以天眼通親切的見到眾生間的關係密切,是從實驗得來的論說,不是隨便說說的,因此我人應重視報眾生恩。
然則應當『云何念眾生恩』?佛在經中告訴我們『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世世生生,互為父母,彼此有恩』。事實的確如此。吾人從無始來,不息的輪轉在生死中,彼此互為父母子女,已經不計其數。今生是我子女的,過去極可能是我的父母;反過來說,現生是我父母的,宿世當然亦極可能為我的子女。所以佛說:『從無始以來至於今日,一切眾生曾為我父母,我亦曾為一切眾生父母』。由此推想,足可證知,生生世世,互為父母,互為子女,彼此都有恩德於對方的。所謂生生世世,依通常的解說:三十年叫做一世,一百年叫做一生,或一回生來一回死去,名為一生。
既然如此,為什麼我們現在互不認識?當知這是由於彼此隔了一世或多生的關係。加之,我們認識的智慧之力,已不能到達那樣的程度,所以彼此相見不相識。不說隔世如此,即在現生當中,我們亦常見有這樣的事實:人或受到突然極度的驚懼,或在受到什麼重力的打擊,或由高處仆跌而受到過度的震驚,致腦神經受到損傷,而失去了記憶力,對直接親屬或朋友,都已不再認識。像這樣的情形,可說是很多的。因此,我們可以知道,所謂隔世昏迷的道理,是很合於生理學上所說的義理,絕對不是無稽之談。
經說:『羅漢有隔陰之迷,菩薩有出胎之昏』。一個菩薩行者,死後轉生人間,尚且是昏昧的;一個證果羅漢,轉生應化人間,亦暫忘失過去。不過,他們與凡夫所不同的是:即一遇到機緣,略為予以點醒,立刻就可恢復記憶。我們凡夫,生而死,死而生,生生世世,改頭換面,自然互不認識。『今雖隔世昏迷』,彼此『互不相識』,但確曾經互相做過眷屬,彼此實在互有恩惠,論情度理,怎能沒有什麼報效的表示?所以說:『以理推之,豈無報效』?果能想通或深信眾生之間,是有著親屬關係的存在,而你又能具有高度孝思的話,你必然會念累劫父母的深恩,要去報答眾生之恩。佛法的理論,超過各宗教各學說,重視念眾生恩,亦可說是主要原因之一。
【今之披毛戴角,安知非昔為其子乎?今之蠕動□飛,安知不曾為我父乎?】
在五趣中,不論哪趣,都有我們的父母,這從上說可以證明的。現在且約畜生趣來加推論:披毛戴角,是指豬馬牛羊等類的畜生,亦即一般說的動物中的家畜。除此,還有其他的老虎、豹子、山羊等亦屬於此。『今之披毛戴角』者流,我們不要把它看成與自己一點沒有關係,說不定就是某人過去的兒子或女兒,所以說:『安知非昔為其子乎』?這在因果輪迴錄中,是有很多記載的,現在不去引說。蠕動,是沒有脊椎骨的動物;□飛,是昆蟲螻蟻之類。這些,看上去雖是微細的生物,你又怎知它們在過去生中,不曾做過我們的父母?所以說:『今之蠕動□飛,安知不曾為我父乎』?諸如此類的事情,在佛法因果律中,可謂舉不勝舉,我們稍一審思,能不有所凜然?
【每見幼離父母,長而容貌都忘,何況宿世親緣,今則張王難記。】
過去的父母子女,現在我們不認識,再舉現實的事例來說:如在現實中,就每『每』的『見』到有人於年『幼』時,『離』開自己的『父母』,到別個地方去,等到『長』大成人,再度回到家鄉,『而』彼此的『容貌,都』已淡『忘』,父母固不識兒女的容貌,兒女亦不識父母的容貌,因在長時期的別離中,雙方的生命肉體,都已有了顯著的變化,當然難以辨別其容貌了。中國有首詩說:『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可以作為這兩句的最好註腳。今生尚如此,『何況』是在『宿世』有過『親』屬之『緣』,到了現生,他是姓張姓王,抑或姓李姓趙,當然更加沒有辦法記得,所以說:『今則張王難記』。
【彼其號呼於地獄之下,宛轉於餓鬼之中,苦痛誰知?飢虛安訴?】
以上是約畜生道的眾生說,現在再約地獄與餓鬼的眾生說。過去生中的我們親緣眷屬,很可能的因造惡業,墮入地獄或餓鬼道中,受種種的痛苦。以地獄說,地藏經的地獄名號品里,說有各種不同的地獄,通常說有八寒地獄、八熱地獄等。不論墮入哪個地獄,其痛苦都是不堪言狀的。這從經中所描寫的,可以明白的看到。在無間阿鼻二大地獄裡面,還有一個叫喚地獄。『這地獄,是八熱地獄中的第四叫喚,第五大叫喚,獄卒捉了罪人,擲入大鑊中,用熱湯沸煮,又提到大□盤裡,反覆煎熬,所以痛得號哭叫喚』,甚至號啕大叫。我們宿世父母,現在於地獄中,因受不了煎熬沸煮,而在那兒號呼不已,他們的悲慘,他們的痛苦,在人間為其眷屬的我們,又有哪個知道?所以說:『彼其號呼於地獄之下,苦痛誰知』?
以餓鬼說,經中描寫餓鬼中的眾生,受諸飢餓之苦,亦是難以忍受得了的。因為餓鬼,往往於千百年間,不聞漿水之名的,其悲慘的苦況,也就可想而知。這不是說,世間沒有漿水及米飯等,而是由於他們的業障,沒有辦法可得到這些。譬如明明是很好的飲食,但在餓鬼看來,不是滾熱的火炭,就是極熱的鐵丸,再不然,就是為余手執矛劍的有情,守護該飲食令不得食,設若硬要強行去取,清泉池水,就又變成膿血令不能飲。所以餓鬼眾生,時感饑渴之苦。我們宿世父母,現在於餓鬼中,因受不了飢餓所逼,而在那兒輾轉反側,他們的悲慘,他們的痛苦,又能向我們人間哪個眷屬去哭訴,真可說是哭訴無門。所以說:彼其『宛轉於餓鬼之中,飢虛安訴』?
【我雖不見不聞,彼必求拯求濟。非經不能陳此事,非佛不能道此言。彼邪見人,何足以知此?】
『我』們苦惱凡夫,因為沒有得到天眼通及天耳通,所以不能見到或聽到地獄與餓鬼的苦況,可是,『雖不見不聞』這些實際情形,但不能否認有這樣的事實,而且更要相信『彼』在地獄餓鬼中的過去親屬,『必』然很迫切的要『求拯』拔與在『求』救『濟』,以使他們出離水深火熱的苦境。這些非我人所見所聞的事情,『非』佛『經不能陳』述『此事』,『非』具一切智的『佛』陀,亦絕對『不能道』出『此言』。陳述此事的經典,如阿含經、大日經、悲華經、地藏經等。經中所陳述的這些,都是佛陀親口所宣說的。佛之所以能夠說出地獄呼號,餓鬼宛轉,不是想當然的幻想出來的,而是以天眼通及宿命通親知親見的。親知親見說出來的話,難道還會假嗎?況且『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絕對不會欺騙我們的。所以我們應深信實有其事,不可稍存一念懷疑之心。
如所熟知的一個事實,就是目連尊者救度母親。目連當年以天眼通見到母親墮在餓鬼受苦,立刻就運用其所具有的神通之力,以飯供奉母親,希求救其飢餓。豈知當他母親接到手時,該飯卻變成了火炭,根本沒有辦法受用。尊者見這情形,心中很是難過,就來請佛救拔,佛開示尊者說:你母親罪業太重,不是你一人之力所能救得了的,必須仗藉眾僧之力,方能救拔你的母親。因而佛教有盂蘭盆法會救母之說。
經中另有一個事實說:過去有個餓鬼,忽然見到佛陀,就凄切的對佛訴苦說:佛呀!我現在饑渴得實難忍受得了,請佛慈悲救拔我的苦難。佛回答說:這裡不是很多水嗎?你為什麼不喝?鬼又答覆佛說:在你佛的眼中看來,這固然是清凈水,但在我的眼中看來,這並不是什麼水,而是又臟又臭的膿血,要我怎能喝得下去?佛憐憫其苦,就運用神通,使其見水而飽飲一餐。他飽飲後,向佛辭謝。佛開示他說:你過去世慳貪成性,才墮到餓鬼中受苦,以後應當改過自新。餓鬼聽了佛的教誨,深知過去慳貪的錯誤,發願痛切改悔。
『彼邪見人,何足以知此』?這是對不信因果的痛切批評。以佛法的因果律說,造了什麼因,必得什麼果,不容有絲毫假藉的。可是不信因果的邪見人,由於否定因果,當然就不知道依惑造業,依業受報,苦樂升沈,完全是隨善惡業力以轉移的。修善業,就得向上高升,而得快樂的果報;造惡業,就會向下沉墜,而得苦痛的果報。如是因果分明,哪裡是彼邪見人所知道的?邪見人雖多,主要是指常見與斷見的兩種人。斷見人說:人們生存在這世間,就只有這麼一世,一旦生命結束,是就永歸斷滅,所謂死了完了,或說人死如燈滅,根本沒有後世,後世尚不可得,哪裡還有善惡果報?常見人說:人死就沒有了,這話是不對的,因為生命確是連續不斷的,不過,做人不要為生命結束害怕,因為人是生生世世做人的,這個生命結束了,可能會有更好的生命,來這世間做人。至於畜生,亦是累生累劫做畜生的,要想改換畜生的生命,而為人類的生命,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他們是這樣的看法,所以就不承認有善惡輪迴的這事。不論是常見斷見,在佛法看來,都是屬於邪見。
邪見,以現在的話說,就是不正確的思想。佛陀住世時代,對於當時各種不同思想,都曾加以破斥,但破斥得最激烈而不予以絲毫留情的,無過邪見。因為邪見這個錯誤思想,如果誰接受它,誰就要受它毒害,而成為世間罪大惡極的人,必然攪得社會不安,人性盡失。因此,為佛子者,必要深信因果,不要中邪見毒,撥無因果。我常常說:你對一切都可存疑,唯對因果不可不信,因為這是世間的事實,絕對不可抹煞的。
【是故菩薩觀於螻蟻,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常思利益,念報其恩。是為發菩提心第五因緣也。】
由於如上種種分別,『是故』發菩提心的『菩薩』,在得世俗智後,以其智慧『觀於』世間的『螻蟻』,並不如常人一樣的,把它當作一般螻蟻看,認為它們『皆是』自己『過去』的『父母』,亦是『未來』將成正覺的『諸佛』。螻是螻蛄,是害稻、麥的蟲子;蟻是螞蟻,即通常所見的。這些微賤的生物,尚且視為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其他各類眾生,自然更不用說。
或有以為:螻蟻視為過去父母,還猶可說,視為未來諸佛,難以信受。這是不對的。佛在經中一再告訴我們:『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凡有心者,皆得成佛』。怎麼可以不信?當知現在雖是螻蟻,但並不會永做螻蟻,一旦這個螻蟻生命結束,轉過頭來做人,在人類中修學佛法,豈不就有成佛的可能?是以菩薩視螻蟻為未來諸佛,乃從佛性本同的這一觀點出發的,我們不可不信。
因此,我們如果傷害了螻蟻,就等於傷害了過去的父母,亦等於傷害了未來的諸佛。我們是具人性的人,你能忍心傷害自己的父母嗎?我們是奉佛的佛子,你能膽敢傷害未來的諸佛嗎?我深信誰都不忍和不敢的。如傷害父母或出佛身血,那是五逆重罪,要墮無間地獄受無量苦的。佛教這一觀點,當知全是基於同體大悲這一思想而來。正因如此,所以發菩提心的菩薩,常『常思』念如何『利益』一切眾生,常常思『念報其』給與我們的『恩』德。而利益眾生及報眾生恩,最好的方法,莫過於發菩提心,唯有發菩提心,才能真正報眾生恩,如不發菩提心,不能度化眾生出離苦輪,是不能究竟報恩的,念眾生恩發菩提心,『是為發菩提心』的『第五』種『因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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