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證實針對賴昌星的宵禁令已經取消
賴昌星談到最近的心情時自稱「很高興」。中新社發 呂振亞 攝
4月5日賴昌星出現在溫哥華市中心一家豪華酒店時的情形。中新社記者呂振亞攝
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發言人安德森今天在接受記者查詢時證實,針對賴昌星的宵禁令已取消,從4月19日開始,賴全天24小時都可以離開寓所,不受任何限制。而在此之前,加移民暨難民局只允許賴昌星每天中午12時至晚上9時半才能離開向當局登記的住所。
安德森介紹說,近年來,賴昌星的代表律師一直要求取消對其當事人的宵禁令。最近,賴的律師再次向加移民暨難民局提出書面申請,要求放寬對賴昌星外出時間的限制。
根據加移民暨難民局判決書,加拿大移民部代表及賴昌星的律師通過書面的形式就此議題進行了辯論。賴的律師引用聯邦法院上月對賴遣返前風險評估報告的判決以及其它法律條文,認為對賴新的風險評估起碼需要一年以上時間,加上他過去六年多時間裡的表現,賴昌星宵禁令應該取消。加拿大邊境服務處則強烈反對取消賴昌星的宵禁令。移民部認為,賴昌星不希望回到中國,之前曾有違反宵禁令的紀錄。雖然2005年8月以來,賴沒有違反宵禁令,但這只是因為他明白自己仍然受到加邊境服務處和警方的監視。
4月19日,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裁判官作出裁決,撤銷對賴昌星的外出時間限制,但其他保釋條件不變。其中包括賴昌星每周三仍要親自到加拿大邊境服務處報到。
賴昌星是受中國司法部門指控和通緝的「遠華」走私案重要嫌犯,他1999年舉家逃往加拿大後一直留在溫哥華。七年多來,賴昌星使用各種手法打官司以逃避被遣返回中國受審。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對賴遣返前風險評估,認為賴被遣返後無被判死刑或面臨酷刑危險,決定啟動遣返程序。賴隨後向聯邦法庭提出延緩遣返上訴,並要求對遣返前風險評估進行司法複核。今年4月5日,加拿大聯邦法院決定接受賴昌星要求對其遣返前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司法複核的申請。
按照加拿大法律,加移民部可以在30天內向聯邦上訴法院提起上訴;移民部如果不上訴,則要重新對賴昌星做一份遣返前風險評估報告。目前30天期限只剩3天,加移民部仍未宣布將採取何種對策。但不管如何,此間法律界人士分析說,賴昌星將至少獲得二三年的時間可以繼續馬拉松式的法律訴訟。
加拿大官員稱賴昌星生活奢華 加拿大邊境服務處官員最新提供的證詞稱,在對賴昌星進行七日監視跟蹤中,發現賴「生活奢華」,包括駕駛價逾15萬加元的寶馬車,經常上高級亞洲餐館用膳。此間媒體今天披露說,就在賴昌星宵禁令被取消的同一天(4月19日),加拿大邊境服務處曾以違反宵禁令為由再次拘捕賴昌星。4月20日,加移民暨難民局舉行賴昌星拘留48小時聆訊,加拿大邊境服務處官員在法庭上作上述證詞。
根據20日的拘留聆訊紀錄,加拿大邊境服務處官員的證詞形容賴昌星「生活奢華」,平日以一部林肯房車及一部黑色 寶馬代步,每天都要上高級餐廳吃飯。此外,與賴昌星日常往來人士眾多,其中很多都是有錢闊佬,他們開的車多是賓士、寶馬、凌志,房子也多是價值百萬以上的豪宅。
拘留聆訊紀錄還透露,賴昌星住在溫市中心的高尚住宅區公寓內,面向布勒內灣,一片怡人海景,與之遙對的一片山坡是西溫豪宅區,區內單戶房屋售價動輒以數百萬元或千萬元計。賴還經常光顧高級豪華餐廳,其中一間日本餐廳距賴寓所僅數個路段,單是一份燒雞便要價約33加元。
邊境服務處執行官法斯特作證時表示,賴昌星的生活總是很忙碌,跟蹤人員幾乎每天一到賴昌星家就要開始行動;賴只要一離開住家,至少要幾個小時、見十幾個人才會回家。2月10日,執法人員跟蹤賴昌星的寶馬汽車到溫市一豪宅,但之後遭賴昌星「反跟蹤」,導致跟蹤過程出現約二十分鐘空白。法斯特說,當時豪宅外停了大概五部車,同時間約有20至25人離開那個房子;一個不知名的亞裔女性上了賴昌星的寶馬汽車,並以此阻撓執法人員的車輛跟蹤賴昌星。
為監察賴昌星遵守宵禁條件的情況,邊境服務處今年2月派遣了一個十人小組,對賴進行為期七天的嚴密監視,發現賴昌星有五天違反宵禁令。
賴昌星是受中國司法部門指控和通緝的「遠華」走私案重要嫌犯,他1999年舉家逃往加拿大後一直留在溫哥華。七年多來,賴昌星聘請加拿大知名律師,使用各種手法進行馬拉松式法律訴訟,以逃避被遣返回中國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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