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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入疏卷第八

 

妙法蓮華經入疏卷第八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 譯

 

天台 智者 疏 並記

 

四明沙門 道威 入注

 

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第二達多一品。引昔弘經。彼我兼益。以勸流通。先釋品目。次消經文。釋品目。具注四釋。初因緣者。生時人天心熱。因此立名。即因緣感應也。問。惡人出世。何名感應。答。令無量人。不敢造惡。則世界益也。因行逆而理順。即圓頓教意也。本地清涼。跡示天熱。同眾生病也。故大經雲。達多必不破僧。報恩經雲。若有人言達多實惡人入獄者。無有是處。大雲經雲。達多不可思議。所修行業。同於如來。並本跡意也。寶唱經目雲。法華凡四譯。兩存兩沒。曇摩羅剎。此言法護。西晉長安譯。名正法華。法護仍敷演。安汰所承者是也。鳩摩羅什。此翻童壽。龜(音丘)茲國人。以偽秦弘始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於長安逍遙園。譯大品竟。至八年夏。於草堂寺。譯此妙法蓮華。命僧睿講之。睿開為九轍。當時二十八品。長安宮人。請此品淹留在內。江東所傳。止得二十七品。梁有滿法師。講經一百遍。於長沙郡燒身。仍以此品。安持品之前。彼自私安。未聞天下。陳有南嶽禪師。次此品在寶塔之後。晚以正法華勘之。甚相應。今四瀆混和。見長安舊本。故知二師深得經意。嘉祥三義。全不可依。委如記釋。言提婆達多。亦名達兜。此翻天熱。其破僧。將五百比丘去。身子厭之眠熟。目連擎眾將還。眠起發誓。誓報此怨。捧三十肘石廣十五肘擲佛。山神手遮。小石迸傷佛足。血出。教闍王放醉象蹋佛。拳華色比丘尼死。安毒十爪。欲禮佛足。中傷於佛。是為五逆。生時人天心熱。從是得名。故言天熱。此跡也。若作本解者。眾生煩惱故。菩薩示熱。同其病行。而度脫之。此品來意。引古弘經傳益非謬。明今宣化事驗不虛。舉往勸今。使流通也。文為二。一訖生佛前蓮華化生。明昔日達多通經。釋迦成道。二從於時下方多寶所從菩薩下。明今日文殊通經。龍女作佛。稟教尚然。宣通之功。益豈不大矣。故提婆達多受記。文殊可以意知。第一有三。一明往昔師弟持經之相。二結會古今。三勸信。第一有長行偈頌。長行有四。一明求法時節。二於多劫中下。正明求法。三時有仙人下。明求得法師。四王聞下。明受法奉行。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天人四眾。吾於過去無量劫中。求法華經。無有懈倦。

 

  初明求法時節。

 

  於多劫中。常作國王。發願求於無上菩提。心不退轉。

 

  此上是第二正求法中。初明發願也。

 

  為欲滿足六波羅蜜。勤行布施。心無吝惜象馬七珍。國城妻子。奴婢僕從。頭目髓腦。身肉手足。不惜軀命。

 

  第二修行中。初明欲滿檀那。勤行布施也。

 

  時世人民。壽命無量。為於法故。捐舍國位。委政太子。擊鼓宣令。四方求法。誰能為我。說大乘者。吾當終身。供給走使。

 

  次明為滿般若。推求妙法。

 

  時有仙人。來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蓮華經。若不違我。當為宣說。

 

  三明求法得師。

 

  王聞仙言。歡喜踴躍。即隨仙人。供給所須。采果汲水。拾薪設食。乃至以身。而為床座。身心無倦。於時奉事。經於千歲。為於法故。精勤給侍。令無所乏。

 

  第四受法奉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偈有七行半。頌上長行。為五。

 

  我念過去劫。為求大法故。

 

  初二句。頌上求法時節。

 

  雖作世國王。不貪五欲樂。推鍾告四方。誰有大法者。若為我解說。身當為奴僕。

 

  第二一行半。頌上正求法。

 

  時有阿私仙。來白於大王。我有微妙法。世間所希有。若能修行者。吾當為汝說。

 

  第三一行半。頌上求得說法師。

 

  時王聞仙言。心生大喜悅。即便隨仙人。供給於所須。採薪及果蓏。隨時恭敬與。情存妙法故。身心無懈倦。普為諸眾生。勤求於大法。

 

  第四二行半。頌上受法奉行。

 

  亦不為己身。及以五欲樂。故為大國王。勤求獲此法。遂致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第五一行半。結正勸信。

 

  △下去第二結會古今。復二。

 

  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則我身是。時仙人者。今提婆達多是。

 

  初正結會古今。

 

  △下去是第二明師弟功報俱滿。初明弟子。中復為三。

 

  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舍。

 

  初明弟子因滿也。言具六度者。度義甚多。委如大論。故知諸家取捨。不任證據。不知何者是釋迦所行具足。今一家立教。則體相可識。跡示四相。本行唯圓。初明三藏中略釋。直明六相。舍依正名檀。防止七支名戒。打罵不報名忍。為事始終名精進。四禪八定名禪。分地息諍名般若。次約束十善為六度者。不殺至不妄語是檀。不兩舌是屍。不惡口是忍。不綺語是進。不貪瞋是禪。不邪見是般若。又約分別。初明對治。菩薩善戒第十雲。六波羅蜜有三種。一對治。謂慳。惡。瞋。怠。亂。痴。即所治。二謂相生。謂舍家持戒。遇辱須忍。忍已精進。進已調根。根調知法界。三謂果報。富。具。色。力。壽。安。辯。又余經雲。施報富。戒報善道。忍報端正。進報神通。禪報生天。智報破煩惱。如是等例。皆三藏小菩薩六度也。次約大乘衍門。若施。受。財物。三事皆空名檀。不見持犯名戒。能忍所忍不可得名忍。身心不動名精進。不亂不味名禪。非智非愚名般若。如此流例。皆通教中六度也。又約別教世外菩薩六相者。若言檀有十利。伏慳煩惱。舍心相續。與眾生同資產。生豪富家。生生施心現前。四眾愛樂。處眾不怯畏。勝名遍布。手足柔軟。乃至詣道場。恆值善知識。此乃檀中十利。次戒有十利者。滿一切智。如佛所學。智者不毀。誓願不退。安住於行。棄捨生死。慕樂涅槃。得無纏心。得勝三昧。不乏信財。此是戒十利。忍有十利者。火。刀。毒。水。皆不能害。非人所護。身相莊嚴。閉惡道。生梵天。晝夜常安身。不離喜樂。精進有十利者。他不能折伏。佛所攝。非人所護。聞法不忘。未聞能聞。增長辯才。得三昧性。少病惱。隨食能銷。如優缽華增長。禪有十利。安住儀式。行慈境界。無悔熱。守護諸根。得無食喜。離愛欲。修禪不空。解脫魔罥。安住佛境。解脫成熟。般若十利者。不取施相。不依戒。不住忍力。不離身心精進。禪無所住。魔不能擾。他言論不能動。達生死底。起增上慈。不樂二乘地。又四事應修檀。一修道者破慳貪故。二莊嚴菩提故。三自他利益。欲施。施時。施已。皆歡喜名自利。饑渴者得除。是名利他。四得後世大善果。後世獲大尊貴饒財。四事應持戒。自修善法滅惡戒。莊嚴菩提攝眾生。卧覺安不悔恨。於眾生無害心。後受人天。得涅槃等樂。四事應修忍。修忍除不忍。莊嚴菩提攝眾生。彼此離怖畏。後世無瞋。眷屬不壞。不受苦惱。得人天涅槃樂。四事應修精進。進破懈怠。莊嚴菩提。攝眾生。增長善法。是自利。不惱他是利他。後得大力致菩提。四事應修禪定。定破亂心。莊嚴菩提。攝眾生。身心寂靜。是自利。不惱眾生是利他。後受清凈身。安隱得涅槃。四事應修般若。智慧破無明。莊嚴菩提。攝眾生。智慧自樂。是自利。能教眾生。是利他。能壞煩惱及智障等。是大果。如此流例。是別教明六度。後約圓教者。月藏第一雲。若眾生唯依讀誦。求菩提。是人為著世俗。尚不調己煩惱。何能調他。是人著嫉妒。名利。富貴。高心自是輕慢毀他。尚不得欲界善根。況色無色善根。況二乘菩提。況無上菩提。如星火不能幹海。口氣不能動山。藕絲不能稱岳。何者。世俗心不能滿菩提。何者是第一義。謂造一切福事。若修身。修心。修慧。以第一義熏修。則速滿六波羅蜜。若行若坐。舍攀緣想。是檀。舍攀緣不犯是屍。於境界不生瘡疣是羼。不舍於離是進。於事中不於逸是禪。於諸法體性無生是般若。複次於陰舍是檀。不計念陰是屍。於陰無我想是羼。於陰不起怨想是進。於陰不熾然是禪。於陰畢竟棄是般若。於界舍是檀。於界不擾濁是屍。於界舍因緣是羼。於界數數舍是進。於界不起發是禪。於界如幻想是般若。如是等是名第一義諦。善巧方便。甚深法要。能滿六波羅蜜。以此法自為為他。三世菩薩。悉修是法。成菩提。故非世俗也。此法息眾生煩惱道苦道。安置菩提道。華嚴七地。方明念念具十波羅蜜。修習一切佛法。以求佛道。善根與一切眾生。是檀。能滅一切煩惱熱是屍。於一切眾生無所傷是忍。求善無厭是進。修道心不散。常向一切智是禪。忍諸法不生門是般若。能起無量智門是方便。求轉勝智是願。魔邪不能阻是力。於一切法相如實說。是智。是十波羅蜜具故。四攝道品。三解脫。一切助菩提法。於念念中皆具足。諸地皆念念具足。此地勝故。此借華嚴教道深位。以證今經圓人初心。驗知華嚴。存於教道。別義明矣。若圓極說。豈至七地。方具十耶。故知地持中。念念具十。六之與十。開合不同。若念念具十。何行何念。而不具十。一行一切行。斯之謂也。經中以持般若校量。過舍恆沙身。乃以實行。對事舍耳。若六皆法界。此則不然。故不可以三事皆空。及以次第出生諸行而比之。又此六度。上下諸文。非不略釋。觀其文意。隨事各別。若序中橫見。但是現相。發彌勒疑。文殊引古。種種之言。為引同耳。過去佛章。為開五乘。菩薩之文。六度甚略。藥草喻中。三菩薩位。不語行相。意在辨於差與無差。分別功德。略舉五度。為校量本。亦非正意。故無行法。唯此中經。文雖略列。而正明行因趣果之相。故釋者委列。使一切行會入一乘。方是此中釋迦所行。圓教本跡六度之相也。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眾生。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

 

  次明釋迦為弟子果圓也。然三十二相。諸教所列。修得不同。多在教道。若實道者。但是發得。不須各修。如下龍女嘆佛偈中。自非深達。安能具相。委如止觀第一見相中說。三十二相者。足下平如奩底。足趺隆如龜背。兩相共一修。堅固布施。千輻輪但一修。安慰怖者。足跟長。手足指長。圓直身。三相共一修。謂不殺戒。七處滿。肩。頸。臂。腳。一修。恆作施主。手足合縵。及柔軟兩相一修。謂四攝。足跟直。踝不現。毛右旋。三相共一修。恆以善法。饒益眾生。鹿腨(市兗)腸相一修。以經書教人不吝。皮膚不受塵垢相一修。如問而答。黃金色相一修。忍辱好衣施。陰馬藏相一修。和合諍訟。梵身圓等相。手摩膝相。共一修。慈心等教導。肩圓。項光。師子臆。三相共一修。恆令施得增長。萬字相一修。不惱眾生。紺眼。牛王睫。二相共一修。不恙愛視眾生。頂髻。青發。二相共一修。諸功德。在眾人前。一孔一毛。白毫。二相共一修。不妄語。四十齒。白齊。二相共一修。不兩舌。廣長舌。梵音聲。二相共一修。不粗惡語。師子頰一修。不綺語。四牙一修。離邪命。一切眾生功德。等佛一毛。佛諸毛功德。等一好。諸好等一相。諸相等白毫肉髻。白毫肉髻百千萬億。乃成梵音聲。三十二相。因雖各各。論其真因。持戒精進。精進無戒。尚不得人天身。況余相耶。此則三藏教佛相本也。空無生。是通教相本。道種智。是別教相本。實相。是圓教佛相本。八十種好者。二十指。手足表裡八處平滿。踝。膝。?。六處好妙。肩。肘。腕。六處滿。兩髂。奇中三處好。髖尻二處。馬藏一。兩髆二。腰臍二。脅腋乳六。腹胸背項四。上下牙。上下唇齶。兩頰。兩鬢。兩目。兩眉。兩鼻孔。額。兩[叉*頁]。兩耳。頭圓。是八十好也。若約四教。分別四種八十好。義並准上。

 

  △下第二明師妙果當成佛。師中復三。

 

  告諸四眾。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號曰天王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名天道。

 

  初正果成。分陀利雲。調達作佛。號提和羅耶。漢言天王。國名提和越。漢言天地。

 

  時天王佛住世。二十中劫。廣為眾生。說於妙法。恆河沙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發緣覺心。恆河沙眾生。發無上道心。得無生忍。住不退轉。

 

  第二明在世化度也。

 

  時天王佛。般涅槃後。正法住世。二十中劫。全身舍利。起七寶塔。高六十由旬。縱廣四十由旬。諸天人民。悉以雜華末香。燒香塗香。衣服瓔珞。幢幡寶蓋。伎樂歌頌。禮拜供養七寶妙塔。無量眾生。得阿羅漢果。無數眾生。悟辟支佛。不可思議眾生。發菩提心。至不退轉。

 

  第三明滅後利益也。

 

  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妙法華經。提婆達多品。凈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墯地獄餓鬼畜生。生十方佛前。所生之處。常聞此經。若生人天中。受勝妙樂。若在佛前。蓮華化生。

 

  第三勸修如文。蓮華化生者。胎經雲。蓮華生者。非胎卵濕化之化也。非化而化耳。實不如四生中之化生。如諸天化生。仍在父母膝等生。況同四趣中耶。請觀音雲。蓮華化生為父母。無量壽觀雲。處華台久者為胎生。實非胎也。例蓮華生。亦稱濕卵。而非濕卵。今此乃是忽然而有。如凈德王家忽然化生。但以蓮華在濕未剖。如濕如卵。含在華內。義之如胎。大寶積雲。菩薩成就八法。於諸佛前。蓮華化生。一者乃至失命不說他過。二者化人令歸三寶。三者安置一切於菩提心。四者梵行不染。五者造佛安華座上。六者能除眾生憂惱。七者於貢高人。常自謙下。八者不惱他人。寶積雖爾。以諸經論隨宜說耳。假使一切經論所列。生蓮華緣。並為今文聞品功德之所超過。故華生雖同。本緣各別。

 

  △下於時去。第二明今日文殊通經利益。復二。初明文殊通經。二從文殊言我于海中下。明利益。第一復五。

 

  於時下方多寶世尊。所從菩薩。名曰智積。啟多寶佛。當還本土。

 

  初明通經五中。第一智積請退。分陀利經雲。下方佛所從菩薩。名般若拘羅。漢言智積也。

 

  釋迦牟尼佛。告智積曰。善男子。且待須臾。此有菩薩。名文殊師利。可與相見。論說妙法。可還本土。

 

  第二釋迦止之。令待通經利益之證。智積謂。多寶為證經故出。勸物流通既訖。是故請還。釋迦止者。雖跡門事訖。本門未彰。故托在文殊。以留多寶。佛之密意。非菩薩所知。密意之言。諸師不知也。

 

  爾時文殊師利。坐千葉蓮華。大如車輪。俱來菩薩。亦坐寶蓮華。從於大海娑竭羅龍宮。自然湧出。住虛空中。詣靈鷲山。從蓮華下。至於佛前。頭面敬禮二世尊足。修敬已畢。往智積所。共相慰問。卻坐一面。

 

  第三文殊尋來。有人問。序中在座。今云何海來者。今為答之。豈以凡情。而度聖境。不起此會。于海化物。義亦何辜。亦可在序一期益訖。去時豈要白知。來時大利方生。與眾自海而至。若例地涌菩薩讚辭。此經甚略。或當彼有廣文。具有出會之語。而傳至此者略耳。問。三千大千之外。各辰四百萬億國土清凈琉璃。無後大海。文殊何故仍雲海來。答。事釋未爽。況不思議。今三義通之。一者既移人天。及變大海。從所移處來。應無遠弊。二者眾海縱移。龍宮不動。龍謂不動。而所居已變。從變而不變處來。有何不可。三者無緣者被移。有緣者今來。此不思議山海。宛然令眾不見。但是變見。非謂改體。文殊既不起而往。其土亦即穢而凈。故凈名雲。移置他土。都不使人有往來想。此中乃使有往來想。而本不移。故知應有機者。則土變。眾移而尚來。其無緣者。土復眾來而不至。所以理雖無動。化事成規。故使所見不同。往來時異。菩薩化儀尚爾。豈佛設變同凡。問。不起而往。何故云來。答。示彼此眾。知經功力。識稟教益。故須雲來。不往而往。不來而來。皆為利物。何須此難。故知他土。未必見來。彼不見來。此不見去。不來不去。而移事宛然。如凈名足指按地。是時大眾。自見坐寶蓮華。而土穢如故。此並記文。荊溪料簡顯義。

 

  智積菩薩。問文殊師利。仁往龍宮。所化眾生。其數幾何。

 

  智積發問。

 

  △第五文殊答。非口所宣。第五復為七。

 

  文殊師利言。其數無量。不可稱計。非口所宣。非心所測。且待須臾。自當有證。

 

  第一文殊答利益甚眾也。

 

  所言未竟。無數菩薩。坐寶蓮華。從海湧出。詣靈鷲山。住在虛空。

 

  第二蒙益者皆集證。

 

  此諸菩薩。皆是文殊師利之所化度。具菩薩行。皆共論說六波羅蜜。

 

  三明文殊所化。

 

  本聲聞人。在虛空中。說聲聞行。

 

  第四先稟權教。住二乘道。分陀利經雲。蓮華從池出者。本發菩薩心。其華在空中。說摩訶衍事。本發聲聞心者。華在空中。但說斷生死事。

 

  今皆修行大乘空義。

 

  第五明今聞實教。悉住大乘法。

 

  文殊師利。謂智積曰。于海教化。其事如此。

 

  第六文殊師利結益。

 

  爾時智積菩薩。以偈贊曰。

 

  大智德勇健。化度無量眾。今此諸大會。及我皆已見。演暢實相義。開闡一乘法。廣導諸群生。令速成菩提。

 

  第七智積偈嘆。

 

  △從文殊去。第二明利益。文為九。

 

  文殊師利言。我于海中。唯常宣說妙法華經。

 

  第一文殊自敘。

 

  智積菩薩。問文殊師利言。此經甚深微妙。諸經中寶。世所希有。頗有眾生。勤加精進。修行此經。速得佛不。

 

  第二智積發問。

 

  文殊師利言。有娑竭羅龍王女。年始八歲。智慧利根。善知眾生諸根行業。得陀羅尼。諸佛所說。甚深秘藏。悉能受持。深入禪定。了達諸法。於剎那頃。發菩提心。得不退轉。辯才無礙。慈念眾生。猶如赤子。功德具足。心念口演。微妙廣大。慈悲仁讓。志意和雅。能至菩提。

 

  第三文殊正答。

 

  智積菩薩言。我見釋迦如來。於無量劫。難行苦行。積功累德。求菩薩道。未曾止息。觀三千大千世界。乃至無有如芥子許。非是菩薩捨身命處。為眾生故。然後乃得成菩提道。不信此女。於須臾頃。便成正覺。

 

  第四智積執別教而為疑。

 

  △第五龍女明圓釋疑。初長行。次偈。自為三。

 

  言論未訖。時龍王女。忽現於前。頭面禮敬。卻住一面。

 

  初是經家敘忽現申敬也。

 

  以偈贊曰。

 

  偈復為三。

 

  深達罪福相。遍昭於十方。

 

  初半偈。明持經得解也。罪福者。約七方便傳作。今偈深達無罪無福。入一實相。名為深達。十方即十法界。同以實慧朗之。故言遍照。

 

  微妙凈法身。具相三十二。以八十種好。用莊嚴法身。天人所戴仰。龍神咸恭敬。一切眾生類。無不宗奉者。

 

  次二偈。明成就二身。具三十二相者。深得法身之理。即備相好。如大品明。欲得一切法。當學般若。如得如意珠。二乘但得空。空無相好也。

 

  又聞成菩提。唯佛當證知。我闡大乘教。度脫苦眾生。

 

  第三引佛為證。

 

  △第六身子狹小三藏權難。為二。

 

  爾時舍利弗。語龍女言。汝謂不久。得無上道。是事難信。

 

  初身子復難。先總明難信。

 

  所以者何。女身垢穢。非是法器。云何能得無上菩提。佛道懸曠。逕無量劫。勤苦積行。具修諸度。然後乃成。又女人身。猶有五障。一者不得作梵天王。二者帝釋。三者魔王。四者轉輪聖王。五者佛身。云何女身。速得成佛。

 

  此是第二身子釋有五礙。

 

  爾時龍女。有一寶珠。價直三千大千世界。持以上佛。佛即受之。

 

  第七龍女以實除疑。現成明證中。初獻珠。表得圓解。圓珠表其修得圓因。奉佛是將因克果。佛受疾者。獲果速也。此即一念坐道場。成佛不虛。明證若此。

 

  龍女謂智積菩薩。尊者舍利弗言。我獻寶珠。世尊納受。是事疾不。答言甚疾。女言。以汝神力。觀我成佛。復速於此。

 

  次正示因圓果滿。胎經雲。魔梵釋女。皆不捨身。不受身。悉於現身得成佛。故偈言。法性如大海。不說有是非。凡夫賢聖人。平等無高下。唯在心垢滅。取證如反掌。問。此龍女為不舍分段。即成佛否。若不即身成佛。此文及胎經云何通耶。答。今龍女文。從同體權說。以證圓經成佛速疾。若實行不疾。權行徒引。是則權實義等。理不徒然。故胎經偈。從實得說。若實得者。從六根凈。得無生忍。當知龍女應物所好。容起神變。現身成佛。及證圓經。既證無生。豈不能知本無舍受。何妨舍此往彼。余教凡位。至此會中。進斷無明。亦復如是。凡如此例。必須權實不二。以釋疑妨。

 

  當時眾會。皆見龍女。忽然之間。變成男子。具菩薩行。即往南方無垢世界。坐寶蓮華。成等正覺。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普為十方一切眾生。演說妙法。

 

  此是第八中。初時眾見聞。住南方者。由被緣熟。宜以八相成道。此土緣薄。秪以龍女教化。此是權巧之力。得一身一切身。普現色身三昧也。況權巧者。不必一向唯作權釋。秪雲龍女已得無生。則約體用。而論權巧。非謂專約本跡為權巧也。故權實二義。經力俱成。他人釋此。或雲龍女七地十地等者。不能顯經力用故也。

 

  爾時娑婆世界。菩薩聲聞。天龍八部。人與非人。皆遙見彼龍女成佛。普為時會人天說法。心大歡喜。悉遙敬禮。無量眾生。聞法解悟。得不退轉。無量眾生。得受道記。無垢世界。六反震動。娑婆世界。三千眾生。住不退地。三千眾生。發菩提心。而得受記。

 

  此是第八中。次人天歡喜。彼此蒙益。

 

  智積菩薩。及舍利弗。一切眾會。默然信受。

 

  第九智積身子等。默然信伏。此是文殊通經。龍女作佛竟。此達多品。引往弘經彼我兼益。明今宣化事驗不虛。以勸流通。文畢。

 

妙法蓮華經勸持品第十三

 

  此品。是跡門五品單流通中。第三八萬大土。此土弘經。新得記者。他土弘通也。有本雲勸持者。義須兩存。隨題皆得。不及從初。故題持品。二萬菩薩奉命弘經。故名持品。重勸八十萬億那由他弘經。故名勸持品。問。何故爾。答。二萬是法師品初。別命之數。故奉旨受持。八十萬億那由他等。前無別命。止通覓。今佛眼視。令其發誓。此土通經。證驗深重。佛意殷勤。是故蒙勸而弘。故有二意也。就文為二。先明受持。後明勸持。初文復為三。

 

  爾時藥王菩薩摩訶薩。及大樂說菩薩摩訶薩。與二萬菩薩眷屬俱。皆於佛前。作是誓言。惟願世尊。不以為慮。我等於佛滅後。當奉持讀誦說此經典。後惡世眾生。善根轉少。多增上慢。貪利供養。增不善根。遠離解脫。雖難可教化。我等當起大忍力。讀誦此經。持說書寫。種種供養。不惜身命。

 

  初二萬菩薩奉命。此土持經也。

 

  爾時眾中。五百阿羅漢。得受記者。白佛言。世尊。我等亦自誓願。於異國土。廣說此經。復有學無學八千人得受記者。從座而起。合掌向佛。作是誓言。世尊。我等亦當於他國土。廣說此經。所以者何。是娑婆國中。人多弊惡。懷增上慢。功德淺薄。瞋濁諂曲。心不實故。

 

  次五百八千聲聞發誓。他國流通也。

 

  爾時。佛姨母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學無學比丘尼六千人。俱從座而起。一心合掌。瞻仰尊顏。目不暫舍。

 

  此諸尼請記有三。初波闍波提請記也。姨母者。本行經雲。釋種有長者。名善覺。生八女。時凈飯王與三弟。四人各納二女。凈飯王妃。即是摩耶。此雲天后。生太子已。七日命終。生忉利天中。次妃即第八女。名摩訶波闍波提。亦云大愛道。即是其姨。故云姨母也。問。此諸聲聞。已成大士。何故不能此土弘經耶。答。為引初心始行菩薩。未能惡世苦行通經。復欲開於始行安樂行品也。

 

  於時世尊。告憍曇彌。何故憂色。而視如來。汝心將無謂我不說汝名。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耶。憍曇彌。我先總說。一切聲聞。皆已授記。今汝欲知記者。將來之世。當於六萬八千億諸佛法中。為大法師。及六千學無學比丘尼。俱為法師。汝如是漸漸具菩薩道。當得作佛。號一切眾生喜見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憍曇彌。是一切眾生喜見佛。及六千菩薩。轉次授記。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次如來與記也。憍曇彌此雲最勝。即是波闍波提。亦云瞿曇彌。姓也。總與波闍及六千授記竟。

 

  爾時。羅睺羅母。耶輸陀羅比丘尼。作是念。世尊於授記中。獨不說我名。

 

  二耶輸請記。耶輸此雲名聞也。

 

  佛告耶輸陀羅。汝於來世百千萬億諸佛法中。修菩薩行。為大法師。漸具佛道。於善國中。當得作佛。號具足千萬光相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佛壽無量阿僧祇劫。

 

  次明與記。

 

  爾時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及耶輸陀羅比丘尼。並其眷屬。皆大歡喜。得未曾有。即於佛前。而說偈言。

 

  世尊導師。安隱天人。我等聞記。心安具足。

 

  此是諸尼領解歡喜。

 

  諸比丘尼。說是偈已。白佛言。世尊。我等亦能於他方國土。廣宣此經。

 

  此是諸尼發誓弘經。

 

  △第二勸持。有長行偈頌。長行有五。

 

  爾時世尊。視八十萬億那由他諸菩薩摩訶薩。是諸菩薩。皆是阿惟越致。轉不退法輪。得諸陀羅尼。

 

  初佛眼視。即是默勸。而不告者。上來雖不別命。而舉持經功德深厚。引證分明。多寶分身。遠來勸發。此之殷勤。事已義足。有欲應命。宜即發誓。無復繁言。又將護聲聞他方之願。是故世尊不侯稱揚也。

 

  即從座起。至於佛前。一心合掌。而作是念。若世尊。告敕我等持說此經者。當如佛教。廣宣斯法。

 

  第二菩薩請告。

 

  復作是念。佛今默然。不見告敕。

 

  三明今佛默然。

 

  我當云何。時諸菩薩。敬順佛意。並欲自滿本願。便於佛前。作師子吼。

 

  第四菩薩知意。

 

  而發誓言。世尊。我等於如來滅後。周旋往返十方世界。能令眾生。書寫此經。受持讀誦。解說其義。如法修行。正憶念。皆是佛之威力。唯願世尊。在於他方。遙見守護。

 

  第五發誓通經。

 

  △下去偈文。是孤起偈。諸菩薩等。請護弘經。即是自述弘經方軌故也。何者。以由佛於法師品中。說方軌竟。寶塔慕覓用方軌人。達多引往用方軌者。安樂行。是始行方軌。故云住忍辱地等。具如後品。若不爾者。則弘經無軌。無軌弘經。斯無是處。如赤身入陣。自損不虛。被鎧之言。應不徒設。偈有二十行。請護持經。前十七行。被忍衣弘經。次第二一行。入室弘經。次第三一行。坐座弘經。次第四一行。總結請知。

 

  即時諸菩薩。俱同發聲。而說偈言。

 

  下初忍衣中。細科為三。

 

  惟願不為慮。於佛滅度後。恐怖惡世中。我等當廣說。

 

  初總明時節也。

 

  △次所忍境又三。

 

  有諸無智人。惡口罵詈等。及加刀杖者。我等皆應忍。

 

  初一行。通明俗眾。是所忍邪見人也。

 

  惡世中比丘。邪智心諂曲。未得謂為得。我慢心充滿。

 

  次一行。明出家增上慢者。此又過前。

 

  或有阿練若。衲衣在空閑。自謂行真道。輕賤人間者。貪著利養故。與白衣說法。為世所恭敬。如六通羅漢。是人懷噁心。常念世俗事。假名阿練若。好出我等過。而作如是言。此諸比丘等。為貪利養故。說外道論義。自作此經典。誑惑世間人。為求名聞故。分別說是經。常在大眾中。欲毀我等故。向國王大臣。婆羅門居士。及余比丘眾。誹謗說我惡。謂是邪見人。說外道論義。

 

  此上七行偈。是第三僭聖增上慢者。此過前最甚。以後後者。轉難識故。中阿含第六雲。阿蘭若。此翻無事。即無諍也。有事必諍。頭陀此翻抖擻。寶雲經雲。阿練兒處也。住阿蘭若者。不與世諍。不近不遠。便於乞食。有樹陰多華果。足凈水。無難事。不險阻。易登陟。獨無侶。誦所聞。蘭若比丘。見王王子婆羅門及一切人來。比丘唱善來善來。可就此坐。彼即共坐。彼不坐。比丘亦不得坐。應種種說法。安慰令喜。佛滅後末。惡世不應戒。比丘雖說戒法而得活。而於戒法不樂行。歷五分法身。餘一切道法。亦如是說。如齆鼻人。說栴檀。既自無香。亦不自聞。天人龍神。鳩槃荼。終不供養無戒人。餘四分亦如是。無有能將妙法來。必由凈戒之所起。余定慧解脫亦如是。若遇垂死最重病。痛惱逼迫極無憀。念佛三昧常不舍。一切苦切奪其心。彼人自解是法故。則知一切諸法空。若不爾者。非蘭若行。凡居蘭若。為調煩惱。自舉蔑他。非無諍行。未知端拱意在何之。輕倨師友。傲慢王臣。況令無識者謂聖。使有眼者寒心。羅雲之行永乖。空生之德安在。但由內心不實。專以身營外虛。篤論其道。諸無所云。審如賓頭盧知王七年矣國。及稠禪師進否為王。故起居適時。安得一向。十住婆沙明。蘭若比丘。乃至具五十法。方堪止住。乃至十二頭陀。各具十法。不然則且尋師進道。何遽守愚。出家離世。割愛慕道。應以五分而為正則。尚違小乘之式。而反輕於大教者。尤害之甚。若以此名。而均於大。則大乘三學二脫。可以自規。方應出家蘭若之式。若著所說。不勤行之。專思自活。如斯等輩。名相似三學。矯三學。賊三學。許三學。而欲輕於通經者。故令弘者。當著忍衣。專弘正法。有戒之人。具增三學。方名增戒。守一不行。信知戒減。戒尚不行。安行定慧。故須歷五分勘之。

 

  我等敬佛故。悉忍是諸惡。為斯所輕言。汝等皆是佛。如此輕慢言。皆當忍受之。濁劫惡世中。多有諸恐怖。惡鬼入其身。罵詈毀辱我。我等敬信佛。當著忍辱鎧。為說是經故。忍此諸難事。我不愛身命。但惜無上道。我等於來世。護持佛所囑。世尊自當知。濁世惡比丘。不知佛方便。隨宜所說法。惡口而顰蹙。數數見擯出。遠離於塔寺。如是等眾惡。念佛告敕故。皆當忍是事。

 

  此第三明著衣意。忍辱鎧者。應須四教釋忍。初三藏小乘中。阿含第五雲。黑齒比丘。訴佛雲。舍利弗罵我說我。佛疾喚舍利弗。實罵說不。舍利弗言。心不定者。或說罵。我心已定。云何說罵。如折角牛不觸嬈人。如殘童子恥不惱彼。我心如地水火風。凈與不凈。大小便利?唾。受而不罵心如掃帚。凈不凈俱掃。又如破器盛脂。置之日中。渧渧恆漏。自觀九孔。常漏不凈。云何罵說於他。又如死蛇狗等。系凈童子頸。慚恥自愧。不罵說他。佛問。如是惡人。汝云何觀。答。人有五。一身善口意不善。但念其善。不念不善。如衲衣比丘。見糞聚弊帛。左捉右舒。截棄不凈。而取於凈。念用其身凈。以規我身。棄其口意。以誡我口意。又口行凈。身意不凈。亦念其口。棄其身意。如熱渴者。值多草池。披草掬水。涼身止渴。又意凈。身口不凈亦念其意。不用其身口。如行路熱渴。唯牛跡少水。我若用掬若手。水則渾濁。應兩膝跪。兩手憑。口就吸之。以除熱渴。又三業皆不凈者。雖無可用。當痛念之。如路見病人。安置使穩。念此不凈。使得值善知識。治其三業。勿令墮落三途。又三種皆凈。常念是人。以自訓況。念齊願齊。如清涼池。多諸華草。熱渴入中。以自蘇息。常念境界。以去我惡。此是三藏教中。用苦無常不凈無我真空。為忍辱鎧也。毗婆沙第八雲。念罵是一語。余皆喚聲。終日喚聲。於我何為。又此方是卑陋語。他方是稱讚語。我若念此卑語。無處得樂。又觀此字。罵若顛倒。此字即成贊。又罵是一界少分。一入少分。一陰少分。罵少不罵多。又誰成就罵。罵者成就。成就自彼。於我何為。又罵是一字。一字不成罵。二字成罵。無有一時稱二字者。若稱後字。前字已滅。又能罵所罵一時。同一剎那俱滅。於我何為。如是等觀空如幻如化。用通空為鎧。委如止觀入空無生觀中具說。又婆沙第十七雲。凡聖俱有三受。亦云五受。即憂喜苦樂舍。凡聖三受。云何差別。凡夫於苦受有二。一身受苦。二心受憂悲。如三毒箭。失樂則瞋。得樂則喜。不苦不樂則痴。聖人但有身受。而無心受。於苦不瞋。於樂不愛。於不苦不樂不痴。三使不能使。於使得解脫。故有凡聖之異。如此等有無差降者。此用別教。為忍辱鎧也。已上三教明鎧非妙。今經明鎧者。以念佛為忍辱鎧。是圓念法身佛。即第一義佛。即是法故。文雲念佛告敕。即法也。佛即是僧。僧即事理俱和。毗盧遮那遍一切處。如此之鎧。一鎧一切鎧。即圓教鎧也。由能觀別。得諸教名。所觀五受。其相不別。故持者應觀三受。故云能忍諸惡行等。已上從偈初至此。是初明忍衣畢。

 

  諸聚落城邑。其有求法者。我皆到其所。說佛所囑法。

 

  第二明入如來室弘經法。

 

  我是世尊使。處眾無所畏。我當善說法。願佛安隱住。

 

  第三明坐如來座弘法。

 

  我於世尊前。諸來十方佛。發如是誓言。佛自知我心。

 

  第四總結請知。此持品八萬大士奉命此土弘經竟。

 

  妙法蓮華經入疏卷第八

卍續藏 第30冊 No.0600 法華經入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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