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在日中國人因為翻譯日本雜誌文章而被捕?

https://www.famitsu.com/news/201803/26153475.html?

www.famitsu.com


日本警方抓了好幾回了,光今年這都是被公布的第二起了。我覺得在日留學生/社畜應該長個心眼了......

這次fami通所說的是「被逮捕的男子是『漢化組』的成員」,但是本人的敘述與fami通報道不符。但是在1月30日那次逮捕中,的確絕大多數都是「漢化組」的成員。

當時我還發了條微博:

其實當時有某偶像大師漫畫的圖源/翻譯也被抓了,因為朋友勸了一下,後來我給編輯掉了。

比如啥版權保護、「普羅米修斯」啥的我也不說了,在中國你很難找到一個完完全全用正版,一點也不接觸盜版的人,甚至可以說幾乎沒有。尤其在acg相關,你在中國國內看的日輕/漫畫/、看的動畫/劇場(當然是正版版權外的)、聽的anisong,還有日劇綜藝啥的,90%都不是正版。大家也別在這個時候洗白自己,別當了婊子還立牌坊的。


給在日的漢化組成員一點建議:

1.請在日成員一定注意,不要把所有的工作都做了。在日負責圖源就OK,其他的比如翻譯嵌字發布啥的能交給國內來做一定不要自己做,尤其是發布這個事情,千萬千萬不要自己弄。

2.給國內傳圖源請一定記得加密上傳,如果不清楚怎麼弄請諮詢組內會弄網路相關的。

3.定期清理電腦內無版權的東西。

4.這一點提醒一下在日留學生,請不要把你做的相關工作和你的同學說,尤其是對這一方面不了解的人。即使是一條賊船的人也要提防。


最後給大家留一個思考題:

同樣是盜版,為什麼韓國的盜版發布的快,東西比中國的多,還沒有韓國人被抓呢?(至少這幾年新聞很少)

我都這麼明示了,還有人答錯不知道的,看一下置頂評論,都是我的手動送上去的.....

你們真是我帶的最差的一屆學生(逃)


不想看完的,看完下面一段就可以關了。

海盜精神是黑客精神的衍生物,而你們做字幕組/漢化組/供源的人,要時刻記住你們既是海盜也是黑客,由於這些行為在你們的所在國是犯罪,你們還是戴著黑帽子的黑客。

既然在你們的所在國,海盜行為也可以算作廣義的黑客行為,你們在進行翻譯/漢化/上傳等的時候,必須時刻記住要像一個黑客一樣保護自己。首先,不要用自己常用的社交網路賬號發布資源以及與其他成員交流,因為一個人常用的社交網路賬號一般是不會時刻使用代理之類手段登錄的(甚至不少社交網路軟體還會因為安全性而限制使用代理),很容易因為登錄了社交網路賬號而泄露真實IP,同時由於實名制等原因(國內有些人可能不知道,日本的手機、寬頻實名製做得比中國好太多了,而且早了快10年)直接暴露真實身份;然後,要做到進行海盜行為時專號專用甚至專機專用,盡量不使用實名制或者能輕易追蹤到自己的互聯網接入手段;使用P2P是兵家大忌,不僅不要在發布資源時直接使用P2P,平時自己也不要使用P2P,因為這東西在西方國家是被監控得很嚴的,在日本也一樣;進行海盜行為的機器/系統要具有必要時迅速自毀的能力。

然後,要防止社會工程學攻擊和被現實中認識的人舉報。盡量單線聯繫,使用IM群之類聯繫甚至線下聚會的後果是只要有一人被抓,或者有一人是警方的特洛伊木馬,所有人都面臨危險;切勿在現實生活以及常用社交賬號中聲張自己在干「漢化」「字幕」之類,否則你的熟人隨時可能出賣你,警方也很可能因此注意到你。盡量做到任務分解,降低耦合度,最好能做到不僅不知道你的協作者是誰,也不知道他們做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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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感覺,警方調查這些東西的形式其實和間諜、反間諜、黑客活動差不多。

1、通過搜索公開信息並分類匯總,以確定侵權行為的規模和大致範圍。比如,成立一個有多名精通中文和中國網路文化的專家的調查組,使用中文和中國搜索引擎搜索各種「在線觀看」「下載」「漢化」等信息,使用中國app等,進行詳細的觀察和分析,並得出初步報告。

2、通過人力情報手段直接獲得所需信息。這裡的人力情報,如果按照間諜活動的來說,就是以偽裝身份直接潛入目標組織內部或其附近來獲取情報,或者是在組織內部發展變節人員以為自己所用,再以此獲取情報。「漢化組」「資源組」等和現實中的重要部門不同,一般沒有嚴格的組織形式和紀律,很多就是以毫無安全性可言的IM軟體包括「群」功能、公開或半公開的論壇BBS、未加密的電子郵件等作為主要聯繫方式,使得警方能夠肆無忌憚地使用人力情報手段來進行入侵。比如,警方成立一個專家小組,其中精通漢語的人以「熱心供源者」為名,以部分得到授權的真實貢獻物來加入「漢化組」,參加「漢化」「供源」活動甚至成員間線下聚會,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得到的其他成員的所有信息以及「漢化」「供源」活動的證據都會在「漢化組」無法監督的情況下全部提供給警方。也可以在組織內部製造矛盾,在組織內部及周圍散布關於其他成員的虛假信息和部分真實信息(如獎學金不正、論文造假等),導致組織內訌,以獲得更多有效的情報甚至使得其他成員互相舉報,直接把情報送到警方手中。這種方式在黑客界也稱為「社會工程學」的一種,不過是直接接觸目標的。

3、間接運用「社會工程學」手段。一旦獲得了目標「漢化組」部分成員的公開信息和一些秘密信息,就可以用這些公開信息通過各種搜索引擎以及其他合法和非法的手段進行搜索,以獲得能直接確定其身份和所在位置的信息。

4、運用技術手段進行電子取證。這個配合人力情報手段尤其有效,比如自己在以成員身份通過私有FTP、論壇等上傳/分享貢獻物的時候全程抓包,並交出自己使用的訪問憑據,就可以輕易獲取目標組織在進行非法上傳活動時的數據包特徵供網監部門(別以為日本沒有)進行監控並取證。至於P2P,就更簡單了,像BitTorrent這樣的協議,記得是有演算法可以確定一個節點加入網路的時間的。另外,如果得知了部分成員的常用社交網路賬號,只要獲得ISP、移動運營商的配合,再加上解析其登錄用的協議等技術手段,完全可以將其定位或者和實際用戶綁定,只是成本高不高而已。


轉發一下當事人的回復。

既然FAMI通公開發推,國內微博也轉得這麼凶,甚至有人直接艾特我的ID來問我過得怎麼樣。那我只好發個長微博來講一下事情的真實情況,並澄清與現在部分網傳有出入的部分了。

1. 事實情況:

京都府警接到遊戲公司的舉報,稱中國組織破解並翻譯了他們的遊戲,要求警方調查。京都府警在調查舉報內容之後,發覺了「漢化組」的存在,並認為這是一個龐大的組織(也就是說,他們認為所有「XX漢化組」都是屬於一個組織的)。於是京都府警發動日本所有有空餘的警力加入調查。

三重縣警在調查過程中,不知道通過什麼渠道(當然我不願意以惡意去揣度別人,就當是警方很牛逼吧),在我的微博里發現了FAMI通2017年2月16日號中《FF30周年特別企劃——FF15製作人田畑D訪談》的譯文以及賬號@最終幻想15資訊

中FAMI通2016年10月13日號中介紹FF15遊戲內容的文章譯文。

於是在2018年1月30日,三重縣警訪問了我加並進行了搜查。緊接著對我進行了21天的拘留。日本法律中拘留時間為10天,搜查未結束的情況下經法院批准最多可延長10天,包括逮捕時限在內最長為23天。

之後,2018年2月19日,由檢方起訴違反著作權法119條1項、23條1項、27條、刑法45條前段、48條2項、18條、刑事訴訟法348條、181條1項但書。經法院判斷,對我下達略式命令(就是不經過公開庭審的判決),罰金100萬日元。我於當日繳納罰款並結案,回歸日常生活。

2. 與今日網傳內容有出入的點:

①我不屬於漢化組,翻譯及發布行為都是個人完成、個人發表傳播,與任何組織沒有關係。與之前漢化組成員被捕事件中的人也沒有任何關係,並不存在任何的組織性行為,也沒有獲得任何利益。

②距離事情已經過去了兩個月,我已經獲釋並且回到正常工作生活。

③並非FAMI通報警並起訴,本次是刑事案件,檢方起訴,據我的了解FAMI通只是配合了調查。

3. 事件影響:

除了100萬的經濟損失和21天的人身自由,目前沒有出現其它影響。由於怕給我身邊的人帶來困擾,我是不想公開此事的。但是今天有人在網傳的微博上直接艾特我的ID,既然曝光了我就要把真實的情況傳達出去,以免造成任何的誤解。

4. 其他:

各位在日的中國同胞,在對待著作權事件上一定要多加留意,不要掉以輕心或者不以為然。我只是翻譯了兩篇雜誌文章並在社交網路上發表,就被指控觸犯了上述多條法律。雖然我個人目前跟任何漢化組沒有關係,但是還是要請在日的漢化組成員注意自己的行為。也許這個年代,留給漢化組的灰色地帶已經越來越少了,各位的熱忱和對文化產品的喜愛已經無法承擔違反法律帶來的風險,漢化組也許已經完成了自己的歷史使命,在版權普及的浪潮中,是時候再一次審視自己所處的環境以及掂量可能面臨的後果了。

至於我個人,通過這次事件更加深刻地認識到了日本法律的嚴格(應該說「嚴謹」?),樂觀一點來看,也是一次寶貴的人生經驗,甚至與負責的刑警關係融洽,在我的安利下他連PS4本體一起購入了MHW,並於購入當天爆玩至凌晨3點,據說只一天就超過了我被捕時的HR……拘留所的看守人員里還有3位MHW玩家抱怨打不出逆鱗,1位FF14玩家奮戰在剛更新的4.2補丁內容里。我也在拘留期間向日本警方解釋了中國漢化組存在的客觀要求和歷史原因,希望他們能夠更加了解中國,了解中國也是有這麼多熱愛著遊戲的熱心人士的。

但願喜愛遊戲的世界各國人民都能夠更加互相理解彼此吧。

就醬。


我看到有人質疑了這些法規的制度。

這條新聞給我的作用是,在國外一定要遵守當地法律。

可能我看問題的角度不一樣,因為我是日本留學生。可能其他人是出於遊戲愛好者 輕小說愛好者的角度。

首先,日本是一個對版權(圖片 文字 音樂等等)的執著到一種病態國家。因為前一陣子有一個案例就是一家札幌的小店被日本音樂著作協會(JASRAC)告了,原因是在店內播放歌曲。

被賠了3w日圓,其實也不是很貴,但是開了這個先河,你懂的。這在其他國家我覺得是沒法想像的事。

但就是因為日本對版權之保護,人口1e的國家在前幾年一度是世界最大音樂市場。

這些關於著作權的東西我不是那麼的懂,但各位想來日本留學的朋友,一定不要做這些,以及要學會避嫌。

因為我們都是吃瓜群眾,而那幾個漢化組的人還要坐牢還要賠錢。

(可能你覺得這些法規逼得太緊,但它保護了一些創作者不是嗎,雖然和我們無關。)

扯遠了。

我可以理解他們做漢化的心態,也接受在國內翻譯些什麼。但千萬不要去國外去試探他們的法律。

這就是像成年之前的那一天晚上你偷偷在家裡喝酒,這時候jc破門而入或者什麼,你沒得辯這就是違法,但會避嫌的人就會憋到第二天再喝,這就是聰明人。

大家也不要美化漢化組,如果他們現在可以選擇當初的話根本不會做這些,因為實在是太不值得了。他們是反面教材是灰色地帶,你千萬不要在日本模仿爭當什麼文化普羅米修斯,你完全可以回國再做。

留學生要務實,出國不是去為了造福國內的二次元粉絲而是利用別的國家的教育資源的。況且,其它國家也就算了,偏偏是日本。


事實告訴我們,你翻譯了可以,千萬別說是從哪裡翻譯來的就行了。

下次再翻譯《週刊ファミ通》的文章,直接說是自己寫的就行了,週刊ファミ通絕對沒法起訴你。

再次奉勸各位一句:想犯法,必須知法。不知法而犯法,雖然勇氣可嘉,但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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