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能否接受相戀多年的女朋友,在商量婚事的時候突然提出以後不要孩子?

我跟(前)女友,異地了五六年,好在都快工作了,商量著結婚的事,但是以前好好的她突然提出以後不要孩子,而且死活說什麼都不聽,就這麼僵持著過了快半年了,我該怎麼辦,家裡挺著急的,畢竟27了,我現在工作也穩定了


要不要小孩子是她的權利,要不要和她結婚是你的權利。

別動不動就扯這個主義那個思想。

當然,如果有人敢在她選擇不要孩子的時候噴她,或者敢在你選擇分手的時候噴你,那麼我會婊的。

還是那句話:

愛娶不娶,愛嫁不嫁,愛生不生,不愛死還是得死。


先說建議,要不要孩子,婚後住在哪等重要人生決定,請在確認戀愛關係不久後彼此說明。

結論,分。

題主,你現在的矛盾在於,已經投入了很多沉沒成本,現在終止戀愛,等於浪費了時間和精力,但是女方不要孩子的決定讓你無法接受,對吧?

首先,沉沒成本不是砸下去一點響沒有,你戀愛的五六年,對你的成長有很大幫助,至少提高了你的戀愛技能。而且,你作為男孩,分手後再戀愛,對你結婚生子的計劃幾乎沒有影響。

再者,即使你說服了女方要孩子,日後生活中,她也會一直認為,現在的生活是她的犧牲換來的,這一點,無論如何,都會或多或少地夾雜在日後的生活中,不利於二人生活。

至於你問能不能接受女友不要孩子,我是女的,不知道。但我認為,一部分男性可以,一部分不可以,看自己的追求。


不能接受,五六年都不說,真夠隱忍的。你要是以後經常給我來點這種勁爆消息。這日子還能不能過了。

早日談好,對雙方都有好處,到結婚了才說,你這不是害人害己么?

還好,題主你可以及時止損。如果你隨了她的意那就要不了孩子(看得出來你還是想要孩子的),還得合夥騙你沒有心理準備的父母……

說實話我看見現在有些人的戀愛方式就覺得有毒,卿卿我我幾年下來,湊活著就要結婚。結果發現,原則性問題,雙方腦迴路都是不一樣的。比如男的想要孩子女的想丁克~

早點面對現實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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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以後的女友在確定戀愛關係以後,告訴我想丁克,並且可以說服我。那麼我是可以接受的。

談了五六年不說,最後才說出口。扣除了生育價值的27歲左右的女性,在婚戀市場還有五六年前的競爭力嗎?還能找到不比你差還願意丁克的丈夫嗎?

不得不說她的這波操作,堪比自爆卡車,傷你800,自損1000。

我估計她就是想賭一把,唯一的勝算就是壓上你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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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是你之前降維打擊的比你小很多的女孩子,你現在是27她卻只有20多點,怪不了她。只怪你自己不成熟。

亦或者是當女兒養了五六年,干出這種操作,我也不會感到詫異的。

智商已經被愛情不斷–1了。


我覺得女性有生育自主權但男性也有不被強迫做丁克的權利。因此,這種情況分手也最好的辦法。損失的是這麼多年來的付出,但是盡量不要將損失延續到以後。

女權主義比較盛行的當下,這種事還是需要有自己的考量。不要去理會所謂的生育工具學說,我們只是做自己的選擇。男人可以希望自己的配偶是什麼樣子的,但不能強迫女人去接受,女人也一樣也可以對自己的配偶有一個預期,但是不能強迫男人接受。

大家只是在自由選擇,你和女友是公平的關係。這樣題主需要自己的選擇。


你想要孩子是很正常的

她不想要孩子也是很正常的

你倆繼續在一起就不正常了


在感情裡面,我反對單方面做決定,無論男女。生孩子是一件需要商量的事情,先別直接說什麼一定要生的話,應該問問對方,為什麼不生,有什麼顧慮,然後看看這些顧慮是否可以消除,最後再做決定。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力,她可以選擇生不生孩子,你也可以選擇要不要繼續在一起。一切都需要溝通。


這不還沒結婚嘛

她是怕生還是怕養,怕生的話問問能不能接受你和其他女人生的孩子


先問清楚了,如果是咪蒙的粉絲,或者知乎和微博的營銷文看多了,被女權大v啟發的,建議分手,即使你接受的了不要孩子,也要分手,要不然以後你會很凄涼。

如果是一直不喜歡小孩的鐵丁,你就要好好考慮了。你接受不了就分手吧,接受的了可以嘗試在一起。

再談女朋友的時候,這個問題應該早點交換意見的。


分了吧,這種人在婚前已經暴露出了她的思考問題模式:

我要怎樣,就怎樣,管你的狗屁感受,我自己爽就行.

那麼婚後,生活在一起,會冒出來比婚前多得多的困難,問題,和各種煩惱.到時她也一定是那種先顧自己,再顧對方(甚至不顧對方)的處事風格.

不信的話,你可以先結婚試兩年.看我說的對不對.


根據以前在知乎看的女權主義者發言的印象.

我記得有種女權這麼認為:

哼,才不要給你們男人生孩子呢,生了也是給你們家傳宗接代,我有啥好處?而且生孩子對女性身體傷害極大,胸部下垂,肥胖走樣....讓女人在婚戀市場上掉價嚴重.萬一生孩子後男人家提出離婚.女人都不容易再找對象. 所以,只有sb才會給男人家生孩子呢!

我猜這位女友是不是也有這種奇怪的思維???


幸好題主還沒有結婚,建議題主直接分手重新找一個。

題主說自己年紀大了,27歲了。27歲其實年齡並不大,30多歲沒結婚的人不也多得是嗎?題主才27就覺得自己年紀大了,怕不是考慮到再晚結婚,對生養孩子不利。因為,如果不生養孩子的話,年齡大點小點,對於結婚而言,意義不大。如果照我看,不生養孩子,根本沒有結婚的必要。

所以,我覺得題主有可能是很想要孩子,並且害怕錯過最佳生養孩子的時期的。

既然這樣,就果斷分手吧,找一個願意生孩子的女性。如果題主當斷不斷,會浪費更多的時間,會更後悔的。


我不接受,絕對不接受。

如果我配偶在熱戀期後進入談婚論嫁時跑來告訴我胖啾我想丁克,我們不生孩子吧。

去你媽了個星際大西瓜

浪費我青春、感情、心血

和心愛之人在一起攜手共進造個小猴子不是很普遍的想法么

談婚論嫁時你告訴我你不想生小猴子了?

不想生可以,戀愛時堂堂正正說出來。

能接受,繼續談

不能接受,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要警惕!她很可能是個女權主義者 ,擔心你今後的生活。


首先當女友提出以後結婚不要小孩的時候,是不是絲毫沒有商量的餘地,如果是,而你又確實接受不了,還是儘早分手互不耽誤吧,如果有商量的餘地,再和女友好好商量商量,也許她就說服了你或者你說服了她呢,畢竟她不想要小孩沒有錯,同樣你想要小孩也沒有錯!


如果她在跟你戀愛的時候,交流中透露出對要孩子的猶豫和恐懼,對生育意義的思考和懷疑,對催生的反感,你卻認定女人都是會生孩子的所以從來沒有就這件事深入和對方討論,那是你的問題。

如果對方從來跟你探討過生育有關的問題,突然在戀愛多年後擺出這個姿態,是她的問題。

並不是擺出態度就是沒有問題的,對方的時間成本也是成本。

打個比方,如果某個富二代和普通姑娘戀愛多年,從來不談及自己家裡的態度,突然在姑娘年齡大了想結婚的時候說「對不起,我家裡人一定要求門當戶對」,那就是渣男了。

門當戶對沒有錯,談戀愛不想結婚也沒有錯,想不想生孩子都沒錯,問題是你得早說啊。不然對方要會讀心術嗎?


我國法律規定,女性對於生育與否有一票否決權。

要不要孩子是她的權利,要不要繼續和她在一起是你的權利。

你可以選擇分手和別人在一起,但是沒權利要求她為你改變。(這姑娘也忒不靠譜了,明知道在這種結婚=生育的社會,丁克與否應該提前告知溝通好,耽誤雙方時間,該罵)

正如男丁克遇到一定要生孩子的女人,男方只有射精和不射精權,你可以選擇做好保護措施避免對方懷孕,但同樣無權強迫女性墮胎。

所以為啥歐美劇裡面男性會自動承擔起避孕的責任,生怕出事。因為一旦"失手"面對著他們的就是避無可避的,強制的撫養費。

說到這裡,想起一個節目:毛瑞秀,各種狗血劇情圍繞的只有一個核心:你是不是孩子的爸爸,是的話,你面臨著的就是孩子的撫養費。別小看美國追討撫養費的手段。這可不是某些地區,能賴就賴,全靠良心給撫養費,所以為啥節目中的男女動不動就歡喜若狂或者極端沮喪,另一方恰恰相反還各種跳舞。而且這還是歐美髮達國家裡面的偏保守派美國。

你也可以說,這不公平,但畢竟承擔絕大部分的生育風險的人就是母體,所以為何政策都偏向女性。男性能做的就是決定自己要不要射精,要不要好好的做好保護措施。

但是你可以使用道德譴責,畢竟這種事兒其實應該一開始就說清楚,別浪費大家時間。

順帶吐槽一下,丁克夫妻裡面女方其實非常被動,多數都是男方年輕的時候不要,40-50歲的時候突然變成了很想要孩子然後女的生不了,出軌和別人生,離婚分手。

建議丁克男女無論如何都突要提早凍卵和凍精,給一個自己後悔的退路。

順便鄙視一下答案裡面的某篇。

總結一下他的卑劣方法:自認為自己相貌是妻妾成群的古代大老爺,生孩子很必要,用來養兒防老賺錢,提倡用打+戳破避孕套的方式強行讓女方生子。

惡意蓄謀讓女方懷孕非常卑劣,我大學同學,高材生,剛畢業,在出國讀研究生之前被有心臟病的男友弄懷孕了,好像也是套套動過手腳,全家像早有預謀一樣各種逼迫女方不出國,留下結婚生子,最後結局是好的,女方家人非常憤怒,把孩子打了出國。

大家自行感受下某篇答案的風姿


反對@伊利丹·怒風的回答

我能明白你意思 但你已經把觀點從題目這一整件事割裂開了

對 生不生孩子你自由 是否分手你自由

沒錯

但尼瑪五菱宏光呢噢不五年青春時間呢

你既然不想生孩子 想丁克

你一開始確定戀愛關係就要告訴人家啊

噢 不好意思

那談一年了得告訴人家了吧

兩年?

這尼瑪五年

別說為什麼自己不去問 或者自己沒發現女朋友不想生孩子活該的

在世俗觀念里 男女結婚就是要生孩子的 誰還能認得出誰不想生孩子

你不想生 可以 沒關係 那你談戀愛的時候倒是告訴男方啊

這點太重要了

戀愛都談了 還談了這麼久

到頭來一句我不要孩子

玩過家家?

這種女的不噴? 不能噴?

我是男方家長我恨不得扇她兩巴掌

我的建議 我的建議是

趕緊分手吧

這女孩子好不好壞不壞我不做評價

但肯定不適合你

汪汪


女孩子能接受戀愛多年的男孩子是GAY嗎?

結婚辦婚禮前對她說明。

反正各路親戚都請了,定好日期,

但辦證的時候,對女孩子說,

你看著辦吧,我就是gay了,不辦就算了。

再或者,你男朋友和你談戀愛後,在一起1,2年之後,再告訴你有艾滋病

他冠冕堂皇的告訴你,我沒和你發生性行為,我也告訴你了。

你能接受嗎?

相戀多年的女朋友

這基本就是向著結婚去了的,

生殖權本來是結婚的權利之一,

既然這場戀愛是朝著結婚去的,

你事先肯定要說明啊,因為這是大家認可的模式,

商量婚事代表著雙方家庭都覺得合適,已經見過雙方父母了,到了最後一步了,就是彩禮討論了

你提出來,

笑了,

男方這幾年青春了?

時間了,

感情了?

你擁有不生育的權利,

我擁有生育的權利

我尊重你,

你尊重我,

這是互相的,

這麼重要的事情,在一起之前肯定要說明啊

最簡單的,

你要50萬彩禮錢,

你老公給了

結果婚後你老公告訴你,你們得一起還,因為錢是借的高利貸。

你覺得這個老公做錯了?

肯定錯了,

因為大家默認的,

彩禮錢是男方父母給的,不需要還的

你老公去借的,且瞞著你,肯定錯了。

同樣的,

朝著結婚談戀愛,

也大家默認的是結婚生子,

你不願意生孩子,我們可以尊重,但談的時候先說明

你到快結婚的時候,才說,合適嗎?


鏡像問題,小兩口相戀五年一直憋著沒有婚前性行為,到了商量婚事的時候,女方饑渴的說「親愛的,我們5年沒OOXX,你答硬我,結婚後我們天天OOXX好嗎?」男方微微一笑說道「對不起,硬不起來」。

老實回答,只能算你倒霉了


你們都談的什麼戀愛?

三觀不合,而且在如此大的人生選項上有不可調和的分歧,不分,難道等結婚之後再離婚么?

相戀多年,是不知道邊界,還是找理由分手呢?


你又拖了自己半年,現在還不當斷則斷?

馬上分手。

戀愛時就要去了解對方的三觀,很多原則性的問題需要在交往中了解的,不然就是坑彼此,等到結婚或結婚前才談就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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